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农村土地流转与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问题研究

2018-11-06宋刚

山东青年 2018年6期
关键词:劳动力转移土地流转问题研究

宋刚

摘 要:

农业经济发展的两个关键因素是土地和劳动力,二者息息相关。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土地流转是一个相循环互作用的关系,既可以相互促进,又可以相互制约。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中国经济社会结构的转型发展,农村产生了大量的富余劳动力,同时城市的发展也对这些劳动力提出了需求,相关政府政策和制度的放宽也为农地流转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在此基础上提出促进农村土地流转与劳动力顺利转移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农村;土地流转;劳动力转移;问题研究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坚持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切实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的指导和管理,进一步优化农村资源配置,扩大土地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经济效益,促进农村进一步分工和农民向二、三产业转移。必须不断健全农村地区经济结构,持续提升农村劳动力的整体素质、高度注重土地流转工作,才能实现农村土地流转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彼此促进,进而提升农民群体的收入以及生活质量,推动中国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对于更好的促进农村土地流转、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以及我国城镇化建设,实现全面小康,具有非常重要的长远意义。

一、农村土地流转和劳动力转移之间的关系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传统的土地经营方式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经济发展的要求,土地亟待从个体经营户手中解脱出来,通过农地流转的方式,实现土地经营的规模化现代化,以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允许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一方面可以将部分农村富余劳动力从土地中解放出来,为富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提供支持并解决后顾之忧;另一方面有利于减轻在城市已有较稳定工作或住所的农业人口对土地的依赖程度,通过依法、自愿、有偿流转的方式放弃土地,促进农民工市民化的进程。只有农村劳动力实现永久性转移,才能更好的推动农地流转,而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又可以极大地促进农民工的市民化进程。

加快土地流转结构调整和体制创新,不断提高发展水平,增强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能力。产业之间比较利益的差别,使得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不断转向非农产业。土地联产承包长期不变的政策使得农民在相当长一段时间继续拥有土地承包权,兼业已成为农业生产的重要特征。随着农民非农收入的增加,很多农民有脱离土地的愿望和可能,這必然要求重新组合农村土地使用权,土地流转应运而生。它不仅化解了转移出来的农村劳动力难以顾及农业而又不愿放弃农业生产的矛盾,而且使得土地这个生产要素得以继续高效发挥作用,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化。

二、邹平县明集镇农村土地流转和劳动力转移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清理了农村土地资源,增加了村集体经济收入。在土地流转过程中,一方面将常年被占用的“人情地”、“党员地”、“关系地”、“四荒地”等各类“隐性”土地清理出来,收归村集体所有;另一方面村集体将土地进行连片流转时,土地中间的沟渠、道路等原有公共资源,转化为实际土地亩数,参与流转产生的承包费归村集体所有,建立起了村集体增收的长效机制,截至2017年底,全镇36个村6.1万亩耕地全部完成流转工作,新增村集体土地3700余亩,新增村集体收入472万元,村年均增收13.1万元。

(二)保障了农民权益,拓宽了劳动力转移渠道。农民流转出承包地后,一方面有了比较稳定的租金收入来源,另一方面又把自己从土地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安心去从事二、三产业,解决了“一心挂两头”问题;通过土地流转,还给一些不能外出打工的农村劳动力提供了家门口打工的机会,实现了“一块土地两份收入”。比如,明集镇南宋村把3225.98亩耕地流转给6个种粮大户,亩均成交价900余元,流转出土地的村民用节省下的时间外出打工,年均可增收1.5万元。

(三)推动了土地规模化经营,促进了农业产业化发展。大面积的土地流转到种粮大户后,满足了农业生产适度集中和集约化经营的条件,农业单位成本相对下降,加之种粮大户注重引进新的生产技术和优良品种,粮食产量能够提高约10%,既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益,也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四)加快了城镇化进程,促进了美丽乡村建设。随着土地流转的全面完成,农民摆脱了土地束缚和满足了生产生活的最低保障,进而期盼能够搬进公寓社区改善居住环境,农民主观因素的改变和上级政策的支持,直接推动了柴家村、东张村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和兰芝里村、明集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的顺利实施,城镇化水平显著提高,从而形成了土地流转——农民进城、进社区——新一轮土地流转——新一轮城镇建设的良性循环。

三、促进农村土地流转与劳动力顺利转移的对策建议

(一)尊重农民土地流转意愿,高度重视农村劳动力转移与农村土地流转工作

土地流转涉及农村经济的发展,涉及农民生活和农村稳定。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衔接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让农民吃上长效“定心丸”,这是土地流转的基本前提。土地流转是农村经济发展、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必然结果,只有第二、三产业发达、大多数农民实现非农就业并有稳定的工作岗位和收入来源的地方,才有可能出现较大范围的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邹平县明集镇就具备了这个条件,近年来,明集镇将土地流转作为发展农业现代化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制定了相关政策,并采取民主议政日、现场会、入户走访、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大力宣传上级关于土地流转的政策精神,从而积极鼓励引导农民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一系列有效举措,切实提高了农户流转土地的主动性,实现了“要我流转”为“我要流转”的思想转变。

