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本质论的存在论探究
2018-11-12王中原
王中原
文学的本质是文学领域的“本体论事实”,作为对文学的本质的理论阐释,文学本质论是文学研究的首要课题,承担着为整个文学实践奠基的任务。近年来,在西方后现代主义思潮的影响下,“反本质论”的文学观也成为国内学术界文学本质论研究的最新趋势。文学反本质论主张取消关于文学本质的讨论,然而在我们看来,它仍然是对文学本质的一种阐释,亦即一种文学本质论,对于文艺理论研究来说,其真正的意义是在解构主义的语境下尖锐地提出了文学本质论的基础性问题:究竟文学本质论为何?及其如何成为可能?按照解构主义“松动”过于凝固的形态而使其返本溯源的解构理念,我们对当代文学反本质论的回应需要越过知识论的领域,在存在论的层面对上述问题进行一种更为本源性的回答。
一、文学本质论及其存在论区域
在现代汉语中,“本质”一词意指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决定事物性质、面貌和发展的根本属性,与之相对应的英文词汇“Essence”在《牛津哲学词典》中的释义是“事物存在中的基本和首要因素,事物的本性,或者是某种东西,事物离开它就不能存在”(布莱克伯恩 125)。上述解释所道出的事实在于,本质是决定某物存在而非不存在、是某物而非他物的规定性,除去“因素”“属性”等词的形而上学色彩,本质可以解释为事物的“是其所是”,正如海德格尔(Martin Heidegger)所说:“某个东西如其所是的是什么,我们称之为它的本质”(《林中路》1)。“是其所是”中“是”指的是事物的实存,“所是”指的是名词意义上的本质,本质作为“是其所是”指的是事物在其实存中成其本质。如此理解的本质乃动词性的“本质化”,即“成其所是”“去存在”,海德格尔在其《论真理的本质》里曾提及这种动词性本质的词义(《路标》231)。根据这种理解,文学的本质是文学的是其所是,即文学(的事实)在文学实践活动中成为其所是的文学(的)。在一般存在论的层面,“是”即“存在”,文学的本质的确切表述是在实存中成其自身的文学存在。简而言之,文学的本质即文学存在,其所指并非经验层面的“文学事实”,而是使所有“文学事实”成为可能的存在论根据,即所谓的“文学本身”“文学本体”,不过这里所说的“存在”是在动词性意义(是其所是)上理解的。任何人只要对文学有所作为(文学创作、欣赏或者研究等),就都已经置身于对文学存在的先行领会中,从而都会拥有对文学本质的认识,文学本质论即是这种认识的理论形态。源于对文学存在的先行领会,文学本质论是对文学存在所作的理性阐释,其所专题化的唯一课题乃文学存在。
文学本质论是文学研究的首要课题,前者先行地规定了后者对象、范围、原则、方法以及研究的革新与研究成果等。诚如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中所说:“存在者全体可以按照其种种不同的存在畿域分解为界定为一些特定的事质领域。这些事质领域,诸如历史、自然、空间、生命、此在、语言之类,又可以相应地专题化为某些科学探索的对象”,而“事质领域本身就是以存在畿域来划分的。这样生长出来的‘基本概念’始终是开始具体开展事质领域的指导线索”,“真正的科学‘运动’是通过修正基本概念的方式发生的[……]一门科学在何种程度上能够承受其基本概念的危机,这一点规定着这门科学的水平”(《存在与时间》11)。如果把文学研究也视为一种“科学”的话,这门科学的基本概念就是“文学”,其所奠基其中的“存在畿域”即文学存在。