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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人被判刑争议背后

2018-11-15

南方周末 2018-11-15
关键词:苏家罚金公益林

1944年1月3日出生的林运娘,将很可能在看守所里度过她的75岁生日。

法律专家:“他们一不复种,二不交罚金,认罪态度都没有,想要缓刑可能很困难。”

南方周末记者 汤禹成

南方周末实习生 向思琦 孙美琪

发自福建龙岩

2018年10月2日,一篇标题为《福建龙岩:75岁老太耕种自家自留地被法院判刑四个月》的自媒体文章,将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永定区法院)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

这场风波,源于永定法院8月31日作出的一纸判决。据判决书记载,龙岩市永定区湖坑镇新南村农民林运娘,在未办理林地占用审批手续及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17年4月至5月,雇人使用钩机到“伯公科”山场山顶开挖一块平台,并将原来平台上的果树、杉树、松树一并勾埋。永定区法院以此认定她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身份信息显示,林运娘出生于1944年1月,被判刑时已满74周岁,但不足75周岁。她当庭自愿认罪,一审判决后也未上诉。不过,在林运娘被看守所收监之后,家人开始联系一家自媒体为林运娘“申冤”,并刊出前述文章,对法院的判决提出质疑,文章阅读量很快突破“十万+”。

法院的判决是否合理合法?林运娘家属的质疑是否成立?2018年10月底,南方周末记者赴龙岩当地采访,试图厘清此案背后的争议。

是否属于公益林?

事情发生在2017年4月,时年73岁的林运娘自掏腰包,雇人使用钩机推平了家边山顶上的树林,留下光秃秃的平台。

不久后,她的砍树行为遭到村民举报。湖坑镇林业站站长简俊金接到举报后,随即上报龙岩市公安局湖坑森林派出所。同年6月5日,林运娘前往派出所接受问询,承认了砍伐事实。4天后,经办此案的警官成某带人前往林运娘家调查,认定了林运娘涉嫌犯罪的事实。

按上述自媒体文章中的说法,本案中林运娘“非法占用”的农用地,是其自家的农用地。为证明土地性质,林运娘的二儿子苏国勇向南方周末记者出示了三份文件:一份是1982年确认10亩自留山的自留山证,另两份则是1993年签署的山林承包经营管理合同,分别规定了获得经营使用权的28亩经济林和14亩松杉林。

苏家的自留山证上写着:“山上的林木和各种林产品永远归个人所有,允许继承”。

不过,根据湖坑镇林业站的一份文件,2001年4月,这块地被划为国家生态公益林。2018年10月26日,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永定区法院的上级法院)在其官方公众号上发布一篇文章,其中也提到,林运娘本村所在的“伯公科”山场早已于2001年4月界定为国家级生态公益林,而且林运娘因此领取了相应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

永定区生态办主任林仁昌告诉南方周末记者,自留山也会被划为生态公益林,生态公益林的划定是以区位是否重要来划定的。村民只要拿了补助,就相当于已经承认是生态公益林了。

简俊金告诉南方周末记者,2008年实施生态林补偿金改革,补偿金分到林户,林运娘一直都在领补偿金。

湖坑镇林业站一张公示于2018年7月2日至7月8日的《永定区2018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农民直补金发放表》上也写明,林运娘补偿面积为51.67亩(约为苏家三份文件规定的林地面积总和),补偿金总额为718.75元。

苏家兄弟声称,他们不知道农用地已被划定为生态公益林。在南方周末记者多次询问后,他们承认收到过公益林补偿金,还向南方周末记者出示了林运娘的一份存款明细账,林运娘在2014年后每年收到的林补都记录在册。不过,他们不认为这些年收到的补助是被破坏林地的补助。

在林运娘一案的办理过程中,公安机关委托鉴定机构对被占林地作了鉴定,认定被占面积为6.1亩。龙岩中院的上述文章称,“被毁林地是水源涵养林,属防护林,按照法律规定非法占用并毁坏五亩以上即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苏家还拿出1993年签署的山林承包经营管理合同,想证明此地是经济林而非公益林。简俊金则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地类会发生变化,“她30年前可能这块地确实种柿子树,如果没有好好管理,地上的附着物就发生变化了,天然的阔叶林长起来,马尾树长起来。我们自己进到里面做过地类调查,它不属于经济林了,要按现状来。”

儿子盖房缺钱: 罚金能否分期交?

儿女们并没有为林运娘聘请律师。2018年8月31日开庭宣判之前,该案的主审法官曾两次打电话给林的二儿子苏国勇,就林运娘预交罚金可判缓刑一事与其商量。

苏国勇提供给南方周末记者的电话录音文字显示,法官第一次来电时就曾对苏说,让他“这两三天拿六万块来交(罚金),不然要判实刑”,但苏并未答应。他认为自己手里有对林运娘有利的证据,会请律师上诉。

2018年8月30日,判决前一天,法官再次致电苏,明确说“钱准备好(判缓刑)没得问题”,并劝他“这么多兄弟姐妹,拿这么老的妈妈去坐牢,划不来”。

苏国勇则强调自己“才两兄弟,没很多兄弟……”此外,他说自己现在建房子花了很多钱,被人欠的钱又收不到,提出能否“分期”交罚金。林表示“现在是给你机会,你妈现在构成犯罪,不要讨价还价”。

就法院是否可以通过预交罚金换判缓刑一事,苏国勇的哥哥苏国强曾向中国政法大学一位人士咨询,后者回复:严格说,不可以。

广东法全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志伟对南方周末记者说,犯罪嫌疑人预交罚金可视为悔罪表现,预交罚金判缓刑的做法,在司法实践中比较常见,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教授洪道德告诉南方周末记者,缓刑适用条件其中一条就是罪犯对自己的犯罪有深刻认识,法官提出预交罚金,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在为被告人创造判缓刑的条件。

对于林运娘家属提出的“分期”付罚金,洪道德觉得并不合理,“(判决前交罚金)主要是为挽回损失。挽回损失哪有什么分步挽回?”

