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出版基金项目经费使用、核算及验收时应注意的问题①
2018-11-13姚慧敏刘彦龙
◎ 姚慧敏 刘彦龙
截至2018年,国家出版基金共资助了3 300多个优秀项目,投入财政资金累计42.4亿元。各出版单位非常重视出版基金的申报,多数项目从完成时间到项目成果质量,都有良好的表现。但也有少数项目,仍然存在项目延期、经费使用不合规、核算不合理等情况。2017年国家出版基金综合绩效考评结果显示,432个已结项目的实施情况总体良好。其中,得分在90(含)分以上、被评为“优秀”的项目为224个,占51.9%;得分在80(含)—90分之间、被评为“良好”的项目为192个,占44.4%;得分在70(含)—80分之间、被评为“合格”的项目为16个,占3.7%。以上数据表明,各项目承担单位的项目实施过程和管理还存在很大的提升空间。本文结合作者的工作实践和经验,着重谈谈国家出版基金项目的经费使用、核算和验收问题。
一、高度重视国家出版基金项目的经费使用和财务核算
在签订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协议书15日内,国家出版基金规划办公室会给项目承担单位寄发首次拨款通知,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拨款手续。项目承担单位的财务部门在收到基金经费时,必须熟知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协议规定,了解本项目的资金支持额度及项目进度,向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了解项目的稿酬标准、字数、印张、版式、用纸等情况,核实相关的合同,以及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及相关廉洁保障制度,对项目的成本支出,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做出预算,才可对项目进行核算。
出版基金核算的基本原则是:出版基金资金性质属于财政资金,拨付时不需要开具发票;出版基金要签订三方协议书;出版社要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质量和进度保障措施、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及相关廉洁保障制度;资金使用遵循收付实现制原则,不要预提或往来挂账。
财务核算科目设置及核算的总原则是:项目承担单位须将资助经费纳入单位会计核算体系,设置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单位法人、项目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对经费的安全与合规使用承担直接责任。
资金核算可以通过专项应付款、递延收益科目或者营业外收入来核算资助经费。在收到资助经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以上科目;经费支出时,借记以上科目,同时贷记银行存款、生产成本、应交税金、营业外收入等科目。
在此须注意,递延收益科目(或专项应付款科目)核算的金额要与资助协议书的金额一致,而不只是已经拨付的金额。另外,支付个人劳务(包括稿酬、审稿费等)时,要符合《关于加强新闻出版中央财政资金项目支付个人报酬事项管理的通知》新广出发(2015)20号,并使用固定表格。此文件中明确,所称的支付个人报酬事项是指新闻出版单位使用中央财政资金支付个人稿费、编辑费、审稿费、校对费、设计费、翻译费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列举的支付事项(以下简称报酬)。此文件对项目单位支付个人报酬事项提出了七项具体要求,包括建立健全支付个人报酬管理制度、合理设置报酬支付的业务岗位、加强报酬支付业务流程控制、加强报酬支付事项审批控制、加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控制、加强报酬支付事项审核控制、加强报酬支付事项支付控制等。
涉及支付个人劳务的,一定要有相关的合同。出版合同是财务部门支付报酬的依据,新闻出版单位需在合同中明确报酬支付标准、支付方式、支付条件等内容,在报酬核算和支付中切实按出版合同执行。
出版单位应强化纳税意识,严格执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税收征管法等关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准确计算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并按时缴入国库;支付现金报酬,应由领取人签字,非作者本人领取应取得授权代领证明;银行转账支付报酬,原则上应支付到每一位作者本人账户并留存支付凭证。
财务核算之前要认真学习资金协议书,对各项支出做出初步的预算和规划,按照出版社制定的资金使用办法的规定,把资助资金用完、用好。
除直接成本外,可以对承担项目期间,参与部门、参与人员发生的薪酬、办公费、招待费,甚至项目相关人员发生的费用,资产的使用、折旧等,采用合理的测算方法,计算出自筹的资金,使决算表数据真实、合理。
另外,制定经费管理办法时一定要阐明经费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和支出程序。开支范围一定是图书直接成本部分,即使是大型项目,资助经费中也可能有15%左右的其他支出,但是仅限于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不可以用于招待费、礼品等支出,更不可用于单位员工的奖励。
二、做好国家出版基金项目的年检和验收工作
出版基金的年检和验收一般采取专家评审打分的方式,主要在材料报送、成果质量、经费管理三方面进行打分。
由基金办组织实施的结项考评,依照以下程序进行:项目承担单位按规定将申请结项材料报送主管单位;主管单位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后报送基金办;基金办组织专家,根据项目申请书、项目协议书及有关管理规定对资助项目进行验收。结项验收分现场验收(一般金额在300万以上)和集中验收两种。结项考评即基金办组织对已完成的资助项进行结项验收和考评。
结项验收需要注意的是:进度及变更管理;成果质量;经费管理方面,是否制定资助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并明确使用范围、支付标准和支付程序;是否制定廉洁保障制度;经费使用是否符合范围、标准和程序,是否做到专款专用,有无挪作他用及其他损失浪费等现象;是否将资助经费纳入单位会计核算体系统一核算并单独设账管理,会计凭证及相关资料是否完整、真实、合理、有效。
考评一般按总分计,低于70分为“不合格”,其他档级前文已有提及。凡项目成果存在内容导向错误、侵权盗版、编校差错率超过1/10000等问题的,一律评为“不合格”;凡未经批准大幅缩减规模的,或资金使用严重违规的,一律评为“不合格”。对不合格项目,追回已拨经费,并取消项目承担单位1-5年申请新资助项目的资格。
结项验收之前,出版基金项目承担单位还要做到:
保证项目资助资金支出范围合规,标准明确,程序规范,金额准确,资料齐全。集中验收需提供财务资料的复印件。建议在平时核算时就收集整理财务资料,每发生基金支出时就复印一份,不要等最后验收时再复印资料,以免遗漏。
签订协议书后就要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及廉洁管理制度。这个办法和制度要尽可能详尽,不要过于单薄。
有关的财务资料,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合同、协议等资料完整,并装订成册,尽量整齐美观。
注释
:① 本文的部分数据来自国家出版基金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