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
2018-11-17
已退休人员能否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劳动关系?
编辑同志:
我于2013年正式退休。退休后,我进入一家公司做会计,并与公司签订了期限为4年的《劳动合同》,由于身体原因,我于2018年3月主动向单位提交了离职信。离职后,公司并未支付我周末加班期间的加班费,我现在向单位主张加班费,单位拒绝支付。请问:如果我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机构会支持我的请求吗?
贵州 张祖国
张祖国读者: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依据上述规定,劳动者在已经依法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领取养老保险金待遇的,无论是与原来的工作单位还是与新的工作单位均不形成劳动关系,而是形成劳务关系。你与公司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实际上是“假合同真劳务”。鉴于您已经退休,不再具备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与公司形成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缺乏法律依据。
盛夏来袭,高温补贴怎么发?
编辑同志:
近些天以来,北京的温度越来越高,接下来的一周又是普遍的35℃以上。请问:高温补贴是如何发放,作为一名常年在户外工作的工人,我有没有权利拿高温补贴?
北京 张强
张强读者:
(1)享有高温补贴的人群: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领取高温补贴者必须是在高温下工作的岗位职工,包括建筑工人、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快递员等。(2)高温补贴的发放时间及金额:由于全国气候条件的差异,各省份规定的高温补贴发放时间有所区别,例如海南省的发放时间为4月至10月,长达7个月。各地补贴标准也不尽相同。而就北京而言,高温补贴的发放时间为每年的6月至8月,发放金额根据是否为室外作业而有所不同:室外高温作业人员每月发放不低于180元的补贴(如交巡警、快递员、建筑工人、环卫工人、户外线路检测工人等)、室内高温作业人员每月发放不低于120元的补贴(如炼钢工人、机械铸造工人等)。符合上述条件的北京市劳动者,若未能按时、足额领到高温补贴,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也可直接拨打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举报热线12333进行投诉,以保障自身权益。
借十万还十五万,我该怎么办?
编辑同志:
前段时间,我因生意出现一点意外,急需要10万元资金周转,于是,我跟一个生意上的朋友借了10万元钱,并约定三个月后连本带息归还她15万元,相当于三个月利息5万元。当时一心想着缓解资金压力,把生意盘活,没有过多考虑利息的问题就签了借款协议。眼看三个月马上就要到了,我觉得当初约定的利息过高,因此跟对方进行协商,想适当减少利息,但对方说已经签订了借款协议,必须按照借款协议执行。请问:我该怎么办?
云南 王建设
王建设读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根据上述规定,法律对于民间借贷利率的保护分为三档,双方约定的年利率不超过24%的部分,将受到法律保护,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双方约定的年利率超过36%的部分,法律将不予保护,借款人有权拒绝支付超过部分的利息,已经支付的也有权要求出借人返还;双方约定的年利率在24%(不含本数)至36%(含本数)之间的部分属于双方自愿履行的部分,借款人可以自愿履行该部分利息,但已经支付的利息不得要求出借人返还。根据您的描述,您的借款本金为10万元,按照年利率24%计算,借款三个月您应当支付的利息为6000元。因此,您有权拒绝支付超过6000元的这部分利息。
擅入水库钓鱼溺亡,水库管理者有责任吗?
编辑同志:
2018年2月,我与朋友一起约了去水库钓鱼,水库没有什么警示标志,也有很多人在那里钓鱼。那天,我们站在台阶上钓鱼,突然鱼上钩了,我们俩就拉鱼竿,但是应该是由于鱼大的原因,我的朋友一不小心从台阶上掉到了水里,溺水身亡。请问:水库管理者有责任吗?
杭州 吴昊
吴昊读者:
根据您的描述,首先,您的朋友作为一个成年人应清楚到水库钓鱼的危险性,违反禁令游泳致溺亡,应对自己行为负责。水库管理处对您朋友溺水死亡不存在过错责任。其次,水库不完全具有公共场所功能,不属于对公众开放的公共场所,水库管理者对擅入钓鱼、游泳者不承担安全保障义务。综上,水库管理者无需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