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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二题

2018-11-14

山东文学 2018年9期
关键词:爸爸妈妈

真 真

孝女

1

1986年,我遇到笑笑,那年她十二岁。

我妈在县城里当搓澡女工。每逢周末,我就从林泉村骑自行车上县城找她,替她两天班。这两天搓澡的人最多,活儿也最累。好在我年轻,浑身有使不完的劲。我年纪小,又瘦,起初没人找我搓澡,后来一传十十传百,人渐渐多了起来。有人还没脱衣服,进了门就先来我这儿排上号了。搓澡很累,澡堂也脏,好在人人虔诚,个个认真地试图把自己清洗干净;这里也没有等级,偶尔在她们的手背和目光中,才能瞥见一点阶级的痕迹。手掌放在搓澡巾里,要把力气均匀地运到掌心和掌根,有一点太极的意思,这样搓起来,客人才不会疼,而且还下灰。

那天我摊上了一个胖大妈,这样的客人搓起来是最费劲的。每当手推在她的皮肤上,皮和肉似乎就分离了:皮肤松弛,我一用力,肉就变成一滩向四周流去。正面,左边,右边,背面,腋下,脚底,大腿内侧。没完没了。就在举起大妈沉重的手臂,搓着她的腋下时,我感觉一道目光搭在我的后脖颈上。

我回头,那是和笑笑的第一眼。

她头发蓬松干燥,透过澡堂的水雾注视着我,在一群松弛暗沉的皮肉中白得发亮。

我看向她的眼睛。她笑了,举起手中的瓶子摇了摇,启开嘴唇,她清凉的声音便穿过人肉味的雾气,钻进我的眼睛里。

“嗨,我排个号!”

我点点头,转身在大妈的抱怨声中继续搓着澡。毫无预兆地,我竟手掌颤抖,眼泪突然溢满了眼眶。

四年后,笑笑握着我的手,死在一个垃圾站门口。

2

我冲洗了很多遍大妈躺过的板床,才让笑笑躺下。

她将头发拢到一侧,别在耳后,露出白皙的脖颈,又递给我一个玻璃瓶:

“搓完请给我打个牛奶。”

“打牛奶?”我不解。

“就是用牛奶按摩一遍呀,”笑笑眼里闪烁着惊讶的笑意,“不会吗?”

“牛奶,牛奶多贵啊。”我摇摇头。

这样的一瓶牛奶,我从来没喝过,应够我搓上一天澡赚的了。

“好用就不贵。”笑笑歪着头看我。

她十二岁,我却因为她第一次明白“风情”的意思。

她皮肤紧致,肤白胜雪,很瘦,摸起来却柔软又有淡淡的韧性;胸部刚刚开始发育,粉白粉白的,是一对懵懂无知的跃跃欲试;双腿如同小鹿的一样修长笔直,那样淡粉色的膝盖和脚跟,只属于少女中最美的那一个。我有些脸红。

“你多大啦?”她问。

“十四。”我嗫嚅着。

“你不念书吗?”

“我妈在这儿做工,我只是帮她而已。”

“好玩吗?”

“不好玩。好在这两天赚的钱,都是我的。”正面搓完了,我拍拍她的胳膊。

她翻了个身,转向我。

“你不会拿这笔钱去买牛奶的。”她的目光落在我的内裤边上。

“我喜欢音乐,都花在那上面了。”我示意她抬起腿。

“谁?”

我这下是真的脸颊发烫:我的手放在她的大腿内侧,黄色的搓澡巾不知所措;她又那样看着我,追问着我喜欢的音乐。

“卡百利,枪花……平克佛洛依德,邦乔维也听一点。”她的身体有一点紧张,似乎想合上双腿,我松了松了手上的力,“没什么,就是洋人流行的那些。瞎听。”

“你竟叫他们洋人?”她狡黠地一笑,眼睛亮亮的,枕着手臂,挑起眉毛,“你什么时候下班?”

一缕发丝此时恰到好处地落在她的鼻尖上。很美,我没有替她拂下来。

3

半小时后,她坐在我自行车的后座上。我带她去我最常去的唱片店。

虽说是唱片店,其实根本没有人买。没有人买唱片,更没有人买得起黑胶唱片机。不过跟老板聊得好,不管给不给他钱,他总是愿意放些我喜欢的曲子,我常常在那里一坐就是一个下午。

她搂着我的腰,说:“Love,歌里这个单词总是最多的。”

我有一点怕痒,搞不清是因为她的手,还是因为她的话。

我说:“你再说一遍,爱。”

“Love,love,love!”她说了三遍,越说越高兴。

“你讲得真好听。”我也跟着笑了。

“还有讲得更好听的呢。”

“Love让所有第一个字母高,后面矮的四字单词都可爱了起来。”

“可爱!你这句话也可爱!听了好想吃巧克力啊。”她顿了顿,“想和你分着吃一块巧克力。”

“巧克力好吃吗?我没吃过。”

“你来我家,我家有好多巧克力。”笑笑把头贴在我的背上,声音通过她的头骨轻轻震动着我的脊柱,“比利时和法国的巧克力最好吃,以后你只准吃这两种巧克力。”

4

“来啦,孝孝。”老板对着我一招手。“今天听啥?”

她拍着我:“你也叫笑笑?”

