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道、儒、释生态伦理思想及其当代价值
2018-11-12马胜男
马胜男
摘 要: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人们常常习惯用“天人关系”来描述人和自然环境之间的关系。各家学派也用自己的学说观点来阐述这样一个关系,并提出一些相关的生态伦理思想进而涵盖一些直观朴素的生态保护做法。这些总体上都传递出我国古代人民尊重自然、要求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理念。中国自古就重视对环境的维护和对资源的合理利用,古代道家、儒家、佛家思想中都蕴含着丰富的生态伦理智慧,能很好地给予现代生态伦理一定的启示。
关键词:天人关系;尊道贵德;兼爱万物;万物平等;生态伦理
[中图分类号]:B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8)-24--02
随着工业化的不断深入,经济发展与环境问题的矛盾越发尖锐,如何更好地处理两者的关系是一门生态的智慧,当下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重视,国务院生态环境部的全新亮相,人们也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了生态环境对人类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我们不妨放眼过去,回溯到中国古代传统思想中去探寻古人的生态智慧,挖这些思想巨大的当代价值。
一、道家“尊道贵德”生态思想和“无为”的实践尺度
在中国充满智慧的生态文明体系中,道家学派的生态伦理思想最为丰富,它可以自成体系。道家的生态思想文化在先秦时期最初形成,庄子最早阐述了天人合一的思想,对儒家甚至西方以及后来很多相关的生态思想等等都产生了比较深远的影响。当代的人文主义物理学家F·卡普拉在他的《超凡的智慧》这本书中写道:“在诸伟大传统中,据我看来,道家提供了最深刻并且最完善的生态智慧,它强调在自然的循环过程中,个人和社会的一切现象和潜在两者的基本一致[1]。”
道家生态学讨论人与自然的关系、如何处理这两者之间的关系,提出了“道生万物”、“天人合一”、“尊道贵德”这三个最为基本的要素。
道家生态伦理思想以“道”为根本。老子第42章有言: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意即独一无二的“道”分化为“阴阳”二气,这二气相互作用形成“冲和”或者“中和”之气,在这基础上“三气”、“五行”、“八卦”皆含道性[2],进而造就纷繁复杂的天地万物。道家学说肯定了道和气在万物生化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所以老子所描述的其实是一个朴素的有机整体论的世界观,天地、人、万物同根同源,是一体并且平等的,并无高低贵贱之分。
因此,“天人合一”是道教对人天和谐关系的一种最高追求。钱穆先生说:“中国古人,认为一切人文演进都顺从天道来。违背了天命,即无人文可言。‘天命‘人生和合为一,这一观念,中国古人早有认识。我以为‘天人合一观,是中国古代文化最古老最有贡献的一种主张[3]。”这里的“合”包含了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意愿,世间万物的天然状态本身就是丰裕而且美好的,应该要追求和维护它本真的和谐美好状态。
“尊道貴德”包含的是道教对天地、自然的一种尊重,是“天地父母”的杰出体现,像孝敬父母一样去尊重天地万物,不能肆意地去加以伤害,万物本是同根同源,必须要重视万物的兴旺发达,人类并非是主宰者,天地万物都值得人类去尊重。而且,父母能奖善罚恶,人类对自然环境进行破坏,必然也是会受到自然的惩罚的。道家学说要求人的行为顺应自然,与自然协调,这与几千年以后我们现在所倡导的生态价值观是根本上一致的。道教对人类与自然关系的深刻理解,无疑是有着生态学意义和跨时代的永恒价值的。文艺复兴、工业革命,人与自然统一的趋势越来越弱,生态文明的危机也需要我们重新审视道家这一丰富的生态伦理思想。
当代很多学者探讨动物权利论,受佛教文化影响戒杀护生的生态实践观,这些内容在道教戒律当中其实均有或轻或重的体现,值得后续更好地去挖掘。
