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与“传统文化”
2018-11-17何光渝
我们常说“传统”。“传统”是什么?
传统是历史上得到的并经过选择、能够传到今天且立足于今天的东西。当然,它泥沙俱下,鱼龙混杂,不能把它简单当作时间范畴。它是各种文化类型里的基本核心,或核心精神。一个社会有上层(精英)文化和下层(民间)文化,这两种文化不完全一样,也不完全同步,有交流,也互渗。在西方叫做大传统、小传统,中国人则说有雅俗之分。
我们也常说“文化传统”或“传统文化”。其实,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词序颠倒,意义迥然不同,几乎就是蜜蜂与蜂蜜的差别。
“传统文化”是那些外在于主体的,历史地凝固了的种种文化成果,是一些过去的、物化了的东西。出土的也好,书本的也好,都已经“固化”。
传统文化,是传统的文化。相对应于“当代文化”和“外来文化”而言,落脚在文化。其内容是历代存在过的种种物质的、制度的和精神的文化实体和文化意识。例如,民族服饰、生活习俗、古典诗文、忠孝观念之类,也就是通常所谓的文化遗产。
传统文化,在以往中国人的生活中,就是街坊邻里的揖让进退、闲话桑麻,是生活里具体存在着的体验。人人悲喜愉泣,俯仰于斯,谁也很难分清什么是传统什么是“我”,传统并不是“我”之外的一个东西。
传统文化产生于过去,带有过去时代的烙印。传统文化创成于本民族祖先,带有自己民族的色彩。文化的时代性和民族性,在传统文化身上表现得最为鲜明。
各传统文化在其各自发生的当时,是应运而生的,因而在历史上都起过积极作用。及至事过境迁,它们或者与时俱进,衍生出新的内容与形式;或者抱残守阙,固化为明日黄花或垢土。也有的播迁他乡,重振雄风,礼失而之野;也有的生不逢辰,昙花一现,未老而先衰。但是,不管它们内容的深浅,作用的大小,时间的久暂,空间的广狭,只要它们存在过,它们便都是传统文化。
凡是存在过的,都曾经是合理的,分别在于理之正逆。凡是存在过的,都有其影响,问题在于影响的大小。因此,对后人来说,就有一个对传统文化进行分析批判的责任,以明辨其时代风貌,确认其历史地位,受拒其余风遗响。所谓发掘抢救、整理清厘、批判继承、古为今用等办法、方针和政策,都是针对传统文化而言的。
许倬云先生曾指出,中华文明选择了“亲缘”这个基因,于是“天下一家”“家国同构”,发展出“精耕细作”式的农业经济、“差序”式的社会结构和“文官制度”的政治体系。他称此为中国文化的“三元色”。近代中国面向西方冲击所产生的种种问题,关键性的原因即是“三元色”机制失调。与时俱进重新调整,就是中华文化继续前行的方向。
在人与自然、人与超自然和人与人这三种关系中,中国传统文化显然更重视人与人关系的和谐,更重视内向的追求。这样一个基本的特征,可以叫做人文主义。有人说人文主义是欧洲文艺复兴以后出现的思潮。其实,在中国古代,中国传统文化一直重视人生的现实问题,也就是子产说的“天道远,人道迩(尔)”,孔子说的“未知生,焉知死”之类。
传统文化对于多数受众来说,是既熟悉又陌生。熟悉是因为大家从小或多或少接触过这样的知识,陌生是因为很少有人对传统文化进行系统、深入的了解。传统文化由谁来解读?如何解读?谁对解读负责?有没有绝对真理性的解读?其实,传统文化是一个民族的集体记忆。经典一定不是只有少数人可以领会,而是被更多人所“记忆”。任何对传统文化的注解都是“悟读”,也是“正解”,大家都可以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地进行解读。因此,每一代人都有权力去做出自己的解释。在当代,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