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烫伤引发的管理思考
2018-11-07曹玉红
曹玉红
【中图分类号】G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8)38-0023-02
案例
中午11:20前,是食堂到班级送餐的时间。食堂送餐人员将菜和汤送进各班级,由班级保育教师在各自门口接应,放入班级餐车后,再组织班级幼儿自主取餐。
小二班在幼儿园的一楼,紧邻办公区。此时,主班A老师在卫生间组织幼儿洗手。班级保育教师是B老师,到门口,她正接过食堂人员送的汤菜,转身走向餐车。今天,由于疏忽大意,她随手就把盛汤的不锈钢桶放在了地上,转身要把菜盆放至餐车,还没等她回头,此刻,洗完手的宇宇与同伴边说话边退着走来,直接就蹲入了成汤的不锈钢桶里。保育老师听到叫声马上回头,一把把幼儿拉出了桶。主班A教师也同时冲出了卫生間,她们一起褪去幼儿裤子(幼儿穿着宽松),抱至卫生间,迅速用自来水去冲幼儿烫伤的部位。主班告知同时路过的教师,通知了保健人员及园长,大家都赶到了小二班。保健员指导大家用一大盆放满自来水,把幼儿烫伤部位浸入水中,园长立即调用车辆带孩子去医院,并迅速组织干部去排除其他班级隐患。
班级教师随即也打电话通知了家长,简要说明情况并要求家长同时赶往医院。家长得知情况后20分钟后赶到医院,医生正在处理孩子烫伤,治疗结束后,告知孩子属于轻度烫伤,面积较大,部位是腰臀部需要好好护理。得知及时换药一周后就会恢复,家长才稍稍松了口气,没有大闹但依然急切高声询问,担心留下疤痕。
在接下来的治疗期间,幼儿园派老师轮流陪同换药,安抚幼儿,并明确表示家长如愿去别处治疗,园里可安排车人陪同,医药费幼儿园全部承担。后来不到两周,幼儿基本康复就正常来园了,烫伤部位稍有颜色但未留疤痕。由于幼儿园积极配合治疗与不间断的良好沟通,家长对此次事故表示了谅解,还要求幼儿园不要处罚当班的教师。
原因分析
第一,教师麻痹大意,在准备就餐环节,两位老师没有合理分工,出现管理盲区,幼儿后退跌入桶里时不能及时发现制止;这各事件属于责任意外事故。由于小班幼儿的年龄小,对危险的意识不够,教师一定要合理安排餐前活动,使孩子们不脱离自己的视线,才能避免此事发生,最大限度的保护幼儿安全。
第二,幼儿园的规章制度执行不利。
首先食堂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食堂人员对出锅的汤、粥类食品在降温到摄氏45度以下后方可分配到班级。食堂人员未做好温度检测,未抓好食堂出口,让热汤进班引发烫伤,负有重要责任。
其次班级人员拿菜、饭、水时要打招呼,要躲开幼儿走。而且,成品饭菜不能直接放在地上,要放在餐车上,教师没有关注食物温度,让热汤越过第二道卡又进入了班级,教师未正确执行流程,直接导致烫伤发生,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第三,分管园长、主任未尽到监管职责。
对幼儿进餐情况,园长的日常检查不够,教师疏于职守;后勤园长,分管主任监管未到位,未做好“一日三巡”工作,未及时了解各条线贯彻幼儿园卫生安全工作的情况,未督促其认真执行操作规范。
对策
第一,以此事为契机,通过有专题会议强调岗位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
开展各类活动及生活环节,都要提前设想活动细节,合理安排。事故发生后,幼儿园还及时聘请妇幼保健院大夫,对教职工进行安全应急预案的相关培训学习,使教职工深入了解幼儿保健知识,提高了对各类伤害事故的及时救治能力。
第二,通过幼儿园领导小组集中讨论,结合幼儿园的特点,进一步细化幼儿园安全规章制度。
明确了幼儿园一日常规,各类活动细则,教职工各自分工及职责。同时,也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让幼儿了解什么是危险的,什么是安全的,怎么做是正确的,怎么做是不正确的。
第三,进一步完善幼儿园事故发生后的处理流程。
事故固然痛心,但从中接受教训不妨是件好事,为保障在园幼儿的健康恢复,应制订各种处理流程。认真完善制定各类预案、细则、各自责任,对幼儿在园学习、活动、休息时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都应该提前预想。让每一位教师都树立以幼儿为中心的思想,而不是出了事故后的补救或者推卸责任。
第四,园长主任根据事故报告确定的事故性质,既要人文又要追究相关责任人。
幼儿烫伤以后,容易产生恐惧心理,教师应及时给予更多的抚慰,帮助孩子消除恐惧。作为教师还要不失时机的抓住教育契机,引导幼儿讨论事故发生的原因及避免事故的做法,对全体幼儿进行活生生的安全教育。同时,还应渗透爱心情感教育,教育全班幼儿关心受伤的幼儿。
任何一位教师都不希望在自己的手上发生安全事故,但是,不严格工作流程,就会诱发安全事故。事故一旦发生,我们需要的是勇敢面对,紧张和慌乱对于事故的平稳处理没有意义。对教职员工既要按制度处理,还要给予理解和宽容,同时做好受伤幼儿家长的安抚工作也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