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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士与“马神甫事件”

2018-11-02覃棉

文史月刊 2018年10期

覃棉

马士画像

1853年爆发的“马神甫事件”,是因其发生于广西西林县(今划归田林县),故又称“西林教案”。该事件是引发第二次鸦片战争的导火索之一,对近代中国历史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对于这个重大事件,中国学人的研究却晚于外国人,马士(Hosea Ballou Morse,曾译“莫斯”“摩斯”“摩尔斯”“摩尔士”“迈尔士”等,1855—1934)便是走在中国学者前面的美国人。

马士其人其书

马士是美国一对基督教徒夫妇之子,因家境贫寒,三兄弟中只有作为长子的他能接受完整的教育。马士从小聪敏明智,曾就读于著名学府波士顿拉丁语学校和哈佛大学。

1874年从哈佛大学毕业后,马士与另外3名同学考入英国人赫德(Robert Hart)控制下的中国海关工作,成为旧中国海关中的第一批美国雇员。

来华之初,马士在上海学了3年汉语。得赫德赏识,1877年赴任天津海关帮办,翌年调往北京任总税务司巡查官,兼任京师同文馆英文教习,越年到中国海关伦敦办事处任职。1883年马士回到中国,任滓海关帮办,参与中法交涉。1885年轮船招商局从汇丰银行贷款赎回中法战争期间卖给美国旗昌洋行(Russell&Co.;)的船队,马士被借调到汇丰银行以监察招商局的财务状况。因与招商局官员关系不睦,1887年回到海关,先后任上海、北海、淡水、龙州、汉口等关副税务司,1896年擢升税务司。

由于气候不适和工作劳累,马士于1900—1902年返美休养。康复后出任粤海关税务司,1904—1907年任造册处(1873年成立于上海,1932年更名为“统计科”)税务司兼额外邮政总办。

在中国海关30多年,马士贡献巨大,多次获得清政府和民国政府授予的双龙宝星勋章与嘉禾勋章。

1909年11月,马士肺炎复发,向总税务司赫德递交辞呈,赫德在遗憾中批准他退休。退休后的马士定居英格兰东南部的萨里郡(Surrey),并于1917年加入英国籍,主要从事外交史、经济贸易史研究,成果丰硕,影响甚巨。1924年,马士回母校参加毕业50周年纪念活动,哈佛大学给他授予名誉文学博士学位。

学术研究是马士的“第二职业”,这使没有子女的他日子过得十分充实。还在中国海关任职时,他加入了英国皇家亚洲文会北中国支会(The North-China Branch of the Royal Asiatic Society),担任过美商中华协会主席、中国基督教青年会上海青年会理事会主席。定居英国后,他成为皇家亚洲学会理事会成员、伦敦大学委员会成员、莎士比亚学会会员,活跃在各种学术团体中。退休后的26年间,马士战胜病魔,发奋钻研中国历史,成为西方汉学的重要先驱、老牌中国通、开创“通商口岸史学”的专家。

终其一生,马士的代表性著作有:

《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一卷中译本封面

1.《中国泉币考》(The Currency in China),上海,1906年版。

2.《中朝制度考》(The Trade and Administration of the Chinese Empire,又译《中华帝国的贸易与行政管理》),上海,1908年版。1921年修订版更名为(The Trade and Administration of China)。后有多种版本。

3.《中国公行考》(The Gilds of China:With an Account of the Gild Merchant Or Co-Hong of Canton,又译《中国的行会:兼对广州行会商人的描述》),伦敦,1909年版。

4.《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The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of the Chinese Empire,又译《中华帝国国际关系史》),共3卷,伦敦,1910—1918年版,后有多种汉译本。

5.《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纪事,1635—1834年》(The Chronicles of the East India Company Trading to China.1635—1834,又译《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共5卷,牛津,1926—1929年版,为马士著作中卷帙最大者。

“馬神甫事件”发生地

6.《太平天国纪事》(In the Days of the Taipings,又译《太平天国时代》),塞伦,马萨诸塞,1927年版。依据《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二卷中“常胜军”抗击太平天国的资料,以镇压太平军的“洋枪队”头目、美国人华尔(Frederick Townsend Ward Huaer)和英国人戈登(Charles George Gordon)为原型的历史小说。

