傣族原始宗教崇拜与南传佛教信仰“互容”格局形成
2018-11-14徐楠云南民族大学艺术学院
徐楠 云南民族大学艺术学院
傣族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民族,自称一直是“傣”,但其先民见于《史记·大宛列传》所记的“乘象国”则称“滇越”,《后汉书》又称其先民为“掸”。由“越”、“掸”之他称可知,傣族与中国华南的壮侗语各族、东南亚的掸傣语各族在历史和文化方面都有很深的渊源、互动关系。傣族的宗教信仰经历过原始崇拜和巫术信仰盛行、佛教信仰和原始崇拜并存两个阶段,就与傣族的这种复杂的族际历史、文化关系密切相关。
傣族作为云南十五个特有民族之一,主要集中居住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和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也散居于临沧、普洱、玉溪、红河等地。傣族有共通的语言、文化和民族心理,但由于各地傣族的生活环境、社会历史有区域差异,其宗教信仰也因此有所不同。西双版纳、德宏、临沧、普洱的傣族绝大部分信仰佛教,玉溪、红河的傣族却很少信仰佛教。因此,所谓傣族的宗教信仰经历过原始崇拜和巫术信仰盛行、佛教信仰和原始崇拜并存两个阶段,是就聚居于西双版纳、德宏及临沧、普洱的傣族而言的。本文所称的傣族亦限于此。
一、傣族原始宗教的形成
傣族的原始崇拜,是傣族早期的原始信仰,它经历了一个从诞生到发展,从发展到完善的漫长过程。在傣民族形成早期,由于生产力和认识水平的局限,人们对自身及自然界中的一切现象都不能进行正确的认识和科学的解释,从而赋予了自然宇宙间的一切事物神圣性。傣族原始崇拜由此产生。
傣族原始崇拜是以万物有灵的思想为核心的,主要有灵魂崇拜、自然崇拜、祖先崇拜等。傣族人民相信世间一切生物非生物都有灵魂,尤其是与傣族的日常生活和农业生产相关的自然物。他们时时主宰着人们生活的顺逆,生产的丰歉以及人生的祸福。这其中,祭谷魂较为隆重。稻作是傣族人民的主要的生产方式,稻谷在傣族人民生活中具有重要意义,被赋予了人格化和神圣性一一产生了对谷魂奶奶“雅灸毫”的信仰崇拜和一系列祭祀活动,以此祈求粮食丰收。当傣族先民在概念里能够把人与自然区分开来时,祖先崇拜逐渐形成。较为典型的是寨神和勋神崇拜。寨神就是傣族村寨的保护神,傣语中称为“丢拉曼”或“披曼”。绝大多数傣族村寨的寨神原本是这个村寨氏族的祖先,通常是在建寨过程中有功迹的村民或较有威望权利的家族成员。在氏族发展壮大为村社以后,便被作为新的寨神来供奉。此外,还有一部分寨神是其他敌对村寨死去的成员,因此,寨神分为善恶两类。善良的寨神能保佑全村,邪恶的寨神则会危害村寨利益,因此都要进行祭祀和供奉。
在傣族原始社会的狩猎时期,氏族首领沙罗发明了弓箭,教会人民狩猎,改善了傣族民众的生活。但是在部落生活里总是不乏因争夺少量的食物而引起的纷争,沙罗便为部族人民立下规矩。“他把人群集中于大树下,宣布了石头一样硬的规矩:‘听啊,所有的人们听着,鱼儿有头,蜂子有王。……活着我是你们的‘盘’,死后我是你们的‘神’。不管打得鹿子,不管打得马鹿,从头到脚,从肠到肚,从心到肺,从皮到骨,都要平平分。大家一起吃,大家一起饿。……我死后还有我的灵魂在。告诉你们吧:魂就是鬼,鬼就是神。我会给你们拴住马鹿,我会给你们撵来鹿子,我会给你们驱散灾难。现在我活着,大家听我管,到我死了,你们也要设祭台,要祭我的魂。要是你们把我忘记了,鹿子马鹿就会跑掉,大火会烧天……谁违背我的话,我的神就要惩罚他,叫他死的成。”由此,这一傣族首领灵魂的神秘力量成为约束傣族社会的规矩。沙罗死后被人们奉为猎神,将大树和木架立为猎神殿。每次上山打猎前,都要先祭祀沙罗猎神。随着祭神仪式和祭神风俗的逐渐形成,傣族原始崇拜从而产生。
