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开发的成长上限基模分析与对策
2018-10-29张龙
张龙
摘 要:基于系统动力学基模分析方法,参照彼得·圣吉概括的九大基模之一的成长上限基模,针对开发现状中存在的问题,构建了广东省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开发的开发理念差额、科学规划差额、资源整合差额、高素质开发人才差额和产品开发层次5个成长上限子基模。通过对5个子基模合并运算,得到消除成长上限的管理对策。对广东省负责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如下建议:应面向社会广泛宣传推广“以开发促保护”的开发理念;制订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利用的中长期规划,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完善人才培養体系,建立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培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集群,完善武术文化相关产业链。
关键词: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广东省;开发;成长上限基模;对策
中图分类号:G8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2076(2018)02-0048-07
Abstract:Based on archetype analysis of system dynamics, the limits-to-growth archetype of Peter Senge (one of his 9 archetypes) was borrowed, and according to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resource exploitation, to construct the 5 limits-to-growth sub-archetypes of exploitation for Guangdong Wushu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resources, including exploiting concept balance, scientific planning balance, resource integration balance, high-quality exploiting talent balance and the low level of product exploiting. The management strategies of eliminating the limits-to-growth are obtained by combining the 5 sub-archetypes. The following suggestions are put forward to relevant authorities in charge of the protection and utilization of Wushu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To widely make known the concept of "Promoting protection by exploitation"; to formulate long-term plan for exploitation and utilization of the heritage, and increase the integration of resources; to improve personnel training system and foster high-quality talent team; and to cultivate industrial cluster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improve relevant industrial chain of Wushu culture.
Key words:Wushu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Guangdong province; exploitation; limits-to-growth archetype; countermeasure
广东地处岭南,古为百越之地,受中原文化不断南移的影响,广东的政治、经济、文化均有了较大发展,广东武术也在这一过程中得到了不断补充和快速发展。在特殊的人文、地理和气候环境的滋养下,广东地区派生出了很多武术流派,除了洪、刘、蔡、李、莫五大名拳以外,还有蔡李佛拳、咏春拳、龙形拳、南枝拳等十余个特色拳种,由于本身蕴含了丰富的历史、文化和艺术价值,这些拳种近年来相继被列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南拳是中国武术的代表性拳种,而广东又是南拳的振兴之地,广东省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也因此在全国范围内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此外,广东还是我国第一经济大省和对外开放的窗口,研究广东省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开发问题,对于完善我国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理论以及指导地方性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实践而言,都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以系统动力学基模分析法为基础,构建广东省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开发的成长上限基模,并探索消除上限的“杠杆解”,为广东省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开发提供决策参考。
1 广东省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开发中的问题
1.1 对保护与开发的关系认识不清
