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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与乡:想像中国的方式
——以郭少梅小说为例

2018-11-15高海涛

海燕 2018年3期
关键词:门罗都市小镇

□高海涛

2015年春天,中国作协在张家口举办了一次批评家论坛,我有幸出席。论坛的主题叫“城与乡:想像中国的方式”。这几天集中读郭少梅的作品,我就想起了这个主题。也许,郭少梅的小说比起许多其他人的小说来,更适合在这个主题下分析探讨。

我最早读到郭少梅的作品,是中篇小说《幸福从明天开始》。主人公是一个已经到了跳广场舞年纪的女人,故事的主线也就从广场舞开始。她叫曲珍,五十年代女孩的名字。在这个女人身上,有许多传统美德的因子,比如当年她颜值很高,追求者甚众,却自愿嫁了个普通工人,丈夫残废后又坚持多年照料,无怨无悔。但曲珍身上又似乎承载了这个时代所有的不公,剧团解散了,企业改制了,她下岗了,日子很清苦,儿子又没受到很好的教育,可以说,一个特殊下岗女工的命运感、艰辛与不幸,和当下社会生活中的不确定性,仿佛一起商量好了来捉弄她,直到最后击垮了她。是的,她所渴望的只是一种朴素卑微的幸福,而且不是她自己的幸福,是她儿子的幸福,为了这个她不惜走上“母亲与妓女”的道路,也就是她失身了,而失身的同时又被欺骗了。连这个时代普遍的道德沦丧也得在她身上表演。毫无疑问,作者对曲珍这个人物给予了很深的同情,小说对我们的社会生活,有一种巨大的揭示力,在某种意义上,它应该是惊心动魄的。

不确定性或偶然性,是与我们生活的现代性密不可分的。博尔赫斯有言,希腊人对不确定性并不知悉,而我们却深深了解它的存在。这种不确定性让小说情节显得更加曲折与离奇,整个故事在我看来,就是不幸连着不幸,犯罪连着犯罪、勾引连着勾引、失足连着失足,包括人物形象,也因为诸多复杂的背景和缘由而令人难以评断。比如那个南方来的打工妹英子,她不仅结过婚,而且杀过人,正与别人同居,却又爱上了小海。英子虽然年轻,但她身上几乎带着来自远方的所有复杂与阴暗,这样一个麻烦的女孩,也在渴望幸福,这就让“幸福”的概念本身也变得复杂起来,增添了寒凉的色调及犹疑、反讽的效果。

再说《暖雪》。郭少梅的小说是注重人物的。都说现在的小说,包括许多长篇,往往是作者比人物更显赫,没有鲜活感人的人物已经成了一个普遍问题,而《暖雪》这个短篇却写出了一个活生生的人物。水月,这名字空灵而凄美,连同整个故事也跟着凄美起来。我记得曾经评点过这篇作品,不夸张地说,这可能是郭少梅最好的作品之一,关键就在于水月形象的刻画。

母亲去世了,水月怀疑是被父亲和三姨所害,所以作为普通的乡村女性,水月从头到尾,都是个复仇者的形象。首先,这个人物是有原型魅力的,从希腊神话开始,中外文学史上不乏女性复仇的叙事,鲁迅先生所写的《女吊》,也是对女性复仇精神的讴歌。虽然小说中水月的母亲并不一定是上吊死的,但却仿佛在冥冥中把复仇之责赋予了女儿,让水月具有了“女吊”的精神,她以鲁迅所说的那种“执着如怨鬼,纠缠如毒蛇”的决绝与锲而不舍,来执行这一复仇。所以正像小说写的:“家里多了水月,屋子里似乎有了一丝鬼气,好像水月妈的魂儿还没有散”。天刚蒙蒙亮的时候,水月走进她三姨“半碗饭”的家,也不叫姨,只是幽幽地说了句:“我替我妈请你来了”。真可谓一语传神。在现实的乡村,还有水月这样的女子吗?郭少梅的小说让我们相信有。这是北方乡村未经世俗污染的女性,她如同来自历史深处、文化深处、民间深处的一股精神血脉、生命意象,惊世骇俗,破空而来,同时又是现实生活中的这一个,风风火火,不屈不挠,说话就像秋天熟透的苞米叶子,咔吧咔吧地响。