道家的生态伦理思想在指导实践中的核心体现就是一种自然无为的实践观。道家所说的“无为”意思是万事万物都有它自己运动的规律,人类不应该人为去干涉这些自然的运动规律,追求返璞归真,反对人力加之于自然。这里的“无为”在指导实践层面主要有三层含义:一、顺着天然规律自然的行为,这种行为不违背事物的本性,让事物生活自由自在。二、不私为、不利己而为。就是说“无为”之为不应该包含着明显的私欲和利己的动机。不私为是一种善为。三、无为是一种不过度而为。任何事物都是有一定限度的。这些含义就要求我们在面对我们生存的地球生态环境时,要顺应生物的生存法则和地球发展的普遍规律,不要去打破其原本的平衡,如果平衡已经不幸被打破了,那也要减少一些人类没有意义的干预,自然界有自己平衡和修复的周期过程。放在中国现在的大环境来看,要在追求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还要兼顾到生态效益。按照生产力发展的需要权衡好眼前暂时的看得见的经济效益与长远的摸不着的生态效益之间的关系。
二、儒家“兼爱万物”的生态智慧和“养发有时、物尽其用”的行为标准
儒家思想一直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思想。儒家对自然的态度方面在很大程度上与道家思想是一脉相承的,比如“天人合一”理念等等。在具体做法上,是有差异的。但追求的总目标都是人与自然的和谐,自始至终未曾改变。
孔子首先提出“仁民爱物”的主张,提出有仁智的人对自然界的山山水水也寄予了无限的爱。儒家将“仁爱”、道德关怀自人际拓展至自然万物。正如《春秋繁露、仁义法》中记载道:“质于爱民,以下至鸟兽昆虫莫不爱。不爱,奚足以谓仁?”孟子在这此 基础上进行了进一步的阐述,《孟子·梁惠王上》中有言:“君子之于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荀子继承并不断发展这一思想,宋代张载更是将这种“利物”、“兼爱万物”的思想推广到了广阔的非生命物质。
儒家仁民爱物的思想与环境伦理思想充分切合,保证每个生物获得人类的尊重。而后来西方的环境伦理可能更多地从价值论这一角度去衡量和论证。儒家思想强调人类的发展不应该去威胁自然的完整,或其他物种的生存。人类应该适当地对待所有生物,保护它们免于残暴、受苦和所有不需要的杀害[4]。
儒家学说看来,人类最高的道德责任就是尊重生命,爱所有的人和动物,而不是只把人类利益看得高于一切,自然界中的每一个生物的存在都有它的意义。儒家生态伦理主张的人类与自然万物和谐发展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提供了宝贵的理论源泉。
儒家思想在实践层面,更注重的是一种生态资源按时使用、节约使用的实践观,主张对资源合理开发。《管子·八观》中有:山林虽近,草木虽美,宫室必有度,禁发必有时。要求人们在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同时,要按照规定的时节,在恰当的时刻进行,“取之以时”而不是没有节制。山林开采、水泽捕鱼、采集狩猎等等都应当“以时禁发,一时养发”。尊重万物生长规律,不该取之时不取。《论语·述而第七》中记录说:“子钓而不纲,弋不射宿。”意思是孔子捕鱼不用网用的是钓竿,用带生丝的箭射鸟但不射杀巢宿的鸟[5]。注意永续利用而不是一次两次赶尽杀绝。这也显示了生态资源节用观。自然资源的使用是有一个限度的,不加以节制的滥用,自然资源终将会匮乏和枯竭,影响人类的繁衍生息和持续发展。孟子、荀子也进一步丰富发展了管子的思想,孟子认为“苟得其养,无物不长;苟失其养,无物不消。”在按照时令获取资源的同时,还提倡生物资源的保护,荀子将资源保护和环境保护思想进一步系统化和具体化,这又是一大标志性的进步。这与可持续发展观一脉相承。
儒家思想中以孔孟荀为代表的自觉有意识地去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思想,就是既满足了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对后代人满足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21世纪生态问题产生和扩大的一个很重要原因就是资源的掠夺式开发和浪费式的运用。合理使用资源和保护资源的对策着实仍值得当下好好反思和运用,这些思想价值完全没有过时。
三、佛家“缘起论”、“平等观”的生态导向以及“不杀生”的道德规范
