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踪
2018-11-14许春蕾
许春蕾
1
树叶在晕黄的灯光下显然已经醉了,扶风摇摆,偶尔还会发出几声响动。来来往往的人群让我措手不及,他们把路切割成多种形状,我不知道该往哪里走,尤其是在这样一个墨一样黑的夜里。
我便是在这样一个夜晚开始了跟踪。一个黑上衣,短头发的女孩,她的腿一跛一跛,悲伤地沿着黑暗的路边行走,很明显,她的右腿阻碍了正常步伐。不过,在我看来,她一跳一跃的样子宛如欢快的小鹿。借着醉醺醺的灯光,我看见她侧过头时眼镜片闪闪发亮。
这次跟踪一无所获。不过,我并未就此罢手,因为我已经迷上了这样的游戏。这是一种隐秘的偷窥,我找到了比在镜中看自己裸体更有趣的事情。在十一岁那年,我发现了自己身体的秘密,我对着镜子揉捏那娇小如青杏的乳房,那绿豆大的凸起竟然慢慢挺立变硬。这样好玩的事情,我只告诉过我的发小。于是,在很多夏天的午后,秋天的傍晚,父母们在田地里以命相搏时,我们便在床底下一起探索身体的秘密。
另一个傍晚,我跟踪过另一个女孩,她走路时马尾轻轻摇摆,油黑的发丝在温暖的阳光下闪耀,这个场景使我怦然心动。我一直尾随她回家,然后躲在她房前窗外的某个黑暗处。透过窗户玻璃,我看见她正在轻声细语地和一只猫说话,猫不时点头来回应她。这使我感到震惊。可是有什么呢,我六岁时和一只温顺的羊说话,它不也点头回答我吗?那还是一只有胡须的羊。于是我感到释然。
他们一家在吃午餐,桌上有我爱吃的菜,我像个乞丐似的吞咽口水,我听到了唾液冲过喉咙的声音。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人——大概是她的父亲,把一块肉夹到女孩碗里,他温情脉脉的目光使我难过。我的父亲在吃饭时只会咆哮菜不合胃口,并且斤斤计较要把菜放在桌子的正中央,使我每次夹菜都不得不把屁股从板凳上提起来。
那些不好的回忆让我决定走开。我蹑手蹑脚逃走的时候,只惊动了院子里的野草。
我在马路边悲伤地行走,影子不紧不慢地尾随其后。我的父亲从来没有这样爱过我,他对我最大的爱,就是没有把我送人,还不反对我继续读大学。但从小到大交学费时他都疼得歪牙咧嘴,咬牙切齿地骂我吃他的肉喝他的血。
我立在J大学的图书馆前时,路上已空旷无人。这是一个漫长假期的末尾,零星的几个行者像偶尔飘落的树叶。有个人走进了图书馆,她躲闪的目光让我决定跟踪她。她满头大汗地在一到六楼的女卫生间内门上写同样的话,字迹潦草,却闪闪发光:交美女,待遇丰厚,183****2316。
很明显,她在为某些组织服务或者替人找一个可以包养的对象。这类现象司空见惯,高校教学楼的女厕,路旁的垃圾箱都袒露出让人心跳的交易。我曾于通往女生宿舍的小树林旁见过一则:求女友,要求形象好,气质佳,性格活泼,代交学费生活费等一切费用。这年头,连“交女友”都要求性格活泼了。在阳光闪耀下的开水房和校宣传板上,招聘用词就委婉多了:因公司内部发展需要,现招女生数人,要求形象好,气质佳,待遇丰厚,联系电话187****9966。宣传单下方的联系方式呈十几个条状纸条,有一半以上的纸条已被纤细或丰满的手撕走,刺啦刺啦,声音像衣服的撕裂。
我不敢再跟踪下去,拔腿就逃,似乎害怕被某只手追过来抓住。
不知道跑了多久,后来我扶在一辆白色轿车的后备箱上喘着粗气。夜的风让我感到凉爽。令人诧异的事情再次发生,车竟兀自晃动起来,起初我以为是地震,目光慌乱不知所措,好在脚下大地的安稳让我逐渐心安。我兴奋而又害怕地朝车窗走去,两团影子模糊不清地纠缠在一起。一个尖声细气的女声跑进我的耳朵,她说:老师,有人……一个男人回过脸来,居然是一张熟悉的脸。我再次逃命般地奔跑,来不及回头看看影子是否跟上来。