水月的性格是鲜明的,但她的行动又让人充满疑虑。她的基本立场,是建立在推测母亲是被父亲杀害的基础上的,但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仅仅凭推测就实施复仇,这其实是传统的“有罪推定”思维。退一步说,就算母亲的死与父亲有关,但是当女儿执意要不择手段地向父亲复仇的时候,又构成了一种情与理、情与法的悖论。特别是当水月到乡里和县里告发父亲,这种告发行为就很成问题,因为历史的教训不可忘记,告发文化的盛行,在某种意义上正是酿成更大罪恶的土壤。也许作者的初衷,是要讲述一个当下乡村比较普遍的情与法的故事,但就深层而言,也是人性的罪与罚的故事。这篇小说让人掩卷而思,亦即提供了一个思考的空间。如果说(可能的)杀妻既是一种犯罪,也表征了当下乡村道德与文化的双重溃败的话,那么水月式的不讲起码的人情礼法的复仇,可能更加剧了这种溃败。

但无论如何,水月的性格是鲜明的,在传统人伦和现代法治之间,始终充满了张力。这个人物也许在现实中并不可爱,正如小说中写的,亲人们都把她视为异己,但作为文学形象,她是可爱的,至少是别样的。她可以站立起来,带着缺陷,亦旧亦新,具有特殊的认识价值和典型的、审美的光彩。

米兰·昆德拉说过:“小说的精神是复杂的精神”。读郭少梅的小说,我所感受到的则是生活本身、人性本身的复杂。《绝色》是一个历史故事,东北黑土地的气韵十足,遥远山镇的妓女花妖既是土匪的女儿,也是土匪的女人,但却在当年“抗联”的卓绝斗争中扮演了至关重要的传奇角色。还有《玻璃玻璃》,故事的年代背景虽然很模糊,但却把一个生存与性爱的主题写得别开生面。那个叫疙瘩的男孩对一个叫红菱的女子的性憧憬既是纯真的、懵懂的,也是色情的、执着的。但性的启蒙并不能补偿爱的匮乏,诚如加拿大女作家阿特伍德所言:“没有人会因为性而死,我们都死于爱的匮乏”。正是这种爱的匮乏,让男孩疙瘩的生存显得分外艰难,虽生犹死。

实际上,郭少梅写的最好的作品,不在于历史题材的讲述,而是现代都市和郊区小镇的普通人的生活,这是真正的底层叙事,像《万事如意》《爱你一万年》等等。这样的作品之所以令人感动,在于其写出了底层人生的欢乐与忧伤。英国批评家罗斯金说过一段最好的话,共四句,前两句我认为可以描述我们当今社会的富人和权贵阶层,那就是:“没有劳动的忧伤是卑贱的,没有劳动的欢乐也是卑贱的”。还有后两句,我认为可以描述底层群众和普通劳动者:“没有忧伤的劳动是卑贱的,没有欢乐的劳动也是卑贱的”。对于这些被描述为“弱势群体”、“低端人口”的普通民众来说,劳动是他们生存的必须,而在他们艰辛、诚实、体面的劳动中,既有璀璨的忧伤也有晶莹的欢乐,这就使他们超拔于世俗的目光,他们的生活故事,不但没有丝毫的卑贱,而且显示出一种天经地义的高贵。

《无心睡眠》和《去阿尔巴的路上》等作品,似乎都有一个相同的模式,那就是女主人公都有一个房事上无能的丈夫,也都有一个傻乎乎的闺密,而女主人公出于种种原因都和闺密的丈夫有染,这样的作品给人的感觉就是,当下人们的性关系已经到了很随便的程度,既无所谓幸福也无所谓痛苦,美国批评家布鲁姆的说法,人们现今已无所谓爱情,甚至也无所谓性,男女之间只剩下了关系。

相比之下,我觉得《去阿尔巴的路上》写的更加出色。这个用第一人称写的小说,利用非全知的视角和特别精致的构思,为我们展现了一幅后现代的景观。叙述者也就是女主人公开始先做了一个梦,梦见与网上情人到了一幢白房子。而在现实中,这却正是她和谈不上情人而只是有关系的闺密的丈夫最后去过的地方。他们在这幢白房子里做爱,然后离开白房子,然后,闺密的丈夫在车祸中丧生。一个预先梦见的地方,却昭示了一个意外的死亡。这让女主人公想到了命中注定,但有一件事她没想到,那就是后现代社会是一个高风险的社会,不确定性已经成了生活的常规。那幢标着英文阿尔巴的白房子就是后现代的标志,而闺密丈夫之死也随之具有了象征意味,这个叫丁肃明的男人,他一直害怕妻子为自己生孩子,听说孩子没有了比什么都高兴,听说孩子又有了却开始变得忧心忡忡。那么,他的死是否意味着——真正的、传统意义上的男人死了呢?或者,男人之所以为男人的基本准则、基本责任、基本操守死了呢?总之他必须死去,有这样一个说法:后现代的问题是人死了。他或许就死于这样一个说法,以证明即使在中国一个北方城市的郊区,后现代也正在到来。

