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做好维护公共利益的坚定代表者
2018-10-30祁彪
本社记者 祁彪
被告李某违法占用河道堤岸,造成防汛墙受损,实际修复费用为71万余元,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依法裁判。
2018年8月14日,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向法院提起了这起公益诉讼案件。据了解,仅2018年1至7月,青浦区检察院就排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1件,目前已立案审查12件。其中办结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1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办理行政公益诉讼10件。
而在这些案件背后,是青浦区检察院以问题为导向,完善公益诉讼监督机制的不懈努力。目前,青浦区检察院同时全面开展了民事、行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三种形式的公益诉讼工作。
青浦区检察院公益诉讼的全面开展,不但有利于保障即将召开的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以下简称“进博会”)顺利进行,更是对于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履行职能的体现。
举公益诉讼之旗
青浦是上海的水源地和重点生态保护区,境内水域面积达124平方公里,本市21个较大的天然湖泊均在青浦,金泽水库更为上海西南五区670万人供应饮用水。伴随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不断深化,因水而生、依水而兴、凭水而立的青浦正不断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而就在这种大背景下,2003年至2017年3月11日间,李某违法占用位于青浦区练塘镇老朱枫公路漕芳泾大桥桥北的俞汇塘河东侧堤岸经营沙石建材,并擅自搭建吊机、地磅等设备用于吊运、称量沙石材料,并将运来的沙石材料堆放于上述地点防汛墙内侧。由于集中、大面积堆载超过了护岸挡墙地基承载力和抗滑承受能力,造成该段长约66.7米防汛墙受损,堤岸边坡向河道方向产生平移滑动,堤防一定深度范围内的地基土受到严重扰动,在堆载影响范围内防汛墙基础向河内侧偏移,墙体大幅度沉降,墙后地面出现大量开裂现象及塌陷,威胁汛期防汛安全。
青浦区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李某的违法行为造成防汛墙毁坏,危及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立即介入了该案。
受理这起损坏防汛墙的案件后,青浦区检察院指派办理环境资源类案件经验丰富的检察官承办,严把案件事实关和证据关,顺利完成案件审查并依法以故意毁坏财物罪提起公诉。检察官发现,被告人李某的违法行为造成防汛墙毁坏,实际修复费用为71万余元,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该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打响碧水保卫战
青浦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周红亚介绍,这是本区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而在这背后,是青浦区检察院主动融入大局,不断强化生态环境尤其是水环境司法保护的结果。
据悉,青浦区委、区政府围绕中央全面推行河长制、加强水污染防治的要求以及上海市委、市政府的相关部署,去年以来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河道综合整治和水环境治理工作。今年5月3日,40余名在沪全国和上海市人大代表赴青浦调研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水环境治理工作,在观看了《保护水资源,检察官在行动》专题片后,对该院生态检察工作取得的突出成效表示肯定,并建议与其他职能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在这种背景下,2017年以来,青浦区检察院出台《服务保障河道综合整治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细化落实服务水环境治理“九项措施”,设立“检察官服务联络站”并组建联络员队伍,与全区11个街镇河长办、治水办等部门实现“一对一”定点联系。积极开展水环境保护领域职务犯罪专题预防工作,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深入全区重点整治河道所在的沿河村(居),举办“水清岸绿,你我携手共建”基层法制宣传系列活动。
据了解,2013年起该院共受理审查逮捕污染环境犯罪案件15件25人,审查起诉案件17件31人,分别占全市的24%和25%。自2016年9月26日上海市环境污染案件集中管辖以来,该院与上海铁检院、青浦公安分局签订《关于加强配合协作办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刑事案件的工作意见》,提前介入及监督立案6件10人。
“在我国全面实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后,我院不断加强公益诉讼工作探索实践,与区法制办、公安、法院、环保、水务等单位共同形成《关于加强青浦区域环境资源司法执法联动机制建设的意见》,今年以来排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共58件,目前已在涉及民生发展的多个领域立案审查8件。”周红亚说。
不久前,青浦区检察院联合环保、水务等单位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检察机关在服务保障水环境治理工作中取得的积极成效,编制并发布《涉水资源及破坏环境类案件检察白皮书》,加强典型案例以案释法。
此外,结合青浦区域特点,青浦区检察院进一步加强长三角区域检察一体化协作联动,积极推动跨区域法治共建共治共享,在水资源和生态资源保护方面,该院加强与周边的江苏省昆山和吴江、浙江省嘉善等市县区的协作,形成整体合力,切实提高服务保障进博会的司法服务质效。
多领域开展公益诉讼
除了重点开展水污染防治领域的公益诉讼,青浦区检察院还积极开展了食品药品以及公共安全领域的公益诉讼工作。