7.《远东国际关系史》(Far Easter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与美国人宓亨利(Harley Farnsworth MacNair)合著,是在《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基础上扩充编成的大学教材,1928年在上海初版,1931年在波士顿和纽约出修订版。

马士对“马神甫事件”的描述

作为第一个系统研究中国外交关系的西方学者,马士在其所有的著作中,影响最大的是《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一书,出版至今,它一直被中外学者奉为研究中国近代外交史的圭臬之作。而“马神甫事件”在该书中的分量,足以说明该书是外国学者早期研究该事件的代表。

《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1卷于清朝统治摇摇欲坠、民国肇造前夕的1910年出版。书中第20章以《法国、美国与英国》为题,阐述第二次鸦片战争的缘起。该章共分11目,其中第2目《一八五六年二月二十九日法国神甫马奥斯定被杀》译成汉语近600字,描述了马赖进入西林传教、如何被处死的过程。这个过程的内容和译文有如下几点值得注意:

一是事主马赖(AugusteChapdelaine)被译成“马奥斯定”,既非约定俗成的旧译“马赖”,亦非完全按照法语音译为“奥古斯特·沙普德莱纳”。

二是以1844年和1846年清廷对基督教弛禁,归还教产作为马赖进入广西的背景,回避了1844年中美《望厦条约》和中法《黄埔条约》传教士只能在5个通商口岸内活动的规定,以及清廷反复强调不准传教士“越界传教”的实情。

三是没有交代原因,直说广西西林县前后两任知县对马赖的态度:最初,他很受到本地知縣的款待,甚至还受到他的鼓励。但在1856年2月24日,他却被一位继任的知县所逮捕并且被钉上脚镣,收进监狱。

四是用阴森恐怖的文字描述马赖受刑致死的过程:25日被从狱中提出审讯,并遭受拷打,这种拷打照例是用来强迫中国犯人招供的;27日遭受跪在铁链上的酷刑;28日被放入囚笼去处死,这种囚笼是用来吊死罪犯的;29日被斩首,尸体被残酷地脔割,丢给狗吃了。

五是将“马神甫事件”定性为“司法的谋杀”。

六是说明马赖并非仅有的受害者,在他之前有25个教徒被囚禁,被严刑拷打,被抢去所有的东西,其中两人被处死:一个被斩首,另一个因为是女子而被减处绞刑。

在叙述马赖之死的过程后,马士接着论证事件的责任问题。马士认为,如果这是一个单纯的暴动和谋杀案件,中国当局尽可以用“不可抗力”去辩护,宣布法国当局应当阻止他们的人民进入紊乱的内地。但这种辩解被一个事实排除了,那就是这个惨杀是清朝皇帝在西林的代表人的官方的和司法的行为,因此,政府必须对这件事负责。

为此,法国代办顾忌(de Courey)延引中法《黄浦条约》第23款向两广总督叶名琛提出赔偿要求,叶名琛则以该条约中关于传教工作只限于5个通商口岸的规定反唇相讥。

接着,马士继续着墨中法交涉以及法国使臣等待法国政府的指示。恰在此时,“亚罗”号(Arrow)事件的发生使英国找到了与法国联合的契机,并共同要求清政府赔偿以及修改鸦片战争以后签订的《南京条约》。这个过程,就是第二次鸦片战争,也叫“修约之战”,马士用此后几章的篇幅书写,十分详细。

需要说明的是,马士在撰写此书时,因清朝的外交档案尚未公布,所以他只能以西方的档案和相关文献作为依据,自然不能完全公允。

中国学者的研究晚于马士

尽管马士的研究存在一些缺陷,但把他的研究放到他所处的时代来衡量,可谓凤毛麟角。首先,马士的研究早于中国的史学家;其次,后起的中国学人在相当长时间内的研究比不上马士深入。单凭这两点,马士被人推崇就不难理解了。

