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康复干预对缺血性脑梗死后神经功能和运动功能恢复的作用
2018-11-15周建娟蒲丽霞
周建娟,蒲丽霞
(吉林省龙井市人民医院,吉林延边 133400)
根据《中国心血管病例报告》统计结果显示,我国脑梗死患者的发病率正以每年递增9%的速度迅速增长,以发展成了严重影响伤残调整寿命年的第三位原因[1]。脑梗死是当前人类非常多见的一种脑血管疾病,其具有发病率高、致残率高等诸多特点,平均每年给我国带来高达400亿元的经济负担,而在脑梗死患者中,其中70%的患者均为缺血性脑梗死,并且绝大部分的患者在缺血性脑梗死后伴随有不同程度的残疾,丧失了独立生活的能力[2]。在经济水平快速发展、生活方式转变的影响下,加之人口老龄化的共同作用下,缺血性脑梗死患者的早期康复护理对帮助其恢复神经功能和运动功能显得非常关键,同时在促进患者回归社会和提升生活质量中发挥了积极作用,还可实现对我国卫生经济学成本的节约[3]。现结合该院2016年1月—2017年12月在缺血性脑梗死患者护理中,实施早期康复干预的具体方法及对患者神经功能、运动功能的恢复效果,做如下总结。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该研究病例均来自该院接诊的缺血性脑梗死患者。(1)纳入标准:根据1995年中华神经科学会全国第四届脑血管病学术会议制定的《各类脑血管疾病诊断要点》中关于缺血性脑梗死的相关标准进行确诊;发病时间在7~15 d;年龄在45~75岁;格拉斯哥昏迷评分量表(GCS)测评结果达到13分及以上;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卒中量表(NIHSS)测评结果在16分以内;无严重失语症,或者表现出一定的失语,但能够完成指令性动作和对交流无较大影响;签订知情同意书。(2)排除标准:伴随有较为严重的失代偿心功能不全、严重肝肾疾病、3个月内有呼吸停止或者心脏停止或者心肌梗死病史;有截肢、骨折病史等可能对运动功能造成影响的疾病或者病史;伴随有严重精神疾病;有两次及以上脑梗死或脑血栓病史;拒绝参与该研究。根据上述标准共选取缺血性脑梗死患者84例,按照随机数字排列法将其分为两组,对照组42例,女性14 例,男性 28 例,年龄为(61.52±4.28)岁,病程为(13.62±5.07)d;康复组 42 例,女性 16 例,男性 26 例,年龄为(61.56±5.14)岁,病程为(13.30±5.27)d。 两组患者一般资料逐项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该研究经医院伦理委员会审批通过。
1.2 方法
对照组采取常规的康复干预,康复干预内容不设限,干预时间与康复组相同,但需要将干预内容、时间如实记录,每周进行1次记录。康复组则在患者入科室后,严格按照康复干预护理方案要求为患者提供早期康复护理。具体实施方法如下。
1.2.1 制订早期康复护理计划 对缺血性脑梗死功能障碍、最新指南等相关医学文献资料进行收集整理,提出初步的康复计划,并组织专家对康复计划进行讨论,经过调整后获得最佳的早期康复护理计划,包括患者的评估、康复方案记录单、操作指南等。
1.2.2 早期康复干预方案 该方案主要包括了肢体功能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训练方案。(1)肢体功能训练:上下肢活动、上下肢活动度训练、床上运动、床边坐位活动、神经肌肉电刺激、站立训练。(2)日常生活能力训练方案:①进食准备训练:在座椅内进行静动态平衡训练、以患肢少量多次参与到进食动作中,并根据患者情况逐渐增加参与量;②穿上衣准备训练:在床上保持长腿坐位动态平衡、进行穿衣认知训练、患肢少量参与穿衣动作、指导照顾者完成穿衣动作,患肢逐渐过渡到中等参与量;③洗澡准备训练:了解洗澡注意事项,指导照顾者帮助自己完成洗澡,患肢中等参与完成洗澡,穿脱衣物以及擦干身体等动作则由他人协助完成;④洗漱准备训练:在患肢从少量提示和辅助,逐渐过渡到中等参与,再过渡到大量参与。患者每周必须依次完成上述训练内容,每日必须进行1.5 h的练习,在干预期间可视患者情况对训练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连续为患者提供3个月的护理干预。
1.3 观察指标
1.3.1 神经功能 分别在干预前与干预3个月后,采用NIHSS量表对患者的神经功能变化进行测评,该量表总分为42分,得分越高即表示神经功能受损越严重。