“我叫卫孝。”

“我叫吴笑笑。”她郑重地伸出手。

我觉得好笑,还是和她握了手。

老板在柜台后大声说:“这姑娘好俊啊。”

笑笑穿着一双白色的尖头皮鞋,白色的喇叭裤,黑色的高领线衣稍稍包住她的下巴;齐肩的头发还没干透,搭在肩上,和她微翘的鼻尖合适得很。穿上衣服,她似乎更成熟了,奇妙的是,同时也更稚嫩了一点,确是十二岁的样子。

笑笑告诉我,她会弹钢琴,黑管是她喜欢的乐器。她随妈妈姓,她的妈妈叫吴胜明,几乎算得上是全国首富之一,做羊毛衫生意,全国每个省城都有她家的店,资产数千万。妈妈想买香水了,就会飞去法国;她馋小牛排了,也是一家人找时间飞去西班牙吃。她说自己的欲望虽然总是得到满足,但是她在满足欲望前,学会了等待和忍耐。她热爱音乐,因为不必忍。我相信原因肯定不止于此。

她说她来到这小县城,是因为妈妈在香港做生意,父亲无心管她,便将她寄养在县城的伯伯家。我在她的话里听出了藏着不合逻辑的脆弱,只多看了她一眼,她便摇摇头,重新给了我一个说法。

事实上,自从她妈妈忙于工作,而倒插门的父亲活在妻子的阴影下,成日酗酒,赌博,白衣翩翩的浪子活成了大腹便便的流氓。自从一日,笑笑撞破了父亲和保姆偷情,举起椅子砸向父亲的头,在保姆看见血的尖叫声中,笑笑咬住了她的耳朵:

“这是我妈和我爸的床,你再敢上来,我就把你的耳朵咬下来,你还得做给我吃。你他妈,就是一做饭的。”

父亲踹了笑笑肚子一脚,几乎将她踹出卧室外,她撞得轻微脑震荡;反手又是一巴掌,让哭喊的保姆噤了声。第二天,父亲就将笑笑送到了县城的伯伯家,今天其实是笑笑出院的第一天,她想好好洗个澡,就遇到了我。

真实的情况应该比这个更糟,但眼前的故事已经够惨了,我不能再好奇了。

后来的日子,是我人生中最幸福的一段时光。

笑笑从家里将她在世界各地买的唱片都随身带来了,还有一个Sony的唱片机。有了笑笑,我几乎再也没有去过那家唱片店。我们腻在一起,听歌,听她背诗,讲国外的见闻和故事,弹琴。

“You were my ground,my safe and sound.”一次,她随着旋律轻轻唱着。

“这是哪首歌?”

“还没被写出来呢。”她一笑,鼻子就皱了起来。

“你可以写啊。”

“可我只有这一句。”

“有这么一句就够了。”

5

不久之后,笑笑的生日到了。

她邀了几个朋友来家里蹦迪斯科。中途大伯破门而入,指责我们太吵,摇头晃脑,不成体统。

笑笑反驳蹦迪斯科是她的自由。

大伯怒言,这是他家,不是你家。

笑笑说,“我家比你家好多了,等我妈回来接我,谁要在你家待?”

大伯冷笑。

“你妈接你回家?她判的可是无期徒刑。一辈子都没有人接你回家!”

所有声音都停了。所有目光都看向笑笑。

笑笑脸上方才的愤怒摇晃了一下,竟变成了一丝怜悯。大伯在这可怖的寂静中找回一丝神志,突然转身离去。其他来玩的朋友也都慌张地,一个两个地离开,虽然所有人都好奇,但没有人能忍受笑笑此刻脸上的表情。

我走向笑笑,将手放在她的颈后,那里是一片冰凉。她应该并不欢迎此刻我的安抚,可是我觉得她需要它。她看向远处,眼睛里盈满了干涩的恨意。等她转头过来,我心底一凉,那双眼睛似乎没有眼白。

“你能不能陪我去一个地方?”我摇摇笑笑。

笑笑木然地将头贴在我的肚子上,点了点头,“去哪儿都一样。”

6

我领笑笑去了澡堂,我扶浑身冰凉的她进了池子,细皮嫩肉的她,此刻乖乖地坐在最烫的池子里。

“孝啊,我有事情托付给你。”

“好,只要你开心。”我傻乎乎地说。

笑笑笑了一下,摇摇头,不想和我争辩。

“你觉得烫吗?”

“烫。不过这个感觉还挺有意思的,我以前没有忍受过这么久,等忍久了,原本觉得发烫的皮肤,就变得发麻发胀了,甚至有一点冷。”

我原本打算用这热乎乎的温泉水暖暖她,但这番话听着如此不祥。

“差不多了,我给你搓澡吧。”

笑笑点点头,又摇摇头:“不了,以前都是你搓,也该我给你搓一次了。”

我们来到我以前搓澡的工位,一张铺着发黄塑料泡沫的木床边。我躺下,这种熟悉感有些让我尴尬。笑笑戴上搓澡手套,灿然一笑。她俯下身,端起指尖,细细搓起了我的脖颈。因为专注,她的情绪似乎好了一些,胸前粉嫩又苍白的双乳轻轻晃动。

“我妈,两年前走私了四十八辆日本皇冠轿车。走私,你知道她想了一个什么办法吗?她把整车拆成零件,分批运回国内,再在国内组装,转手卖给别人。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干这个。她已经那么有钱了。”

她的手移到我的胸部,放轻了力度,围绕着乳晕打着圈轻轻揉搓。我感觉它们竟立了起来。

“然后她就被判了死刑。”

“爸爸本来就活在妈妈的阴影之下,可我还是没想到,她进去了以后,他竟然一眼都不去看她。我去看妈妈。每次我看她的时候,我都问她,妈妈,你什么时候出来?她总说快了,快了,快了。”

“我问那些狱警和工作人员,他们竟也无一例外地说,快了,快了。”

“我知道他们都在骗我,我也知道妈妈即使在监狱里,也是控制得了人的。她还是她。”

“我一想到这儿,竟有点高兴。但是她会不会死在监狱里呢?如果她死在监狱里,不管是被枪毙,还是死缓,还是无期徒刑,我都觉得没有必要活着了。我是老天给她的礼物,我是个礼物。礼物应该在她手里才对。”

“我知不知道我妈出不来了呢?我想我是知道的,可是活着很好,我还太年轻了,没有活够。你看你,虽然活得也没有什么指望,可我也是你的礼物。你和我妈,都有你们的人生。我没有,我是花儿。”