文学存在规定了整个文学研究领域的基本概念,而对文学存在的阐释工作则是由文学本质论来实行的,因此文学本质论承担了为文学研究奠基的任务。文学本质论对文学存在的阐释是对“文学”的基本概念的理论把握,通过这种把握文学本质论先行地规定了文学研究的对象及其规律、通达文学的研究方法以及研究的革新之途(一种真正“创新”型的研究突破取决于对文学的基本概念的修正)。在上述意义上可以说,文学本质论是文学研究的理论基础,是文艺学的元理论,在任何形态的文学理论体系中,文学本质论都居于首要的、基础性的地位。
文学本质论始终是文学研究领域的一个焦点论题,近年来,国内学界在西方后现代主义思潮的影响下也兴起了一种“文学反本质论”的研究思潮,这种在思潮在深刻地拓展了文学本质论的内涵的同时,也暴露了我们对文学本质论的根本性误解。关于当前国内文学本质论研究中新兴的后代主义潮流,杨春时认为它们“运用解构主义理论,取消了关于文学本质的论说,代之以文学理论的历史描述;运用新历史主义理论,把文学理论还原为意识形态和话语权力的建构”(11),对此笔者认为任何的表述策略都不能取消对文学本质的解答,文学本质论绝不会成为一个伪问题。首先,本质论和哲学中的本质主义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是对事物的本质的理解和阐释,而后者则是一种寻求超越的恒定性和确定性本质的本质论形态(章忠民 85),后者才是后现代主义批判和解构的真正对象;其次,把文学的本质还原为历史、语境关系、权力话语的建构,仍还是对文学存在本身的一种阐释,文学反本质论仍然活动在文学本质论的范围内;最后,如果完全取消了对文学本质的追问和阐释,再高妙的文学理论也难以面对如是的质疑:“你是在说一种东西叫‘文学’吗”?消解了文学本质的后果是“文学什么都不是、怎么样都行”,彻底的虚无主义恰恰也取消了自身。
即便如此,文学反本质论仍然提出了这样一个尖锐的问题,对于中外文论史上出现过、并将继续出现着的千差万别的文学本质论来说其存在根据为何?亦即知识论形态的文学本质论何以可能的问题。对这个问题的回答需要廓清形形色色的文学本质论是在何种区域上言说的,追问使任何一种具体形态的文学本质论得以可能的先验空间,正如康德(Immanuel Kant)对“Transcendental”(先验)一词的阐释所指示的(15—16),我们必须致力于清查“使得形形色色的文本质论成为可能的逻辑上在先的区域”。按照海德格尔的理解,这种研究是一种比实证科学、知识学更为源始的存在论层面的探讨(《存在与时间》13),这是由文学的本质的内涵(文学的本质即文学存在)和探讨文学本质论的“先验”可能性的任务双重地规定的。鉴于此,我们称这种为具体形态的文学本质论奠基的存在论根据为文学本质论的存在论区域,本文旨在对这种区域进行探讨,以求对文学本质论何以可能的问题作一个存在论层面的解答。这种探讨的另一个意图在于,越过具体形态的文学本质论而探入文学存在本身,以此洞察具体形态的文学本质论的真理性及其非真理性,从而使形形色色的文学本质论得以抵达自身的本质。鉴于文学本质论在文学研究中的地位,对文学本质论活动于其中的存在论区域的清查,实际上是为文学研究源始地奠基。
二、文学是什么