当前广东省内从政府到民间都对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之间的关系存在一定的误解,主要体现在理论研究和实践行动两个方面。在理论研究方面,学界一直以来就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存在争论,而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中的一个门类,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也会不可避免地受到学术大环境的影响。广东省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实践就一直在争议中进行着,关于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关系至今也未在理论研究中形成定论。在实践方面,广东省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中存在着两种极端情况:一种情况是过分强调对拳种项目的静态保护,视市场开发为破坏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内涵的洪水猛兽,完全无视市场开发对遗产经济价值的挖掘作用,一味要求政府对遗产项目给予“输血式”保护而忽略了遗产自身的“造血式”保护才是实现其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没有意识到市场开发对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持续性保护具有促进作用;另一种情况则是完全无视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文化内涵和本质特征,仅借资源开发的名义追求经济效益,以致为了迎合市场而对遗产资源进行涸泽而渔式的开发改造,最终不仅对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造成了不可修复的破坏,而且也损害了广东武术文化品牌的市场竞争力。
1.2 法规建设不完善
当前广东省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开发利用的法规还很不完善,尽管出台了《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但只是侧重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整体性宏观法规,其中能够对武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提供指导和保障的内容几乎没有,既没有对武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利用进行专门的规划,也没有制订与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利用相关的监督办法。整个条例中与开发利用有关的表述只有:“在有效保护的前提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鼓励和扶持有关单位和个人合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鼓励采取与经贸、旅游相结合的方式保护和传承具有生产性、表演性或者观赏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相对于国家颁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的表述,广东省的法规只是多了“与经贸、旅游相结合”的开发形式而已。由于缺乏政策法规的引导,广东省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利用一直处于粗放式的发展状态。此外,法律的漏洞和规划的缺失也给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中的一些过度开发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也直接影响了相关文化企业投资开发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积极性。
1.3 地方之间缺乏合作、资源整合不充分
广东省内各级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较多,分布地域较广,而且很多拳种都在省内不同城市被列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拳种的传播范围也基本涵盖了省内不同的城市和地区,如蔡李佛拳在江门、佛山和广州都被列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咏春拳在佛山、江门、广州、惠州等地也相继被列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然而,目前广东省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利用中,资源跨地区整合的现象非常少见,就单一拳种资源的开发而言,无论是教育培训还是文化旅游,基本都局限在遗产项目所在地进行小范围的开发。调查发现,各拳种流派之间大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门户之争、相互排挤的现象,这给民间层面的交流合作与资源共享造成了很大障碍。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层面也未对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问题表示出合作意向,尽管佛山、江门等城市相继就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开发利用问题作出了统一的规划和部署,但规划内容并未包含对相邻城市相同武术拳种的资源整合与合作开发,可见各地市之间也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地方保护主义倾向。由于民间和政府层面都缺乏合作意识,广东省内不同地市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开发目前还处于各自为营和单打独斗的状态。
1.4 专业人才严重缺失
人才的质量不高、数量不足与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事业对高质量人才的巨大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显著,也成为制约广东省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效益的主要因素。调查发现,广东省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存在着数量少且年龄老化严重的现象,而且传承人的培育工作进展缓慢,9项非物质文化遗产拳种中掌握了核心技艺的年轻传承人可谓是凤毛麟角,而其他市、县级项目的传承人缺失问题则更加严重,部分项目因为传承人的青黄不接而陷于濒危状态。此外,当前广东省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还缺少既精通技术又熟悉市场的复合型人才。目前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市场从业人员的工作性质和专业特长相对单一,要么专注于技术推广,要么专注于市场开发,少有能将二者兼顾的复合型人才;而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是一项整体性事业,拥有大量的既懂专业又懂市场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是该项事业获得顺利发展的前提条件。目前,年轻传承人和复合型人才的缺失问题已经成为影响广东省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效益的突出问题。