“小玫瑰。”我看着她的上唇,终于说了三个字。

“为了被斩首而生长的头颅。”她的嘴唇说。

我翻了个白眼。

“我还没有谈过恋爱,这有点可惜。你就当我的爱人吧。”

我听了又翻了一个白眼,她吃吃地笑。

“哎,我们定一个契约吧。等我死了,你帮我做一件事,我就把我所有唱片都留给你……你傻啦,怎么一句话都不说?就知道翻白眼。就当你答应我了。”

我无法劝她。我们无言地冲澡,各自打上肥皂,从她的方位飘来若有似无的玫瑰香味和年轻的乳香——那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辨认出少女的味道。澡堂里面人肉味让我恶心,染得这香味也令人作呕。我对自己占有笑笑的想法不知所措,只能在雾中深吸着她的清纯的腐臭和芳香。

7

第二天,笑笑又来敲我的门。

我松了一口气,还好,自杀这样的话只是说说。

我们如往常那般沿着河边散步,她给我了一个小钥匙。说这是她琴盒的钥匙。

“给我做什么?”我问。

“你拿着这个去找我大伯,他会把琴盒里的东西给你。”

“为什么我不能直接找你啊?”

“我喝药了。”笑笑说,一滴冷汗在她的下巴上凝结,“很臭,烧得慌,真恶心。”

我的心骤然缩紧,快速思考着如何去最近的医院。

笑笑毫不在意我抖动的瞳孔,急匆匆地说,“我死了以后,你每个月以我的口吻给我妈写一封信。你就说我过生日那天下雨了出了车祸,一时半会儿不能去看她,也不能给她写信。她认识我的笔迹。如果有一天她能活着出来,就告诉她我的遗愿。我希望她出来以后,好好做人,好好活着,建一座孤儿院,让我这样的孩子不必因为寄人篱下,而跳不了舞;再建一座养老院,让我妈这样的老人,不必因为孩子不孝而受苦。”

她突然干呕起来,我把手指伸到她的喉咙里,想让她把农药吐出来。她爆发出新一轮剧烈的呕吐。我把她背起来,往回狂奔,她在我的耳边用喉头剧烈而可怖地呼吸着。我不知道跑了多久,依然没有遇到任何熟人和车辆,她的喘息声变得愈来愈长而虚弱。我一不留神,一个趔趄摔倒了。

我爬向瘫在地上的她,扬手就是一巴掌,“吴笑笑,你他妈的给我清醒点儿!”

“我后悔了……”笑笑轻轻挡住那只打她的手,“我后悔了。”

她用力眨了一下眼睛,试图挤出眼睛中的泪水和汗水。

她竟没能再睁开眼睛。

一个小时以后,笑笑在镇医院被确认死亡。我感谢那位给她蒙上白布的医生。那医生动作缓慢而郑重,他的手指很好看。

8

离开了医院,我便回家开始给笑笑的妈妈写信,同时暗自惊讶自己的冷漠。妈妈很反感我和笑笑天天厮混在一起,昨天和今天早上出门时,我们都争吵了许久。今天我早早回家,她看上去比往常高兴了些许:看来笑笑真是该死。

我突然有些反胃。又想起自己并没有像小说和电影中那样,吻她的额头。

亲爱的妈妈,

见信如面。

发生了一件不好的事情。我生日那天,骑自行车过桥,出了车祸,被车截去了一只手。因此这个月,下个月,这半年可能我都不能去看您了。这封信是我朋友代我写的。我生命无虞,请妈妈放心。

想了一下,我加上最后一句。

活下来已是万幸,我为妈妈祈祷。

女儿笑笑

1990.04.15

不出四天,我便收到了回信,来自郑州市监狱,吴胜明。

我的笑笑:

你的手伤到了什么程度?你年轻,可爱,聪明。妈妈的心在滴血。当时是什么情景?对方逃逸了吗?可有什么赔偿?望来信告知。现在是谁在照顾你?小姨知道这件事吗?你在哪家医院?每天吃的能跟上吗?我和爸爸关系不好,但出了这件事,他应该来见我。让爸爸来找我,好吗?

你是妈妈活着唯一的希望。可你受伤都是妈妈的错,如果妈妈没有进监狱,你不会出这个事故。过去妈妈一想到你,心就特别软;后来妈妈进了监狱,一想到你,我就泪流不止:我四十四岁才有了你,你是我这辈子最金贵的宝贝,可是我犯了傻,落得这步田地,让我的宝贝在外受苦。

笑笑,你一定很难受,但妈妈比你还难受。好在你永远比妈妈坚强,在妈妈刚进监狱的时候,你总是满脸微笑地来找我,给我带来你画的画,给我写的诗,我特别记得,我生日那天你带了黑管,给我吹你新写的曲子:是你保留了妈妈的自尊和骄傲。

即使在监狱里,我也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妈妈。所以,你还能鼓励妈妈,对吗?

