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2月起,屋面严重渗漏可可直接用维修资金
2018-11-08
中国建筑防水·悦居 2018年1期
近日,从成都市房管局获悉,《成都市住宅專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95号)将于2018年2月1日起在全域成都范围内正式实施。
办法规定,新建住宅首期专项维修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和业主在开发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前,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成本价的3.5%交存;对未配备电梯的房屋,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成本价的3%交存。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发生以下突发情况:如屋面防水损坏造成严重渗漏;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供水水泵损坏或水管爆裂导敛供水中断;楼体外墙墙面有脱落危险;专用排水设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消防设施设备严重损坏;供配电系统中涉及的设施设备发生故障,造成停电或漏电等,可申请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实施维修。
(摘编自《华西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