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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华人的“特殊存在”地位及其历史境遇

2018-11-02王蕊花琦

关键词:华人越南

王蕊 花琦

摘 要:17世紀后,来越华人群体成为越南当权势力既防范又利用的对象,享有一定特权的同时,又被限制其势力发展,从而具备并延续了“特殊存在”地位。19世纪末至20世纪上半叶,华人群体作为“特殊存在”形成了民族主义政治意识。基于其“特殊存在”,越南华人群体被视为新生民族国家的威胁和改造、同化的对象,最终在1954-1979年间,越南华人群体被强制推入了或加入越南国籍、或驱逐出境的历史境遇。

关键词:越南;华人;“特殊存在”

中图分类号:D63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8)07-0032-03

17世纪至20世纪70年代,寓居越南的中国人逐渐形成具有历史性、规模性的华人群体,并逐渐形成其作为一种“特殊存在”的社会地位。

一、安南“北郑南阮”分治局面下华人“特殊存在”的初现

17世纪中叶前后,中国人开启了寓居越南的第一次高潮,时值历史上安南“南阮北郑”分治时代。最早由明后期中国海商寓居安南打头阵,其后不愿事清的明朝遗民遗卒、求避战乱之人、反清复明失败人士、不愿或因海禁不能回国的商人、谋求生计的农民、小手工业者等接续而来安南定居。

南河阮氏政权对来到自己辖境的华人,允许其自然形成明香社、清河社等华人聚居地,赋予其较大的自主管理权,行政管理相对宽松,并许以华人经商特权和一定的免税权利,允许其保留自己的文化。华人某种程度上成为享受阮氏特殊优待政策的群体。然而,在阮氏政权特殊优待华人的背后隐藏着阮氏借用华人之力的意图。是时阮氏政权为与北方黎郑政权斗争、抗衡,需要借用华人的才能、财力和劳动力。优待华人固然是阮氏政权政治远见的体现,亦有其不得已为之的迫切性。北河黎郑政权则对来到辖境内的华人有很强防范心理,采取严格措施管控华人:对初来华人别以殊俗,适宜区处报告之,经商暂留的华人起初仅能在指定港口及市镇活动,不能擅自进入内地与京城,随后又规定侨居的华商只能在指定地区定居经商且不能与国民什居,最后直接规定凡寓居者皆命入籍,同越俗,纳入当地越民的户籍管理体系。

安南南北分治时期,当地政权对华人呈现出“北防范,南利用”的特征。尽管防范、利用各不相同,但两个政权对华人都有相同认知——华人群体具有潜在的兴覆力量,这种力量已被当地政权感知并采取了限制或利用的必要措施,华人由此开始被视为越南社会中的“特殊存在”。安南政权对其力量的认知作为一种前在因素,或多或少会被以后的越南政权整合到自身的政治认知系统中,为此后越南华人群体形成自成一格的生存环境与状态打下历史基础,对其后续历史发展产生潜在影响。

二、越南华人的社会聚合与法国殖民统治下华人“特殊存在”的延续

严格而论,第一次移民高潮时期的来越华人虽然形成了华人聚居地,但尚未聚合成华人社会。原因在于此时华人分布集中,且来源、身份非多元化,主要限于华商和政治流民,因享有优待没有强烈的凝聚动力;并且明香社、清河社等华人聚居区日后逐渐被纳入南河阮氏政权的正规行政管理体系,北河寓居华人也被强制纳入越籍。