我爱的笑笑,尽快给妈妈回信,好吗?谢谢替你代笔的小朋友。

爱你的妈妈

1990.04.16

笑笑妈妈的回信,让我意识到笑笑死亡的虚伪与无情。

信是我妈收的,她看到了“监狱”两个字,就不分青红皂白地恼怒了起来。她问我吴胜明是谁,我如实相告。听到了笑笑的名字,她突然不再好奇,只是变得更加怒不可遏,咒骂笑笑根性的放荡是由于遗传,并擅自展开了许多关于母女二人名节上恶毒的揣测。

我甚至懒得告诉她,笑笑已经死了。

妈妈说到兴头上,竟然兀自哭了起来,哭自己的辛劳,贞洁和伟大,哭爸爸的懒惰,背叛和麻木。我礼节性地递给她手巾,心中毫无怜悯,只是不想看见她那张流着泪的松弛面颊:它发红,失控,是它后面镜子中的衰老版的我。她接过手巾,难看的手终于盖住了难看的脸。我看着那双由于搓澡而青白浮肿的手,想起她方才关于笑笑母女的遗传理论,又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

现在它们还是白嫩美丽的。

我心不在焉地拍拍妈妈的肩,回屋。我决定马上回信。

亲爱的妈妈:

见信如面。

妈妈,我得承认,我的情绪仍然不是非常稳定。现在是爸爸在照顾我,我一时离不了他。下个月他应该会去见您。

妈妈,您对我非常重要。可能您觉得我仍是一个孩子,但我很清楚我们家的关系,我原本是您和爸爸手中的绳子,我既连接你们,又让你们充满拔河的意欲:我在角力的拉扯中感受着你们的爱,虽然那滋味并不好受。可是现在这种拉扯消失了,我发现家庭给我的爱只有痛苦这种呈现形式:比赛结束后,只剩下虚无的等待。于是,我便宽恕了您们之前的暴力。毕竟,我这条绳子还是被系上红色小旗时最光荣。妈妈,您肯定知道我在说什么:我爱你们,也曾希望你们相爱。

我非常软弱,非常沮丧。出事的这段时间,我疲惫极了,每次思考自己的出路的时候,我都会拿出您的信给自己打气,但您的信又让我担心,您的关怀和期盼让我意识到,您和爸爸的关系有多么无情。

我们的命运注定是牢牢绑定在一起的,您不必焦虑。

我不知道自己何时会好起来,但是说到这里,似乎比刚开始的时候好受多了。健康方面,妈妈倒是无需担心我了。

又:阅读使我快乐了些许,您也可以从我的表达中看得出来。

女儿笑笑

1990.4.21

我不确定这封信是否得体,更不确定笑笑是否和母亲到达过这种程度的交流。但一想到,这个信中的笑笑正处在心理极其动荡的时刻,说了什么,写下什么,就都不算奇怪了。更重要的是,我似乎也对笑笑的家庭产生了实验性的,窥探的好奇。

五天后,我又收到了回信。

我的笑笑:

妈妈向你提了那么多问题,你却只回答了一个,这是不对的。

如果担心妈妈和爸爸,能让你好受一些,妈妈可以跟你谈谈我真实的想法。我的事业曾经成功过,可是婚姻是失败的,不过我并不是非常在乎。你的到来,又让我重新在乎起了这件事:那个人最起码应该做好爸爸。你出了这件事,他应该被千刀万剐。要么不见,要见,我一生都见不得他舒服。

这是不是很糟呢?

妈妈早已不再挂念他了。他年轻的时候,也真心对我。可是我忘了一个人总是要先找到自我,才能爱人。你爸爸还在寻找自我,还有很多很多事情等着让他沉溺其中。他毫无责任感,这是我对他清醒后最失望的一点。他背叛了我,他懒惰,痴迷赌博。没有责任感让很多事情都失去了控制,我不喜欢失控。

我常常反思,我高估了自己改变人的能力。问题是,最开始的时候,我爱他,爱整个的他。爱是完完全全的接纳,我不曾打算改变他。

好了,你也看得到我失败在哪儿了。

我似乎猜得出你在读哪国作家的书。那里太冷了,你不妨读读南半球的。

速速回信,记得回答问题,听话。

永远爱你的妈妈

1990.4.25

我拿了本子,骑上自行车,往县医院。

我在县医院寻觅了一下午,在骨外科和一个十八岁的男孩,王题,搭上了话,交了朋友。他的左手被面条机轧了,失去了四个指头,通过他,我可以知道更多医院里的信息,方便填充我和吴胜明的信件。

我本以为我会愧疚,可是我没有。或许是因为这个男孩也很迷人,和他做朋友会是一件愉快的事情。

亲爱的妈妈:

我现在县医院的骨科病房里,我的主治医师是刘主任。每天给我送饭的是爸爸和给我写信的朋友,卫孝。我每天吃的饭是卫孝妈妈做的,爸爸塞了钱,每天都有骨头汤喝,我喜欢吃家里做的饭。小姨还不知道这件事,我不想让太多人来关心这个样子的我。

至于我的手伤,当时是我骑车摔倒了,后面的卡车来不及刹车,将我的右手小臂以下都碾碎了,其实手还在,只是烂得不成样子了,活像我最爱吃的烤茄子,不得不截掉。(开车的是运输供销社物资的老司机,也是他把我送到医院的。具体赔偿的事情是爸爸在忙,我没有过问。)

我现在好多了,只希望所有人尽快将对我的怜悯这一页快快翻篇,尽管我可能一辈子都要面对这些愚蠢的悬崖。博尔赫斯失明了,说,“我得救了。”如果将我投入只有书籍的监狱中,判上五年十年,想必也是我的一桩大幸事。而今我遭遇这件事故,我不想利用任何宗教性的暗示来劝说自己平静,我只想让这残肢和创造力狭路相逢。我应该抓紧时间做自己应该做的事情:比如写歌,比如让左手也能写右手一样的好字,您说呢?