二、傣族南传佛教信仰的形成
为方便佛教学说的研究,近代佛学研究者将佛教学说按语言文字的区别分为三大系,即汉语系、巴利语系、藏语系,南传佛教的三藏典籍和许多重要著作都用巴利语写成,被归为巴利语系。传入我国境内的南传佛教又被称为小乘佛教,被分布于云南省西双版纳、德宏、临沧地区及景谷县等地的傣族所接受和信仰。
关于南传佛教何时传入傣族地区,学术界有不同的认识:一种看法以王懿之为代表,认为公元前后佛经、佛像相继传入,并先后在景洪、勋海、勋陇等地建盖了佛寺和佛塔;另一种看法以江应梁、赵檐、杨学政等为代表,认为南传佛教元明以后才传入并在傣族地区普及的;而以《傣族简史》修订本编写组为代表的多数学者,则认为南传佛教传入云南傣族地区的时间应在唐代南诏时期。现在有学者提出佛教传入我国傣族地区,并不是一次性传入的结果,而是经历了多次传入。对于佛教具体传入云南傣族地区的时间现在还难以定论,在西双版纳傣族地区,直至公元12 世纪初期,也未见其有大力发展的现象。到12 世纪后期,帕雅真入主勋油,成为西双版纳第一位召片领,号称“至尊佛主”。同一历史时间,位于今泰国东北部的古兰那泰国势力强盛,南传佛教润派兴起,兰那王室与西双版纳召片领进行联姻,促进了双方在宗教信仰方面的交流。到了13 世纪,随着巴利文佛经在泰、傣及掸语文化区的广泛传播,西双版纳开始建立佛教僧团,继而开始修建一批佛寺、佛塔。在西双版纳的傣文创制成功,有了刻在贝叶上的佛经,南传佛教在版纳傣族地区才进入广泛传播时期。
随后在德宏傣族地区,也先后有了从缅甸、泰国等地传入的南传佛教,但没有形成大规模的发展。公元14世纪末15 世纪初,由于傣族封建领主制政权的需要,南传佛教受到统治阶层的扶持得以迅速传播发展。这一时期,封建统治阶级与南传佛教二者相互依赖、各为所用,双方都有了空前的发展。西双版纳己经初步形成了政教相结合的制度,(( 泐史》记载西双版纳第十二代召片领三玻油傣即为时( 公元1457 年) 的情景说:“推选既定,人们群诣佛寺,面对佛寺、佛经、主持三个佛主代表者宣誓,并将誓词铭镌寺中”。(( 泐史》还载:“公元1569年,缅王以公主楠阿抗妻宣慰使,称曰金莲王后……祖腊历九三二年( 公元1570 年) 庚午,金莲后生一子,取名刀糯猛,后并主建大佛寺一所……名金莲寺。”可见,在15、16 世纪时,西双版纳傣族地区己全民性信仰南传佛教,南传佛教的影响力亦达到高峰。
南传佛教于公元15 世纪在西双版纳及德宏地区兴盛后,又陆续传入了邻近的临沧、思茅等地的傣族地区。南传佛教传入临沧傣族地区的时间比德宏晚。傣历835年( 公元1473 年),润派佛教经缅甸勋良首( 景栋) 传入临沧耿马地区。“缅甸僧人英达、转达奉佛像一尊,送至耿马,土司即在东门外时间“半满燕佛寺”供奉佛像。佛教这才在当地传播开来。七年后( 公元1480 年),双江第四代土司铁法派十八伙头赴缅甸勋良首迎请佛像”,佛教在临沧地区才渐渐兴盛起来。
三、傣族原始宗教崇拜与南传佛教信仰“互容”表现
原始崇拜及佛教作为傣族人民信仰世界里共存的两种宗教,二者能够相互宽容、相互容纳的首要原因是对彼此的让步和吸收。在信仰世界里,二者的互容主要表现为神系的互容、祭祀仪式及神职人员的互容。
(一)神系的互容