第二天醒来时,阳光依然明媚,外面的麻雀像书页上的标点符号,突然的鸣叫令我心惊。昨晚的经历让我整个夜晚在似睡非睡间总担心有人敲门。好在阳光很好,窗台上蚂蚁背负食物在探索回家的路,偶尔碰到同伴用触角握手致意;喜鹊俯冲在梧桐林间。阳光真的好,驱散了夜晚发生的一切。
楼下有一个傻子——他们这样称呼。他每天在几个宿舍楼前转悠,捡取一个个被人扔掉,在阳光下孤独躺着的瓶子。
红茶、绿茶,茉莉花茶……他微笑着自言自语,用极其地道的J市方言。
我真羡慕他,把别人口渴飲水那一刻咕咚咕咚的快乐延续到自己身上。
七十九,八十,八十一……他在数着自己的快乐。
一辆垃圾车陷进路旁小沟,这当然与他无关,这是清洁工的事。他蹬着腿,弓起腰,把与他无关的垃圾车推了上来,一团苍蝇嗡嗡欢唱为他庆功,他提起麻袋继续前行。没有人懂他的快乐,除了那群眼见为实的苍蝇。说到苍蝇,我突然觉得它们活得太冤枉,只是饮食习惯不同,像我们人类有人爱荤有人爱素,为什么它们和蜜蜂有不同的待遇?不过都是些不容易的生命罢了。
傻子慢慢远去,距离使我目光的跟踪戛然而止。这算不算一次跟踪?这次跟踪令我感到快乐。我爱一切卑微的生命,一只蠕动的蚯蚓,一只迷路的蚂蚁,在卑微的生命面前,我才有信心抬起我的目光。傻子让我想起小时候,我和三五同伴,相邀去村里各大垃圾堆捡废铁、饮料瓶等各色旧物,最令我们喜爱的是易拉罐,一个就能卖一毛钱,那时候,一毛钱可以买两根冰棍。我们这群穷人家的孩子,靠捡来的旧物卖几毛钱,然后去买各自心爱的糖果和冰棍。我每次都拿给母亲炫耀。那时候的母亲身材娇小,像庄稼地头上一棵瘦弱的柳树。
六岁的时候,同伴邀我去集市赶集。那时候的集市是最有意思的去处了,集市的尽头是卖爆米花的,老式的爆米花机就像一台大炮,“嘭”的一声,爆米花就跑到麻袋里去了。同伴在我家破旧的门口大喊大叫,声音与门道里的墙土一齐纷纷掉落。那些承载过祖辈呼吸的墙土,像掉落的时光一样落在地上,静静的,和埋在祖坟里的祖辈一样,不发出任何疼痛的声响。
我怯怯地对站在屋门口的父亲说:爸爸,我要和阿双她们去赶集。我稚嫩的声音如刚刚出生的羔羊,发出新生般的欢喜。我期待父亲会抚摸着我的头欣然同意。然后说,给你十块钱啊。
十块钱是个多大的数目啊,我天真的双眼将会露出看见彩虹般的喜悦神色,并神气地回头看向同伴。但父亲的话像泼来的一盆洗脸水。
父亲骂道:女娃子,吃我的喝我的,就知道赶集败家。父亲骂我,我并未多难过。我真正难过的是,我在同伴面前编造的慈爱幽默的父亲形象,就这样赤裸暴露且轰然倾覆了。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喜欢在傍晚或者深夜走出门,跟踪路上看到的随便某个人。究竟是什么样的人最容易成为被我跟踪的对象?也许我有自己的标准,但我没有仔细思考过这种标准,我只是跟着我的感觉走。这种难以言表的隐秘的快乐让我不敢对人启齿,我怕被别人斥为变态。当然我也不愿意告诉任何人,我怕一旦告诉了别人,我的快乐将不复存在。
我喜欢看书,特别是心理学方面的书,试图以此来解读我内心的秘密,但没有一本书能解读一切。
不跟踪的时候,或者说是跟踪累了的时候——跟踪确实是一件累人的事,不只是身体本身的累,更是心理在隐秘狂欢之后的累——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我对月亮总有一种矛盾的心理,我希望月亮会出来,可是我又害怕月光会照进房间,像是谁的探照灯打过来,苍白得令人触目惊心。这样的苍白,让我想起母亲的脸。