第一次移民高潮后期,来越谋生华人大量出现,并在越南广泛流布,“大多都在当地长期定居,从事各种手工业和种植业,活动范围也逐渐从沿海港口深入内地甚至乡村”[1],华人社会聚合开始具备条件。这些新移民不具备政治或经济实力,为加强联系协力谋生,开始自发以血缘或地缘为基础,成立同乡会或宗亲会等组织,这些组织随后即演变为华人帮会。“越南华侨帮会组织的初创年代,应该在17世纪中叶或下半叶”[2]。随着来越华人数量增长,帮会规模逐渐扩大,组织运作机制日益完善。“他们通常是以方言、籍贯组成”[3],是“联结同乡与同一语言人群的社会组织”[4],性质上与已被纳入越南行政管理体系的明香社、清河社全然不同。安南南北统一称“越南”后,“1807年,阮氏嘉隆皇帝准予华侨按籍贯设立帮会,这是越南华侨帮会组织在法理上正式获得承认的年代”[5]。在越南政府许可下,各帮开始设立帮公所,承担起传达公令、征集税款、调节纠纷和户籍管理的职能。“各帮帮长选出后,只需报地方政权承认,不需要皇帝的审批,任期4年期满后,需要重新改选一次”[6]。由此帮会已成为得到越南政府正式承认的特殊行政管理机构,而来越华人依托帮会亦得以聚合成华人社会。法国殖民越南后,继续承认、利用华人帮会的组织制度,用以协助法方管理华人社会。

越南华人社会的形成与扩展表明,越南华人群体蕴含的社会力量日益增大,导致越南阮氏王朝同样将华人群体视为“特殊存在”。它既赋予帮会一定程度的自治权,又以侨治侨、分而治之,限制华人帮会的发展。如“阮氏朝廷之所以不准许‘明乡人(原明香社、清河社定居的华人后裔)参加华侨帮会,一是为了分化华侨,即把‘明乡人和其他华人区别开来;二是担心华侨帮会组织缓滞了‘明乡人的越化进程”[7]。同时,华人帮会组织“狭隘的乡土观念与宗族、方言和行业的排他性又成为不同华侨群体之间冲突的根源,也造成了华侨社会内部的隔阂与分裂,越南当地统治者之所以坚持并不断完善帮公所制度,正是利用了华侨社会的这一弱点从而达到分化华侨社会的目的”[8]。

鸦片战争后,中国人开启了寓居越南的第二次高潮,余韵一直延续至20世纪上半叶。“鸦片战争以后中国人大规模移居海外则是因为人口激增、农村破产、东南亚殖民地开发对劳动力需求和清政府改变移民政策的结果。”[9]19世纪70年代后,法国为开发越南殖民地,发展殖民地经济,大力招徕中国劳力。大批华工来到越南,成为新汇入华人群体的主流。同时,前期的来越华人已经积累了雄厚的经济实力。“据法国殖民当局的统计资料,1904年,全越经济总投资额为2.24亿法郎,其中,法国资本1.26亿法郎、约占56%,华人资本9600万法郎,约占43%”[10]。此时越南华人群体作为“特殊存在”,一方面既被法国殖民者借助经营殖民地事业,又在经济上被竭力排挤。“法属时期殖民当局对华侨实行既排斥又利用的政策,越往后排斥越多于利用”[11]。越南华人“特殊存在”地位得以延续。

三、越南华人“特殊存在”新内涵的出现及其1954-1979年间的历史境遇

自19世纪末,越南华人群体开始形成民族主义政治意识。在清政府保护华侨和实行血统主义国籍原则的感召下,在中国主要政治势力入越开展革命和政治活动的影响下,越南华人开始形成对中国的认同,从而使其“特殊存在”地位具有了新内涵,它被叠加进了蕴含政治危险的意义。

20世纪上半叶,海外华人被中国国内的政治势力视为重要政治资源,“国民党宣传自己比殖民政府或新兴的东南亚民族主义运动更有效的代表华侨利益”,因此国民党内的“民族主义者不仅以爱国主义的名义请求(华侨)援助,而且还提供服务以建立政府的合法性。——这种互惠关系将成为抗日战争和冷战动员的核心”[12]。因此抗战全面爆发后,国民党以救国的名义号召海外华人团结、爱国、牺牲。中国共产党与越共中的华侨党员也积极在海外华人中开展工作。在这一背景下,“越南华侨自1937年7月到1940年4月掀起了轰轰烈烈的抗日救国运动,它不分党派、帮别、职业、性别和老幼的团结、动员,成为一场真正的全体侨胞运动,发挥了全体侨胞的力量,有力地支援了祖国的抗日战争”[13]。20世纪上半叶是对越南华人群体的历史洗礼。越南华人作为一个群体,既主动又被动地与中国“捆绑”在一起。这一时期是越南华人群体民族意识的兴起时期,却也恰逢越南自身民族意识的兴起时期。华人群体民族意识的忠诚指向对越南自身而言是一个非常重要且敏感的问题,并被认为有着巨大的政治危险性。这就为1954-1979年间越南华人的历史境遇埋下了伏笔。

