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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涉外警务课程案例教学改革

2018-11-16张炜

法制与社会 2018年30期
关键词:案例教学教学改革

摘 要 本文从涉外警务课程的教学实际出发,深入分析案例教学的内涵,探讨涉外警务课程进行案例教学的可行性,对涉外警务课程案例教学的实施过程进行较为深入的研究,最后,从实际情况出发,挖掘涉外警务课程案例教学所面临的问题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对策。

关键词 涉外警务 案例教学 教学改革

作者简介:张炜,武警海警学院(原公安海警学院),讲师。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10.339

一、引言

涉外警务是一门交叉性课程,涉及国际法、国籍法、出入境管理法、行政案件查处、刑事案件处置以及国际警务合作等诸多方面的内容,知识点呈现出广、散、杂的特点。海警作为我国海上维权执法的重要主体,为满足海警维权执法实践的需要,我院在各专业中普遍设置了涉外警务课程,在工科类专业中设置为通识类课程,授课方式为理论授课,课时量为30课时,考核方式為考查。

本人近几年承担航海技术和武器发射工程两个专业的涉外警务授课任务。在授课过程中,由于法律基础知识欠缺,学员在接受新知识方面存在障碍,同时也会影响授课计划。从期末的考核效果和实战部门的反馈来看,学员的学习效果不太理想,不能满足学员第一任职能力的需要。本人针对此情况,在本学期,做了一次课堂调查,其结果显示,学员印象深刻的知识点是课上为加强学员理解而设置的案例。比如,关于国籍方面的知识,学员的记忆为课堂的“赴美生子”案例。

这次课堂调查为本课程的课堂教学改革提供了灵感,涉外警务课程进行案例教学的效果是否更好?通过查阅的相关资料得知,国内有不少公安院校已经开展了案例教学的研究与实践,并取得了很大的成功。因此,从学院的教学实际和实战部门的需要出发,探讨学院工科类专业涉外警务的案例教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案例教学的内涵探讨

高校开展案例教学源于19世纪70年代哈佛大学法学院,后流传于欧美和其他国家,它最先运用于法学和医学教育,其后运用于管理学和其它学科领域。 我国于20世纪80年代引入案例教学法,之后诸多高校开展了案例教学的尝试。

什么是案例教学?目前为止,学术界和教育界没有一个统一的界定,每个人的文化背景、所从事的工作及个人经历不同,对案例教学的看法就不同,因此给案例教学所下的定义也就不同。本人认为案例教学的含义应包括以下要点:

1.案例教学以“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为指导。案例教学打破了传统的单向课堂教学模式,是对传统课堂教学次序的再规划,是倒叙,它真正实现了“实践检验真理”的过程,通过现象寻找规律,通过案例寻找理论 。

2.案例教学的载体是案例。将海警部队的现实执法案例进行收集,然后再结合教学目标进行加工,将其置于课堂供学员进行讨论,在讨论的过程中遵循由“个性到共性”方法,获取本堂课的理论知识。这符合由个案的感性认知上升到共性的理性认识的基本认知规律。

3.案例教学的过程体现为师生、生生之间的讨论互动。以教员讲授理论知识为中心的传统教学方法是一种单向的知识传输过程,教员按照教学计划将课讲完就算完成了本堂课的内容,但是教员对学员的听课效果状况不甚了解。案例教学是以一个具体的典型案例为出发点和主线索,在教师的引导下,以学生为主体对案例进行讨论分析的一种教学方法。 学员在讨论互动的过程中获得新知识、运用和巩固已学知识。

4.案例教学的目的是达到预先设定的教学目标。教学目标是预期的学生学习成果,是教学的出发点,也是教学的最终归宿。 教学方法多种多样,但无论采用哪种教学方法,都是以达到既定的教学目标为导向,案例教学法作为国内职业导向性教育重要教学方法当然也不例外。

综上所述,案例教学是指教育者以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为指导,以案例为载体,将学生引入到设定的案件环境中,通过师生、生生之间的讨论互动的过程,达到教学目标的教学形式。

三、涉外警务课程实施案例教学的可行性分析

(一)学院重视、支持、鼓励教员进行案例教学改革

学院以海警部队实战部门的实际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提升学员的实战能力,以满足学员的第一任职需要。首先,学院积极邀请校外案例教学专家来院讲座,向全院教员传授案例教学的优点、方法和注意事项,让教员对案例教学有了整体的认识,对教员进行案例教学改革探索指明了方向;其次,学院积极支持教员进行案例教学改革,本年度的院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向案例教学改革领域倾斜,为教员的案例教学改革探索提供了强有力的经费保障;最后,教员到海警基层部队挂职锻炼制度为教员收集海警部队维权执法案例资料提供了便利,另外,学院对教员到海警基层部队的专项调研也非常支持。