我七岁时,父亲在一个夜晚暴怒,为的是母亲没有经过他的允许自作主张买回一只羊。他愤愤地骂着这个白天和他一起拼命割水稻的女人。母亲不作声。我为母亲打抱不平,并不识眼色地说:我要这只羊,我要和它一块玩。父亲迟疑了打向母亲的手,然后毫不迟疑地打向了我。我不知道挨打的原因,委屈地哇哇大哭。母亲咆哮着抓起一只碗砸向父亲。父亲哪里是我的哭声和母亲的咆哮能打倒的,父亲这时候展现了一名战士应有的英勇,一拳打向母亲的胸口。母亲捂住胸口,挠向父亲的脸。这让我看到了动物世界里一只猫和一只狼的对决。毫无疑问,我必须做母亲的同盟,才不至于让势单力薄的母亲的哭喊太孤单。我变身成一头凶猛的小兽,气势汹汹地撞向父亲。只是我的气势维持不到两秒,就被父亲有力的右脚踹飞。一阵厮打过后,父亲像得胜的将军,骂骂咧咧地出门。祖母站在邻屋的门口得意地笑。母亲坐在盆碗狼藉的地上嘤嘤哭泣,责怪着外祖母像急忙处理物品一样将她嫁到这户人家。母亲脸色苍白,我怀疑是天上的月亮贴在了母亲脸上,于是颤抖着小手轻轻擦拭母亲月亮般的脸庞。
也许,我的关于跟踪的癖好,只是为了想看看别人光鲜得体的白天背后,是不是也有个不忍触碰的夜晚?
2
我没有想到,有一天我也会成为那个被跟踪的人。
后来我想,其实事情从一开始就是有预谋的。
而我之所以会轻易上钩,成为别人的猎物,只是因为我虽然拥有那些隐秘的不可告人的夜晚,但其实依然没有丧失一个女人对正常生活的向往。
比如有时候,我会憧憬和希望在我30岁的时候,有一扇朝南的木窗,推开就会有温暖的风,可以是问候,可以是忧伤。有一间关上门就隔绝喧嚣的房,四壁书架,安静地读我三十岁的文字。屋外种点菜,再可以的话养两只鸡。当然这样的场景,怎么能缺一个相爱的人陪伴左右。
是的,这是个关于爱情和婚姻的憧憬。
类似的画面我从来没有告诉过别人,也许觉得希望渺茫,但越是渺茫的东西,就越容易在心底深處心心念念。
确切地说,那个预谋是从一个傍晚开始的。
那个傍晚,我坐在公园的椅子上翻阅加缪的《局外人》——公园就在学校的南门对面,我步行五分钟就可以到达某个舒服的长椅——指尖翻到27页时,默尔索告诉玛丽的答案是大概不爱她,但如果她想,就可以结婚。
这时,一个身材高大修长的中年男子坐在了椅子的另一端,他穿着干净的白衬衫,衬衫上的清香被傍晚暧昧的微风送入我的鼻孔,我迷恋他的皂香,像迷恋夏日的荷塘,他默默抽烟不说话,眼神空洞而无助,像一个忧伤的孩子。
不得不承认,这个男子的落座打乱了我原本安静有序的心跳。他的存在仿佛产生了磁铁一般的吸力,使我们之间的空气越来越狭窄。我克制着保持距离,但又无法走开。
喜欢《局外人》,那么也喜欢《鼠疫》了?他首先打破沉默,朝我友好的微笑着。
还可以,但称不上是最喜欢。我礼貌性的简略回复,保持了一丝面对陌生人的戒备。
我也没有“最喜欢”这一说,个人认为,一个人的认知是充满可变性的,而且,有了“最喜欢”,就有了局限和约束。就好比,一个人如果最喜欢某个作家,那他就局限于某种风格里了。一个人如果最喜欢另一个人,那他的世界就局限在这个人的世界里了。他说。
他的话有些想把话题往深处带的意味。后来我想,一个陌生人,突然就向你展示他的深刻,就像一只雄孔雀炫耀美丽的羽毛,是不是有点非奸即盗的嫌疑?但在当时我却觉得一切刚刚好,因为这不是随随便便的一条路边长椅或是在随便某条大街上,这是一座大学对面的公园,而且此时此刻正好我被加缪撩拨起思辨别的欲望,当然最主要的还有这个男人干净的白衬衫,衬衫上的清香,和他有时候空洞无助的眼神。
我看到,我的心缓缓打开,一道光射了进去。
像在长途火车上遇见某个谈得来的陌生人一样,我们在黄昏的长椅上聊了许久。一切都令人意乱神迷。他是个真诚的人,最后,他甚至以落魄的口吻讲述了自己的婚姻。
结婚后,我发现我并不爱我的妻子。他抖了抖烟灰,像弹掉自己的过往,仿佛是对风说。
他是结了婚的,我有点小小的失望,但很快我嘲笑自己想得太多,这只是一个傍晚的萍水相逢。这种坦诚反而让我进一步放松了对他的警惕,我想,一个有所企图的人是不会把自己的妻子挂在嘴上的。
于是我朝他微笑,那当初为什么选择在一起?
