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人乞“谁”之余
2018-10-30李巧云
李巧云
孟子是孔子以后儒家学派的集大成者,他的作品收集在《孟子》一书中,《孟子》中的作品,长于思辨,善于说理,寓于想象,有很强的说服力和感染力。高中语文教材第五册安排第六单元专门介绍《孟子》,其中有短文《齐人有一妻一妾》。这是一篇短小精悍的寓言,全文仅有172个字,却寓意深刻,读来令人叹惋。2007年版的教材对以前的注释做了一些修订,我在教学中发现,修订后的注释仍有不妥之處,现在提出来和大家一起商榷。
文中有句子“卒之东郭墦间,之祭者,乞其余。”教材中的注释为“最后到了东门外的墓地,到祭墓的人那里,乞讨剩下的食物。”我认为“向祭奠的人乞讨剩下的食物”这种说法不太妥当。无论师从齐人的性格特征来看,还是从传统的祭祀制度出发,都有可商榷之处。而且这种释法使读者不知所云,对文言文的内容及主旨难以把握。
首先,在文章的开头就已经交代“齐人有一妻一妾而处室者”,尽管在封建社会里,男人可以拥有三妻四妾。但能实现这个“愿望”的毕竟只是少数的富人阶层,如果温饱问题都不能解决的话,娶妻都会成问题。齐人同时拥有一妻一妾,他的温饱问题应该已经解决了。不会出现“屋漏又逢连夜雨”,“举家食粥酒常赊”的情况。也就是说,齐人在农业社会里不算是贫困户,不会“衣食无着”,“食不果腹”。他不应该是传统意义上的“乞丐”。传统意义上的乞丐是以牺牲尊严为代价的,乞讨的前提是彻底粉碎自尊。而文末齐人“骄”其妻妾,更表明齐人在妻妾面前是努力维持“夫权”的,是“极有尊严感”的。
其次,他告诉其妾“所与饮者,则尽富贵也”。明明做着见不得人的事情,却不忘在妻妾面前炫耀一番,齐人是何等的虚荣!齐人“遍国中无与之谈者”,直奔目的地,“无与人谈”,为什么?怕人发现,内心胆怯也!从这两点可以看出,齐人的内心世界还认为这件事情是可耻的,不可告人的。他害怕被人发现,害怕被人识破。后文努力装出来的“骄”,也无不是他内心世界胆怯的再现。而在坟墓前祭奠的人,有可能是齐人认识的人,一旦被人认出,脸面和存?基于这样的认识和心理,齐人也不会伸手去向墓前的祭奠的人乞讨。
另外,从封建的祭祀制度来看,人们在墓前祭祀时,往往是将果品食物等放在逝者的墓前,祭拜之后离开,祈盼死者放心的享用。祭祀用的食物时神圣的,不是任何人都可以碰的。鲁迅先生在《祝福》一文中提到鲁四老爷不许祥林嫂碰“祭祀”的东西,因为祥林嫂不吉祥,碰了的东西祖宗是不吃的。至今广大的农村还有不吃祭祀用过的食物一说,因为人吃了死人的东西,已逝的人会生气,人会肚子疼。如果祭祀的人在墓前,是绝对不会让齐人吃这些食物的。祭奠死者往往有在家中祭奠和到坟墓所在地祭拜两种形式,家中祭奠时往往供品繁多,而坟墓所在地的祭拜则由于路途较远,运输的难度大,准备的供品食物相对来说较少,也不会出现“余”的情况。
还有,孟子写作这篇寓言的目的旨在讽刺那些本质虚伪,道貌岸然的人士。如果译成“齐人向祭奠的人乞讨”,齐人的虚伪不能很好的体现,他只是一个“好吃鬼”吗?人物的性格出现了前后矛盾。试想一个伸手乞讨的人,在妻妾面前怎能“骄”得起来?会使人对齐人的形象难以把握,从而削弱了文章的讽刺性。这篇文章是《孟子》中世俗故事的一个典型。富有时代的特征和生活的气息,齐人是奢靡的世俗生活的一个牺牲品。
那么,“乞其余”,究竟怎么注释呢?我认为“其”解释为“已逝之人”,“死人”更为合适。这样更符合齐人的性格特征和时代背景。齐人自作聪明,认为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占了大便宜,满足了自己的食欲。其实早已被其妻妾拆穿,让人鄙弃。这样更符合寓言的文体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