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国英:城乡社会治理二元体制趋于消失
2018-11-13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
党的生活(江苏) 2018年2期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
当前,农村改革正在进一步深化,从长远看,如果政府继续推进城市化、市场化与农业现代化政策,乡村社会发展应该会产生或维持以下趋势:农业生产力进一步提高,专业化分工加深。农村人口继续减少,城乡人口布局发生重大变化。
在农业人口大幅度减少的情况下,如果我国城乡人口布局有较强的自然演化性质,城乡社会治理的二元机制将失去存在的基础。绝大部分农民有可能在半小时的车程中到达一座城市,享受到城市的各类服务。如果国家面对城市化与农业现代化趋势,对行政区划体制作出适应性改革和调整,目前绝大部分行政村设置不再需要。农民将是一种职业身份,农村政策将主要限于农业经济政策,国家公共财政将实现城乡全覆盖。国家近年努力推进的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一体化改革,为上述发展趋势奠定了重要基础。民间社会自治形态发生变化,新型自治组织机制形成。未来我国农村这方面的变化具有很大不确定性,不易作出判断。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农村宗法共同体的自治功能将逐步退缩。同样可以大略作出估计,仅限于地域范围较小的、由农业居民构成的熟人社会的自治选举,也将因为农村人口的减少,不再有社会治理意义。但在较短的时间里,例如,在10-20年的时间里,将村民自治体设置下移到村民小组一级,有利于基层乡村精英实现“体制内化”,减少他们的“疏离感”。此举对稳定基础社会、降低农民在公共事务方面的合作成本,具有明显效果。但是,从长远看,随着农村社会的分工深化及农村人口大量向城市转移,大量自治组织会消失,基层乡村精英将稳定地转变为商业精英,基层公共事务处理也将专业化,社会治理的官方体制将不再需要与宗法熟人社会紧密嫁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