海德格尔在《艺术作品的本源》中表达了这样一种观点,艺术家和艺术作品互为本源,艺术家通过艺术作品而成就自身,艺术作品则要通过艺术家的创作方得以存在,而艺术家和艺术作品的共同本源却是艺术本身(《林中路》1)。按照这个思路,文学的本质(文学存在)应该是作为文学家、文学欣赏者、文学作品的本源的文学本身,切不可把文学本质论置换成为实证主义的研究范式,如哪些事物和事情是文学,或者文学包含了哪些事物和事情,即“什么是文学的事物”或“文学包括了什么”。即便如此,文学的本质却并非与文学的经验事实层面毫无关联,这一点可以通过哲学存在论加以说明。哲学存在论追问的是存在本身,但存在本身却是通过存在者(存在的东西)来显现的,因而,存在者不仅仅对于西方形而上学哲学,甚至对于所有存在论(对存在的思想)来说都占据着一定的优先地位。对于文学本质论来说,如若仅仅盯着文学的本质不放,那么文学本身就是一个抽象的虚无,文学存在必须在文学性事物、文学事实的实存中显象。在文学性事物中居于中心位置的则是文学作品,英美新批评准确地把握到这一点,文学作品即是现实的文学,抑或现实地发挥作用的文学。由于文学作品乃是文学存在的摆在眼前、现实性“现象”的“如此”,追问文学存在的最切实的起点就必须定位于文学作品的实存。“存在者存在这一如此赋予了存在者以无疑问之物的优先权。由此就出现了一个问题:存在者是什么。因此,从存在者出发,什么—存在就是首先被追问的存在”(《尼采》1213),同理,与文学作品在追问文学存在中的优先地位相应,“什么—存在”被作为首先的“本质”来描述文学存在。即是说,当我们从文学作品出发来追问文学存在的时候,文学本质论就首先活动于“什么—文学”这个存在论区间,这种文学本质论的范式即所谓的“文学是什么”。
在哲学存在论中,“什么—存在”指的是存在者存在的在场状态,亦即存在者的存在性、“存在者之为存在者为何”,只要有如此这般的存在者存在就总会有一种常驻不变的持存状态(“什么”)相始终,这个“什么”就是存在者的存在性。存在者的存在即在持存状态中的立身,柏拉图(Plato)的“相”(理式)就是对“什么—存在”的一个典范阐释。对于文学的本质来说,这种“什么—存在”就是所谓的文学性,在以“文学是什么”为范式的文学本质论中,“什么”所指的就是文学性。文学性对于文学作品来说意味着,无论何种语境下的何种文学作品,只要它是实存的就必然表现出来的“文学存在性”,“文学是什么”真正要追问的是文学存在在文学作品的实存中显现出的存在规定性。
当我们指出这是文学作品,或者宣称有文学作品存在的时候,便同时断言了它的存在规定性——审美,我们必定不能否认文学作品与真和善的本质性关联,但是其能够被称为“文学的”作品的本质规定性乃是审美,正如哈罗德·布鲁姆(Harold Bloom)在其《西方正典》中道出的一个基本事实,文学的核心价值在于审美(19)。只是审美的领域毕竟过于宽泛(至少自然审美就是一个不同于人工制品的审美领域),对审美的进一步限定把我们带向文学的属概念——艺术。在艺术的领域内文学区分自身的依据是其艺术媒介,文学作为艺术的本己媒介一般被称为语言,其准确的限定则是“语词—观念”,这个限定突出了文学的艺术媒介的本己特征,正是通过“语词—观念”的阅读和诵听,文学与其他类型的语言艺术区分开来。作为文学的艺术媒介的语词包括文字和语音两个层面,19世纪之后的西方世界习惯于把文学界定为书写文字的艺术(周宪 7—8),这种书写艺术的技巧包括书面语言的修辞和文字的书写、分行、篇章等,文学欣赏也主要限于阅读。然而文学媒介的语词层也包括语词的语音,通过韵律节奏等方面的安排,语音也参与了文学艺术的审美创造,退一步讲,中外文学史上的口传文学也足以论证文学媒介语音层的存在。与语词相关,文学的艺术媒介的另一个特征是其观念性,康德在艺术的分类上把诗艺放在艺术的最高级别的考虑就在于语言的观念性,凭借观念性文学的审美更易于上升为理念(康德 172)。文学的艺术媒介的观念性使得文学成为一种最具思想性和最具纯粹想象性的艺术门类,对于后者来说,相对于具象艺术,文学作品是一种纯然由想象力构造的“纯粹意向性客体”。对于文学来说,语音、观念、纯然的想象最终都在审美中集聚于阅读和诵听而来的纯然想象活动中,因此,通过“语词—观念”的媒介,文学获得了其本己的存在性——凭借“语词—观念”而来的纯粹想象的审美。综上所述,在“文学是什么”这个存在论区间中,文学本质论的规定性源于文学存在的“什么—存在”,如此被把握的文学的本质即文学性,其规定性向度是:凭借“语词—观念”的纯粹想象的审美。