苏家兄弟向南方周末记者提供的病历显示,林运娘患有颈椎骨质增生。而龙岩中院在10月26日所发布文章中称,林运娘虽然74周岁,但身体状况一直良好。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满75周岁、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等条件的,应当宣告缓刑。龙岩中院在上述文章中称,林运娘在审判时未达到75周岁,不符合上述规定。

最终,苏家兄弟没有为母亲预交罚金,林运娘被永定区法院判了实刑。

永定法院生态资源庭庭长林灿岗是此案的主审法官,10月31日下午,他拒绝接受南方周末记者有关此案的采访,永定区人民法院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则称:“我们已经发文回应此事,不便再接受采访。”

一审宣判之后,林运娘被带至医院体检,随之被送往龙岩市看守所。据苏国勇向南方周末记者回忆,当时看守所工作人员看大娘年事已高,不愿收押。公安与看守所人员僵持至晚七点,又将林运娘带回法院,办理了取保候审,林运娘未被看守所收押。

林运娘的取保候审决定书显示,该司法强制措施由永定区法院作出,办理日期为2018年8月31日,即一审宣判当天。上面写明,林运娘取保候审的期限“自取保之日起至符合羁押条件之日止”。

苏国勇称,因为看守所未收押母亲,家人便决定不再上诉,他们认为,林运娘以后也不会被收押,因此在十天的上诉期里,几乎什么也没做。

律师杨志伟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取保候审是司法机关在判决生效之前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项刑事强制措施。由于林运娘没有上诉,判决书在上诉期满后即告生效,这时取保候审必须解除,已经被判刑的林运娘依法应该收押。

2018年9月17日,林运娘上诉期满后,当地森林公安前来收押,林运娘被关进了龙岩看守所。而一直到10月底,苏家兄弟也仍未替母亲交清5万罚金。按判决书上所写,这笔罚金本应在10月中旬交清。

毁林改种目的何在?

据家人介绍,林运娘在地里毁树挖平台的原因,是因为先前种的柿子、杨梅等价格太低,她想换种一种叫百香果的农作物。这种作物近几年市场价格看好,很多当地村民都在种。为了改种百香果,林运娘光雇人推树就花了两万多块钱。

在家人和邻人眼中,林运娘热爱劳动,但性格倔强。公安结案后,曾发通知给林运娘,要求她复种林木。如果补种林木,即使她被判刑,量刑也可以从轻。但她没有补种林木,一直还是想种百香果。苏国勇说,开庭时,法官问林运娘,以后还要种百香果吗?林运娘说还要种,法官又问了一次,林运娘依然如此答复。

林运娘的判决书中提到,她因为被认定自首和当庭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但是,由于没有复植补种,也没有缴纳复植补种保证金,她依法又应从重处罚。

林运娘为何在复种问题上如此固执?村支书苏金瑞曾参与调查此事,林运娘向他描述了其向往的生活:她想把原来的树砍掉,种上百香果,还可以养些鸡鸭,自己儿子没有事业,夫妻两人也老了,儿子还可以养殖鸡鸭找点事做。

除了种地,林运娘没有其他收入来源。她每年要花费四五千元买肥料,这笔钱以前退休教师出身的丈夫会出一部分。这两年,“因为不想让她劳动”,丈夫都让林运娘自己出钱。苏国勇向南方周末记者承认,因为母亲种地有收入,子女们并没给她生活费。

在龙岩中院工作的邻村人苏杏生,曾帮苏国勇咨询法律专家。他对南方周末记者说:“了解下来,法院判决应该是没问题的。他们一不复种,二不交罚金,认罪态度都没有,想要缓刑可能很困难。”

南方周末记者曾问苏国勇为何不交罚金,其回答是“在装修房子,一下子交不出5万”。

2018年10月30日早晨,苏国勇开着一辆大众朗逸,载南方周末记者从湖坑镇来到他位于新南村张明组的家——一座正在装修的6层楼新房。这栋房屋由苏家多位亲戚合建,苏国勇和哥哥各一套房,大姐、小妹和其他3位堂哥也有投入。整栋楼的建造花费90万,由数位亲戚平摊。

苏国勇的房子约120平米,三室一厅,如今即将完工,装修款约15万。一位工人正在粉刷墙壁,地上散落着各种家具的纸箱,用的卫具是清道夫品牌。他向南方周末记者强调自己财力有限,“这些东西很多都是通过熟人买的,可以拖延(交钱)的”。

新房的房顶,是一块大约250平米的公共空间,放置着一张黑皮沙发和一块拳击沙包。平日,苏国勇常在这里健身锻炼。从天台往下看去,还可以看到苏国勇养的一只杜高犬,那是朋友送给他的,大概千余元。

落地窗前,是伯公科山场起伏的青山和农田。收割了稻谷的田野,是微风中荡漾着的浅绿,其余部分则在太阳下闪着金光。

苏国勇指着稍远处的一块农田说:“这都是我妈种的,有些她已经收割了,有些还没。”他们家在山下也有一块地,林运娘常赤脚下山,去田里干活。

但是今年林运娘注定不能再下田干活了。10月16日那天,苏国勇曾去看守所见了母亲一面。他告诉南方周末记者,林运娘在看守所里连续几天吃不下饭。幸运的是,有医生每天去看望她,在看守所里老人也不用劳动。

这件事对于苏家的结局,是1944年1月3日出生的林运娘,将很可能在看守所里度过她的75岁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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