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2018-11-12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清理的重点是,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文件精神,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的规定。通知提出,清理工作要坚持“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各地区、各部门要依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文件精神和上位法修改、废止情况,逐项研究清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主要内容与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文件相抵触,或与现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不一致的,要予以废止;部分内容与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文件相抵触,或与现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不一致的,要予以修改。
国务院近日发布《国务院关于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大国内勘探开发力度。深化油气勘查开采管理体制改革力争到2020年底前国内天然气产量达到2000亿立方米以上。建立以地下储气库和沿海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为主、重点地区内陆集约规模化LNG储罐为辅、管网互联互通为支撑的多层次储气系统。供气企业到2020年形成不低于其年合同销售量10%的储气能力。强化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与互联互通。加快天然气管道、LNG接收站等项目建设,集中开展管道互联互通重大工程,加快推动纳入环渤海地区LNG储运体系实施方案的各项目落地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打通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最后一公里”
为贯彻落实好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和《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下降10%”的目标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召开全国电价专题工作会议,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全面落实国家已出台的各项降价措施,特别是重点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找准降价政策落地的难点、堵点,分类施策,采取综合措施,加快清理规范转供电主体在国家规定销售电价之外向终端用户收取的不合理加价,打通降价的“最后一公里”,确保将今年以来国家出台的各项降价措施涉及的金额,全部传导到终端转供电用户,使所有一般工商业用户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生态环境部:印发《生态环境信息基本数据集编制规范》
生态环境部近期印发了《生态环境信息基本数据集编制规范》。该标准的制订与国际先进信息化管理理念相接轨,通过规范生态环境信息基本数据集的内容结构、基本数据集的元数据及相关数据元的元数据描述规则,填补了我国生态环境信息领域基本数据集编制工作无标准可循的空白。该标准发布后,将通过生态环境信息元数据注册管理方式,推动生态环境管理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组织编制与各类业务活动相关的基本数据集并普及应用,为建设生态环境大数据、大平台、大系统,形成生态环境信息“一张图”奠定基础。
生态环境部:鼓励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作为熔炼过程中的燃料
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关于再生铝行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征求意见稿)》,主要包括生产过程污染防控、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利用与处置、水污染防治、鼓励研发的新技术等内容,为再生铝行业环境保护相关规划制定、污染物防治技术选择、环境影响评价、总量控制、排污许可制度贯彻实施等环境管理和企业污染防治等工作提供技术指导。鼓励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作为熔炼过程中的燃料。优先采用带蓄热式燃烧系统实现废烟气热量回收利用、提高金属回收率等先进熔炼炉型。
国家能源局:梳理风、光项目完成后部分项目或作废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近日发布《关于梳理“十二五”以来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信息的通知》,要求全国于今年10月31日前,梳理完成“十二五”以来已纳入规划但未建
国务院: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加大勘探开发力度
成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有关情况。关于风电,四类项目应予以作废:一是已核准但超过两年未开工建设,且未及时办理延期的;二是纳入“十二五”时期年度建设方案,但未按要求完成核准工作的;三是纳入“十三五”时期年度建设方案,未按要求在年度建设方案发布一周年内完成核准的;四是已核准但未开工建设的项目,业主承诺不再继续建设的。对于光伏发电,《通知》要求梳理已备案且纳入国家光伏发电建设规模(含不限规模的项目)的开工或未开工项目;已备案但未纳入国家光伏发电建设规模的已开工或未开工项目;已纳入国家光伏发电建设规模,但未备案也未开工的项目信息。对于符合国家政策的未开工项目,项目单位需明确是否继续建设;不符合国家政策的项目,将依法依规予以妥善处置。
国家能源局:批复国内首个县域农村能源革命试点
据悉,河南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关于呈报兰考县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建设总体方案(2017-2021)的请示》近日获得国家能源局批复,同意兰考县按照总体方案开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建设。根据总体方案描述,到2021年,生物天然气年产量超过6000万立方米,占兰考县域用气需求量的70%以上;风电装机容量75万千瓦,光伏新增装机容量40万千瓦,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兰考县域全社会用电量的90%以上。
北京:“煤改电”配套电网工程完工八成
近日,从国网北京电力获悉,今年北京市计划完成285个村、12.49万户的“煤改电”配套电网工程,涉及昌平、门头沟、房山、平谷、怀柔、密云、顺义、延庆共8个区。目前,全部工程已完成超过80%,其中,门头沟、房山、平谷、顺义已经完成今年工程。改造后,北京电采暖用户将超过125万户,每年可减少散烧燃煤500万吨,减排二氧化碳1300万吨。此外,工程的实施还将农村居民户均供电能力由1.5千瓦提升至9千瓦,达到城市化水平。
浙江:新并网家庭屋顶光伏项目今年每度补贴0.32元
近日,浙江省针对光伏“531新政”出台光伏发电应用的支持政策——《关于浙江省2018年支持光伏发电应用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浙江省内光伏发电项目所发电量,2018年继续实行电量省补贴政策,补贴标准为0.1元/千瓦时,与国家建设指标脱钩。2018年6月1日~12月31日并网的家庭屋顶光伏,对2018年的发电量,“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0.32元/千瓦时(含税)补贴;采用“全额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按照0.7元/千瓦时标杆上网电价扣除浙江省燃煤标杆上网电价后的补贴标准执行(发电量小于500小时的项目按500小时计);5月31日前备案、2018年6月1日~7月31日并网的工商业屋顶光伏按0.1元/千瓦时标准,给予2018年发电量补贴。
河南:电力推进贫困地区电网建设
继圆满完成农网改造升级两年攻坚战后,近期,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发布《河南电网助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按照计划,2019至2020年,国网河南电力完成“十三五”406亿元规划投入目标,全面提升53个贫困县电网供电能力,尤其是解决贫困地区电网发展不均衡问题,新建与改建、改造35千伏及以上变电站192座,对贫困县存在供电薄弱情况的普通村优先进行电网改造升级,新增变电容量885.2万千伏安、线路1976.6千米,进一步巩固电网脱贫攻坚成果,有效满足贫困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用电需求。
山东:出台全国煤炭系统第一个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地方标准
近日全国煤炭系统第一个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地方标准——山东《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指南》正式出台,核心内容主要包括安全风险辨识评估、隐患排查治理、风险过程管控和信息平台建设。“实现了3闭环”,即:通过风险辨识评估,制定管控措施,落实管控责任,形成风险分级管控闭环;通过对照管控措施排查隐患,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形成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通过发现的隐患对风险管控措施修正完善,形成双重预防机制持续改进的闭环。做到了“3个有机融合”,即: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有机融合,煤矿双重预防工作同现有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机融合,双重预防工作同信息化的有机融合。
山西:首次“煤改电”采暖用电市场化交易完成
近期,从国家电网山西省电力公司了解到,今年山西首次“煤改电”采暖用电市场化交易近日完成,打捆后的“煤改电”采暖用户与新能源发电企业共交易电量8541.5万千瓦时。据了解,山西省此举旨在扩大“煤改电”实施效果,并帮助新能源企业消纳采暖季集中出现的弃风、弃光电量,推动冬季清洁采暖。对与“煤改电”采暖用户达成交易的新能源企业,电力调度机构在电网出现弃风、弃光情况下,将优先调度其发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