文学本质论追问文学存在本身,由于现实地发挥作用的文学是文学作品,因此通过文学作品来追问文学存在成为文学本质论的一个首选途径。文学存在通过文学作品的“如此存在”(实存)揭示自身为“文学性”(什么—存在),即文学作品的常驻不变的“在场状态”,能否在这种常驻不变的持存状态(文学性)中立身,是某物是否“是文学的”的根本规定性。这一文学本质论的存在论区间是“文学是什么”,其合法性根据在于真理的固定性本质,真理的固定性即存在的持存性,按照尼采(Friedrich Wilhelm Nietzsche)的说法,虽然“真理就是一种谬误,而没有这个种类,生命体的某个特定种类就无法生活”(真理的固定性作用对于生命之生成性来说是一个谬误)(《尼采》254)。对于文学本质论来说,如果没有文学作品在其实存中呈现出持存的“在场状态”(文学性),我们将无法从纷至沓来的经验中辨析出“何为文学的”,从而也就不会有文学了。“文学是什么”这个存在论区间的合法性在于以文学存在性(即便是维特根斯坦对本质做“家族相似”论转换,他也仍然承认有所谓的家族界限的[维特根斯坦 24])的固定作用来规定文学存在,由此我们才能确定文学研究的对象、并为之划界,从而使我们(无论在“诗乐舞不分”的时代,还是在新媒介语境下传统文学形态式微的时代)能够准确把握文学研究的领地,而不至于陷入“文学死了”的末世情调之中。然而“文学是什么”对文学存在的揭示的合法性仅限于这个区间之内,如果僭越了这个区间而试图包揽一切对文学存在的解释,它就必然转化为谬误,这种谬误为后现代主义对哲学本质主义的批判所揭示。在我们的议题里,试图排他性地以超越历史和差异的恒常不变的文学性来把握文学存在的做法必定是误入歧途的。
三、文学如何是
文学作品是文学存在的“如此存在”(即所谓的定在、实在),文学本质论最便易、“上手”的做法是通过文学作品实存的“如此”来把握文学存在,于是“文学是什么”就成为文学本质论的第一个存在论区间。然而,“什么—存在”并没有穷尽文学“如此存在”的全部,文学存在在文学作品“如此存在”中的现象还包含了“如何存在”这一区域,对此西方哲学史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颇具启发性的论据。西方思想开端处的古希腊人是以“事物的存在”的这一主导线索来领会存在本身的,按照这一主线古希腊的存在论被划分为两个主要的源头,一个是巴门尼德(Parmenides of Elea)的存在论,在他那里存在被解释为毫无疑问的存在性,即恒定的持存性,这个渊源通过柏拉图的超感性的理式烙印了西方哲学的形而上学历史,与此源流对应的存在论区间是存在的“什么—存在”。另一个源头的代表思想家则是赫拉克利特(Heraclitus),在他看来,事物存在的一个不容不忽视的事实是变化、生成乃至消逝(即不存在),这即是赫拉克利特所把握到的存在之变化的一面(梯利 19),存在的变化性成为亚里斯多德(Aristotle)的“隐德莱希”或“实现”以及后来的“意志”“生命”“生长”“时间”“绵延”等哲学语汇的渊源。赫拉克利特所代表的哲学思想归属于“如何—存在”这一存在论区间,这一区间从存在者存在的时间性、生成性、动态性层面揭示了存在本身。如果说“文学是什么”对应于巴门尼德的存在论的话,那么对应于赫拉克利特所代表的存在论,我们应该把“文学如何是”确立为文学本质论的第二个存在论区间。这个区间从时间的维度揭示了文学的“如何—存在”,在这个区间中进入文学本质论视野的是文学作品的历时性存在、文学活动、文学史。
