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办特殊教育的发展成就及思考
2018-11-10杨克瑞
● 杨克瑞
(作者单位: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特殊教育研究中心,210038)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民办教育事业取得了快速的发展,成为国家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民办特殊教育也在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其中不乏成功的办学案例,有力地促进了特殊教育资源供给的丰富多样,以及特殊教育体制的改革创新。
一、民办特殊教育发展的基本背景
中国特殊教育的正式发展,最初源自清末西方传教士的传播。来自苏格兰的传教士威廉·穆瑞(William Murray)于1874年在北京城西创建了“瞽叟通文馆”,这就是中国第一所面向盲人的特殊教育学校。十余年后的1887年,美国传教士查理·米尔斯(Charles Rogers Mills)夫妇又在山东登州创办一所聋哑学校。此后,1888年创办“汉口训盲书院”的李修善(David Hill),以及1908年创办“长沙瞽女院”的德国传教士顾蒙恩女士等,一批传教士推动了中国特殊教育的特殊开端。辛亥革命后的1916年,盲人刘先骥在长沙创办了“导盲学校”,实业家张謇也在同年创办了“通州狼山私立盲哑学校”。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全国共有特殊教育学校43所,除了当时的“南京市立聋哑学校”为唯一的公立学校之外,其余学校都是社会或个人创办的,民办特殊教育在中国的历史渊源及其影响可见一斑。
改革开放为中国教育的多元化发展提供了历史新机遇。1985年,中共中央正式发布了《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其中明确指出“地方要鼓励和指导国家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办学”,这就为民办教育事业拓展了发展的空间。特别是到20世纪90年代后,我国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地位,教育改革进一步走向深入。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更是明确提出了“改革办学体制”基本精神与要求,即“改变政府包揽办学的格局,逐步建立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办学的体制”,“国家对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依法办学,采取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民办教育发展迎来了春天。
与此同时,我国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也开启了新的历史时期。1979年上海率先创办了培智学校,意味着特殊教育的类型走向丰富与全面。1 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特别强调了面向残疾人的特殊教育工作,即“在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同时,还要努力发展幼儿教育,发展盲、聋、哑、残人和弱智儿童的特殊教育”,进一步明确了特殊教育的发展地位。此后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颁布,国家更是从立法的高度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为盲、聋哑和弱智的儿童、少年举办特殊教育学校(班)”,建立与发展特殊教育学校(班),成为一种时代的必然。据统计,至1988年,我国在校残疾学生已达5.2万人,这比1980年增长了53%。这被认为是“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最为重要的历史节点”。[1]当年,第一次全国特殊教育工作会议正式召开,这次会议推动了1989年国家《关于发展特殊教育的若干意见》的出台,标志着特殊教育走向了国家顶层设计的新阶段。[2]由此,我国民办特殊教育也开启了历史新篇章。1988年,意外失明的工程师徐白仑创立了民办性质的“金钥匙盲童教育研究中心”(1989年更名为“金钥匙视障教育研究中心”)。1993年,专门为自闭症儿童提供服务的“星星雨教育研究所”也在北京成立,民办特殊教育学校纷纷在各地开办。
二、民办特殊教育的成功案例
改革开放以来民办特殊教育也从无到有,逐渐显现出自己独特的价值与地位,不乏一些社会影响显著的成功办学案例。
(一)北京启智特殊教育学校
北京启智特殊教育学校发端于2004年成立的北京启智教育培训中心,其前身是北京关心下一代启智特殊教育学校,原隶属于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事业发展中心。学校成立以来,历经艰难创业,致力于为心智障碍人士提供全方位与一体化教育服务。如今,学校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完善,集学前早期康复、学龄融合教育、大龄职业训练和就业指导等为一体。正如其校训“平等、至爱、健康、快乐”所示,学校以“搭建心灵桥梁、开启智慧心门”为教育理念,以“满足特殊需求,提升生活品质”为宗旨,在优美的教育环境与完善的教学设备中,开创了一条独具特色的“启智”之路。校长高茂成介绍,北京启智特校的发展目标是:“在智障青少年教育学习和服务领域与国际先进方法接轨,开拓新思路,构建新模式,创造新品牌,在广泛争取国内外的社会支援的基础上,逐步增大园区,努力实现‘少有康复,学有融合,长有就业,老有康养’的办学目标,把北京启智建成最有影响力、最具有亲和力、最受家长和学生欢迎的智障人士康复教育与培训学校。”[3]经过十余年的努力创业,学校赢得了广泛的社会称赞,2013年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东方时空》与《新闻直播间》栏目曾进行专题报道。
(二)山东夏津特殊教育学校