不知道,可能是孤独感的驱使,鬼知道我为什么要娶一个不爱的女人,也可能是情欲下的“我爱你”骗了她,也骗了我。
你读过多多的诗吗?《第六天》里,“不爱。所以结婚。”也许不想爱了,就可以结婚了。
我不知道为什么要说这样的话,我难道不是在为他对婚姻的不忠开脱吗?我居然无原则地在讨好他,这足以看出从一开始,我的智商就已经急剧下降。所以后来的事才会变得顺理成章。
我好像见过你,在梦里。后来他说。
这样的话我居然也不觉得肉麻和老土了,只看到他用忧伤的眼神望着我。
…………
我们聊了很久,后来他吸完最后一口烟,说,我该走了,天要黑了。
看着他离去的背影,我居然怅惘了许久。
作为预谋,很显然这只是一个开始。
3
再次遇见冰的时候,是在一个生意萧条的酒吧,是的,这个男人叫冰。我坐在清冷的角落,一边翻看村上的《寻羊冒险记》,一边喝着啤酒。
一团影子突然坐在对面,我捂住嘴终于没叫出声。
抱歉,吓到了你,他召来服务员,点了和我同样的啤酒。
我再次惊讶。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我小心问道,声音轻微如一朵花的绽放。
碰巧的嘛,或者说我们是一样的人,孤独赐给我们一双在人群中寻觅的眼睛。忽略自身的时候,身体就会变得透明。他边说边递给我一罐啤酒。
那我只能理解为俗套的缘分了?我说。
可以这么说,或者你可以认为,我偶然看到了一个影子,看着像你,然后一路跟过来看个究竟也未尝不可。他有些不好意思地说。
喜欢喝酒?他把我面前的易拉罐拉起,小小的尖锐的声音很是悦耳。
喜欢,但不擅长,目前顶多能喝一罐,再多也没尝试过。我合上书本回答。
喜欢村上?
雅俗共赏。最近看村上看的,极喜欢喝啤酒。说这句话的时候,我看到他眼里的光芒,像湖水里的星星。他这样热烈地注视我,让我有些不自然。
村上是天才式的作家,他随即恢复常态,喝了一口啤酒,这样回答。
是啊,是那种保持天才又能和世界和解的作家,难得。
我们尔后讨论爱情,谈论女性。我突然意识到我们在讲述中对女主人公的称谓是不一样的,——“女人”和“女孩”。我总是喜欢把未婚而又美好的女子称为女孩,柔美而烂漫,像初春淡雅的阳光,像寒冬圣洁的白雪。有朋友交谈时总是说你们女人如何如何,我便会认真生起气来。
喝完几瓶啤酒,我有些热,我找不到一个可以陪我喝酒还能陪我聊村上的人。我们互相有些不舍,眼神里仿佛生出无数双手来依依惜别,可最终我们只是道了声再见,就各自走向了夜色。
某一天的下午,我再次在公园里遇见他,偶然的相遇让我更加相信“冥冥之中”这个词语,于是我们相约一起散步。湖色甚美,不远处几只水鸭在水草旁欢快地嬉闹,扎一个猛子,十几米以外才透出头来,张着小翅膀甩甩头上的水,像是在炫耀似的,这情景把我们逗乐了。
这些天你忙什么了?他看着湖水的皱纹说道。
