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均衡 激活力 抓规范 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018-11-06王振言
王振言
党的十九大报告对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作出了重大判断,即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因此,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题,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享受更公平更高质量教育的需求,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构建和谐鹿邑提供强大的人才和智力支撑,这是当前教育工作所面临的最紧迫最重要的问题。
促均衡,让孩子享受公平教育
2018年,我们在推进教育均衡发展方面,一是抓好学校基础建设。以“全面改薄”为契机,统筹规划实施好改薄、危改等项目建设,加快工程进度,规范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二是推进学校布局调整。根据国家和河南省对学校布局调整的要求,按照5万人以下的乡镇保留3—5所小学、5万人以上的乡镇保留5—7所小学的规定,我们根据实际,科学有序推进,集中精力将保留的学校全部改造成寄宿制学校。对50人以下学校采取“撤、并、改、建”等措施,分期、分批实施。在做好学校布局调整的基础上,每个乡镇打造1所高标准公办初中、2—3所标准化小学和幼儿园,实行后勤社会化管理,为农村孩子创设良好的就读环境。
三是打造精品特色学校。引导学校根据自身办学优势,制定特色校园建设规划,找准切入点,积极实践,大胆创新,形成“一校一特”“一校一品”的特色化办学格局。
激活力,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坚决破除一切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为此,我们在教师队伍建设上,一是尝试教师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拿出教师30%的绩效工资部分,由学校根据教师出勤、教学量和工作实绩进行考评发放,绩效向一线教师和有突出贡献人员倾斜,专业技术中高级岗位设置和表彰荣誉等向乡村教师倾斜,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加大名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选拔、培训力度,绩效工资向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倾斜,各乡校名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比例分别控制在教师总数的1%、2%和10%以内,三年一聘,动态管理,充分发挥他们的引领、示范、带动、辐射作用,以老带新,以新促老,加速青年骨干教师的成长。
二是推进教师交流机制。为增强教师队伍活力,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在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我县计划用三年时间使全县义务教育学校50%左右的教师参与交流。通过教师的有序交流,着力解决教师队伍中职业倦怠和发展后劲不足等问题,最大限度地激发全体教师的工作热情,提升他们的教育教学能力。
三是在干部队伍建设上,我们推动校长队伍去行政化。实行中小学校长竞聘制和职级制,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真正把有本事、能做事、敢担当且具有一线教学工作经验的同志选拔到学校领导岗位上。落实“能上能下、优胜劣汰”的奖惩激励机制。对学校校长实行动态管理,每学期根据目标考评结果,对完成任务较好的校长在干部使用和评先评优上优先考虑;对完不成目标任务的,予以解聘;对在安全生产、师德师风等方面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一票否决,就地免职。实行校领导担课制度。学校领导要担任与所学学科相匹配的课程,任课情况在学校进行公示,所任学科成绩不低于同年级同学科的平均成绩。
抓规范,推进教育健康有序发展
结合我县实际,我们针对去年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我县民办教育无序发展问题,提出“整顿、规范、提升”的整改思路,强力问责、认真整改,目前已吊销办学许可证3所(中学1所、幼儿园2所),取缔学校6所(中小学3所、幼儿园3所),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得到规范。今后,我们将继续采取得力措施,对民办学校“扶持一批、整改一批、淘汰一批”。
一是加强管理。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把民办教育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设立民办教育专门管理机构,充实人员,明确管理责任,强化管理措施。
二是严格审批程序。对今后申请举办民办学校的,由教育部门聘请专家组按标准逐条、逐项实地核实,严格审查,达不到办学标准的坚决不予审批。
三是规范办学。强化民办学校年检工作,对办学条件差、违规办学或评估不达标的民办学校分别给予限期整改、暂停招生及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分,并通过电视、报刊和网络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明察暗访形式,不定期督查民办学校各项工作,对不按核定计划招生、欺诈招生、超层次办学、违法违规收费以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民办学校及时查处,严肃处理。民办学校聘用教师实行备案制和人事代理制,不符合任职资格和条件的一律不得聘用。
提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我们将全力发展优质教育,提升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为此,我们将牢固树立“质量立教”意识,进一步突出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在教育系统全面实行“以目标统揽,以督查推进,以奖惩激励,以绩效检验”的教育目标绩效管理模式,把目标深化到学校,把责任量化到班级,把任务细化到教师,小学抓好巩固率,初中抓好优质率,高中抓好升学率,对有突出业绩的学校和个人实行重奖,把我县的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加强“品牌学校”创建。借鉴周边先进县市经验,根据我县教育实际,科学制定重点学校发展规划,集中力量、集中资源,做大做强一批名校,以“龙头”的巨大带动作用推动鹿邑教育的大发展。
狠抓高中教育质量。对高中校长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学校及学科教学质量与阶段长、学科教研员、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绩效挂钩,建立教学质量责任共同体,把教学质量和升学率作为个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参照周边县市高中教师收入水平,建立我县高中教师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全面开展高中常规视导。局领导班子包校,股室人员蹲点指导,督促落实高中教学常规管理。发挥好“高中教研中心”作用,加强学科教学的日常研究及高考策略的研究,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和联考联评活动,使优秀学生能够充分激发潜能,力争在名校生录取方面实现突破。
(作者系鹿邑县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
(责 编 再 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