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长三角区域创新共同体的对策思路
2018-10-26王德润董文君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文/王德润 董文君(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近年来,上海、浙江、江苏、安徽四地科技部门聚焦国家战略和长三角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加强顶层设计,以构建协同创新网络为主线,以合力打造重大创新载体为重点,以技术转移体系建设为突破口,创新资源开放共享新机制,持续深入推进联合攻关,完善科技合作新机制,推动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着力构建长三角区域创新共同体。
一、做法与成效
1.建立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
2003年,沪、苏、浙两省一市人民政府正式签署《沪苏浙共同推进长三角创新体系建设协议书》,启动长三角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根据当时安徽省委、省政府的“东向发展战略”,科技部门主动参与长三角相关活动,探索泛长三角科技合作机制。2008年,安徽省正式加入长三角区域创新体系,并于2009年,作为轮值主席方,主持了年度长三角科技合作和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工作。
2.共同谋划长三角区域协同创新顶层设计
2017年以来,四地科技部门积极行动,共同制定了《长三角区域协同创新网络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围绕合力推进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协同构建长三角创新创业生态建设实践区、共同推进长三角技术转移体系建设、联合共建产业技术创新创业载体、聚焦共同关注领域持续开展联合攻关、推动科技创新资源开放共享等6方面内容进行部署,着力构建我国区域协同创新共同体,努力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和创新网络枢纽,引领长三角区域协同创新发展。
3.合力建设重大科技创新平台
沪苏浙皖共同推进国家“未来网络试验设施”、量子通信“京沪干线”、“高效低碳燃气轮机试验装置”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以上海建设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为引领,加强合肥、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建立上海闵行、浙江、苏南、宁波等国家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协同联动机制,支持安徽芜湖申办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支持围绕各地资源禀赋、产业布局、区位优势和科技特色等,推进跨区域政策协同与机制创新的先行先试,加速长三角区域科技成果转移扩散,打造最具活力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集群。
4.探索区域科技资源共享共用新途径
在长三角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框架下,三省一市科技部门不断推动“长三角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网”等公共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截至2017年底,“长三角大仪网”已集聚区域内2192家单位的27479台(套)大型科学仪器设施,总价值超过298.61亿元。安徽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纳入长三角大型科学仪器共享服务平台的单位达323家,入网仪器设备2095台(套),比上一年增长近20%,总值达22亿余元,其中7个分平台占总仪器设备数量的90.5%。
5.加强区域技术转移合作
通过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上海)、国家技术转移苏南中心(苏州)、浙江科技大市场和在建的安徽科技大市场等技术转移交易平台,长三角区域内技术转移机构进一步加强协同合作,共同就促进长三角区域技术信息共享、仪器设备互通、金融体系互融、技术经纪资质互认等事项形成初步工作方案。
6.持续开展科研联合攻关
三省一市科技部门围绕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所需的节能环保、公共安全、民生保障、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先进制造等领域,支持共同开展一批联合攻关项目,为解决区域内面临的重大难题提供技术支撑。
7.组织开展重大品牌交流活动
三省一市相互参与分享各方举办的大型科技创新技术对接活动,如浦江创新论坛、江苏跨国技术转移大会、浙江省技术成果拍卖交易暨网上技术市场活动周、中国国际徽商大会科技成果专项对接活动等。
8.推进各市开展长三角区域创新合作