至于上一封信里,您的黑暗几乎将我失去一只手的痛苦给抵消了,哈哈。真的,您那种真诚的恨意让我痛快。

又:您最近在读什么呢?听您的话,我已经放下陀思妥耶夫斯基了。

您快乐的女儿笑笑

1990.4.29

我写完信,走进厨房看看正在熬煮的一锅排骨汤,那一锅信中应是熬给笑笑的排骨汤。尝了一口,汤似乎可以了。我将汤倒在保温壶里,又炒了一个芹菜,和米饭一起装好,骑自行车去县医院。

半个小时后,我给王题喂着饭,看着他的睫毛和鼻梁之间形成微妙的垂直,他那只好好的右手微微颤抖着,羞涩地挡着我伸过去的勺子。我拉住他的手腕,被洗得软塌塌的病号服手感很好。我忽然在他光洁的手背上看见了笑笑白净的胴体,于是忍不住吻了他的手背。他和笑笑用同一款香皂:若有似无的红色花朵的腐败香气。

而后我们陷入爱情,我时常在王题身上瞥见笑笑那样形状的美丽和自怜。他们俩都不太明白自己应该活着还是死去,即使有我的爱——我这样想,并不是因为自大。虽然我也偶尔沮丧,为什么自己总是爱上残缺的人。因为王题,和吴胜明的通信变得不再那么重要。笑笑死了半年,我在王题身上继续爱着她,却不再那么频繁地想起她了。我甚至发现,我对笑笑的爱是因为性别亲密关系的见识短浅和过分饥渴。

不可思议的是,我仍然写着信。跟吴胜明分享我的恋情。

亲爱的妈妈:

我在住院的时候,认识了一个男孩子,他叫王题。他的手指出了事故,不太好,但和他在一起我获得了许多安慰。他看过很多书,常常给我上课,讲故事。因为他,我最近很开心很开心。他像是大哥哥,但我似乎又非常迷恋他。但我知道,您一定会喜欢他的。

您愿意吗?希望您一切都好。

笑笑

1990.8.7

我的笑笑:

妈妈一直自以为观念开明自由,但是在收到你上一封信以后,我成日陷入激动不安,紧张和欣慰,喜悦和心酸的往返中。

你的那个小朋友,王题,你对他是什么感觉呢?可以和我分享吗?能给妈妈寄一张照片吗?或者再多说说他。你让妈妈想起了自己情窦初开的时候,那感觉真是奇妙,刺挠挠的,算不上舒服,却又清楚地知道自己无一刻不在惦记他。

他对你好吗?妈妈最挂念的就是这个了。因为我了解你,你一定不会委屈自己,如果你喜欢他,就是真心喜欢他。你从不骗自己,或者说,你从不委屈自己。有时这是好事,有时这是坏事。但在爱情上,这是好事。

如果你喜欢他,他又对你好,那妈妈也会感到快乐的。

无论如何,妈妈还是要说:女孩子要保护好自己。切记,切记!

又:就这几天,妈妈当上了缝纫组的组长了,管两百多个人,算是重操旧业了。在狱中,聊胜于无,甚至算得上可喜可贺。

爱你的妈妈

1990.8.12

我有意无意地蓄起了头发,不多不少,刚好是齐肩的长度,和笑笑一样。我甚至买了一件高领的黑色毛衣,白色阔腿裤和白鞋子。买不起皮鞋,我就暂将布鞋刷得干干净净。

亲爱的妈妈:

大家都说我似乎变漂亮了。妈妈,爱情总是让人精神焕发吗?

王题是个深沉又开朗的男孩。他总是最聪明的那一个,您明白吧?只要他想,他总能逗笑所有人。然而他并不喜欢人群,他安静时总是很专注地读书,写作。他说他本就喜欢读书,而今在医院中,他更要靠写作来让自己保持健康。我总是对创作的人很感兴趣,因此请他再解释,他当时正在看毛姆的书,便同我说,“毛姆说,‘阅读是一座随身携带的小型避难所’,那么创作对我来说,就是防空洞。”我在他的身上看见了小型的美和道德,以及热情。他爱我。

现在我别无选择,只能爱他。

你的笑笑

1990.8.20

笑笑的爸爸一直都知道我和吴胜明的通信,并任吴胜明的不安发酵。我无能为力。

两年后,我与王题订婚。这期间我仍会去墓园看望笑笑,只是不再哭泣,打扫墓碑的时候也不再想着她。却突然听说笑笑的爸爸无法忍受吴胜明一直对女儿的死亡毫不知情,他终于去了监狱看望妻子,只留下一句话旋即离去。

“醒醒吧,笑笑两年前就死了。你这样真的很可怜。”

9

在我寄出婚礼请柬的第二天,就又收到了信件。

却是吴胜明的信,突然变了人称。

亲爱的小卫:

谢谢你,谢谢你。我的女儿给你带来如此多麻烦,但你竟坚持给我写了两年多的信,你是她的好朋友。我为她最后有这样的好朋友感到安慰。我很心痛。太痛了。

前些日子,笑笑的爸爸终于来找我。他告诉了我一切,但我仍然希望你再跟我说说笑笑最后的样子,最后到底发生了什么。

谢谢你。

吴阿姨

1992.5.6

吴胜明字里行间的冷漠让我激动。我一遍又一遍读着信,周身止不住地颤抖。她知道写信的人并非她的女儿,她知道我的存在了。一想到她将改换心情重读那些信,重新认识我,我就感到一阵被压抑许久的狂喜在蠢蠢欲动。这种隐秘的喜悦让即将步入婚姻而郁郁寡欢的我振奋了精神。

我另找了一张纸,看着自己写下“尊敬的吴阿姨”,“亲爱的吴阿姨”等称谓,忍不住破口大骂。

亲爱的妈妈:

我是笑笑的朋友,我叫卫孝。

请原谅我骗了您。虽然给您写信是笑笑的意思,但两年间,每每写信的时候,我深知我写下“亲爱的妈妈”几个字时是真诚的,这次肯定也是。我得承认,给您写信已不止是履行约定,更是让我保持清醒的仪轨。

最后她跟我说了您的情况,嘱托我给您写信,能拖多久拖多久。如果有一天您知道了,她希望我向您转达她的遗愿。

她希望您出来以后(她是相信您会出来的,即使她隐隐知道情况远比您告诉她的严重),可以建一座孤儿院,不必让她这样的孩子寄人篱下;建一座养老院,不必让您这样的因孩子不孝的父母老无所依。