《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1卷出版的第二年,也就是清朝走到尽头的那一年,曾留学日本的老同盟会会员、后在北京多所大学执教的著名外交史专家刘彦(1879—1940)出版了他的《中国近时外交史》,后又多次再版。书中第二章名为《英法联军人北京》,其中第一节《开衅原因及天津条约》用50多个字的篇幅来叙述第二次鸦片战争爆发的原因,相当简略。而他对“马神甫事件”的表述是“广西滥杀法教师事”,

“滥杀”一词的运用,为后来不少人效法。

民国肇造当年,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的顾维钧先生,在其博士论文《外人在华的地位》中也提到了西林教案,但也只有百字左右,且把马赖译为“谢帕德兰”。

1917年,吕思勉先生的通俗读物《国耻小史》出版,介绍“马神甫事件”更加简短,且“广西省里又杀掉了两个法国教士”的表述并不准确。

进L20世纪20年代以后,中国学者对“马神甫事件”的关注比此前稍多。如1921年北京高等师范学校(北京师范大学的前身)陆光宇教授出版的《中国近世史》、1926年孟世杰先生所著的《中国最近世史》、1927年南开学校(今南开大学)高博彦先生编著的《中国近百年史纲要》、1928年曹增美、黄孝先合编的《新编国耻小史》、1929年苏州中学教员陈其可先生的《中国近世史》、同年陆东平、朱翊新合编的《高中本国史》下册等等,都提到这一事件,但都是短短的几句话而已。

到了30年代,中国学者对“马神甫事件”的研究仍然没有太多的进步。如曾在武昌中山大学(今武汉大学)和湖南大学任教颜昌蛲先生的《中国最近百年史》(1930年)、陈怀先生出版的《中国近百年史要》(1930年)、李鼎声先生的《中国近代史》(1933年)、张仲和先生的《东洋近世政治史》、吕思勉先生编的《复兴高级中学教科书本国史》下册、罗元鲲先生(毛泽东在湖南第一师范读书时的历史老师)的《中国近百年史》和《高中本国史》、余逊先生的《余氏高中本国史》(均于1934年出版)、卢绍稷先生的《中国近百年史》(1935年)、胡嘉先生编的《高中本国史复习指导》(1936年)、蒋廷黻先生的《中国近代史》(1938年)、教育总署编写印行的教科书《高中本国史》(1939年)等等,也都言及该事件,但仍是只言片语。唯有1935年武汉大学陈恭禄教授的《中国近代史》独树一帜,该书第三编《战后外交形势及英法联军之役》专设“西林教案”一目,用600多字的篇幅,先道出马赖来华的背景,接着指出马赖进入广西是违约的,继而比较西林两任县官对马赖入境的态度和采取的措施,进而描述新知县张鸣凤审判马赖的经过,最后叙述马赖被枭处后的中法交涉及英法借端出兵的事实。其中,两广总督叶名琛抵制第一次鸦片战争后耻辱的“领事裁判权”,保护张鸣凤的举措,尤显气节。其篇幅虽然比25年前马士逊色,但分析问题显然比马士更精彩、更有说服力。

40年代,涉及“马神甫事件”的论著主要有:1940年华岗先生的《中国民族解放运动史》第1卷、1944年南京国民政府教育部编审处编审郑鹤声先生的《中国近世史》、1945年香港文化供应社总编辑宋云彬先生的《中国近百年史》、李洁非先生的《中国近世史》、冯承钧先生的《西力东渐史》、1946年杨东莼教授的《高中本国史》中册、1947年重庆中华书局《新中华》杂志社社长金兆梓先生的《新编高中本国史》、范文澜先生的《中国近代史》等等。这些著作中,对“马神甫事件”的论述篇幅都不太长,但不少作者已经摆脱旧思想观念的束缚,运用马列主义方法来分析、评价该事件的前因后果,促进了学术的进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学术研究时起时伏,20世纪80年代以前,有分量的“马神甫事件”研究论著不多,超越数十年前马士的成果更罕见。

改革开放以来,史学研究迎来了百花盛开的春天,学界对“马神甫事件”的研究有了长足的进展。回望一个世纪以前马士的研究,给我们留下了深深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