1.5 武术文化产品单一,品牌建设不足
整体而言,目前广东省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市场开发还处于初级阶段,市场规模和开发的质量都不突出,“一流的资源、二流的开发、三流的营销”是对目前开发现状的客观总结。丰富的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优势并未充分转化为产品开发的竞争力,许多因为与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关联度较高而适宜进行联合开发的优势资源如舞龙舞狮、中医药、粤剧、庙会等,都没有被充分利用;而且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内部不同项目之间的联合开发也较少,项目开发上的各自为政限制了产品开发的形式和内容,也间接影响了武术文化产品的竞争力。虽然广东省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中个别项目的知名度较高,在全国的同类项目中具有一定的优势,但是因為品牌建设不足,项目的竞争力受到了严重影响。以佛山为例,作为全国唯一的“武术之城”[1],佛山拥有极为丰富的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但是目前资源的开发主要还局限在武术培训和武术表演方面,武术旅游仍处于起步阶段,武术制造业如武术器械、服装、设备等产品的开发尚不充分,武术文化产业与现代高科技产业的融合不充分,武术文化产品的附加值也不高;佛山与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的旅游景点不少,地理位置也比较集中,但是目前开发的武术旅游产品基本以参观旧址和文物为主,形式过于单一,很难吸引游客再次光顾[2]。由于对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价值认识不充分、开发意识不强,政府也没有及时出台帮扶政策,导致佛山武术文化资源的开发相对滞后,武术文化产业的基础和质量也还比较薄弱,远未形成与佛山武术文化地位相匹配的产业规模[3],“有名气无实体”已成为佛山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开发面临的突出问题。
2 成长上限系统基模的原理
作为管理问题动态性复杂分析的一个有效工具[4],系统基模最早由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的管理学教授彼得·圣吉提出,在其著作《第五项修炼——学习型组织的艺术与实务》中,彼得从系统角度描述了现代管理中存在的9种基模,并定义系统基模由正、负反馈环和时间延滞所组成,而成长上限基模正是上述9种基模之一。“成长上限”系统基模是由左边的正反馈(增强)环路和右边的负反馈(调节)环路所组成,当箭头头部因素会随着尾部因素的增强而增强时用“+”号表示,反之则用“-”号表示;当一个回路包含的“-”号数量为偶数时为正反馈(增强)环路,对回路起增长或加速作用,当“-”号的数量为奇数时则为负反馈(调节)环路,对回路起抑制作用(图1)。成长上限系统基模还是一个会自我繁殖的环路,该环路在开始阶段会产生加速的成长或扩张,然后逐渐减缓下来(系统中的人常未察觉),继而出现停止成长,甚至可能出现加速的衰败;在这一变化过程中,“加速成长期”的形成是由若干个“增强环路”所导致;而“成长减缓期”的形成则是在成长达到某种“限制”的情况下,由“调节环路”所引发,“限制”可能来自资源方面,也可能是成长遇到的一种外部反应;至于可能出现的“加速衰败期”则是由于“增强环路”的继续作用使得衰败加速,进而逐渐吞噬掉原来的成效[5]。“成长上限”系统基模的杠杆解都在调节环路,要改变系统的行为,必须辨认和改变限制因素。[6]
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开发是一个复杂系统,它不仅涉及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质量,也涉及地方经济条件、民众的意识和开发的环境,且每一个牵涉面都是当地武术文化产业发展问题的子系统,具有非线性和耦合性等特征,因此,可以借鉴系统基模反馈分析法来构建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开发的问题基模。
3 广东省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开发的成长上限基模
针对当前广东省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开发中存在的问题,引入成长上限基模进行分析,分别总结出开发理念差额、科学规划差额、资源整合差额、高素质开发人才差额和产品开发层次低5个成长上限基模。
3.1 开发理念差额成长上限基模
开发理念差额成长上限基模由两个正反馈环和一个负反馈环组成(图2)。在正反馈环1中,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开发程度越高,相应的开发收益也越高,收益的提高又会促进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开发,于是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开发的程度就会进一步加深,如此形成了正反馈环。同理,随着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开发程度的加深,有了更加健全的制度、完善的措施和充足的资金用于强化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保护,实现遗产资源的保护与利用并举,从而提升了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质量并增强了资源的吸引力,而吸引力的提升又会促进遗产资源开发价值的提升,继而刺激了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开发程度的加深,形成正反馈环2。在负反馈环1中,随着开发的逐渐深入,要求资源开发必须有一个清晰的开发理念:开发是为了促进保护,在深入开发的同时必须加强对遗产资源的保护,维持资源保护和开发之间的平衡,实现资源的可持续性保护。而当前广东省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开发理念的不清晰则主要表现为对开发目的和作用的认识不清,将保护与开发割裂开来,“重开发、轻保护”或“只开发、不保护”,开发理念与现实需求之间存在着差额,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会影响到武術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保护,破坏资源特色,降低资源吸引力和开发价值,最终阻碍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开发进程,形成了负反馈环。正反馈环2与负反馈环1中的各要素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整后达到平衡,之后系统不再生长,形成广东省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理念差额的成长上限。