在“文学如何是”这个存在论区间中,历时性是文学存在显象的向度,从历时性看文学作品就不是摆在眼前的一成不变的事物,并非好像可以在任何时间、地点的任何读者的当前都呈现为恒定的“同一者”,文学作品真实的实存情态乃是历时的生成,正如伽达默尔(Hans-Georg Gadamer)所说“艺术的万神庙并非一种把自身呈现给纯粹无时间的现时性,而是历史地实现自身的人类精神的集体业绩”(124)。文学存在的“如何—存在”一方面现象为文学作品的历史性存在(即与人类历史演进的共在),另一方面则现象为文学作品实存的自身历时整体性,对此,文学作品的存在表现为它的接受历史。文学作品在文学经验中处于核心的位置,它聚集了所有的文学经验实事,创作、阅读、世界再现等都是通过文学作品才得以实现,然而在经验事实层面文学却并非仅指文学作品。按照艾布拉姆斯(M.H.Abrams)的被广为接受的文学四要素说,在作品之外还有作者、读者、世界,文学存在通过文学作品的实存现象为这四个要素之间的相互让渡和居有的活动。一如海德格尔所说的“天地人神”四方的纯一性映射(Spiegeln)(《海德格尔选集》1180),文学存在就现象于这四要素之间相互区分而又同一着的映射活动中,在这个层面文学的“如何—存在”表现为文学的实践活动,一切形式的活动论的文学本质论都源出于此。文学的“如何—存在”的第三个层面表现为文学史,根本意义上的文学史并非指文学在历史中产生和演进,或者按照时间记录、编纂的文学经验史,而是文学存在通过文学作品的历时性实存把自身公开为时间,文学存在的时间性在文学实存中表现为(大写的)文学的历史。在时间性的视域里,文学就是文学史,正如黑格尔(G.W.F.Hegel)所说“哲学史的研究就是哲学本身的研究”(《哲学史演讲录》34)。“文学如何是”作为文学本质论的第二个存在论区间,其存在论根据是文学的“如何—存在”,时间性是这一区间的规定性维度,时间打破了“什么—存在”的凝固性,通过历时性生成进一步地释放了文学存在的实事。当然,本源的时间是“时—空”一体的,“文学的如何是”的主要存在论维度是时间,我们由此也不能忽视其空间的维度。事实上,文学的历时、历史性存在通过嵌入人类历史的演进,而把自身展开到“世界”之中,“世界”即是“文学如何是”所现象其中的空间、场所。
以文学作品“如此存在”的实存为主线,文学存在的区域被划分为“文学是什么”和“文学如何是”两个存在论区间,“文学如何是”这个区间揭示了文学在经验事实层面的存在方式,呈示了文学存在的时间性。奠基于这个区间的文学本质论的范式是从历时性角度对文学存在的阐释,这个区间的文学本质论的合法性根据是文学的“如何—存在”——文学存在的时间性的自身生成。然而生成毕竟是对作为持存性的存在的消解和否定,如果“一切皆流”的话,那就不会有任何常驻性的事物,绝对的流变中绝无同一者的持存,倘若如此,我们甚至都不能说是“什么”在流变,更不能说有某物存在了。因此“文学如何是”的这个区间同样不能超出自己的合法性区域而包揽对文学本质的解释,在我们的追问方式下,“文学如何是”必须与“文学是什么”这个区间相互支撑,才能如实地描述通过文学作品的实存而现象的文学存在的存在论区域,正如尼采在谈及“强力意志”的时候,特别强调最高的强力意志是“给生成打上存在之特征的烙印”,海德格尔对其解释是“把生成构成为存在者,使得生成始终作为存在者而保存下来,并且具有持存性(Bestand),质言之,使得生成存在着(ist)”(《尼采》489)。存在是以生成的方式存在,生成则是存在着的生成,“文学是什么”与“文学如何是”这两个区间的差异着的统一才能逼近(通过文学作品的实存而现象的)文学存在的真相。
