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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生态伦理的逻辑理路

2017-02-09温艳红

魅力中国 2016年35期
关键词:生态伦理老子

温艳红

摘要:老子提出的“道法自然”主张,从一定意义上破除了人类中心论,承认人类在社会实践活动中不应无视自然,而应自觉遵守客观规律,“以辅万物之自然而弗敢为”。 反映了老子对自然和谐社会的美好憧憬,即向往所谓的“小国寡民”的理想社会形态,从而清晰呈现了其生态伦理的逻辑发展理路。。

关键词:老子;生态伦理;生态实践;生态理想;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一个十分重要的观点就是“天人合一”,无论是儒家还是道家,都在“天一合一”观上大作了文章。在这两种思想体系中,人与大自然之间的生物学鸿沟和道德鸿沟都荡然无存。先秦时期,以老子为代表的道家就非常重视人与自然的关系,主张“天人合一”哲学,他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16章),落脚点和根本点在“法自然”, 付诸实践过程中,则体现为反“伎巧”、倡“无为”,潜含着明显的生态伦理意识。

一、崇尚“道法自然”的生态伦理思想

老子主张法自然,重视人与自然的关系,体现了较强的生态环保意识,其生态伦理思想可以归结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积极的环保意识

老子在中国思想史上第一个提出了“道”这一哲学概念,并把“道”作为万物得以产生的本源,他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老子》25章),主张万物皆生于道;同时又认为,“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是曰复命,复命曰常”(《老子》16章)自然万物的生存发展是有其规律性的。在老子看来,天之道是自然无为的,所谓“为者败之,执者失之。”(《老子》29章)人类如果不遵循自然规律,就会导致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破坏,就会遭到自然的惩罚。倘若人们不去认识规律、发现规律,而是凭自己的主观愿望和意志去乱作妄为,那么就必然会招致凶险的结果。

(二)生态平衡意识

生态平衡是自然界持续存在发展的前提。老子认为,“道”作为天地万物的本源,其主要特点就是阴阳和谐。老子认为,“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老子》42章)。冲气就是指由阴阳二气相互交合而形成的一种平衡、和谐的存在状态,是自然万物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故而老子提出了“知和曰常”(《老子》55章),也即是说,和谐平衡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根本规律。而要保持事物的平衡和谐发展,就要去除妄念,消除过分的人为,对自然万物采取不强加干预的“无为”态度。道家所倡导的平等的、和谐的人与自然的关系,在今天仍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

(三)节俭消费观念他说:“知足者,富也”(《老子》33章)。所谓“知足”,主要是指讲究实际,讲究限度,不为所欲为,更不能贪得无厌。如老子说:“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老子》第46章);“持而盈之,不如其己;揣而锐之,不可长保”(《老子》9章)。意思是说,保持盈满,不如适可而止;锋芒毕露,则难以保持长久。只有做到知足、知止,才可以长久而不殆。

(四)适度发展理念

他说:“道常无名、朴。虽小,天下莫能臣。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宝。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之令而自均。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知止可以不殆。譬道之在天下,犹川谷之于江海。”(《老子》第32章)。所谓“知止”,就是要有个度,要合理适度,要知道限制自己的行为而不过分。故而更重视“无为”,主张人应像“道”那样“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老子》第51章)。很显然,老庄的知止思想,对于当今时代合理适度地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以保持生态平衡具有积极的启发意义。

二、反技巧、倡无为的生态实践

这一伦理思想反映在社会生活实践中,就体现为反“伎巧”、倡“无为”社会实践观。老子生活的春秋时期,中国还处于奴隶制社会,生产力水平非常低下,自然天象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农业生产实践的成败,因此,老子特别强调“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25章)。与之相呼应,老子就特别反对工艺技巧,认为工艺技巧于自然是对立的,工艺技巧的使用有违于自然之道,“伎巧”水平越高,人们征服自然的能力就越强,如果单知只知伎巧而不知自然之道,一味地主观妄为,只能得到“妄作,凶”的后果。所以他主张“绝圣弃智,…….绝巧弃利”(《老子》19章)故而老子反对在生产实践活动中使用“伎巧”,而是强调尊重自然规律,行“无为”之事。老子说:“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而弗始,生而弗有,为而弗恃,功成而不居。夫唯弗居,是以不去。”(《老子》2章);老子甚至将这种做法称为“玄德”,如说: “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老子》51章)玄德即是高尚的美德。这些论述反映了老子对社会生产实践理想状态的向往。

三、以“小国寡民”为目标的生态理想

老子在反对技巧用于生产、生活实践的同时,提出了他心目中的“小国寡民”的理想社会形态,如说:“小国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民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老子》80章)大致意思是说统治者应顺应民心,无为而治,一切都效法自然。人们生活在一个小王国里,相安无事,安适快乐,自由纯朴,和谐自足。所谓“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迁徙”,是说在老子心目中的理想社会中,人们的生活朴素自然,使用简单的工具进行生产劳作即可满足一切需要,虽有“什伯之器”也就派不上用场,器械不应扰乱人们的正常的生活秩序与状态。人们过着无欲无望的质朴生活,不为外在力量所主宰。人们生活在这种小农社会里,生活自给自足,各安其乐,不会颠沛流离,背井离乡。社会成员能按照顺其自然养成的风俗习惯来生活,没有差别等级,生活得安逸、祥和、稳定。

通过以上疏释我们看到,老子所构想的“小国寡民”社会,简直是一首和谐美妙的田园诗。在这个理想的社会里,人们顺应自然,不去追求满足超出于自然本性之外的欲望,用上天赐予的力量就可以满足人们与生俱来的自然需要。

从“道法自然”伦理,到反“伎巧”、倡“无为”,再到“小国寡民”,老子的生态伦理思想完成了它的逻辑发展理路,对当今时代人与自然和谐平衡发展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正如邹广文撰文所说:“在中国哲学中,无论儒家或道家,都认为在自然之中弥漫着生生不息的创造力,人应自觉从中汲取智慧,并以其为自己创造活动的根源。显然,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这种理解,与现代生态文明的价值追求是相吻合的。”[1]

21世纪不仅是信息大发展、知识大爆炸的时代,也是人类技术革命飞跃发展的时代,随着人类征服自然、改造自然能力的飞速提高,人与自然的矛盾也势必愈来愈尖锐。如何与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和谐相处、协调发展,已成为人类所必须面对的亟待解决的紧迫课题。因此,以老子为代表的道家生态伦理思想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在未来的发展中,道家生态伦理思想也许将成为解决人与自然关系的良方。

参考文献:

[1] 邹广文.现代性语境下的中华文化自觉[N].光明日报,2009-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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