这让我难以回答,我从来不喜欢这样的客套话,譬如看四五只蚂蚁齐心搬运一只昆虫的翅膀,看一棵树的形状来猜想它所经历的苦难,看一个穿淡蓝色长裙的女孩在阳光下闭眼微笑,她脸颊的绒毛像早春纤细的青草一样轻轻摇晃。这些事情算不算忙啊。
可我还是心口不一,说:叶子开始黄了,半黃半绿,像得了皮肤病,秋天真是个让人心疼的季节。我盯着那排梧桐说,你看过枫叶吗?听说枫叶红了很美,可是我没有看到过,大片大片的,没有看过。
他走在我的右侧,离我忽远忽近,微笑着倾听,脸上细软的毛发招摇在温暖的阳光下,如湖底水草般隐约而摇曳。
你谈恋爱了吗?他突然的发问让我神色慌张。
远处的天空呈现出令人心仪的青蓝色,我故意把头偏向左边,说道,还没谈过。
他抿嘴一笑,说:谁又真正的有过爱情,爱情就是回不去的原乡的月亮。
我鼓起勇气看向他的脸颊,他三十岁的脸略显成熟,隐隐的胡须像春草一样生机勃勃。
我说:我有一个陌生的朋友,对的,陌生的朋友,她同时拥有两个男友,相传两个男子互不相知,待她极好。她是如何周旋于两个男子之间的,我无从得知,一颗心如何分成两瓣,我更是无法理解。
他看着我,说:也许总有一些爱情像遗落的星星……
他弹落的烟灰像头屑般裸着灰白的躯体,断断续续地躺在地上,他用脚踩灭最后一点红光,说:如果爱,形式怎样是无可厚非的。
这分明是以爱的名义进行的赤裸裸的诱惑。那一刻在我听来,却是入心入肺。
4
很快,太阳落了下去,我们沿着河岸往回走。河里清凉的风吹过来,偶尔有一两只鱼儿跃起,一对情侣牵手走过,这样的夜晚,让人有恋爱的感觉。
我恨我的父亲,他除了给我羞辱和责骂,从来没有爱过我。
说完这句话,我听见我的眼泪掉在地上的声音,像雨滴入荷心,滴滴声响催人心碎,他小心翼翼地呼吸着。
他没有说话,只是攥住了我的手。我有些抗拒,想抽回自己的手,毕竟我还没有牵过异性,我的手纯洁得可以触摸莲花。他紧紧攥着,我抗拒又留恋这双男人的大手,父亲从来没有牵过我,他只会嘲笑我没有力气扛起装麦子的麻袋。
从此,我来爱你,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正好有一只不小的鱼儿跃出水面,弯身跳起来的鳞片闪闪发光,鱼身弯曲的弧度像月初的月亮,落下时激起无数水花。他的话恰如这只鱼儿,在我湖心荡起一片涟漪。
他抱住了我,在低低的月亮下,在高高的拱桥上,在凉凉的夜风中。我没有被这样有力的臂膀拥抱过,从来没有,我抗拒不了这样的温暖,突然感动得想哭。
你这样柔弱单纯的女孩子,就像天上美好的月亮,值得有人疼惜,他抱着我说。我除了羞涩就是感动,除了母亲,从来没有人抱过我,更未爱过我。六岁那年,放学时下起大雪,父亲被母亲催着来学校接我,那时候的雪可不像现在这样,下一点装装样子。雪把我的棉布鞋都湿透了,我的一双小脚冻得冰凉。
父亲问:用得着背你吗?