四、文学是
文学本质论是对文学存在的理论阐释,以文学作品的实存为主线,文学本质论的存在论区域被划分为“文学是什么”和“文学如何是”两个区间。然而,在存在论上文学存在与文学作品却是截然区分的,文学存在根本就不是文学的事物,这就是哲学中存在和存在者的存在论差异,存在根本就不是存在者(存在的东西)。因此在海德格尔看来,令西方形而上学误入歧途的是混淆了存在与存在者之间的区分,从存在者出发追问存在却又把存在误认为存在者,打破“存在之遗忘”需要从存在本身出发去追问存在(《海德格尔选集》523)。从文学存在与文学存在者(主要指文学作品)的存在论差异来看,即便以文学作品为主线的追问路子并没有像哲学形而上学那样误入歧途,文学本质论也仍需要一个从文学存在本身出发来阐释文学存在的存在论区间,这就是区分于从文学作品出发追问文学存在的“文学是”,“是”即“存在”本身。
在存在论上,文学乃至作为其属概念的艺术都不是最高的范畴。在西方思想中,按照海德格尔的说法最高的存在论范畴是存在,即便是西方思想中最具存在性的上帝,就其仍然是“存在的”而言也归摄于存在之下。存在作为最高的存在论范畴的意义在于,它是一切存在的事物的终极根据,甚至连不存在也要根据存在而获得其存在论内涵,中国思想中与之对应的最高概念是天道,天道乃万物的真宰,万物皆生于斯长于斯。鉴于此,我们对“文学是”这个区间的探讨必须上溯到存在论的最高范畴,一切以存在论最高范畴为根据对文学存在进行阐释的文学本质论都奠基于“文学是”这个区间中。海德格尔在《艺术作品的本源》中宣称艺术的本质乃是归属于本有(《林中路》43),本有即海氏的存在概念;刘勰的文学“原道”(本源于道)观以及中国文论中的“文以载道”“文以明道”等文学本质论思想的存在论根据亦在于此。
按照海德格尔的理解,存在自行的开启自身发生为一个世界的显圣(陈嘉映 54),对于中国思想来说则是天道落实为人间世,存在或天道通过世界把自身让渡为人类历史的演进,此即中国传统思想所说的“天人合一”的真正含义。正如黑格尔的“理性的机巧”(die List der Vernunft)所揭示的,上帝的理性表现为利用历史的不合理性作为工具来实现它自己的目的(《小逻辑》394),也就是说,人类历史总是以一种不真的方式展开着,相对于其本真的状态,世界往往被“颠倒”为海德格尔所说的“常人”的世界,柏拉图的“洞穴”即是对这个世界的隐喻。文学作为天道抑或存在的一种本真的发生方式(艺术乃存在之真理发生的一种原始方式)必然置身并参与了这个异化了的世界的演进。正是基于这个存在论根据,当代的一些关于文学的理论逐步为我们揭开了文学唯美面纱下的世俗的一面,文学早就参与到意识形态、权力、政治、经济、文化等非文学领域的历史建构中,文学绝非纤尘不染的“象牙塔”。正如古德曼(Nelson Goodman)对“艺术是什么”的回答,艺术的本质规定性在于其所承担的艺术功能,而艺术的功能乃是一种对世界的阐释方式,由此而参与了世界的构造(74)。这个层面的事实曾令乔纳森·卡勒(Jonathan Culler)感叹道:“既然理论本身把哲学、语言学、历史学、政治理论、心理分析等各方面的思想融合在一起,那理论家为什么还要劳神看看他们解读的文本究竟是不是文学的呢?”(19)。文学发生论(文学产生于何物)对文学本质的阐释、文学反本质论、一切从“外部”而非“内部”“自律”的角度对文学本质的把握,都活动于这个区间中。另一方面,文学作为艺术同时又是世界显圣的一种本真的方式,它以审美之维保藏了存在的真理,寄托着人文终极关怀的理想(真善美)。在这个层面,文学存在现象为人类历史的庇护者,这是形形色色的文学救赎、文学乌托邦类的文学本质论的存在论根据。从文学存在本身阐释文学存在的文学本质论需要上溯到存在论的最高范畴,从存在论的最高范畴来看文学存在表现为对“不真”和“真”两个世界的归属,这两个向度为我们描述了文学本质论的第三个存在论区间“文学是”。