笑笑的离去是一场悲剧。最悲剧的部分是她说完这些,便后悔自杀了,但是太晚了。原谅我不懂如何安慰您,过去的两年里,我用她的身份给您写信这种方式来和她在一起,这种连接甚至比与她生前的相处更紧密。

和您一样,我是爱笑笑的。

卫孝1992.5.10

10

女囚缝纫组组长利用职务之便,藏好了刀片,却被熟悉她家事的狱警瞥到。

那天晚上,吴胜明被狱警留下谈话。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狱警是一个长着浓黑眉毛的东北女人,“我知道你的女儿走了,你难受。可是现在不是狱中的谈话,你知道我什么意思,我也是当妈的。这是一次母亲跟另一个母亲的谈话。”

态度一向良好积极的吴胜明一反常态,看着自己的脚尖,不以为然。

狱警说,“我的儿子,我的儿子要是感冒了,多咳嗽两声,我在这里都会一天心神不宁。谁让是当妈的呢?更何况,笑笑……我还见过她呢。你,吴胜明,要是动了死的念头,你就是畏罪自杀,你会带着罪名进棺材。你在地下见到你女儿时,你仍然是个罪人。”

“如果我没有犯罪,她现在应该还好好地活着。笑笑的死都是因为我,是我害得她没有了妈,又丢了命。”吴胜明听见自己读出了自己默念过无数次的话,她觉得那流泪的冲动变得遥远,在窗外冷漠地看着自己。

“如果你现在想放弃,那你就彻底搞砸了。活下去,你可以为了笑笑活下去。好好活下去。”狱警伸出手。

吴胜明将袜子里藏好的刀片取出来,交到狱警的手里。

“好。”吴胜明点点头。

吴胜明在监狱中,减刑九次。从原本的死缓,到无期徒刑,直至笑笑死后的十五年,吴胜明出狱了。出狱那年,她六十九岁。

出狱时,笑笑的爸爸没有来接她,却在一个月后找到吴胜明,同她办了离婚手续。吴胜明被监狱安排到郑州的一个社区,有了工作:打扫厕所。公共厕所旁边建了一个八平米的小屋,她住在那里。

世界已经变得很不一样了。吴胜明想。中国完全不是她入狱前的面貌了。这个说不上美丽却生机勃勃的世界,让快七十岁的吴胜明心中充满了少年般的激动,她几乎可以肯定,自己不喜欢打扫厕所。不是因为脏,而是因为这工作并没有太多空间发挥她的创造力。

但吴胜明仍然尽力了。缘起是厕所的大片玻璃窗,勾起她关于卢浮宫的想象。她将厕所的每块瓷砖缝都做了防水防污处理,免得用久了,砖缝便肮脏起来。工资实在太少,买不起香水,她就稀释了花露水,每小时都在厕所的每个坑位上空喷洒。空气里薄荷和醛香让她想起三十年前她在巴黎拥有的第一瓶香奈儿五号香水,她让那个社区的公共厕所成了全郑州市最干净最美好的地方。

出狱两年后,七十一岁的吴胜明被评为郑州市十大劳模之一。

2003年,吴胜明成立了郑州市第一个保洁公司。三年后,她响应国家政策,重新创业,回到她熟悉的纺织业,只是这次不同,她看准了国家将发展农业和民生。等我在2016年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她已经又是千万富翁了。

“我今年八十六岁啦。我的爸爸妈妈,我的丈夫,曾经的丈夫,我的女儿,都不在人世啦。”她出现在电视上,讲着淡淡苏州口音的普通话,优雅又亲切,穿着一身得体的羊绒套装,搭配了颜色相配的帽子和高跟鞋,拿着麦克风的手指苍老,但细腻白皙。“我还活着,我很开心。我现在已经在全国开了五家孤儿院,十二家养老院。虽然我失去了女儿,但这样总算是实现了她的一点心愿吧。”她在镜头前流了泪水。老人的泪水。

“养老院里的老人,他们都叫我师姐,因为我比他们大多数人都大。可我比他们看上去年轻多了。”她又笑了。老人的笑。

我看着电视,拧干毛巾,擦了擦屏幕上的水雾,又拍了拍搓澡床上的人,示意她翻个身。

“小卫,你妈妈怎么样了?”

老人的皮肤总是很让人恼火,像是一片破烂的橡胶布,青色的血管串连着黄褐色的老年斑,黑色的痦子,一副脆弱但不值得呵护的模样。

“老年痴呆,不太好……我送她去养老院了。”我唾弃自己压低了后半句的声音,“不像您,比年轻人有活力。”

我把见吴胜明的第一面,就约在我工作的澡堂里,不知道她明不明白这是怎样的隐喻。是的,二十多年,我搓了一辈子澡。我想起了笑笑,如果她活着,今年也应该是四十三岁了,孩子也应该快上大学了。

“你的孩子呢?”

“女孩,二十二岁了,今年大学毕业。”

“真好,都是大姑娘了。”躺在搓澡床上的吴胜明说着,轻轻闭上了眼睛。

“你真是个孝顺孩子。”良久,她又补了一句。

吴胜明和笑笑有着同样形状的乳晕。我相信笑笑八十岁的时候,应该也是吴胜明这样的体型。它曾经很诱人,可很难再说那是美的。我看着她干瘪的乳头,空气中潮湿的人肉味和玫瑰香波的味道涌入我的眼睛。我回到了1986年的夏天。

“我绝不是个孝女啊。”我摇头。

笑笑早就死了。吴胜明年轻时的样子此时却在我眼前突然流转起来。卢浮宫和穹顶和迪斯科球的光交相辉映,亨德尔的《女王驾到》,笑笑未吹过的黑管,王题和毛姆一同点燃炮火,向我发射。

