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社会热点议题中的网络集群行为
2018-11-13于乐玮南京农业大学
于乐玮 南京农业大学
一、网络集群行为的定义与类型
(一)集群行为的定义
“集群行为”一词出自英语collective behavior,但学者们的译法各不相同,有的学者译为群体行为,有的学者则译为集群行为。尽管话语意思很相似,但两者之间还是存在差异的,日本学者青井和夫对群体和集群进行了区分,他认为构成群体需要五个必要条件,即:共同的目标和兴趣、基于一定角色分工的组织性、制约成员行动和关系的规范、统一的感情、互动的持续性,而集群是“以临时事件为契机偶然集合在一起的匿名集合体”,属于非组织性群体。相比较而言,集群的互动比群体活动弱一些。
(二)网络集群行为的类型
按照社会热点事件类型来分,网络集群行为可以分为民主参与类,这类集群行为多是以社会多数成员达成的价值标准为准则,反抗不合理的制度以及有悖于社会价值观的行为,往往站在弱势群体的立场,期盼得到合理公正的结果;维护权益类,当民众的切身利益受到威胁时,作为利益的受害方,网民们进行积极地维权行动;舆论监督类,网络可以弥补传统新闻媒体由于其“把关”制度和内容审查严格有时不能很好的实施监督作用的缺陷;娱乐流行类,网络语言的流行是网络文化发展的一个标志,“杜甫很忙”、各类“freestyle”改编版本的涌现,都是网民集聚的一个侧面。
二、热点议题形成网络集群行为的原因及影响
(一)社会热点议题形成网络集群行为的原因
1、网络环境的“培养皿”作用。
将网络环境比喻成“培养皿”是因为离开互联网这个特殊的传播环境,网民的各种行为无法开展。也就是说“培养皿”的存在为网民的行为提供了土壤和养分。互联网出现之后,技术进步和电脑、智能手机的普及,改变了受众只接受不反馈的被动局面,网友可以选择通过论坛、新闻跟帖、微博、微信等各种方式表达自己的意见,甚至吐槽。在网络上,人人都是新闻当事人、记者、评论员。
2、社会热点议题与网民群体行为动机的契合
网民群体有追求自由平等,渴望交流互动,追求变革创新的愿望。面对理想与现实的巨大落差,他们迫切的需要一个肆意宣泄的出口,而互联网的出现正好提供了这样一个平台。在互联网传播环境中,网民的理性更容易被感性所取代,更容易受到来自其他个体的暗示,并在有意无意间将这种暗示传染。
(二)网络集群行为的影响
理性思考陷入困境。浅阅读逐渐成为网络受众的阅读习惯,只求表面的肤浅阅读降低了受众的观察能力和思维能力。碎片化时间加上狂欢化的网络行为使得受众总是陷入不断快速更新的网络信息中,注意力集中的时间越来越短,集中注意力的能力也越来越弱。
“法不责众”心态导致谣言盛行。得益于互联网匿名性特点的网民随心所欲的发表言论,甚至会做出极端的行为。对公众人物进行语言侮辱,侵犯非公众人物的个人隐私并予以公开传播,恶意传播谣言,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无视我国是一个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网民的孤独感加剧。通过互联网,受众可以与更多人交往,通过分享信息、交流情感获得更多的满足从而对抗孤独。但是一系列的数据表明:人们越来越依赖互联网,在线的时间越来越长,线下的时间越来越短。通过线上的交流越来越频繁,而线下的交流越来越淡薄。
三、互联网集群行为的社会治理
(一)法制建设与公共维护
面对现实矛盾在网络空间造成的影响,严格依法办事是矛盾源头治理的关键,依法处置是必要手段。一方面要大力加强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建设,充分保证社会各类群体在日常生活中的权利公平、机会公平与规则公平,特别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情况。另一方面,加强相关人员的法律培训与法治教育,进一步健全执法制度标准化体系,增强执法人专业能力,加大专业培训与考察力度,提升执法水平。
(二)应急管理与安全防范
网络群体性事件的现场处理与应急管理涉及政府多个部门的工作计划执行与协调调度能力。在集群事件正在进行的时候,首先要将网络现场控制好,开创新的信息空间以隔离分散参与的网络公众,其次调动各种力量,公安、网监、信息、宣传等各个部门责任到位、部门联动。另一方面,如果事件已经造成一定的影响,要注意安抚网络中各类群体的情绪,做好舆情引导工作,信息发布要准确及时,权威部门抓紧召开新闻发布会,提高公信力,辟除谣言;最后做好后续工作,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依法处置,同时积极回应群众的疑虑,反思并总结事件的经验教训。
(三)价值培养与文化交融
从长远来看,网络新媒介平台中群体暴力行为的化解需要更深层次的社会建设与情绪疏导,需要社会核心价值观的持续宣传与有效实践,需要塑造文化融合的力量。全面深化改革阶段,群体的社会焦虑情绪将会长期的存在,会在不同时段的焦点事件中得以表现释放,这就需要建立相应的社会安全阀机制,以调节减少公众的焦虑情绪与不满情绪。
四、结语
网络集群行为作为一类复杂多变的人类群体行为,不像自然科学能够重复试验,人类的行为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有很多的不确定性和偶然性,我相信随着媒介素养的加强,公民社会的建立和政府对网络民意的重视,网络集群行为领域会有更多的研究成果出现,对网络集群行为的有效引导也会更上一层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