合肥强化合沪双城战略合作,积极与上海科委、张江开发区管委会、杨浦科创中心等部门合作交流,推进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支持本地企事业单位与长江经济带高校、科研院所、技术领先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和联合攻关。芜湖与上海电机学院、浙江大学、东南大学开展产学研合作,共建产业技术研究院、技术转移分中心、院士工作站等,推进仪器设备、信息资源等科技平台共建共享。宣城加大与杭州(萧山区)合作,共建宜城·新塘羽绒产业圃,启动“宣郎广宁智创走廊”规划编制。铜陵、滁州、池州、阜阳、亳州、淮北、淮南等市通过搭建平台,吸纳长三角和长江经济带科技创新资源,在区域联合攻关、人才引进、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创新联盟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
二、问题与不足
虽然长三角区域科技创新合作积累了一些经验,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体现在:
1.区域行政壁垒影响一体化合作进程
三省一市经济体量大体相当,产业发展具有一定的相似度,导致区域竞争不同程度存在。受区域行政壁垒和各地发展格局限制,一旦面临涉及各方重大利益的复杂问题,区域行政管理体制的约束仍需进一步突破。
2.协同创新的体制机制有待完善
服务区域科技创新的一体化市场机制尚未完善,尤其是科技服务领域市场化程度不高,客观上存在条块分割、资源分散的问题,导致科技创新资源不能实现高效配置和开放共享,难以形成高效的协同创新机制。
3.创新要素区域流通不畅
由于三省一市政府各自制定了构建创新体系的战略、规划及政策,区域创新体系非均衡性、非共享性及排他性特征明显,导致技术、资本等要素流动渠道不畅,制约了区域一体化创新合作效率的提高和创新能力的提升。
4.创新人才争夺愈发激烈
各地均陆续出台力度较大的招引人才政策,长三角区域内的人才争夺愈发激烈。尤其是苏浙沪吸引不同类型创新人才的政策措施,对安徽形成了较强的倒逼压力。
三、思路与举措
1.加强区域协同创新顶层规划设计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大决策和2018年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精神,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四地联动,主动谋划争取科技部等国家部委的支持,开展长三角区域科技创新合作的统一规划设计及整体部署,着力破解跨行政区域协同创新的制度性和政策性障碍,加强长三角区域创新资源优势互补,建设最具活力的创新型区域,以更好地服务和融入国家区域发展战略。
2.加快完善区域协同创新体制机制
充分发挥长三角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联席会议作用,加强三省一市科技部门、相关单位的协调联动,充分调动区域内地方政府及单位之间科技合作的积极性。引入市场机制,发挥三省一市技术转移交易平台作用,促进区域创新要素自由流动与高效配置。支持宣城市参与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建设、支持滁州市苏滁现代产业园建设、支持与沪苏浙优势创新资源无缝对接,积极参与探索长三角科技创新券的通用通兑机制,为长三角服务一体化、政策协同化、交易标准化积累实践经验。
3.健全完善区域协同创新的政策体系
在上海张江自主创新示范区、合芜蚌自主创新示范区、苏南自主创新示范区、杭州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国家级示范区政策对接和联动的基础上,三省一市综合运用科技、产业、财税、金融、人才等政策,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推进人才引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差异化布局,注重各地研究开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产业化等环节创新政策的衔接配套,推动区域分工与协作,实现区域协同创新一体化发展。
4.举办长三角国际创新挑战赛
经三省一市共同协商,向全球研发机构发出邀请,通过前期征集企业技术需求,利用互相开放的国际技术转移渠道,由来自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的挑战团队提出解决方案,进行揭榜对接,解决技术难题,服务产业升级。
5.推进共性关键技术联合攻关
围绕节能减排、人口与健康、生态环保、公共安全等领域,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共同布局一批重点研发项目,积极争取科技部重大项目和重大平台支持,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创新载体建设力度。在量子通信、大飞机、大规模集成电路、食品药品安全、土壤环境综合治理等领域,联合实施长三角重大科技创新项目,遴选一批适合产业化的高科技项目,引入社会资本,创新投入机制,对重点项目进行持续投入与孵化。
6.建立区域科技成果转化和交易的市场协同机制
长三角区域内科技与产业融合发展离不开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市场体系。就政府而言,需构建一套科学合理的市场竞争规则,实行统一非歧视的市场准则、准入原则、公平贸易原则,消除阻碍长三角区域内资金、人才、技术、资产、人口和产品流动的制度性障碍,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
7.强化区域知识产权保护
建立和完善长三角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协作网络,扩大长三角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城市范围,加强跨地区行政执法,进一步完善长三角城市专利案件移送制度,降低企业维权成本。发展知识产权服务合作联盟,共同培养和共享知识产权专业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