不用啦,我说。六岁的我从不记得被父亲背过,此时更是不好意思。但我多希望父亲像别人家的父亲一样,说:来,乖女儿,爸爸背你回家。
在雪地里,我们一前一后,我踉踉跄跄地跟在父亲身后,跟在六岁的大雪之后。
我真的爱上冰了。每个周末,他都会陪我去爬山,是的,喜欢黑夜的我在认识他之后,喜欢上了爬山。我们常常在登山的途中讨论顾城,讨论我们共同喜爱的卡尔维诺。这些讨论,我们常常在没有人的路途中进行,是的,文学在人群中小心翼翼地活着。
清晨的阳光吻在他脸颊上的时候,他睁开眼睛,紧紧抱着我,目光中有些怜爱,又有些我读不出的东西。他抚摸我头发的时候,我突然想再次做爱,我吻向他耳朵的时候,他同时也揉捏着我的乳房……
我们一起趴在床上,这间两室一厅的出租屋里,只有我们两个人,这张简易的大床上,只有我们两个人,这个世界上,也只有我们两个人。
假设我们就是蚂蚁,就是小虫,好不好?我说。
5
我不知道,在冰的整个计划里,他对我的爱,哪些是假,哪些是真。也许有一些东西是超出他的计划之外的,比如,他对我真的动了情。但那又怎样?依然改变不了那个被他预先写好的结局。
不久之后,我怀孕了。我躺在他为我租的公寓的床上,哭得悲喜交集。是的,我爱他,他是一个给我温暖的人,他帮我交学费给我生活费,让我不用再顶着太阳去发传单,去脏兮兮的饭店后厨给人洗盘子洗碗,不用再去给人代一小时八块钱的课,去促销牛奶的超市被色眯眯的男人看来看去,不用每天去食堂只舍得吃最便宜的菜,不用再听交学费时父亲的骂声,母亲的哭声。是的,我感谢他。他虽然有妻子,但他是爱我的。他带我去买名贵的衣服,那些我曾经只敢在明亮的橱窗外张望的衣服,带我去最贵的餐厅,教会我怎样用刀叉割下牛肉,带我去书店,把我喜欢的顾城和阿多尼斯全部带回家,摆放在大大的书架上。拥有一个大大的书架,这是我从小的梦想啊。在这套公寓里,我们做爱也做饭,谈诗也谈心。他有时候会莫名其妙地说对不起,我以为他是因为不能给我婚姻才这样莫名其妙,于是便笑着吻住他的嘴。
他知道我有身孕的消息后,跪在地上求我:我的妻子做了切宫手术,这你是知道的,我真的希望和你有个孩子,我是爱你的,留住我们孩子吧,我的妻子也会同意的。他的眼里雾气蒙蒙,我看不得有人流眼泪。爱他就为他生下这个孩子吧,我在心里默默地对自己说。
我对母亲撒谎说假期去苏州打工,两个学期没有回家。数月后,二十二岁的我生下了一个胖嘟嘟的男孩。这把他高兴坏了,不住地亲吻我的手,喂我各种汤水 。他的妻子,也来看过孩子,最后离去时的眼神意味深长。夜里,我在病床上想,只要和爱的人在一起,一纸婚约算什么,我可以接受没有婚姻的爱情,何况,我们还有这样一个可爱的孩子,何况,他是真的爱我。
孩子出生后的第三天,他的父母也来看望。我的心里满怀愧疚,我这样不明不白地生下孩子,到底是破坏了别人的家庭。好在他的母亲是个善良的女人,看我的眼神里充满了怜爱,还有一丝莫名其妙的愧疚。
他的母亲抱起孩子笑得满脸阳光,这让我想起自己的母亲。闺女,你辛苦了,先睡会,我们带孩子去检查,他的母亲说。说罢,他们轻轻地带上了门。我确实累了,外面天阴阴的,像要下雨。我醒来时,天快要黑了,病房里空无一人。我摸索着找来手机要打电话给他,一条短信像箭一样射入眼睛:我们走了,我也是迫不得已。不要再来找孩子,对不起。
我去过很多地方,却再也找不到他了。那个曾经给我爱和温暖的男子,难道曾经都是梦一场吗?我颓废了好久,才想明白:我只是他用来传宗接代的工具。他曾经告诉过我,他的丈人一直提携他,对他有知遇之恩。我一开始就应该想到,即便他曾对我有一丝真情,也不会和他妻子离婚,尽管他那样厌恶她,表面上却对她恩宠有加。他不会为了我放弃前程,是啊,我除了身体,什么都给不了他。
也就是在那一刻,我突然看清了整個事实:自始至终我只是那个被他跟踪的对象,那天傍晚,在那个公园的长椅上,如果不是我,也会有别的女孩;又或者,不是在公园长椅上,他也可以在别的地方,比如图书馆、体育场、学校电影院,找到另一个替代品。而之后的每一次偶遇,仅仅是他用心蹲守的结果。
这个事实简直令我不寒而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