(二)涉外警务的属性为职业导向性课程

海警部队作为我国海上维权执法的主体力量,由于其维权执法活动范围的特殊性,其业务具有很强的涉外性,掌握相关的涉外案(事)件处置的基本技能成为海警官兵的基本要求。涉外警务课程以海警部队的维权执法实践为瞄准点,具有很强的实践性,涉外警务的这一属性与案例教学法所适用的课程范围相吻合。

(三)学员的背景、经历有利于案例教学的开展

我院学历教育层面的生源由两部分组成——部队生(部队士兵提干生)和地方生(高考统招生)。部队生在来院学习之前已经有了海警部队的服役经历,在部队维权执法经历方面比地方生有优势。学院为了提高学员的实战能力,形成了去海警部队实习锻炼机制,通过实习了解基层部队的工作实际情况,缩小在校学习和实战需要的差距。学员的部队服役背景和部队实习机制,更易于将学员融入到案例中去,提高案例教学的效率。

(四)案例教学法得到了学员的一致认可

本学期,在涉外行政案件查处和国际警务合作两部分分别进行了2课时的案例教学尝试,学员的反馈情况普遍较好。学员认为传统的“灌输式”教学方法容易使他们产生“怠倦感”和“乏味感”,并且由于他们法律基础薄弱,有些内容根本就听不懂,而案例教学通过直观的案例情景使其容易接受所讲授的内容。

四、案例教学的实施过程

(一)設计教学大纲

2018年6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中国海警局行使海上维权执法职权的决定,该决定明确,调整组建的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海警总队(中国海警局)统一履行海上维权执法职责。按照“训战一体”的办学指导思想,教学大纲的设定应以海警部队的维权执法实际需求为导向,因此教学大纲要与普通公安院校的涉外警务课程有所区别,以体现海警院校涉外警务课程的特色。比如减少“出入境管理”的内容,删去“外国人居留管理”部分,增加“海上国际警务合作”的内容。

(二)收集案例

案例是开展案例教学的基础和载体,因此收集案例资料对案例教学的开展至关重要。收集的资料要具有真实性、典型性和正反性。所谓真实性是指所收集的案例资料切实是海警部队在维权执法过程发生的案(事)件,这是保证案例教学贴近实战的保证;典型性是指收集足以代表某一类案(事)件特性的案例,通过典型案例达到“举一反三”的目的,这符合个性与共性的辩证关系原理;正反性是指收集的案例不仅包括海警基层部队处置成功的案例,也应包括处置不当、失败的案例,通过正反两方面的案例呈现,才能最大程度上发挥案例教学法的作用。

(三)案例加工

案例加工的核心在于如何将教学计划中的知识点合理、自然地融入到案例,方法是以知识点去匹配收集的案例资料,从数量庞大的资料库里寻找与知识点最匹配、最合适的案例。在案例加工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两个问题:一是要尽量保持案例的原生性,避免对案例过于改编,否则案例教学就失去了贴近实战的特性;二是加工成的案例仅是对案例的情况介绍,不要加入个人的主观分析,因为对案例的分析思考是课堂上学员做的事。

(四)课堂授课

课堂授课是案例教学的中心内容,案例教学的效果很大程度上上取决于课堂授课的质量,因此,认真、严谨地组织课堂授课显得极为重要。

1.理论知识学习

课堂授课的方式方法多种多样,但无论采取何种授课方式,使学员更好地理解、掌握专业知识的宗旨是永恒的。因此,涉外警务课程改革不能为了改革而改革,不能为了案例教学一味强调案例的作用而忽视了基础理论知识的学习。从本人近几年的教学实践出发,认为理论知识的讲解占用一半左右的学时较适宜。通过理论讲解,使学生掌握本堂课的基础知识点后,再根据授课目标,通过案例教学的方式对理论知识点进行强化与运用,以此来提高学员的课堂学习效果。

2.案例、话题展示

利用多媒体技术,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手段,将该堂课的案例展示给学员。在此,需注意强调学员应将自己置于案件环境中,而不是一个旁观者。结合所学的基础理论知识,来解决案例中所需要解决的问题。例如在巡航时,接到指挥中心的指令,在巡逻船附近有一艘涉嫌非法运输成品油的船只,针对这种情况海警执法人员如何使目标船停船并登船进行调查?如遇目标船逃跑的情况能否使用舰载武器?法律依据是什么?通过预先设定好的问题,将学过的知识以问题的形式抛给学员。

3.小组讨论

可以将学员分为若干小组进行讨论,分组时可以按学员的意愿自发结组,也可以按照作为标准进行分组。关于小组人数的确定,本人认为每个小组的人数控制在5人左右为宜,因为人数太多课堂秩序不宜维护,人数太少不利于话题的深入讨论。之后,学员即进入20分钟左右的自由讨论阶段,此时,教员需要做好两项工作:一是维护课堂秩序,自由讨论不是自由活动,要防止学员做与话题讨论无关的事情;二是防止学员的讨论方向走偏,要严格以预先设定的话题为中心进行讨论,一旦发现有讨论方向走偏倾向的小组,教员应予以及时的纠正。