3.2 科学规划差额成长上限基模
广东省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但各资源项目的地理位置分布比较零散,而且不同资源的开发价值和开发程度也存在较大差异,在对这些资源进行整体开发时,为了保证开发的效益就需要根据资源本身的条件来制订科学的开发规划。图3的负反馈环显示,随着市场开发的逐渐深入,为了保证开发质量和开发的可持续性,就必须对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开发内容、手段、步骤等进行科学的规划,而且对开发规划的精细度和科学性的要求随着开发进度的加深也逐渐提高。而当前广东省尚未制订关于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开发的中长期规划,虽然省政府制订了促进文化产业、体育产业发展的规划以及用来规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的条例,但这些规划或条例并不能具体地指导武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作为一种特殊的身体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开发形式与音乐、戏剧、手工艺等类型的文化资源之间也肯定存在差别;由于针对性的开发规划或指导意见缺失,广东省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开发进度将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于是形成了负反馈环2,并与正反馈环1一起构成了科学规划差额成长上限基模。
3.3 资源整合差额成长上限基模
图4中负反馈环3显示,随着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开发的不断深入,为了提升资源品相、增强资源的竞争力,客观上要求对各类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项目进行整合,借助资源整合形成的合力来推动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但目前广东省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整合力度并不高,各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在开发的过程中还没有形成资源集中和优势互补,不仅各大拳种之间的技术交流、商业合作开展得不多,而且拳种内部的各宗支之间联系和互动的程度也不深,通常的交流方式就是彼此礼节性地出席对方的庆典活动,这种互动离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资源整合目标还有很大差距,各拳种资源的开发和相关企业的市场运作也普遍处于单兵作战的状态,无法形成强大的产业集聚效应;另一方面,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的产权界定不清、多头领导的问题也一直存在,产权和领导权上存在的整合差额也拉大了资源整合的整体差额,从而制约了广东省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开发进展,形成了负反馈环3,并与正反馈环1一起构成了广东省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整合成长上限基模。
3.4 高素质人才差额成长上限基模
图5中负反馈环4显示,随着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开发的不断深入,市场对高素质开发人才的需求日益强烈,尤其是既精通武术文化又擅长市场营销的复合型人才必然会受到市场青睐,但是目前广东省从事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推广工作的专业人才比较稀缺,无论是技艺精湛的武术技术人才还是熟悉文化产品开发和营销的商业人才都十分欠缺。从调查情况来看,当前广东省内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从业人员普遍缺乏市场营销的相关专业背景,也没有接受过系统的营销培训,对于网络营销、体验式营销等文化产业流行的营销手段了解不多,还有相当比例的从业人员并没有系统的学习过自己正在推广的传统武术项目,对于拳种的技术风格、发展历史、文化内涵的了解也不多,这与市场所需要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的标准差距较大,高素质的市场开发人才的数量差额必然会影响到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开发进度,于是形成了负反馈环4,并与正反馈环1一起构成了广东省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开发高素质人才差额的成长上限基模。
3.5 产品开发层次低成长上限基模
图6中最右侧的环路显示,在广东省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开发过程中,随着开发程度的深入,市场对多元化的开发产品的需求会日益强烈,此时,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品开发如果只局限在传统的教育培训、竞赛表演、装备制造等领域,就无法形成完善的产业链和产业集聚效应,武术非物质文化产业只有与休闲旅游、健身娱乐、医疗保健等朝阳产业相互关联和融合并产生产业集群效应,才能提升自身的开发层次和开发效益;而目前广东省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开发形式仍旧比较单一,主要集中在武术竞赛和武术教育培训,武术文化与旅游、演艺娱乐、医疗保健等产业的结合较少,虽然广东省的旅游和演艺市场巨大,但是与武术文化相关的旅游或演艺产品几乎没有,武术与文化事业还没有实现跨领域的融合。就武术文化产业链的完善程度而言,广东省与河南、山东等武术文化大省之间的差距十分明显,广东省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产品的类型单一,开发层次不高,这与市场对产品开发的多元化需求产生了矛盾,该矛盾将会限制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开发进度,于是形成了负反馈环5,负反馈环5与正反馈环1共同构成了广东省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开发层次低成长上限基模。
