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规制对煤炭行业生产效率的影响
2018-11-01鲍月曹悦
鲍月 曹悦
【摘要】本文采用C—D函数对我国2006—2015年25个省市区的面板数据进行了分析,估计了环境规制给煤炭产业带来的影响。结果发现,环境规制与煤炭产业的生产效率呈负相关。并在实证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环境规制 煤炭产业 面板模型
一、引言
我国一次性能源主要由煤、油、气构成。从2011至2015年煤炭连续5年占比都在70%以上。而能源消费构成中,煤炭消费占比达到60%以上,在各能源消费中仍占比第一。可见煤炭资源仍在能源中占有主要位置。但传统的煤炭资源开采模式不仅效率低下而且带来严重的污染。这与习近平同志近年提倡的“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的理念是不相符的。
但是通过对中国统计年鉴数据整理可以发现从2011到2015年中,煤炭资源不论是在能源构成还是能源消费占比中都在不断的下降。相反,天然气的产量和消费量则处于渐升的状态。这现象是否与我国实行的环境规制相关呢?本文将基于此背景下,来研究环境规制是否引起了煤炭行业生产效率的下降。
二、文献综述
张建斌[1](2010)在详细分析了内蒙古煤炭产业在发展过程对环境带来影响基础上,提出了对该产业进行相应环境规制的想法。徐向阳等[2](2011)通过分析在“十一五”计划中黑龙江对煤炭产业规制政策,从而提出在“十二五”时期低碳背景下黑龙江煤炭产业相应的规制思路。柯文岚,沙景华等[3](2011)运用SCP范式分析了环境规制对山西煤炭产业绩效的综合影响。李世祥等[4](2013)利用Malmquist指数法研究了我国13个煤炭高耗省份对区域经济绩效是否存在促进作用。
从目前已有的文献来看,学者对环境规制的绩效研究更多是集中在对制造业的分析,对其他单个产业受环境规制影响的分析较少,尤其是环境规制给煤炭产业带来影响的研究更为贫乏。如徐向阳研究的煤炭产业规制更多从理论框架阐明。几乎没有文献是通过实证研究来说明环境规制对煤炭行业的生产效率影响。
三、实证分析
在生产函数形式的选择上,目前学者研究中采用较多的有 C-D生产函数、CES生产函数,以及超越对数生产函数等。为了考察环境规制对地区经济增长的影响,本文借鉴了Bohringer et al.[5](2012)的方法,具体表示如下:
(1)
式(1)中,Y表示煤炭产量;K为资本投入;L为人力资本存量。在这里,本文将环境规制强度ER作为环境投入纳入生产函数中。
具体的函数形式如下:
(2)
式(2)中,Y是被解释变量,以各地区的煤炭产量(万吨)作为其衡量指标;劳动投入以年度各地区煤炭产业从业人数代表,单位为万人;资本投入以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固定资产值(单位为亿元)为代表。对环境规制强度的衡量主要从两个角度,一种是根据环境治理的投入量,如环境R&D;支出、污染减排与控制支出等;另一种则根据各种污染物的排放量进行测度。由于煤炭行业污染排放数据较少且不齐全,所以采用各地区工业污染治理投资额作为环境规制的表征。本文主要借鉴了赵红[6](2008)对环境规制强度的设定。
环境规制强度=污染治理成本÷工业产值×1000
为了剔除异常项对数据平稳性的影响,本文对式(2)两边取对数,基本计量方程为:
(3)
其中,变量下标i表示地区,t表示年份,μit为随机误差项。
本模型所用的样本为2006—2015年我国各省市区煤炭产业的面板数据。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以及各省市区的统计年鉴。由于数据缺失,样本中剔除了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广东、海南、河北、重庆和西藏。表1是对各省份各年度的数据进行求均值、标准差等得到如下:
在剩下的25各个省份中,2006至2015年的总样本中,最大煤炭产量达到77635.6万吨,最小为191.3万吨;劳动力的最大值和最小值相差也较大,但均值和中值还是相对接近;资本量的投入相差巨大,资本投入最大的省份达到1352.2亿元,而最小的省份资本投入仅为3.7亿元。
四、实证结果
由于环境规制政策在实施的过程中对煤炭行业作用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所以在研究环境规制强度对煤炭产量的影响,将分别考虑即期、滞后1期和滞后2期的影响。本文将采用Eviews6.0软件,估计的样本区间为2006-2015年我国25个省市区的面板数据。经过Hausman检验,结果证明使用固定效应模型。具体估计结果见表2。
从整体上看,无论是当期还是滞后1期或者滞后2期,模型整体拟合度还是很高的,R2和调整后的R2都在0.98以上,即模型整体解释力较强。因为本文采用的是固定效用的面板数据模型进行估计的,所以对于那些没有包含在模型中但可能对煤炭产量有影响的因素,可以通过截距进行反映。
对当期而言,环境规制强度对煤炭产量的影响并不显著。原因可能是政策的传达和执行需要一定时间。当环境规制强度滞后1期和滞后2期时,对煤炭产量的影响都是显著的。当环境规制强度滞后两期时,环境规制强度每提高1%,煤炭产量将会下降8.7%。
五、结论与政策启示
本文采用2006—2015年全国25个省市区的面板数据,运用计量经济方法实证分析了环境规制强度对我国煤炭行业的生产效率的影响。结果发现,环境规制强度对煤炭产量的影响存在滞后性且环境规制强度与煤炭产量是呈负相关的。
随着政府对环境质量要求的越来越高,相应的环境规制也会越来越强。这自然会引起环境质量目标与煤炭行业产量目标出现一定的冲突。据本文研究,提出如下建议:
首先,激励煤炭行业的技术创新,并给予一定的创新补贴。据已有学者研究发现环境规制与成本存在倒U型关系。所以政府在初期可以给予企业一定的创新补贴,鼓励其进行技术创新。
其次,适当的提高环境规制。环境规制适当的提高,会迫使企业不得不去研究更加环保高效的生产方式,同时还可以使得一些低效的企业退出该行业。
最后,政府应加强监管的同时加快排污权交易市场完善。政府进行适当的监督可以促使企业进行排污治理。而排污交易权市场的完善不仅可以达到排污治理目标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促进行业的总产量,进而促进该行业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张建斌.环境规制对内蒙古煤炭产业发展的影响[J].《工业技术经济》,2010,29(9):15-18.
[2]徐向阳,许永迪.黑龙江省煤炭产业规制研究[J].《商业研究》,2011(12):83-88.
[3]柯文岚,沙景华.环境规制对山西煤炭产业绩效影响的实证研究[J].《中国矿业》,2011,20(12):49-52.
[4]李世祥,刘江宜等。煤炭消费、碳排放与区域经济绩效——基于13个煤炭消费大省的实证研究[J].《资源科学》,2013(8):1625-1634.
[5]B?hringer C,Moslener U,Oberndorfer U,etal.Clean and productive? Empirical evidence from the German manufacturing industry[J].Research Policy,2012,41(2):442-451.
[6]趙红.环境规制对产业技术创新的影响——基于中国面板数据的实证分析[J]《产业经济研究》,2008,2008(3):3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