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城镇化水平与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关系分析
2018-10-25张程
张程
摘 要:农民问题是我们国家关心的重心,解决农民问题首先是增加农民的收入。本文利用山西省2001-2016年城镇化水平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对两者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发现两者存在长期均衡关系和由城镇化到收入的格兰杰因果关系,说明推进城镇化水平可以促进农民增收。
关键词:城镇化 农村居民纯收入 协整分析
1、 绪论
自建国以来,中国的二元经济造成了城乡居民在很多方面尤其在收入方面的不平衡性,这不利于解决“三农”问题。农民收入的提高是改善人民生活水平的前提,本文以城镇化对农民收入影响的角度出发,探索山西省城镇化水平与农民收入之间的关系。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些切实可行的建议。
2、 文献综述
在国内,研究成果比较多。2007年范爱军等运用向量误差修正模型等发现城镇化对农民收入的影响在不同时期表现不同[1]。张丽妮在2011年分析基于山西省数据分析得到山西省农民收入与城镇化之间的具有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2]。
在国外,Lewis在1954年基于二元经济发展模型进行实证分析发现,把农业资源转移到现代工业部门可以提高农业生产率从而增加农民收入[3]。Moomaw等在1996年采取回归分析方法得到城镇化水平与人均GDP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4]。
从上面的分析中可以看到,他們的分析方法与视角不同,但是得到的结果都是城镇化促进了农民增收。但他们大从时间序列出发,本文采用山西省的面板数据进行实证分析,进一步验证两者之间的关系。
3、 城镇化水平与农民纯收入关系的实证分析
3.1 数据来源
数据是2001-2016年山西省各个地级市的城镇化与农民人均纯收入,数据来源于《山西省统计年鉴》,为了减小异方差,我们取两个数据的对数。
3.2 实证分析
a.平稳性判断。为了避免伪回归要做平稳性检验。保证结果的稳健性,使用多种检验方法,如表1,从中我们可以得到LCZH与LNMSR均为一阶单整。
b.协整检验。因为一阶平稳,所以可以做协整检验,经分析,可以得到表2。从表中可以得到山西省的城镇化水平与农民人均纯收入之间存在长期均衡关系。
c.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结果如下表,当滞后期为5时,可以得到收入与城镇化之间存在单向的Granger原因,即城镇化是农民收入的原因。
4、结论
城镇化是农民逐渐减少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农民的收入逐步在提高。经过分析,城镇化水平与收入之间存在长期的均衡关系,并且在中短期内存在由城镇化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单向格兰杰因果关系,所以推进城镇化可间接提高农民的收入。因此政府可以通过以下措施促进农民增收。(1)大力推进城镇化进程。(2)加强城镇的基础设施与公共设施建设。(3)推进城镇、农村、环境协调发展。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要注意农村的发展,使农民获得更多的财产,更好的解决“三农”问题。
参考文献:
[1] 张丽妮.山西省城镇化发展与农民增收关系的实证分析[J].中国集体经济,2011,(30):29-30
[2] 范爱军,王丽丽.我国城镇化发展与农民收入增长的实证分析[J].山东社会科学,2007,(3):79-83
[3] Lewis W.A. Economic Development with Unlimited Supplies of Labour [J].The Manchester School,1954,22(2):139-191
[4] Henderson J.V.Cities and Development [J].journalof Regional Science,2010,(50):515-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