按照其自身的“纹理”,文学的本质的存在论区域被划分为“文学是什么”“文学如何是”和“文学是”三个区间,这也恰好对应于哲学存在论的区域划分,(按照海德格尔的观点)哲学存在论的存在的领悟必然分化为“什么存在(Was-sein)、如何存在(Wie-sein)和一般存在(无)”三个区域(《海德格尔选集》203)。在文学本质论的这三个存在论区间中,“文学是什么”和“文学如何是”是以文学作品的实存为主线来现象文学存在的存在论区域,“文学是”则是从文学存在本身出发的现象,这三个区间在存在论上奠基了所有文学本质论的知识形态,并为之规定了各自的合法性根据及其边界。我们在作区间划分的同时也应该看到三者之间的本质统一性,本文第三部分的结尾处已经论证了“文学是什么”和“文学如何是”的辩证统一性,二者与“文学是”的区分在于文学作品和文学存在在存在论上的差异。然而二者并非仅仅是区分着的,文学存在必须在文学作品上显象,而文学作品也必须以文学存在为本源才能是其所是,这样看我们俨然是在“兜圈子”,然而逻辑上应该竭力避免的这种循环论证在此却具有更深刻的意义。正如海德格尔所言:“我们不得不在(艺术和艺术作品之间)绕圈子了。这并非权宜之计,也不是什么缺憾。踏上这条路,乃思想的力量;保持在这条路上,乃思想的节日——假设思想是一种行业的话”(《林中路》2—3)。我们在此必须“兜圈子”的哲学存在论根据就在于存在和存在者之间的“亲密区分”:“只要存在现身为存在者之存在,现身为差异,现身为分解,那么,奠基(Gründen)和论证(Begründen)的相互分离和相互并存就会持续下去,存在就为存在者奠基,存在者之为存在者就论证着存在。一方侵袭另一方,一方在另一方中到达”(《同一与差异》73)。因此,我们必须从文学作品和文学存在本身区分着的同一上去领会和阐释文学存在,一种充分抵达自身之本质的对文学本质的阐释(文学本质论),必然要把上述三个区间的区分着的共属一体保持在视野中。
结 语
文学的本质即文学存在,文学本质论是对文学存在的理论阐释,是文学研究的奠基性课题。在存在论的层面,文学的本质被划分为“文学是什么”“文学如何是”和“文学是”三个区间。我们对文学本质论的存在论区域的探讨揭示了具体形态的文学本质论奠基其中的“先验空间”,从而从存在论层面论证了“文学本质论何以可能”的问题。本文的探讨表明,新兴的文学反本质论思潮并非终结了文学本质论研究,其实质是奠基于“文学是”这个存在论区间的一种文学本质论形态。本文的探讨也使得我们能够洞察形形色色的文学本质论的合法性根据及其边界,通过这种洞察,具体形态的文学本质论得以被释放到其本质性力量中,文学理论研究乃至文学研究由此而得到源始的奠基。
引用作品[Works Cited]
M.H.艾布拉姆斯:《镜与灯:浪漫主义文学及批评传统》,郦雅牛等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
[Abrams,M.H..The Mirror and the Lamp:Romantic Theory and Critical Tradition.Trans.Li Yaniu,et al..Beijing:Peiking University Press,1989.]