现在都市小说、都市文学的说法很普遍,却很少有人提到郊区文学。实际上在西方,许多作家和诗人都更钟情于住在远郊和小镇,并在那里找到属于自己的故事与灵感。比如美国小说家契佛(John Cheever),他就被誉为“描写美国远郊生活的契诃夫”。但就中国作家的写作而言,我觉得还是不一样的,因为契佛笔下的人物,主要是白人中产阶级,因为美国的发展,已经让中产阶级迁居到郊外。而中国,目前还不完全是这样,我们的郊区仍然只是传统的城乡结合部,带有都市和乡村的复合特征。郭少梅的小说就带有这样的特征,偏重于乡村的,如《暖雪》,那种人物本身的复杂感,以及温情中透着凛冽,苍茫中凸显明亮的意象令人难忘;更接近都市的,如《去阿尔巴的路上》,那种寓言性的结构和叙述,可以让我们认识和思考后现代性在中国的许多问题。总之,郭少梅是恰好在城市与乡村之间想像中国的,北方都市的郊区小镇,是她独特的叙事空间,她在这里多才多艺地展示着她对生活和文学的理解。

在平实中酝酿着超越,这是我对郭少梅小说的基本观感。前些年有个说法,叫传统小说读故事,新潮小说读句式,而郭少梅的小说,可以说故事很好,结构不断求新,叙事语言也颇见功力。特别令人印象深刻的是,作为一位女作家,她的小说写作无论就题材还是讲述方式而言,都不拘一格,显示出一种难能可贵的多样性品格,年轻而练达的心灵,率真而丰富的写作。

这种预示着美妙前景的多样性,与她在郊区小镇的生活经验是否直接相关呢?我想起了加拿大女作家艾丽斯·门罗(Alice Munro)。门罗也喜欢住在郊区小镇,而且创作也呈现出多样性。而在门罗看来,郊区小镇的生活本身就充满了多样性。早在她获诺贝尔文学奖之前的上世纪90年代初,在接受美国《巴黎评论》(The Paris Review)杂志访谈时,门罗就曾表达过这样的看法,说当你在一个小镇生活,你会听说更多的传闻,涉及各式各样的人物,而当你生活在大城市,你所听到的可能主要是与你同类人的故事。确实,郊区小镇的生活与情感方式,和都市是不同的,而正因为不同,所以才会显出独特的精神景观。

门罗善于写小镇的生活,特别是女性的生活,从《亲爱的生活》到《女孩和女人们的生活》,可以说标志了这位诺奖得主特殊的心路历程。郭少梅也是这样,尽管在具体的写作上,她或许并没有太多的受到门罗的影响,但在精神上,她们似乎是不约而同的。在中国北方的都市与乡村之间,郭少梅也善于写她自己“亲爱的生活”,写她熟悉的“女孩和女人们的生活”,尤其她近年的多篇小说,差不多每一篇都有一两个女人,同时有一两个女孩,或一个女孩和一个男孩。她们之间构成了或关爱、或嫉妒、或竞争的种种微妙关系。这样的写作姿态,既有外在的多样性也有内在的丰富性,是尤其值得赞赏和寄予期待的。

当然,郭少梅也有她自己的不足,作品质量似乎还不够均衡。有些作品是平实的,有些作品是上好的,但总体上还是有待突破的,至少有时在叙述分寸与审美格调方面,还需要更好的把握与提升。而其中最关键的,就是如何把多样性与丰富性的写作姿态,转化为表现生活的广度与深度。美国女诗人安妮·卡尔森(Anne Carson)曾在一组诗中写过二十多个小镇,组合到一起,叫《小镇生活》(The Life of Towns),似乎就突然有了某种深广的意味。我把这组诗译成了汉语,其中第一首叫“春归小镇”,与中国有关:“一个中国老人说过/春天总是年年相似/雨在窗前淅淅沥沥/一些渴望从很远的远方/到达我们这里”——谨以这几句祝福郭少梅,年年春归,写出远方以远和到达我们这里的渴望与期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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