(二)建立健全维护农村土地流转与劳动力顺利转移的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保障体系的健全与否将直接影响到我国农村地区土地流转以及劳动力转移的实际效益。一是破除城乡二元管理体制堡垒,尽快解决农民工城镇居民待遇问题,城乡居民应平等看待,只要是在城镇工商等企业、公司上班的,统称工人,没有贵贱之分,应在子女就学等方面享受与城镇人的同等待遇,以引导土地流转出的农村人向城镇转移。二是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政策,建立覆盖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当前,随着农村富余劳动力流动的加快,应当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机制,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熨平各种风险,减少对农民的损害,建立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体系等,使农民生活有所保障,病能所医,老有所养,切实解决土地转出农民的后顾之忧。三是建立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服务机制。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农民工多渠道转移就业,提高就业质量。积极引导农民发展二、三产业项目,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向小城镇转移,为土地流转拓展新的空间。四是完善资金政策扶持机制。加大投入力度,鼓励农民积极进行土地流转、培育规模经营主体、建设镇村土地流转服务组织。

(三)政府积极做好指导监督,切实维护农民利益

抢抓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机遇,确定了以土地流转增加村集体收入的工作思路,在柴家村成功试点的基础上,不断优化流转方案,逐步在全镇推广。一是帮助算好经济账。对农户而言,自己种粮食作物,一年到头忙忙碌碌,靠几亩地收入几千元,效益太低;私下转包土地,每亩仅三四百元;而集体流转每亩900—1000元,有稳定收益的同时,还能腾出时间务工实现增收。对种粮大户而言,大宗购置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加上机耕机收连片作业,每亩能省200元,还能享受大户补贴、综合补贴,几块总算下来,每亩纯收入就能达到500余元,实施规模化种植,效益比较好。通过算清经济账,既增加了村民流转土地的积极性,也激发了种粮大户规模化种植的主动性。二是注重防范流转风险。土地流转涉及农民的切身利益,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矛盾,必须“稳”字当先,定好预案,防患于未然。通过建立承包方资质审查、合同审核、押金代管等制度,合理确定流转规模和价格,保障村民利益。连片流转后,中间的田埂、边角等转化为实际亩数归集体所有,可增加5—10%的集体土地。目前,全镇6.1万亩耕地全部流转给360个种粮大户,增加集体土地3700余亩,村集體年均增收13万元。

(四)试点推行土地股份合作制,引导农民走向新的联合与合作

从长远趋势看,农业发展的出路在于最终走向现代化和规模经营,实现“第三个飞跃”。中国农村现代化的关键是农民行为方式的现代化,即从“善分不善合”的无组织状态向以共同利益为纽带、平等协商的有组织状态转变。建议政府逐步把农民在承包制条件下重新联合起来,引导农民走向新的联合与合作,建立新的合作组织,当前,一种有效的选择就是在现行土地承包条件下,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有实力的农业龙头企业发起,农户以所承包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按照自愿原则组成利益共享、风险同担的股份制农业集体企业。企业统一经营农民的土地,农民既可按股分红,也可以在农业企业中工作,按劳取酬,企业要优先吸纳以土地使用权入股的农民到企业内工作。这种形式的土地流转,既有利于实现土地经营的规模化,形成规模效益,又有利于推广农业现代化,实现当地农业经营的产业化、商品化和市场化,同时也有利于解决土地的抛荒、流失和浪费问题,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向城镇的转移。

[参考文献]

[1]刘力.农村土地流转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探讨[J].中国农学通报,2011(14)

[2]方运战,赵英兰,王立平.新时期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农业现代化研究,2012(14)

[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中办发[2014]61号),人民网2014年11月21日,http://politics.people.com.cn/n/2014/1121/c1001-26064693.html。

[4]李岩:《中国工业化进程中的农业土地流转研究》, 兰州大学硕士毕业论文。

[5]何雪峰:《土地入股收入高涨,农民为何热情不高?》,《安徽日报》 2015年1月6日。

[6]花宇:《土地规模经营要克制“贪大”的冲动》,《农村大众》 2015年3月27日。

(论文是2017年全省行政学院系统合作创新课题“农地流转与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问题研究——以滨州市邹平县明集镇为例”的研究成果,课题编号:SHZKT201716)

(作者单位:中共滨州市委党校,山东 滨州 256600)

猜你喜欢

劳动力转移土地流转问题研究
浅谈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与城市化的问题
阳光体育背景下中学武术教学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
城镇化过程中土地流转对农民土地权益影响问题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