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利益相关者的巨型工程投资控制对策研究
2018-11-02岳维栋
李 岩,岳维栋
(1.陆军勤务学院,武汉 430035;2.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南宁 530028)
Wikipedia将巨型工程定义为:“因其对社会、环境和政府预算产生巨大影响而吸引众多社会关注,投资超过10亿美元的公共工程建设项目。”[1]如今,我国桥梁、高铁、机场、港口、电力水利工程、石油和天然气等巨型工程数量越来越多,投入越来越大,参建方越来越多元,其投资控制效果直接关联财政支出效益,越来越受到社会公众关注。
一、巨型工程投资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投资控制过程割裂。传统的工程建设模式分阶段性导致巨型工程投资控制存在着明显的过程割裂性。建设各阶段由不同的参与主体主导,投资主管部门主导前期阶段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及项目概预算批复;设计单位主责设计阶段的全部图纸设计工作;施工、监理及采购供应单位在施工阶段才能完全参与;审计部门在工程竣工阶段负责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2.参建各方信息不对称。巨型工程投资控制虽然实行多元化协作方式,但由于参建各方专业知识所限,参与阶段不同,博弈立场不同,各利益主体不愿进行完全的信息交流或仅共享对自身有利的信息,容易形成“信息孤岛”“信息壁垒”,信息传递链条长,信息缺失与失真程度大,阻碍了投资及时纠偏。实践证明,工程项目进行中出现的相当一部分变更、索赔、拆改、返工是由于信息交换时滞性及片面性造成的。
3.投资控制信息化水平低。巨型工程建设周期长、耗资巨大、合同关系复杂,反映投资控制的信息载体主要是文件、图纸、数据等纸质资料,信息化手段主要用在建设经费管理、会计核算以及造价控制等业务活动,但各参建主体的沟通、建设计划下达落实、形象进度及资金使用情况等各项数据的统计汇总仍依赖于电话、会议等传统沟通方式或人工操作,信息交互效率低,时效性差,大大影响了投资控制效果。
二、基于利益相关者的巨型工程投资控制对策
针对上述问题,可通过构建一种在不改变合同内容和各方权责利分配的前提下,涵盖投资控制全过程全方位全体利益相关者,能够弱化壁垒关系和对抗思维、降低各方管理成本并形成多方共赢局面、基于“一个平台、五种机制”的投资控制利益相关者合作模式来改善巨型项目投资控制难题(如下页图所示)。
1.建立投资控制信息化平台。实现巨型工程投资控制利益相关者合作模式的核心,在于建立一个各方适用的信息沟通共享平台。巨型工程投资控制利益相关者是指与工程投资控制活动存在利益关系的组织或机构,既包括受工程投资控制活动影响的,也包括能够对工程投资控制产生影响的组织或机构。投资控制信息化平台可基于业务流、资金流和管理流,将全部利益相关者划分为管理员界面、主要参与方界面和一般浏览者界面,并划分相应权限使其能够进入平台共享信息或提取信息,实现多单位、多部门、多人员、多事项进行同步操作,从而对巨型工程投资控制进行全面管理。
2.建立合作动力机制。合作动力是建立合作伙伴关系的基础条件。巨型工程项目建设全生命周期频繁与外界发生经济联系,从博弈理论看,项目参与方为寻求自身利益最大化,都期望从合作关系中获得独特价值,既可能是经济价值,也可能是声誉、知识、技术、管理等无形价值[2]。因此,巨型工程投资控制应在设置项目整体目标的同时,更好地实现各利益相关者的既定目标,建立起合作动力机制,发展长期合作伙伴。
巨型工程投资控制合作模式框架图
3.建立信任沟通机制。信任沟通是维持合作伙伴关系的重要前提。重大工程投资控制利益相关者各方在合作伙伴关系的基础上建立信任沟通机制,依托信息化平台进行信息交流互换以期达到合作均衡。能够简化信息传递渠道,提高信息传递与反馈速度,增强信息透明度,从而有效减少项目参与各方之间的利益冲突,增强彼此了解与信任,提高项目成功率,共赢的结果又会反馈激励各方扩大合作范围,有利于投资控制总目标的实现。
4.建立利益共享机制。利益共享是发展合作伙伴关系的源泉动力。任何项目都是为了实现组织或社会的新增价值而开展的[3],巨型工程是为了给社会创造新增价值,项目承包商、供应商参与项目是为了给企业创造新增价值。巨型项目利益相关者之间建立利益共享机制,来规范这部分新增价值的合理分配,一方面能够驱使项目全体利益相关主体更好地相互配合,从而实现投资控制效益最大化;另一方面能够迫使项目全体利益相关主体更好地解决利益冲突,从而实现协调成本最小化。
5.建立风险共担机制。风险共担是规范合作伙伴关系的可靠保证。巨型工程投资控制合作模式中,项目全体利益相关主体不仅要“利益共享”,还要“风险共担”。巨型工程项目面临着不稳定的建设环境、复杂的工艺技术、综合的管理活动等,这些不确定因素造成的投资失控风险不可小觑,因此在巨型项目投资控制合作模式中,应当建立风险共担机制,以合同、协议等形式规范利益相关者,为巨型项目投资控制分担相应风险。
6.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激励约束是深化合作伙伴关系的有效举措。传统项目投资控制模式中,承包商往往选择“低价中标、高价索赔”的策略,通过增加变更以提高额外利润。激励约束制度能够使每一个利益相关者从成功完成投资控制中获取额外收益,同时也为自身原因导致的投资失控受到相应的经济惩罚。在这种激励约束机制下,假设每个利益相关者都是理性经济人,在权衡主动作为控制投资得到奖励和不作为毫无收益甚至得到惩罚后,会自觉选择主动作为谋取额外收益,以防止受到经济惩罚。
三、结语
基于“一个平台、五种机制”的投资控制利益相关者合作模式能够厘清利益相关者之间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解决巨型工程投资控制各参与方之间大量的利益冲突、信息不对称、参与阶段相互割裂等问题,节约建设项目沟通成本、时间成本、建设成本,从而提升投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