西蒙·布莱克伯恩:《牛津哲学词典》。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0年。
[Blackburn, Simon. Oxford Dictionary of Philosophy.Shanghai:Shanghai Foreign Language Education Press,2000.]
哈罗德·布鲁姆:《西方正典》,江宁康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11年。
[Bloom, Harold. The Western Canon. Trans. Jiang Ningkang.Nanjing:Yilin Press,2011.]
陈嘉映:《海德格尔哲学概论》。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5年。
[Chen,Jiaying.Overview of Heidegger’s Philosophy.Beijing:SDX Joint Publishing Company,1995.]
乔纳森·卡勒:《当代学术入门:文学理论》,李平译。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年。
[Culler,Jonathan.Literary Theory:A Very Short Introduction.Trans.Li Ping.Shenyang:Liaoning Education Press,1998.]
汉斯-格奥尔格·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洪汉鼎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9年。
[Gadamer,Hans-Georg.Truth and Method.Trans.Hong Handing.Shanghai:Shanghai Translation Publishing House,1999.]
纳尔逊·古德曼:《构造世界的多重方式》,姬志闯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8年。
[Goodman, Nelson.Ways of Worldmaking. Trans. Ji Zhichuang.Shanghai:Shanghai Translation Publishing House,2008.]
G.W.F.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
[Hegel,G.W.F..Shorter Logic.Trans.He Lin.Beijing:Commercial Press,1980.]
——:《哲学史演讲录》,贺麟、王太庆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年。
[---.Lectures on the History of Philosophy.Trans.He Lin and Wang Taiqing.Beijing:Commercial Press,1978.]
马丁·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陈嘉映、王庆节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年。
[Heidegger,Martin.Being and Time.Trans.Chen Jiaying and Wang Qingjie.Beijing:SDX Joint Publishing Company,2006.]
——:《海德格尔选集》,孙周兴编。上海:三联书店,1996年。
[---.Selected Writings of Heidegger.Ed.Sun Zhouxing.Shanghai:Shanghai Joint Publishing Company,1996.]
——:《路标》,孙周兴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年。
[---.Landmark.Trans.Sun Zhouxing.Beijing:Commercial Press,2000.]
——:《林中路》,孙周兴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8年。
[---.Road in Forest.Trans.Sun Zhouxing.Shanghai:Shanghai Translation Publishing House,2008.]
——:《尼采》,孙周兴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年。
[---.Nietzsche.Trans.Sun Zhouxing.Beijing:Commercial Press,2010.]
——:《同一与差异》,孙周兴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年。
[---.Identity and Difference.Trans.Sun Zhouxing,et al..Beijing:Commercial Press,2011.]
伊曼努尔·康德:《判断力批判》,邓晓芒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年。
[Kant,Immanuel.Critique of Judgment.Trans.Deng Xiaomang.Beijing:People’s Publishing House,2002.]
弗兰克·梯利等:《西方哲学史》,葛力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年。
[Thilly,Frank,et al..History of Philosophy.Trans.Ge Li.Beijing:Commercial Press,1995.]
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李步楼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年。
[Wittgenstein,Ludwig.Philosophical Investigations.Trans.Li Bulou.Beijing:Commercial Press,1996.]
杨春时:“后现代主义与文学本质论言说之可能”,《文艺理论研究》1(2007):11—16。
[Yang,Chunshi.“Postmodernism and the Possibility of the Theory about the Essence of Literature.”Theoretical Studies in Literature and Art1(2007):11-16.]
章忠民:“确定性的追求与本质主义的兴衰”,《哲学研究》1(2013):81-86。
[Zhang,Zhongmin.“Pursuit of Determinacy and Vicissitude of Essentialism.”Philosophical Research 1(2013):81-86.]
周宪:《文学理论导引》。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年。
[Zhou,Xian.A Guide to Literary Theory.Beijing:Higher Education Press,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