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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事诉讼法》之法理蕴含

2018-11-05刘璐

法制博览 2018年7期
关键词:人权保障辩护权刑事诉讼法

摘 要:为了加大对刑事诉讼法的深入了解,能够在生活实践中充分地运用刑事诉讼法,我们很有必要对刑事诉讼法的法理蕴含进行深入的了解和研究,新《刑事诉讼法》的法理蕴含十分的丰富,由于字数有限,本文笔者仅从惩罚与保障相统一,给人权保障助力,给辩护助力,使辩护方和控诉方力量达到平衡;提高诉讼的效率,给效率助力,这三个方面进行刑事诉讼的法理分析。

关键词:新《刑事诉讼法》;法律蕴含;人权保障;辩护权;诉讼效率

中图分类号:D925.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8)20-0194-01

作者简介:刘璐(1994-),女,汉族,湖南湘乡人,湘潭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的法理分析则涉及到对法理学概念的理解,国内外学术界对于什么是法理学的认识非常不统一,对于法理学的讨论学术界有不同的意见,至今没有统一的说法,在众多学者中罗斯科.庞德对法理学的理解对我们深入理解法理学有一定的帮助,下面我将分析罗斯科.庞德对法理学的论述。从法理学的最广泛的意义来说,这一学科仍然是指法律科学,这种概念的解读是法理学最原始的意思,法理学有自己不同于其他学科的研究方法和研究对象,有自己独特的地位不是其他学科的附属品。庞德认为法理学主要研究四个方面的内容,第一,什么是“法律”是法理学研究的内容;第二,“法理学”要研究法律的目的。第三,“法理学”要研究法律的价值,第四,法的理论体系也是法理学研究的内容。

下面我们对新《刑事诉讼法》的法理蕴含进行分析,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惩罚与保障相统一,给人权保障助力之法理蕴涵

在坚持辩证唯物主义的学者认为,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应当尽量保持一样的地位,不能忽视任何一方,对此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对这两者的规定也理当毫不例外,以对立统一原理为基础也体现在了世界上许多国家的《刑事诉讼法》和联合国刑事司法准则的某些规定中,比如法国、德国、日本等国家都有一些规定是以该原理为基础的。1979年通过的《刑事诉讼法》虽然规定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人、被害人的人身权利,但是在重惩罚、轻保护的司法理念下,保障的条文很少,力度很弱。1996年《刑事诉讼法》对其虽有所增强,但是仍显不足。与之相比,新《刑事诉讼法》则增加了关于“尊重与保护人权”的规定,如在我国的新《刑事诉讼法》中的第二条规定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第五十条规定了在完善非法证据排除制度这一条款中增加了“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第五十四条、第八十三条,九十一条等法条都体现了保护人权的内容。惩罚犯罪是刑事诉讼法应该追求的目标,只有惩罚犯罪,打击违法犯罪分子,才能维护社会秩序,但是在惩罚犯罪的同时,人权的保障也很重要。

二、力图控、辩相平衡,给辩护助力之法理蕴涵

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基本的、重要的权利,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承担控诉职能的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具有天然的优势,有资金、技术的支持,拥有专业的技术人才,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则活动受到限制,还要接受检察机关的讯问,处于弱势地位,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辩护权,防止控方滥用权利,新《刑事诉讼法》也进行了一些规定,如通过扩大律师的辩护权范围,如除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恐怖活动犯罪案件、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以外,在侦查期间,只需持凭“三证”就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且会见不用侦查机关批准并且律师在会见时,不被监听,这是通过对辩护律师的尊重来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辩护权。新的《刑事诉讼法》也增加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请法律援助的范围,由开始的只有可能判处死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才可以申請法律援助扩大到可能判处无期徒刑的被告人、嫌疑人也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享有法律援助的受辩面大大扩大。如由只有在刑事诉讼中加大对辩护方的保护,才能防止不适当的追诉手段,防止产生诉讼暴力和不人道的追诉,创造一个公平、正义的诉讼环境。

三、公正与效率兼顾,给效率助力之法理蕴涵

公正是社会所要追求的目标,公平、公正是整个社会的首要价值,是衡量社会进步与否的重要指标,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也要追求公平与正义,只有创造公平正义的环境,才能使刑事诉讼法得到良好地实施。提到公正必然伴随着另一个词效率,只求一方面,不顾刑事诉讼的效率,就会导致司法资源的浪费;如果,不注重公平,只追求效率,就会忽视公平甚至导致冤假错案,在诉讼的过程中,正确地把握和处理好两者的关系是比较重要的。与其他大多数国家程序性的内容相比,我国1996年《刑事诉讼法》的全部条款比较简约,但是少数程序在实践运用中显得比较复杂,诉讼效率比较低下。为改变此现状,新《刑诉法》对某些程序性规定做了压缩或者去繁就简,以便较好地实现刑事诉讼在以公正优先的前提下,兼顾效率。如在刑事诉讼中通过设置简易诉讼程序来减少诉讼成本,通过减少诉讼时间,减少人力、物力的消耗,来提高诉讼效率。

新的《刑事诉讼法》相比之前的《刑事诉讼法》在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人权保障、辩护权的保障、提高刑事诉讼的讼效率三大方面都有所改善。通过新增的法条、修改法条等方式来保障这三个方面。了解掌握这三个方面的内涵,有助于我们对新《刑事诉讼法》的掌握、了解与运用。

[ 注 释 ]

①春津.人权论[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9.22.

②代社会科学大词典[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5:33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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