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评价让财政绩效监督不再走过场
2018-11-17潘国红
□潘国红
近年来,浙江省金华市人大常委会探索开展财政专项支出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先后完成了保障性住房建设、科技创新支出等6个项目的第三方绩效评价,今年又开展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补助等4个项目的第三方绩效评价,取得了良好效果。今年8月,该项工作获评“浙江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奖”提名奖。
长期以来,我国财政支出以规模而不是以效益为基本目标取向,人们常说的“财政三部曲”,往往只是预算、执行、决算,缺少问效环节,财政资金管理普遍存在“重收入轻支出、重分配轻管理、重项目轻效益”的问题,一些地方财政资金使用不计成本、不讲效益,造成财政支出效益较低、行政成本加大和公共资源浪费。2015年开始施行的新预算法首次增加“讲求绩效”原则,今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这标志着我国预算体制正由传统预算向绩效预算转型。财政监督是人大最基本、最重要的一项权利。但一直以来人大对于政府“钱袋子”的监督,只是停留在财政资金预算决算、审计整改等方面,很少关注资金使用绩效。金华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引入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组织第三方开展财政绩效评价,实现了事前、事中、事后及问效四个环节的全过程监督,推动政府财政行为更加规范、更加高效。
财政绩效由第三方评价,提升了人大财政监督的实效和水平。现代政府预算和执行越来越复杂,财政监督必须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否则无从谈起。而在人大内部,具备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的人员甚少,甚至没有专业的财会或审计人员,在具体监督中很难进行实质性监督,致使很多流于形式。如何破解这一难题?金华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第三方评价机构独立开展绩效评估,财政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提供相关信息资料,人大财经工委跟踪监督第三方绩效评估、初审和报告评价情况,人大常委会听取评价报告,提出意见要求并督促政府整改所发现的问题。第三方评价财政绩效,深化了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监督,弥补了人大专业人员少、监督能力欠缺等不足,提升了人大财政监督的质量和实效。
财政绩效由第三方评价,增强了人大财政监督的透明性和公信度。财政资金作为公共资源,被社会各界所关注,从财政预算编制到执行到决算,再到最后的问效,都必须扩大公众和社会组织的参与。目前,各地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主要由财政部门组织,一般先由资金使用单位绩效自评,后财政部门对自评质量进行评估。这种政府系统内部的评价方式,缺少公众参与,往往导致绩效评价形式大于实质,难以取得理想效果。第三方评估,其本质也是一种监督。客观公允地评价,容不得半点侥幸和作假,倒逼政府硬化预算约束,实现绩效与预算匹配,把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人大通过购买服务,引入第三方评价,发挥中介机构独立、公正、公平的鉴证作用,增强了评价过程和结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要钱不能再随意,花钱必须讲效益。”公共财政是公众的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公众有权知道财政资金用在何处,而且希望财政资金高效使用,力争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人大财政绩效监督满足了社会公众需要,是加强和完善人大财政监督的重要内容,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升政府财政管理水平的内在要求。金华市人大常委会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由“资金分配”监督转向“使用绩效”监督,同时引入第三方评价,推动人大财政监督由程序性审查向实质性审查转变,这一创新举措无疑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和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