3.6 成长上限基模的相互关系
以上5个基模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相互联系:开发理念差额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科学规划的缺失,科学规划的缺失又直接影响了资源整合的效率和高素质人才的培养,而开发与保护无关的开发理念差额、科学规划差额、资源整合差额和高素质人才差额又都限制了产品的开发层次,导致了广东省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产品的类型单一、开发层次不高与市场对产品开发的多元化需求之间的矛盾,催生了产品开发层次差额(图7)。可见,广东省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成长上限基模中,从开发理念差额到产品开发层次差额之间存在着一个逐级影响的层次递进关系,其中,开发理念差额和科学规划差额为上层差额,资源整合差额、高素质人才差额为中层差额,产品开发层次差额为下层差额。
3.7 成长上限基模的合并分析
将广东省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开发的开发理念差额、开发规划差额、资源整合差额、高素质人才差额、产品开发层次低共5个成长上限子基模进行合并,最终得到了完整的广东省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开发的成长上限基模。而根据成长上限系统基模的管理原则,即不应推动增强环路而应辨认和改变限制成长的因素,广东省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开发成长上限的“杠杆解”就是要弱化基模中5个限制因素,即校正开发理念、制订科学的开发规划、加大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整合力度、培养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和加大资源深层次开发的力度(图8)。此外,由于5个基模之间存在着层次递进关系,对上层的开发理念差额和科学规划差额的校正应居于主导地位。
4 广东省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开发成长上限的化解策略
4.1 强化“开发是为了促进保护”的思想认同
调查发现,当前广东省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开发利用还处于自发状态,社会各界对武术文化资源的开发目的和作用的认识还比较模糊,不能从经济发展、文化进步、理论创新的角度全面认识文化遗产的开发利用问题,要么借资源开发的名义追求经济效益,要么完全无视市场开发对遗产资源经济价值的挖掘作用,一味强调外界应给予“抢救性”保护而忽视了资源的“自身造血”功能。破解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开发的成长上限,首先必须正视遗产资源的开发利用问题,正确理解国家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16字方针的思想内涵;认识到开发利用是保护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必要手段,开发与保护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互为依存、相互促进的矛盾统一体。强化“适度开发是为了更好地保护”的思想认同,为武术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开创新局面,必须改变原有的“开发就是为了追求经济效益”或“开发的目的与保护无关”的开发理念,将促进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保护当作是开发的首要目标。另外,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利用还需要全社会的积极参与,只有从官方到民间都清楚地意识到保护与开发之间的辨证关系,并在“以开发促保护”的开发理念上达成统一,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工作才能开创出新局面。
4.2 制订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大资源整合力度
开发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只有遵循规划先行的思路,才能杜绝为了短期效益而随意开发的现象,才能根据资源条件和开发环境实施个性化开发。广东省应该尽快制订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开发的中长期规划,并通过规划来加强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整合,丰富产品开发的层次和类型。资源整合则包括项目整合和产业链整合两个方面。广东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分布散乱,而且产品结构单一,较难形成规模效益,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整合后实施集团化开发则有利于产生规模效应,也有助于提高资源开发的效益。项目整合的具体策略:首先,在已经成立的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促进会内部建立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委员会,由省武术协会牵头组建并积极发动省内各级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担任主任委员,吸收从事文化类经营的企业家担任理事,通过建立相应的社会组织来促进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其次,在省内各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设置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平台,将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整体投入生态保护区之中,实现武术与其他类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融合;整合省内各传统武术项目表演团队,综合打造一支高水准的武术演出队伍,在省内各大旅游景区开展商业演出,在扩大宣传的同时也实现了创收。