山东夏津特殊教育学校位于山东省德州市,创办于1992年,现已发展成为从学前到职业教育一体化的综合性特殊教育机构,集义务教育、残障儿童康复训练、职业技能培训、辅助性就业、托养服务为一体。特别是该学校所推行的“医教结合、综合康复”模式,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称赞,被称为“夏津特教模式”。中国残联、山东省政府领导多次到校调研,并对学校发展做出批示。2014年,校长袁敬华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受到了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的亲切接见。2017年,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六一儿童节给学校回信,更加激发了学校教师对于残疾人教育的坚定信心与办好特殊教育的坚定决心。
(三)山东天使国际特教学校
天使国际特教学校位于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是一所民办公助非营利性残疾儿童特殊教育学校,创办于1995年。学校以“为家长分忧,为社会减负”为己任,坚持“天之遣使,播爱人间;启迪蒙昧,化育人才”的办学方针,始终把“创办一流的特殊教育学校”作为办学目标。学校创办以来,取得了一系列的骄人成绩,2003年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扶残助残先进集体”,2008年被中国残联评为“全国特奥运动先进单位”。学校也于2005年通过了“省级管理规范化学校”的验收,2017年被临沂市河东区教体局评为“2016年度社会力量办学优秀学校”。校长王军微于2016年被山东省人民政府授予“齐鲁和谐使者”称号、被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授予“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值得注意的是,该学校并没有完全局限于特教,而是集普教、特教于一体,充分体现了融合教育新理念,走出了特殊教育发展的新模式。
(四)河北正定县文华特教学校
河北省正定县文华特教学校创建于1994年,是全省创办最早、规模最大的一所民办特殊教育学校。学校招收有学习困难、智障、语障、肢障、多动症、自闭症以及脑瘫等多种类型的残疾少年儿童,努力为他们创造美好的未来,办学成绩斐然,校长肖文华被推选为“河北省残疾人代表大会代表”,学校也被石家庄市残疾人联合会定点为残疾人市级示范站、残疾人康复站。
(五)广东博华特殊教育学校
广东省中山市博华特殊教育学校创办于1998年,主要从事听觉障碍、智能障碍、脑瘫和自闭症等残障学生的康复教育、职业训练以及托养工作。学校利用独特的地缘优势,积极参与港澳特殊教育交流,与香港路德会社会服务处、澳门特殊教育研究学会等都开展了良好的合作,学校办学也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先后获得“广东省一级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广东省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等荣誉称号。
(六)福建惠安特殊教育学校
福建省惠安县特殊教育学校创建于1986年,最初由民政局主管,曾被誉为“福建民办学校一枝花”。1995年划归教育局主管,2001年正式更名为“福建省惠安县特殊教育学校”。学校创办以来,坚持“康复、教育、培训、就业”四位一体的办学宗旨,秉承“以爱为基础、以康复为重点、以融入社会为目标”的管理理念和以“爱的教育,为残疾孩子一生的幸福奠定基础”的办学理念,努力营造和谐、温馨、安全的校园氛围。通过多年的积极探索,学校办学条件设施不断完善,并取得了显著的办学成效,先后获得“福建省特殊教育标准化学校”“泉州市特殊教育达标校”、福建省“三八红旗集体”等光荣称号。
可以看出,改革开放以来,全国各地涌现出一批优秀的规范化民办特殊教育学校,难以一一列举,简单列表汇总如下:
表1 部分民办特殊教育学校列表(根据网络有关资料整理)
此外,类似于“星星雨教育研究所”这样的民办特殊教育培训机构,更是分散于全国城乡各地。据不完全统计,2003年以来,我国各类民办自闭症服务机构超过400家,[4]这在一定程度上展现了特殊教育社会需求,以及民办特殊教育的重要价值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国民办特殊教育的发展过程中,一些基金会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例如最早参与自闭症儿童救助行动的公益组织“壹基金”,已经和全国100多家培训机构开展合作。隶属于中国华侨公益基金会的中国特殊教育公益基金,更是以“公平教育,育才兴学”为宗旨,通过专业化运作,引进海外优秀的特殊教育资源,精准化、专业化、系统化地帮助特殊儿童获得平等、博爱的教育,让特殊儿童得到社会更广泛的关注与呵护,积极推进中国特殊教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5]
三、民办特殊教育发展的政策建议
民办特殊教育学校或康复机构(中心)的创办,有效地补充了我国特殊教育资源的不足,丰富了我国特殊教育办学的模式与类型,成为我国特殊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2017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民办教育的发展迎来了更加有利的政策环境。2017年最新修订的《残疾人教育条例》第五十三条明确提出,“国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特殊教育机构或者捐资助学;鼓励和支持民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招收残疾学生”。无疑,民办特殊教育将进一步得到健康持续发展,这是时代所需、大势所趋。
分析我国民办特殊教育学校发展的成功经验,民办特殊教育虽然具有民办的非政府与非企业身份,但由于其职责使命的特殊性,更体现出一种非营利的经营特征。从这一意义上来看,主管部门应当以高度的责任感来看待民办特殊教育的发展,从以下方面来加以积极推进。
第一,开展“优质民办特殊教育学校”项目,加大力度扶持优质民办特殊教育的发展;
第二,积极推广民办特殊教育学校的民办公助,以政府资助来促进民办特殊教育的超常规、跨越式发展;
第三,大力推进特殊教育的政府购买模式,通过政府购买实行教育资源的公平配置;
第四,鼓励支持特殊教育服务的“教育券”模式,通过政府资助学费方式促进民办特殊教育的健康发展;
第五,提供民办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援助,鼓励公办与民办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交流。
等待王嘉辉(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特殊教育中心学校)指导老师:孙秀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