1954年越南分裂为北越和南越。南越吴廷艳政府对其境内华人力行越化政策,“目标在于以华人国籍之转换(华侨到华裔),籍以对抗共产主义、建立民族经济,同时剪除华人传统特权”[14],导致“南越侨界怨声四起”,“其反对理由诸如不愿服兵役、不愿接受越南教育,心理上轻视越人,或深具民族思想者”[15]。而中越关系尚未破裂前,出于政治考虑,北越并未强迫华人入籍,反而“通过‘社会主义的国际主义友谊这样的甜言蜜语式修辞,中国居民被允许维持一种模糊的或双重的身份与忠诚。它被假定为对中国的忠诚与对越南的忠诚在本质上并没有差别。华人被教导要爱越南是为了爱中国,在越南的工作是为中国工作,为越南辩护就是捍卫自己中国”,所以“在越南与中国之间做出选择并不是必要的”[16]。然而在越战结束南北越统一后,由于中越两国关系日趋破裂,在越华人这种模糊的或双重的认同不能再被越南政府接受。最终,从1977年开始直至1979年,越南政府以“肃清边界地区”的名义驱逐大量在越华人(主体即北越华人)出境,酿成了震惊国际的越南难民危机。

17世纪以来,越南华人群体历史地发展成为具有社会力量的群体,并形成了其“特殊存在”的社会地位。这种“特殊存在”地位的形成最初是由于来越华人群体携带着中华帝国的威严及其在文明发展进程中的相对优势,因此被越南当权势力视为既利用、又防范的对象,但在越南后续的历史发展进程中,这种特殊存在地位一直延续至20世纪上半叶,未能被消解,从而为20世纪越南华人群体演变为具有民族主义认同指向的“特殊存在”创造了条件。当越南人自身的民族意识开始兴起,并着力构建排他性的民族国家时,华人群体作为“特殊存在”自然成为新生民族国家的威胁。“在东南亚地区,本地领导人时时怀疑华人族群的忠诚。这种不确定既取决于华人与当地民族之间的融合度,也取决于华人对于自身身份的确认,还有一个仍然是‘中国因素,即中国在多大程度上吸引着东南亚的华族居民”[17]。这种情况同样适用于越南。越南华人群体自身因其“特殊存在”,自17世纪以来一直在某种程度上游离于当权政府的管控之外,享有许多越南人不能享有的特权,虽然政治上处于无权地位,但经济上具备实力。因此越南华人群体在事实上认可并意图保持自己的“特殊存在”。当他们民族主义的忠诚或明确或模糊地面向中国时,华人群体不可避免地要成为越南民族国家的改造或同化对象。最终,越南华人群体走向了被用强制手段,或加入越南国籍,或驱逐出境的历史境遇。

参考文献:

〔1〕〔3〕〔4〕〔5〕〔6〕〔8〕邱普艳.越南华侨社会的形成与发展.东南亚南亚研究,2012,(01).

〔2〕〔7〕〔10〕〔11〕徐善福,林明华.越南华侨史.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

〔9〕庄国土.华侨华人与中国的关系.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

〔12〕Steven Phillips,National legitimacy and overseas chinese mobilization,Journal of Mordern Chinese History,2013,(07).

〔13〕張俞.越南华侨抗日救亡运动记略.八卦侨史,1991,(03).

〔14〕〔15〕黄宗鼎.1945-70年代初南越华人之政治境况.南方华裔研究杂志,2010,(第四卷).

〔16〕Xiaorong Han,Spoiled guests or dedicated patriots? The chinese in north Vietnam,1954-1978,Inernational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 2009(1-6).

〔17〕吴前进.国家关系中的华侨华人和华族.新华出版社,2003.

(责任编辑 徐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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