1.3.2 运动功能 分别在干预前与干预3个月后,采用改良式肢体运动功能(Fugl-Meyer)量表对患者肢体运动功能进行测评,该量表中包括平衡能力、运动功能、关节活动、感觉以及关节疼痛等多方面,总分为100分,得分越高即表示运动功能越佳。
1.4 疗效判断标准
根据NIHSS治疗前后测评结果对治疗效果进行判断。(1)治愈:治疗后,患者NIHSS评分结果与干预前比较,下降达到了91%~100%。(2)显效:治疗后,经评估患者的病残程度为1~3级,NIHSS评分结果与干预前比较,下降达到了46%~90%。(3)有效:治疗后,患者NIHSS评分结果与干预前比较,下降达到了18%~45%。(4)无效:治疗后,患者NIHSS评分结果与干预前比较,下降不足18%。
1.5 统计方法
运用SPSS 17.0统计学软件行数据分析处理,以均数±标准差(±s)表示计量资料,t值检验;以[n(%)]表示计数资料,χ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两组患者干预前后神经功能、运动功能变化
两组患者干预后3个月NIHSS、Fugl-Meyer测评结果与干预前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两组患者干预后 3个月 NIHSS、Fugl-Meyer测评结果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见表 1。
表1 两组患者干预前后NIHSS、Fugl-Meyer测评结果比较[(±s),分]
表1 两组患者干预前后NIHSS、Fugl-Meyer测评结果比较[(±s),分]
注:* 表示与干预前比较,P<0.05;# 表示与对照组比较,P<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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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两组患者治疗效果比较
两组患者临床治疗总有效率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 2。
表2 两组临床治疗效果比较[n(%)]
3 讨论
针对缺血性脑梗死的早期康复干预时间,目前学界并无统一定论,普遍认为在发病一个月以内实施干预均视为早期康复干预。但有研究者发现在发病7 d内与发病7~14 d内实施康复干预的患者其功能恢复情况无显著差异[4],我们结合临床患者的特点最终确定在7~14 d病情稳定后再为患者提供康复干预。
目前针对缺血性脑梗死的早期干预已经普遍接受了神经康复理论机制,即神经功能具有重组功能和可塑性,为此,通过早期康复护理干预能够较好地实现对功能的重组与神经的重塑,并且经过大量研究证实,早期康复能够促使缺血性脑梗死患者的肢体功能和神经功能得到显著提升[5]。鉴于此,我们在实施康复护理干预期间,首先通过会议制定康复护理干预目标,并将日常生活能力的提升作为重点,在康复训练方案中所制定的作业疗法也主要以日常生活能力训练为主,其次,在实施康复训练期间,在作业治疗师以及康复护理的强强联合下,全面加强对患者日常活动能力的训练,引导患者本人、康复护士、物理治疗师、康复医生等均能够参与其功能的恢复训练中,促使神经实现重塑性改变,从而帮助其运动功能、神经功能得到快速恢复。根据该研究结果来看,康复组在接受3个月的干预后,患者的NIHSS测评结果显著低于对照组,Fugl-Meyer测评结果显著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这表明通过早期康复护理干预,患者的神经功能和运动功能的恢复效果更为显著。另根据两组治疗效果来看,康复组的总有效率达到了95.24%,显著高于对照组的80.9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该结果进一步表明,早期康复护理干预对缺血性脑梗死患者的正面影响。
综上所述,在缺血性脑梗死后患者的干预过程中,采取积极有效的早期康复护理干预,可有效实现对患者神经功能、运动功能的提升,取得显著治疗效果,充分满足临床和患者的需求,值得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