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化育人的提升之道
2018-11-02贺运政
贺运政
【摘要】网络技术带给人类信息技术革命同时也发挥着重要的文化育人功效,直接影响着社会大众的思想和行为。网络文化能激励教育主体树立正确网络价值观和认知观,通过组织协调融合多元文化,完善网络法律监管体系建设,引导网民公正理性参与网络文化生活。
【关键词】网络育人 网络参与 网络文化 【中图分类号】D64 【文献标识码】A
网络在信息传递同时也具有文化育人功效,而网络建设和治理体系的建立,可有效促进和保障网络文化的育人作
网络文化育人的现实困境
网络具有极大的功能拓展空间,从最初简单信息传递到后来互动娱乐交流,带给社会大众丰富的网络文化感受。从网络使用情况看,网民更愿意通过网络进行休闲娱乐,网络平台也投其所好,充斥着众多娱乐项目。而网络文化育人作用却比较欠缺,这既有社会大环境因素,也有广大网民主体自身因素。
一方面,网络文化育人载体知名度不高,缺乏吸引力。这类网络育人媒体主要有微信公众号、微博,还包括政府部门网站、高校网、党建网、团建网等网络平台,这些平台内容由于过于正统严谨,对网民缺乏吸引力,访问量少关注度低,没有完全发挥网络文化育人作用。另一方面,网络虽然具有较宽泛的宣传手段和途径,但在网络文化育人上并没有充分利用这个网络优势,育人途径相对单一落后。大多数网络文化育人内容枯燥乏味缺乏情感,这种模式导致教学空泛缺乏吸引力,无法对网民形成吸引导向作用。
互联网的普及让广大网民增强了主体自我意识,但也暴露出一些网民在认知思考上存在情绪化和主观片面性。主要表现出对网络环境缺乏认知和对网络新生事物缺乏辨识能力。在网络虚拟世界中,众多网民隐匿真实身份在这里自由表达言行,这种虚拟与现实重叠的生活空间感受,让一些网民对网络认知意识模糊,网络虚拟环境中的角色和获得无法在现实社会中实现,使一些网民心理承受能力弱化,同时受网络不断出现的新生事物宣传鼓动,也降低了网民辨识能力,认识想法简单化、片面化,容易导致认知错误。
网络文化育人机理产生要素
价值凝聚整合。网络主体将大量精力投入网络,使网络文化对网民在认知、情感和言行上起到引领影响作用。主要体现在网络直接影响了网民的网络价值观,对网民参与的网络评价运行机制起到价值导向作用,通过网络内容选择引导了网民网络实践。这些网络文化信息无不对网民产生一定影响,因此要重视网络功能导向作用制定相应的网络行为规范。以一种有效的形式约束人们在网络上的言行要客观真实,要体现价值意义。同时,加强网络德育宣传教育内容,实现价值认同。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为网络文化育人可借鉴思想资源,要积极引入作为网民主体意识和价值认同的要素,引导网民主体网络价值认知结构。网络全球化为不同文化提供了无障碍交流借鉴机会,也让文化间争夺话语领导权的对抗愈加激烈,本着共享文化价值理念,以自身文化为主导整合多元外来文化,协调互动,构建多平台传播途径,尊重网民思想差异断口多元性,以马克思主义理论引领,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导下的多元共进融合。
思想渗透教育。网络文化教育存在自主选择和自我教育成分,网民通过网络教育确立正确价值观念,提升自我素质并自觉遵守,为网民提供多元教育形式和机会。网络文化具有包容性,在潜移默化中对网民主体意识进行思想渗透,更易于网民理解接受,以此为价值理念认知网络新事物,并内化为其道德情感,使网络文化价值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这种无意识的渗透比单纯灌输教育效果更好。
实践规范教育。网络文化育人对人的实践有自我规范作用,通过形成理念价值,能不断调整网民网络实践方式和目的,促进实践自觉。这种规范有助于促进网络规范竞争和进化,在理顺规则同时能够抵御异化和形成共识。网络文化有助于网络实践活动和价值取向趋同,在实践活动中网民会依据目标方案进行,网络文化在这一过程中对网民、实践内容进行引导规范,使整个实践过程相互融合顺利开展,最后通过反馈结果进行调整,对后续网络实践活动有针对性地进行调整规范。
网络文化育人组织协调策略
网络文化空间建设要改变政府单一管理形式,要形成多元共治格局以保持网络生态多样性。当前,随着网络上社会治理主体力量的转变,多元主体共治的形成,政府职能也从管理者向服务者角色转变,从前的被动接受者也能参与公共网络治理,但在各主体相互协作治理过程中,各主体间通过政府主导来协调矛盾利益冲突,在调整中解决问题,通过协作提高对网络信息分析判断引.导能力。
在协调行动上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文化育人建设内容核心,以此创设文化育人组织行动策略,从技术、社会、心理等多角度协调运作,将网络道德教育和管理结合,加强法律意识和文化意识教育。通过趣味、形象、直观的多媒体教学演示,改变单一灌输式互动交流,激发公众主动参与热情,有效促进网络主体生活自律,从而形成良好的网络社会风气。
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一样存在各种自治组织,其对网络主体都具有教化育人功能,对网络主体知识素养和文化道德意识具有促进作用。要重视发挥网络社会组织在网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要通过制度立法推进网络组织建设,通过网络社会组织传播文化优势,有效聚合个人或分散群体的文化育人作用。制定相關网络法律政策,鼓励网络社会组织发展。网络社会中同行业自治组织制定自律公约或行为规范,传播文化要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时代特色,能够将文化作用于人的精神活动,使优秀文化能转化为人自我意识,促进个体思想更新进步。人经过文化教化后对自身和社会有更清晰认识,思想行为将更有目的性,会自觉抵制不良文化。
目前,网络社会组织法律法规并不完善,严重滞后于网络社会发展,对新出现的网络社团组织更缺少法律管理依据,致使对网络社会组织管理缺乏有效管控。加快出台对网络社会组织立法是当前网络文化发展的重要步骤,通过立法推动监管网络组织健康发展,有助于网络文化育人组织科学有序。网络作为物质与精神文化传播工具,只有把握话语权,才能有效发挥网络文化对广大网民的服务作用,同时也能让网民对网络政策法规的认可和履行。政府网络部门要依法监管秉承民主多边协同运作机制,使网络组织建设有序进行,对网络文化育人起到保障推动作用。
总之,保障网络文化育人组织协调运行,要在虚拟网络社会中将文化育人内容价值化、社会化,要融合到网络道德规范和网络行为中,使文化价值理念和精神渗透到网络生活与现实生活各个领域,让网络文化真正成为现实生活的一部分,在潜移默化中完成文化育人作用。同时,网络文化育人系统要成为社会育人系统的一员,通过系统健全的管理育人机制建设,构建网络文明礼仪,通过网络传统起到教化示范引导作用,将网络道德行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进行内化融合,激发网络正能量,实现网络文化育人可持续健康发展。
(作者为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机械工程系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