据周红亚介绍,在食品药品领域,青浦区检察院认真梳理了2016年1月1日至今所办理的所有涉食品药品刑事案件的情况,共梳理了案件线索41个,其中生产、销售假药罪案件34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件5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案件两个,并撰写了专题分析报告。通过分析选取了两起案件开展行政公益诉讼,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了两份检察建议,市场监管局根据检察建议的要求进行了整改。
>>青浦区检察院开展“水清岸绿,你我携手共建”基层法制宣传活动。
作为青浦区检察院主要负责民事、行政领域公益诉讼的检察五部负责人,张昌明回忆了青浦区检察院在药品领域的公益诉讼典型案件。
自2015年9月起,犯罪嫌疑人殷某为非法牟利,在未获得药品销售许可证且明知是假药的情况下,在青浦区华新镇新益路484号内非法销售“美国猛男”“肾白金”“金伟哥”等药品。公安机关于2016年6月28日查获殷某销售的“美国伟哥”20粒、“美国猛男”30粒……经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上述药品属于假药。
青浦区检察院于2016年11月11日向青浦区法院提起公诉,青浦区法院于2016年11月29日作出〔2016〕沪0118刑初1245号刑事判决书,判决殷某犯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并追缴违法所得。
青浦区检察院在办案期间,发现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怠于履职未采取措施对殷某作出相应行政处罚,致使该店面仍在经营之中并且销售假药,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之危险中。“这种情况下,我们向市场监督部门发送了检察建议,督促其及时采取措施,作出相应行政处罚。该部门收到该检察建议后,立刻对上述店面进行了相应处罚。”张昌明说。
2018年7月1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报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违规生产狂犬病疫苗,存在记录造假等行为。此次问题疫苗事件涉及面广,暴露的问题严重,引起了媒体和社会公众的高度关注。
为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维护社会公众利益,青浦区检察院开展行政公益诉讼,向青浦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送了问询函,提出涉案问题疫苗是否流入本区,近年来涉案企业的相关疫苗产品进入本区的具体情况(包括品类、数量、时间等详细信息),本区疫苗从招标到接种的流程、招投标的具体方法以及风险防控的相关措施等。
“疾控中心收到问询函后,立刻就相关情况对我们进行了书面回复,在一一解答上述问题的同时,表示感谢检察机关对公共利益的关切,今后将加强疫苗采购及接种的监督工作。”张昌明说。
以问题为导向完善公益诉讼制度
周红亚表示,青浦区检察院主动适应公益诉讼发展形势,努力响应进博会对社会民生的需求,强化检察人员专业素质培训,积极派员参加各类进博会保障培训和公益诉讼骨干培训班,推动民事行政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优化队伍结构,专门成立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小组及公益诉讼办案组,分管领导亲自参与办案;积极争取上级检察院指导,主动向市院请示汇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及遇到的疑难问题,明确开展公益诉讼的工作思路和方向,上海市检察院同步跟进、同步指导,更好地推动了进博会前期各项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
同时,青浦区检察院注重发现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问题,以问题为导向,积极完善公益诉讼制度。
“我们在办案过程中发现,主要存在案件线索来源单一,受制于食品药品、污染环境指定管辖的限制很多公益诉讼工作难以开展,对于市检察院考核理解不深不透等问题。例如对案件线索的填报不清晰,我们上半年共排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1件,而仅将立案和办结的案件数量进行上报。对比市检察院业务处公布1至7月份的数据,宝山、闵行案件线索分别为52件、44件,而我们实际上排查线索也有51件,根据考核每起案件线索10分,立案20分,我们就很吃亏了。后来我们了解到,按照市院要求填录好线索表格写明具体事由和对象可作为上报的线索,这就是我们对市检察院考核理解不深不透造成的。”周红亚说。
对于下一步的工作打算,周红亚表示,青浦区检察院已经有了明确的计划。
首先,要建立行政、刑事案件信息闭环系统,确保市场监管无缝对接。青浦区检察院将以服务保障进博会为契机,建立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三家联络员制度,由检察机关统筹协调,将刑事诉讼信息反馈给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再由行政执法机关及时跟进监管措施,从而建立“由行到刑,再由刑到行”的闭环管理体系。
其次,开展食品药品领域专项排摸工作,确保舌尖上的安全。青浦区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对食品药品领域损害公共利益行为的法律监督职能,以上海西郊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为突破口开展农副产品专项排查工作,维护食品安全市场秩序,为进博会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配合公安部门重点打击进博会期间发生的有关餐饮住宿、食药品卫生安全等方面犯罪,对严重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积极参与食品药品重点环节的社会综合治理,发现存有安全隐患的领域,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督促整改。
最后,开展危化品领域专项排查工作,为进博会的顺利举办营造安定有序的市场环境。青浦区检察院在前期办理的跨省非法经营、运输罐装液化气和非法经营甲醇等危化品案件的基础上,开展危化品专项排查工作,特别是将距离国家会展中心(上海)三公里方圆的徐泾、华新、赵巷等镇作为排查工作的重点,配合公安机关重点打击筹办进博会期间发生的有关危化品方面的犯罪,及时跟进公益诉讼案件办理。
“公益诉讼是一项制度化、常态化的工作,我们围绕进博会开展的诸多公益诉讼相关工作,是一次积极的实践探索,将在今后逐步形成我院开展公益诉讼的制度性经验和成果,这些都将帮助我院提升公益诉讼的品质和效能。”周红亚说。
在公益诉讼日益成为检察机关一项重要职能的背景下,青浦区检察院对于公益诉讼的探索,值得肯定,更值得借鉴与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