剥去宗教的神秘袈裟,佛教禅学对生态伦理学的贡献也是巨大的。佛教研究“缘起”,这一词的含义是“现象界的一切存在都是由种种条件和合而成的,都有其必然的因缘,而不是孤立的存在。[6]”由此看来佛教观点强调生命和环境的整体性。佛家认为事物与事物之间相互联系,不可分割。割裂了事物之间的关系就很可能导致对事物本性的错误理解,只有置于整体中,才可以充分确定事物的本真,确定事物的存在。佛教从善恶观的维度观察意识界,追求整体论,相互依赖相互依存就是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佛教用“狮子胜相刹,侧住覆世界,如因陀罗网,或诸珍宝,”来比喻整体性的关系[7]。
佛教提倡万物平等的生态伦理观。在佛教神学当中,人类与自然之间是没有明显的界限 的。正所谓“依正不二”:“佛”是“依”即环境,“正”是生命主体,一切众生都有佛性,而且他们都是平等的,这里不仅包含了人包含了各种生物,也囊括了一切无生命的存在,草木国土、山河大地等等。虽然佛教肯定佛陀是出于人间,肯定人类可以成佛,但是并没有“唯人独尊”。即便“无情之物”,也不能随意处置,“无情有性”,都是具有佛性的。这一理论就从根本上奠定了世界上所有的存在物都平等的思想。佛教揭示的观点是彻底的非人类中心主义,有情众生具有价值与西方的生物平等论也有着共通的地方。在处理人与环境的关系中,现代环境或者生态伦理学也可以从中获得体悟,对生态伦理学的构建有着启发性的意义。天地万物平等,包含着对万物的关心关切,体现出了佛教的宽广胸襟。佛教强调自然界万物都是有生趣的,均值得我们去珍惜和善待,也远已经超越了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观。
从万物平等的角度出发,佛教包含着一种“普度众生”的慈悲情怀。佛法上的“与乐”称为“慈”,“拔苦”叫做 “悲”。《大智度论》有言:大慈与一切众生乐,大悲拔一切众生苦。就是意味着给所有的人和生物快乐,消去所有生命的痛苦。不仅限于自己的爱人、亲人,而是遍及万事万物,这种尊重生命、关爱生命、普度众生的慈悲情怀在生态伦理学研究中有着重要的意义,更加值得称颂。
佛教的生态伦理思想表现出境心清净的生态实践观。两个重要的表现就是食素和放生。“不杀生”是佛教的道德戒律之首,是佛教徒终身都应该恪守的道德信条。杀生包括了对人对所有生物的伤害。剥夺其他人和生物生命的权力是恶的,在转世再生和因果报应的信仰基础上,是绝对不允许伤害生命,给生命带来痛苦的。佛教食素的传统和生活方式以及不杀生、放生等行为对保护野生动物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尽管佛教较少地能从现实意义上解决生态环境问题,但是它对人心灵的一种调整也是在实践中为建设美好的生态环境而不懈努力着。
中国传统的生态伦理思想对倡导可持续发展的21世纪也有着重要的意义。从党的十七大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将“生态文明建设”明确作为我国战略发展的重要主题之一。十八大提出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的地位,十九大又把我们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识提高了一个崭新的高度。生态文明建设在习近平总书记的领导下任重道远[8]。“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思想早在几千年的中国传统文化里积淀着。这些都是中华五千年文明延续的道德基础,更是现代生态哲学、环境伦理健康发展的无尽宝藏,于当代都有着重要意义,也必须有助于生态伦理学的发展。
參考文献:
[1]余谋昌,王耀先,《环境伦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7月.
[2]乐爱国,《道教生态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5月.
[3]钱穆,《中国文化对人类未来可有的贡献》,载刘梦溪主编《中国文化》1991年8月第4期.
[4]杨冠政.《环境伦理学概论》.清华大学出版社.2013年9月.
[5]任俊华,刘晓华,《环境伦理的文化阐释——中国古代生态智慧探考》,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3月.
[6]魏德东.佛教的生态观[J]中国社会科学. 1995(5).
[7]李功锦. 中国古代生态伦理思想及其当代价值[D].渤海大学,2014.
[8]林建华.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场绿色革命性变革[N]. 北京日报,2017-12-25(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