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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的三套组合拳

2018-11-18史宇

齐鲁周刊 2018年32期
关键词:黑金专项斗争保护伞

史宇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方案》。《方案》明确,主要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督导,并下沉至部分市地级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涉及的重点案件,直接到县乡村进行督导,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地方等进行重点督导。

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半年之际,政府将督导作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抓手,以确保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到实处。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成果显著,一颗颗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社会毒瘤被拔除,各地掀起了一场扫黑除恶的风暴。

一打黑恶勢力“保护伞”

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正式在全国拉开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帷幕。

《通知》发布后,中纪委曾发文《扫黑除恶须打准“七寸”》。所谓黑恶势力的“七寸”,就是掌握一定权力并为其充当“保护伞”的腐败分子。真正根除黑恶势力的前提,就是坚决打掉涉黑“保护伞”。

许多基层的贪腐问题,都与黑恶势力的勾结有关,一些“苍蝇”利用权力为黑恶势力提供所谓的“庇护”,而他们也从中获取巨额利益。备受关注的“张毅医生事件”,就是由此引发的一个悲剧事件。7月30日,河北省纪委监委通报两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的典型案例,第一件就是廊坊市安次区政协原主席杨广恒等充当杨玉忠涉黑团伙“保护伞”案。

今年年初,经营多年的廊坊市民营医院城南医院院长张毅,在被黑社会打断腿,医院被掏空霸占,无法正常运营却又求助无门的情况下,跳楼自杀。临死前,留下一句话:“杨老四,我在地狱等你!”这里的杨老四,就是河北省纪委监委通报中的“杨玉忠涉黑团伙”。

通报指出,杨玉忠涉黑团伙长期把持农村基层政权,采取非法手段当选人大代表,实施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暴力拆迁、伪造印章等犯罪行为,攫取非法利益。

地方黑恶势力之所以为祸乡里,与围绕着他们的保护伞有着密切的关系,他们精心编织了一个利益共同体,绕过正常的社会管理体系,绕过法律法规,就像病毒一样,感染健康的肌体,把基层社会治理体系转为自己的利益关系网。从公布的情况看,杨玉忠涉黑团伙已经通过编织自己的关系网,实现了对农村基层政权的把控,一手遮天,欺压百姓,欺行霸市,为害一方,“张毅医生事件”,有可能仅仅只是其中一起事件而已。

通报一共提到了31位当地各级领导干部,从最高的区政协主席,到最低的村支书,几乎每一个人都与杨玉忠涉黑团伙有密切联系,为杨玉忠当选人大代表、操控基层、违法经营、非法暴力等行为充当保护伞,整个利益关系网络密如蛛网,组织严密,可谓全面沦陷。

对人民群众来说,这些官员级别虽然不高,却是维护公共利益的关键性岗位。杨玉忠涉黑团伙的倒掉,给其他涉黑案件提供了可借鉴经验:要打掉黑恶团伙,就必须把利益网络一网打尽。

二打暴力“黑金产业”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用意,新华社曾发表言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而其经济用意,可看作是为十九大提出的“振兴乡村战略”做铺垫。

振兴乡村战略的难点之一,就在于如何推动资源要素真正地向农村流动。其解决方案是从经济制度环境的重构做起:用“扫黑除恶”的方式打掉盘踞于村镇的黑金产业,并剪除其背后的“保护伞”;重新梳理好村镇的制度环境和风气面貌之后,再导入资源加以振兴。

两年前的山东聊城冠县“辱母案”,就缘起于“高利贷”催债。

今年5月11日上午,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对吴学占等15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一审公开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制侮辱妇女罪、强迫交易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等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吴学占有期徒刑2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被告人赵荣荣、李忠、郭树林、郭彦刚、吴风磊、林飞、吴洪艳、杜建岗、吴风志20年至2年8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40万元至6万元不等的罚金。

案中的高利贷和暴力催债团,其实就是黑金产业。为了争取更多利益,黑金产业不断沿阶自我进化:通过收取保护费敛财之后,从事以汽运为代表的运输业,担保公司名义下的高利贷,地下赌场,洗浴中心,KTV等活动。另一种情况是财富迅速积累之后,攒起社会人脉,然后进入拆迁、矿产开发、房地产等行业,慢慢洗白成企业家。“辱母案”中的非法暴力催债,就是黑金产业机构中常见的一环,可谓乡镇毒瘤。

黑金产业最大的危害在于对基层社会的腐化和侵蚀,用暴力形成垄断,阻碍了资源的优化配置,并导致乡民用脚投票。更大的危害在于,如果不打掉这些黑金产业,村、镇里的一部分年轻人,就不可避免地会成为产业中的一员。

打黑除恶,实质是打掉黑金经济,创造更加安定的社会环境和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以完成经济换血。

三打涉黑涉恶阻工“村霸”

在基层乡村,黑恶势力往往体现为“村霸”。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法律意识淡薄,为了一己私利,常在一些工程建设过程中,耍尽花招阻挠施工。

为了获取更大的利益,煽动、组织村民在施工现场搭建板房,阻止施工,还给阻工人员发放“工资”。这件事曾在济南市高新区上演。作为济南市重点项目,齐鲁制药项目自2014年10月在济南综合保税区开工建设以来,多次遭到周边章锦、神武等村部分村民以强揽工程名义阻挠施工,严重影响了工程进展。

2016年3月16日,济南警方接到报警:齐鲁制药项目开工建设以来,多次遭到非法阻工,工程难以继续。专案组民警经过实地查看和秘密询问相关证人,发现该团伙主犯田某伟、殷某军、张某盈、张某起等人为强揽工程、获取非法利益,多次变本加厉地聚众阻挠施工,大肆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民警正常出警也经常遭到部分村民的侮辱、谩骂、刁难和恶意投诉,甚至聚众到省公安厅和市公安局上访,恶意诽谤中伤民警,严重影响综合保税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通过大量工作,办案民警准确掌握了该团伙成员的犯罪事实。4月8日,专案组通过传唤和集中抓捕等方式,依法将田某伟、殷某军、张某盈、张某起等4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

该团伙成员落网后,专案组加大审讯力度,逐个进行审讯深挖,先后询问相关证人、受害人30余人次,制作案卷材料160余份,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经审查,该团伙对2014年10月份以来,为强揽工程、获取非法利益,多次聚众阻挠施工和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此案的顺利破获也成为山东省公安厅部署开展打击建设工程领域黑恶势力专项行动的“开门红”。更多覆灭村霸犯罪组织的成功案例,在全国各地上演。阻工行为是经济高速发展与精神文明相对滞后碰撞的必然产物,对这种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是根除黑恶势力的重要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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