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链包含了产品设计、生产制作、广告宣传、流通销售等环节,而建构一条完整的产业链既有利于改善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开发的产业环境,又有利于实现武术文化产品与大众文化市场的对接。如河南打造的《禅宗少林·音乐大典》就把少林武术与禅宗文化以及登封的自然风光结合起来[7],创作了一出集艺术表演、民族风情、宗教文化于一体的新概念山水实景剧,让人们在欣赏音乐、武术和自然风光的过程中实现身心和谐,形成了少林武术与禅宗、音乐相结合的文化产业特色。广东省也可以构建具有岭南特色的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产品和产业集群,以资源相对集中的传统武术拳种聚集区为增长极区域,如将蔡李佛拳、咏春拳等代表性拳种的聚集地江门、佛山分别打造成不同风格的武术文化区,在一个文化区内重点完善一个拳种的产业链,形成区域品牌产业集群,同时各文化区要强化自身特色,在错位竞争的格局中实现合作共赢。
4.3 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建立高素质的人才队伍
广东省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开发中存在人才质量不高、结构失衡、分布不均、创新能力弱、市场意识差、知识老化等一系列问题,必须加强人才培养体系的建设,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开发的人才队伍。具体措施包括:一是广泛吸收熟悉文化产业环境和规则、具有文化资源开发和经营管理经验的人才,吸纳文化产业领域中从事项目策划、文化经纪、产业融资的人才,提供优惠政策和优厚的工作生活条件;二是在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从业人员中开展经营管理和市场营销方面的专业培训,设置相关实习基地,从理论与实践两方面来提高人才队伍的专业化程度,着力培养项目策划、文化经纪、资本運作等专业人才以适应当前武术文化产业发展的需要[8];三是将继续教育与终身教育相结合,通过广泛开展在职培训、专家讲座、经验交流的形式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探索与少林、武当、峨眉等武术产业重镇建立人才交流机制,为本土武术人才提供学习和交流平台;四是重视后备人才的培养,特别是武术技术人才以及武术文化产业的经营管理人才,充分利用广东省体育专业院校的办学优势,设置相关专业方向,培养出既精通专业技术又熟悉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专业人才队伍。
4.4 培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集群,完善武术文化相关产业链
新兴产业在发展初期通常会遇到产业链不完善、产业发展不成熟等问题,此时,相关经营企业需要与上下游企业结成紧密合作关系的产业联盟,通过产业链的完善可以促进产业发展;另一方面,同类企业或上下游关联企业通过相互交流与合作也能夠及时掌握产业发展动态,而且也便于企业获取发展所需的资本、人才和技术[9]。为了促进武术文化产业的发展、提升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开发质量,广东省首先需要完善武术文化产业的产业链,这可以通过武术文化主体产业向上、下游产业的纵向延伸来实现;而在横向拓展方面,将武术与其他类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联合起来进行开发则有助于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形成产业集群,并借助产生的集群效应来推动武术文化产业发展。其次,广东省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产业开发还应该结合自身的区位优势和品牌优势,比如武术之乡佛山除了有丰富的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之外,还有工艺陶瓷、粤剧、醒狮、民俗等特色文化资源,地方政府可以将这些资源纳入非物质文化产业开发的整体规划,将包括武术在内的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集中到一起进行整体开发;政府部门还可以考虑建设一座集生产研发、观摩培训、娱乐休闲、教育比赛等功能于一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园,园内还可以汇聚旅游、餐饮、演出、影视、会展、出版等相关产业,产业园为武术和其他类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产业发展提供平台,借助该平台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实现由资源向资产进而向资本的转化。另外,广东省还可以依托省内丰富的旅游资源和发达的娱乐业优势,将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市场开发的重点设定在武术文化旅游、武术竞赛和武术演艺业上,专注于这几项业态的推广,通过培育优势产业和品牌来提高广东武术文化的市场竞争力。
5 结语
系统基模分析法是运用动态性分析来解决复杂管理问题的方法,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领域中具有广泛的适用性,也是制定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开发策略的有效工具。广东省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开发的5个成长上限基模可以划分为3个层次,其中开发理念差额和科学规划差额位于上层,资源整合差额和高素质人才差额位于中层,产品开发层次差额位于下层。化解成长上限应以校正开发理念和制订科学的开发规划为主导,同时加大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整合力度、培养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和加大资源深层次开发的力度,即以强化“开发是为了促进保护”的思想认同和制订中长期发展规划作为主要应对策略,并通过强化资源整合力度、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培育产业集群等手段综合提升广东省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开发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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