4.小组发言

小组讨论完毕后,由于课堂时间的限制,每小组由一人进行发言。发言人的确定,本人认为教员随机指定的方式效果比较好,因为这样可以督促每个小组成员都积极参与讨论,而不是每次发言都是那么几个固定的人,这样可以更大程度上发挥案例教学的效能。发言的内容不能限于发言人本人的意见,而是应该综合整个讨论小组的讨论结果进行叙述,这种发言方式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也能增强学员归纳、概括和总结的能力。

5.教员总结

教员应利用5分钟左右的时间,对每个小组的发言进行总结和评价。对小组发言人出现的错误要作出纠正,对发言新颖、有内涵的发言人及其所代表的小组要给予表扬。并通过每个学员的整体表现作出课堂评分,作为本课程最后考核重要参考依据。

五、涉外警务课程案例教学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一)案例资料缺乏

案例教学在我院推行时间晚,诸多课程的教学方式仍是传统的理论授课,虽然理论授课时也会有举例说明、模拟实训等环节,但是与案例教学中的案例还是存在很大不同,真正适合于开展案例教学的原有资料不多。案例的收集主要有两种途径,一是在公开的渠道收集,主要是通过互联网收集有关海警部队的办案报道和海警局的网站、微博等媒体公开资料;二是到海警部队通过调研、挂职锻炼的形式收集。第一条途径的优势在于便捷、效率高,劣势在于收集的案例资料深度不够、维权办案细节不详实,导致其在案例教学中的效能降低;第二条途径的优点在于收集的案例资料丰富且详细,不足在于受限于学院既定的教学计划和调研、挂职需要走严格的审批程序,在时效方面不高。以上两种途径各有优缺点,要打好案例教学的案例基础,提高案例教学的效果,必须走“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的路子。

(二)教材内容与我院教学实际存在不匹配的问题

目前选用的教材是2014年版全国公安高等教育(本科)规划教材,此教材为公安高等院校(本科)涉外警务专业或其他公安类专业必修课程“涉外警务”的配套教材。 其主要是针对陆上公安业务进行编制的,仅在国际警务合作部分有很少的涉及海警部队的内容,与我院的教学目标不符。解决此问题,本人认为有如下两个途径:一是以现有的教材为基础,针对海警部队的特点,适当删减与海警业务关联不大的内容,增加、融入海警业务内容;二是由涉外警务教员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编写体现海警业务特色的涉外警务讲义或自编教材,经过若干年的修改、完善后再形成公开出版的规范教材。结合目前的实际状况,采取第一种途径较切实可行,计划用2年时间左右,逐步形成海警特色突出的讲义或自编教材。

(三)课时限制不能满足授课任务的需要

前言部分所述,涉外警务课程的知识点呈现出广、散、杂的特点,并且本人的授课对为法律基础薄弱的航海技术、武器发射工程等工科类专业。期末的课堂调查结果显示,30个课时的课时量难以达到预订的教学目标,由于课时量少,一些基本法律知识点只能点到为止,不能深入地讲解,学员对许多知识点一知半解,但是基本法律知识不掌握,就谈不上案例教学中的知识运用。为了达到预期的教学目标,本人将把真实的教学状况反映给教研室,提出增加课时量的意见,再由教研室逐级上报相关部门,争取增加涉外警务课程的课时量。

(四)案例教学团队空白

通过组建教学团队,可取长补短,创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 同时,教学团队可以解决因为某位教员去基层海警部队调研而导致调研期间的课程无人承担的问题。但目前我院仅有两名涉外警务教员,不能满足构建教学团队的要求。针对人员短缺的问题,本人提出如下建议:一是从公安大学、刑警学院等高等院校以大学生入伍的形式,引进涉外警务专业及相关专业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这个途径引进的人才年轻、有活力、有干劲,将成为教学团队的主力;二是通过特批入伍的形式,引入相关领域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高层次人才,作为教学团队的带头人;三是面向海警基层部队选拔教官,将基层实战经验带到教学团队当中来。每个途径引进的教学人才都有各自的优势,无疑能组成一个强大的教学团队。

注释:

郭德红.案例教学:历史、本质和发展趋势.高等理科教育.2008(1).

张杰.论公安高等院校的案例教学——以涉外警务专业课程为例.净月学刊.2013(5).

陈福松.案例教学与创新型人才培养.扬州大学学报.2009(5).

李婧.浅析教学目标分析.现代教育技术.2010(10).

金诚、王莉.涉外警务. 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4(9).

冯张美.团队式案例教学模式在优化本科教学中的应用——以《经济法》课程教学为例.浙江树人大学学报.20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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