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市人大:人大代表退出来实的
2018-11-17李佃钧,王慧
山东人大工作 2018年12期
11月中旬,青州市市、镇两级人大代表述职评议工作全面铺开,99名市级人大代表和280余名镇级人大代表先后参加了述职评议活动。根据测评结果,优秀票得票率不高的代表被约谈,针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并参加下次述职评议;如选民仍不认可,将被劝辞代表职务。这是青州市人大畅通代表退出机制的又一新举措。
为激发代表履职活力,强化代表责任感和使命感,青州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代表辞职暂行办法》,建立了人大代表退出机制,规定凡调离本行政区、调离原工作岗位,违纪违法、损害代表形象,未经批准两次不参加人大闭会期间活动或连续两年会议期间未提出意见建议的,应当罢免或劝其辞去职务,还明确规定“在向选民述职接受评议中,不称职或不满意票超过50%的”,应当辞去或劝其辞去代表职务,终止代表资格。
人大代表退出机制的建立,打破了代表身份终届制,体现了“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宗旨,辞退代表不来虚的来实的,更加激发了代表履职的责任感。本届以来,已对15名履职不认真、选民评价不高的市、镇人大代表进行约谈,其中已有9名主动辞去代表职务,劝辞2人,并将代表辞职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