我爱的不是王题,更不是笑笑。我不欠笑笑一个戏剧里生离死别的吻。

“亲爱的妈妈。”我弯下腰,吻了她的额头。

初恋之死

听到爷爷死讯的那个下午,是我记忆里最灿烂最金黄色的一天。我似乎穿着黄色的棉袄,在操场上逆光站着,来学校接我跟爷爷告别的爸爸妈妈向我走来,他们因为西边的强烈阳光而眯起眼睛,又因为看到我而露出微笑。那时我四年级,扎两个固执的辫子,高度近视的眼睛已在书里见识过太多死亡。

坐大概一小时车,就到了林泉村:我爷爷后半生居住的村子,我爸爸出生并长大的村子。我小时候觉得,一小时的车程是世界上最远的距离,而今在北京的我早已习惯了往一小时返一小时的地铁。

爷爷的屋子里盛满了面目模糊的穷亲戚们,他们笑着热切地问候彼此。那些笑出声的,似乎想起了这是葬礼,瞬时收住笑容,但又想起了这是葬礼,于是继续笑着。那些人里没有我的奶奶,奶奶在爸爸高中的时候就走了。爸爸常说,我很像奶奶,若是奶奶在,她一定很喜欢我。我耸耸肩:爷爷可没有很喜欢我。妈妈怀孕的时候,爷爷说,如果生的是男孩,就给个名字叫“钢锋”。结果我是女孩。女孩?女孩不给起名字——谢天谢地——后来我堂弟叫了这个名字。

我爬上平房的房顶,看着下面一片乌黑的头顶,没有人在哭泣。眼下的地铁里也是,但是乘客们没有那时我的亲戚们有生气活力。

死亡证明的手续办好了,送葬的车也来了。爷爷被装在军绿的袋子里,不太平整。我自在地坐在平房顶上,没有人要求我做什么,甚至没有哪个流程是我跟爷爷告别。爸爸和姑姑出去送了,姑姑在路口突然崩溃大哭,大声叫着爸爸,无法起身。我没有哭,平静又舒服,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就像现在一样:现在我二十四岁,爷爷已经走了十五年了。

爷爷死于脑血栓,在他最后的时间里,病情恶化到半身不遂,不能言语,不能自理。伯伯姑姑和我们家轮流照顾爷爷,爸爸将客厅里的沙发撤走,放上一张单人床,爷爷就每日每日安静地躺在那里。

有天晚上,我半夜突然醒来,径直走到客厅。爷爷也没有入睡,他睁着眼睛,目光如炬。我俯身看着他,他看着我,我知道我们俩都有很多想说的,却没有一个人能说出一个字。当时我试着确定自己是什么情绪,却感受不到。我那时可以确定的唯一一件事就是,我将忘记他,就像他将忘记自己一样;以后他也将会在我凝视自己的时候,凝视着我。

现在我在地铁上,读博尔赫斯的《阿莱夫》。爷爷没有读过博尔赫斯,博尔赫斯是爸爸最喜欢的作家,也是我最喜欢的作家。博尔赫斯喜欢“环”这个概念,他的小说里提到轮子和蛇代替了十字架的奇怪宗教。这本书里面还提到了声名狼藉的叔本华,叔本华认为,一个人从出生到死遭遇的一切,都由他本人事先决定:“一切疏忽都经过深思熟虑,一切邂逅都是事先约定,一切屈辱都是惩罚,一切失败都是神秘的生理,一切死亡都是自尽:我们的不幸都是自找的。”这种说法宽慰了我,因为它将我们同神混为一谈。博尔赫斯又引入了奥古斯丁的想法:耶稣是把不敬神的人,从环形迷宫里引出来的一条笔直的路。

我放下书,看到对面的小女孩手里拿着一个巨大的冰糖葫芦,木签子上插着一个嘎啦小苹果,她用脏乎乎的小手将苹果从签子上取下来,然后对着光,看着那个签子贯穿苹果而留下的洞。她的眼睛是浅色的,显得她神情疏离又营养不良,但总归都算是一双让我动心的眼睛。女孩右边坐着一个饶有兴味看着旅行社传单的妈妈,和忧心忡忡的,显然在算今天的旅游又花了多少钱的爸爸。女孩左边坐着一个和我年龄相仿的男生,闭着眼睛。

我在跟踪他。

虽然十三年没见了,但我一眼就认出了他:他是我第一个喜欢的男生。在爷爷走的两年后,我上了初中,隔壁班有一个高高瘦瘦白白净净的单眼皮男生,眼睛里总是有小小的星火,我依稀听过他讲非常好听的英语,和朋友开带诗词歌赋、引经据典的聪明玩笑,写一手有筋骨的字,走路时总是聚起周围的风。我想方设法地偶遇他,掐准了他去小卖部的时间,上学的路线,放学的时间,只为远远听他跟朋友们开的玩笑。我甚至去玩一个叫《梦幻西游》的游戏,在那里面跟着他打怪,和他无话不谈,好得几乎拜了把子。

然而在我暗恋他的五年里,我们只面对面说过两句话。大概是初二,那年中文版的《哈利波特和混血王子》刚刚出版。一天放学的时候,我们顺路,彼此隔得很远站在等绿灯的安全岛上,他突然远远地问,“邓布利多死了吗?”我顿时知道他在问我,我脸颊发烫,他默认我已经早早读完了新出的《哈利波特》,另外十二岁的我觉得,他用英文念邓布利多好帅啊。想着想着,我变得更紧张了,“是……高塔上,斯内普……”磕磕巴巴地笑着说了这几个词,我便借着西边的晃眼的阳光低下了头。“死可能是邓布利多自己的主意吧。”他说。我摇摇头,心想只能等下本出了再看了,不过这个猜想蛮不错的。