首先,佛教的神化。佛教在傣族地区的推行传播过程中,不断使自己地方化、民族化,在佛教的信仰、教义等方面尽力适应当地的原始崇拜,甚至根据傣族的风俗人情,改变自己的主张,与原始崇拜相结合。佛教原本是不信鬼神的,只有原始崇拜才信鬼神。但是,在信奉万物有灵的傣族社会里,人人都相信鬼神的存在,不信鬼神的佛教难以取得傣族人民的信任。佛教的神化也成为必然。
其次,神佛也相对被纳入鬼神的范畴。傣族认为万物有灵,佛教也同样。所以佛寺、僧侣、佛都有灵魂,也有佛寺鬼、和尚鬼、菩萨鬼等的存在。在佛教的几个重大节日活动中,如关门节、开门节、泼水节以及升佛爷、升和尚、祭塔等佛事中,在向佛祖贡献牺牲时,要呼唤四方神抵一起来享用贡品。
除此之外,两种宗教的神权体系的互容还体现在各傣族地区的神系中。各傣族地区的神系非常多样。诸如西双版纳各勋、德宏各勋、景谷、孟连、等地,在呼唤勋神领受献牲和祭品时,列入勋神神位配享的神名一般都达到十二位、十六位、三十二位,甚至是多达九十二位。在祭勋神请神时,还呼唤出自佛门的叭英、叭捧、南妥拉尼和东南西北的四方神灵等。这些出自佛门的神进入勋神之列,既反映出佛教与傣族原始崇拜的相互包容,也反映出这两种宗教神权世界的互渗。
(二) 祭祀仪式的互容
傣族是我国最早进入农耕社会的民族之一,因此,也就有一套农耕的祭祀仪式。如在撒秧播种、打谷收获之后,都要举行叫谷魂仪式;稻谷出穗之后要举行祈求神明保护谷子成长,不受虫子、鸟雀伤害的仪式;犁田、耙田之后要举行叫牛魂仪式;鸡病了,叫鸡魂;人病了要叫人魂等等。这些仪式几乎都为原始崇拜所把持。在佛教活动中,有一项佛事叫做“败他纳”,就是专门祭稻谷神的,它原本是属于原始崇拜中的农业祭祀活动,在农耕开始一段时间后由群众各自自发举行。后来佛寺僧侣将其佛教化,佛爷成为了这项活动的主持者,祭祀时由佛爷念诵佛经,并按传统方法像群众祭祀一样,往田里撒沙子,将竹子编织的祭祀神器“达寮”插于田中,以驱除邪魔,祈求鬼神保佑谷物丰收。
在祭品的使用上,佛教专用的祭品一一蜡条也成为原始崇拜祭祀神灵的祭品。西双版纳史料证实,在古老的年代里,该地区的傣族在举行祭祀神灵活动的仪式上,未曾以蜡条作为祭祀的祭品。大都以牛、猪、鸡为牺牲,以芭蕉梢、甘蔗梢、鲜花、水果等作为祭品。在《谈寨神勋神的由来》中,作者描述了蜡条的由来。帕召和叭桑木底第一次斗法失败后,被叭桑木底宣布以后帕召只能吃黄屎,即蜜蜂的屎。因为这个缘由,人们才用蜂蜡去祭献帕召,点蜡条祭佛就是因为这个原因。这一迹象表明,不论是祭祀仪式、祭品和祭祀内容,原始崇拜和佛教分别固有的祭祀仪式中,都体现了佛教与原始崇拜的相互包容、渗透。
(三)神职人员的互容
在原始崇拜和佛教各自的宗教人员上,也体现了两种宗教的互容。佛教的神职人员一一佛爷,与村寨管理原始崇拜活动的波章结合。他们所负担的宗教职能也不再是各司其职了,而是互相依存,彼此支持。村寨管理原始崇拜活动的波章原本只是管理原始崇拜事务的专职人员,属于村社成员的一种社会分工,他们不脱离生产,也没有任何报酬。村社成员盖房子,他去帮助祭祀屋柱(“男女柱”),有人病了,他们义务帮助叫魂,伴随丧家亲友念咒送葬等等。发展到后来波章管理的宗教事务增加了佛教的内容。他要组织村民举行各种佛事活动,带领信徒到佛寺拜佛,聆听佛爷念经解义,接受佛教的戒律。平时监督群众执行戒规,筹集经费修建佛寺佛塔佛像等等。
四、结语
上述分析可知,原始崇拜与佛教信仰在傣族的生活中占据重要地位。二者经过相互抵制与斗争,形成了相互容忍、接受、让步的“互容”关系。这不仅是两种信仰之间的相互包容、宽容,也包括两种信仰与傣族之间的融合,因此造就了傣族独特的二元信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