郓城县检察院:扫黑除恶突出稳准狠
2018-11-17王存添董恩革
□王存添 董恩革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郓城县检察院认真落实上级安排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形成打击合力,营造浓厚氛围,依法、准确、有力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完善工作机制,突出一个“稳”字。郓城县检察院建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等相应组织机构,制定了扫黑除恶工作实施方案,坚持每周对各业务科室开展扫黑除恶情况进行调度,压实工作责任。为凝聚打击合力,在进行线索排查时,该院不仅结合职能进行拉网式排查梳理,同时完善线索移交制度,加强与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切实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整体性、协同性、联动性。截至目前,共梳理摸排案件461件,梳理摸排线索5条。
坚持依法办案,突出一个“准”字。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该院坚持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严格推进,既坚决避免因认识上不去、行动跟不上,在专项斗争中出现走过场问题,又坚决防止扩大化,防止冤假错案。正确处理从重从快和依法办案的关系,在从重从快惩处黑恶犯罪的同时,守牢法治底线,正确适用法律,客观评价涉案犯罪组织所造成的社会危害,不拔高不凑数,做到不枉不纵,确保办理的每一起黑恶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加大打击力度,突出一个“狠”字。保持打击力度,针对黑恶势力犯罪,出重拳、下重手,严格掌握取保候审、不起诉的适用条件,依法从快批捕、从快起诉。拓宽打击广度,办案人员每办理一起案件,及时梳理审查批捕、起诉及侦查、审判活动监督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等犯罪线索,扩大打击的广度和成效。加大打击深度,注重对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查处,严格掌握取保候审、不起诉的适用条件,依法从快批捕、从快起诉,最大限度挤压、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空间和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