当时我几乎就有点悲哀地确定,这是我们最后一次对话了。此时他的脸逆着光,身后的金黄色让我想起了爷爷走的那个下午。

上了高中,我听说他和一个女孩子谈了恋爱。而后在高中期间,我频繁地听到有人对我说,我很像那个女孩子。但我从未见过她。

我荒唐又无奈地意识到,我当然再也不会这么喜欢一个人了。而后他最好的朋友成为了我的同桌。大学毕业以后,同桌告诉我,我曾经暗恋的男孩子在北京已经废了,不再好看,上了北京林业大学以后天天打游戏,门门挂科,活得很颓。除此之外,我对他一无所知。

可是在地铁上的远远的一闪而过的那张脸,我马上就可以确定那是他,就像十三年前确定他在安全岛上问的人是我一样。颓了的他。他的眼睛依然聪明,疲惫的聪明,若有所失的聪明,如同一个刚刚得知自己的绝症被医治好的病人。真的不再好看了:由于熬夜和酗酒泛黄的眼白,抽烟的牙齿,粗糙的皮肤有点脏。他已不认得我了。

从初一认识他的第一天,我就认定了他将会拥有一个美好的人生。但我错误地预设了一件事情:美丽会和一切好的事物相随。我天真地认为,一个聪明好看的孩子将会拥有一切。一开始,他就美好到我不敢和他说话,我便相信以后他将更是我梦境的病根,床头圣经的书签,我头顶不舍昼夜流动的细云。

我不知道的是,他最美好的那一刻,竟然就停在初二放学的那个安全岛上的金黄色傍晚。不,我现在也不知道。我怎敢就这样擅自标注一个人最美好的时刻?于是我决定跟踪他,看看他去哪儿,过着什么样的生活。我最关心的其实是,对于他伤仲永的这件事,我是否错了。我便用《阿莱夫》挡着脸,坐在了他的对面。

而此时我对面,他旁边那个小女孩,仍然举着苹果,透过木签子留下的孔,转着看向周围的一切,看着车厢的灯,看着自己的脚,看着我。我知道那苹果后面是一只漂亮的眼睛,便笑了。

突然我想起了曾经做过的数学题,如果将苹果看做一个球体,苹果上有两点AB距离最远,一只蚂蚁从苹果表面的A点爬到B点,需要多久?如果有一个虫眼贯穿AB点,蚂蚁从苹果内部通过,又需要多久?表面的话AB距离是半个π,虫眼的话是1。差距没有想的多呀,我想。时间也可以被折叠吗?除了从苹果表面线性地走到那个时刻,有更快的方法吗?按霍金的意思,总会有木签子可以在时间的苹果上扎出一个虫洞,也就是说,除了一天一天地抵达那一刻,也有瞬间到达那一刻的方法。

正在我痴痴地想着的时候,他竟醒了,下了车。我也慌忙下了车,远远跟着他:他出了地铁站,门口有一个长得非常像我的姑娘等着他,看上去并不开心。他们坐着另一辆车走了,我只好打了车跟上。他们到了北京南站,取了车票,是回威海的:没想到事情竟然麻烦起来了,但我还是鬼使神差地也买了回家的车票。在车上,我闪闪烁烁地听到了他们回家的原因:他得罪了领导,领导派他去农村做调研,而且不发全额工资。他们几乎确定要结婚了,正好回家,然后一起下乡。我听着有点感动。

林泉那个村,是没有大学生的,更别提是从北京来的大学生:我替他们难受,因为那个姑娘好像还有非常严重的哮喘,乡下的扬尘和繁重的农活会毁了她。我知道是因为奶奶就是这样病重最后去世的。果然,过了几个月,她开始抱怨一切,脾气也越来越不好:邻里都知道他们常常吵架。但吵归吵,那姑娘却也从未想要离开他。我的心开始向着那姑娘而不是他。美好的部分是,两个人似乎真的都是爱读书的,离了大城市,他渐渐重新变得眉清目秀起来,常常坐在院子里写一下午日记。

其实摆明了,北京已经没有让他容身的地方了。他索性打定主意在村里挣钱,无奈百无一用是书生,他原本打算开面粉厂,但力气和资本都不够,小试了一下,赔了一笔便匆匆作罢:收购面粉的钱和水电费竟抵不过超市买的特价面粉便宜!好在最后他总算找到了挣钱的办法,毕竟林业大学的毕业生,在乡下还是可以有所作为的:嫁接、育种什么的知识,大家都来请教他。但好笑的是,他一个大学生,在这里最后竟然是靠编筐子挣到钱的。不知道他原来的聪明气去了哪儿。

还有,姑娘后来怀孕了。生下了一个男孩,又生了一个女孩,一个男孩。我对此有些生气,明明身体不好,还生这么多孩子做什么呢?但因为这个故事是小儿子讲给我的,我是断然不敢当着他的面这么说的。再后来,就是很久以后的事情了,那姑娘身子太弱,四十几岁就走了,彼时小儿子还在上学。我不敢相信,我竟然就这样跟踪了他几十年,直到他老得不成样子——我却依然年轻,不,更年轻了——依然远远地跟着他。我看着他老去,得病,由一个翩翩少年,变成躺在病榻上不能言语的瘦弱老人。我几乎可以断定,他果然是伤仲永了。我不曾对他施以援手,但始终亦步亦趋,直到深夜被他的目光唤醒,来到他的床边,他沉默地以目光告知我,任何人可以是任何人。我此时才恍然大悟,来自未来的人能折叠时间,是因为敬畏和了解时间。

后来我看到爷爷所写的日记,一个聪明但克制的影子带着健康的绝望,在这些筋骨漂亮的字中行走。我在爷爷奶奶的结婚照里,在安全岛的夕阳里对死亡提问的逆光里,在地铁里的人群中,在烫伤我的目光里,在自己想看又不敢细看的回首中,看见一张英俊的脸。我明白爷爷年轻时必将是我所爱的模样,我确实像我的奶奶。

正如此刻北京地铁四号线上,我对面那贯穿了苹果的浅色目光。正如她身边酣睡的,我那死去的初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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