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开展直接贸易的开端
2018-10-24佟景洋
佟景洋
[摘要]《尼布楚条约》签订之前的中俄贸易关系是两国开展直接贸易的开端,在两国早期经贸关系史上占有重要地位。这一时期俄罗斯与中国的贸易主要是通过与中国西北蒙古的厄鲁特蒙古、喀尔喀蒙古等地的贸易,以及京师互市、库伦互市、齐齐哈尔互市三处互市贸易进行的。
[关键词]中俄贸易;尼布楚条约;蒙古;互市
从17世纪初至《尼布楚条约》签订的七八十年问是中俄初期贸易关系发展的关键时期,中俄两国贸易时断时续地开展起来,并且逐步由间接向直接、由边地向内地、由民间向官方过渡。《尼布楚条约》签订之前,中俄两国的直接贸易关系主要是通过与西北蒙古各部的贸易以及京师互市、库伦互市、齐齐哈尔互市三处互市贸易进行的。
一、中国西北蒙古各部与俄国的贸易
中国西北蒙古各部的对俄贸易是中俄间接贸易向直接贸易过渡的起点,尽管贸易地点分散、规模不大,但它对后来中俄贸易发展的作用至关重要。俄国人也正是通过与中国蒙古各部的频繁接触,才了解到更多、更具体、也更真实的有关中国内地的信息,才得以最终跨过蒙古草原开始了同中国内地的贸易。
当俄国势力推进到额尔齐斯河流域后,当地的中国蒙古各部即开始了同西伯利亚俄国各城堡的贸易。最早的是厄鲁特蒙古,属于中国蒙古族的一支,明代叫瓦刺,在大漠西部游牧,16世纪末西迁至额尔齐斯河和鄂毕河中上游、叶尼塞河上游及准噶尔盆地区域,其内部分为杜尔伯特、土尔扈特、和硕特和准噶尔四大部,统称为厄鲁特蒙古。早在1607年,就有一支90人的厄鲁特蒙古杜尔伯特部商队到达塔拉,用他们带来的550匹马换取了俄国人的衣服、书写纸和金钱等商品,当时的塔拉当局还免除了此次交易的税收。此后,俄国人还允许他们前往托博尔斯克和托木斯克等地去贸易。俄国商人则沿额尔齐斯河深入到厄鲁特蒙古领地的亚梅什湖周围地区进行贸易,有时候厄鲁特的王公们也会邀请俄国官方商队前去贸易。双方贸易主要是以商队形式进行的,交易的货物不但有当地生产的牲畜、毛皮、皮革,还有从两国内地转贩的丝绸、棉布、茶叶、药材,以及呢绒和纸张等。随着双方贸易的扩大,俄属西伯利亚各城堡对厄鲁特商人都辟出专门地点接待。到1647年时,由于双方贸易已相当频繁而且给俄国带来了丰厚利润,俄当局因此在贸易方面给予厄鲁特非常优惠的待遇,沙皇阿列克谢·米哈伊洛维奇下令授予厄鲁特蒙古准噶尔部在西伯利亚各城市“免税贸易”的权利,贸易本身在双方需求的基础上不断发展,一直延续到18世纪中叶。
此外,还有喀尔喀蒙古对俄贸易。17世纪初,俄国哥萨克东进势力推进到与喀尔喀蒙古相邻的地区,随后不久便开始了贸易往来。1616-1618年间硕垒乌巴什曾两次派人赴俄,表示希望取得俄方军事援助并与邻近的西伯利亚城堡开展贸易关系。17世纪三四十年代,双方往来已经相当频繁。1632-1638年问硕垒乌巴什的儿子俄木布额尔德尼先后派遣了4个使团赴俄,就贸易问题与俄方达成了双边协议。1640年,俄木布额尔德尼又请求俄方在托木斯克建造一处货栈,以使“他的臣民和俄国人”可以顺利地在那里进行贸易。到17世纪中叶以后,喀尔喀蒙古与俄国的贸易又有了进一步发展。随着俄国势力的不断东进,喀尔喀东境的土谢图汗部和车臣汗部也与西伯利亚俄国城堡建立了经常性的贸易联系。1666年,俄国哥萨克强行在原喀尔喀蒙古聚居的楚库河和色楞格河交汇处附近修筑色楞格斯克城堡,这座城堡后来成为了俄国在贝加尔湖东南岸和色楞格河下游一带的主要行政中心和对华贸易的据点,双方经常进行换货交易。据俄文史料载,1673年有6名喀尔喀蒙古人前往色楞格斯克通使和贸易;1684年一伙俄国军役人员曾前往蒙古驻地购买牲畜;1685年9月曾有23名土谢图汗属部人员抵达西伯利亚通肯堡贸易等。中国西北蒙古各部与俄国西伯利亚地区的贸易,成为中俄两国之间最早的地区性贸易,由于贸易在西北蒙古各部游牧经济与俄国殖民经济中都占有重要地位,双方的贸易关系与政治关系往往同步开展,往往受政治关系变化的影响或制约,贸易双方又是彼此在制定政策时优先考虑的因素。双边贸易主要采取游牧民族惯用的以货易货的方式进行,而且互不征税,基本处在自由发展中,这一时期的双边贸易,首先是双方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具有互惠的性质,是中俄早期双边贸易关系史上的重要一页。
二、京师互市
京师互市是指俄国单方面组织大型商队前往清朝首都北京进行交易,这种贸易形式早在《尼布楚条约》签订之前就已开始。1654年,以巴依科夫为首的赴华使团兼商队由托波尔斯克出发,沿额尔齐斯河直达亚梅什湖,后穿越西蒙古草原,途经归化进入中国内地,历时21个月,最终抵达北京。在北京,巴依科夫顺利出售了带来的毛皮、金刚石等俄国货物,并采购了包括丝绸、茶叶、药材等价值1969卢布的中国货,加上来华之前在西伯利亚私商手中采购的中国货,一共为俄国购进了3万卢布的中国商品。巴依科夫使团在华期问,受到贡使待遇款待,巴依科夫“每天一只羊、一罐酒、两条鱼、一碗奶茶、三碗面粉、两碗大米”,其他随行人员也都分别供以足够的牛羊肉、酒、茶、米、面等食物。使团离京时,清政府又以厚礼相赠,“量加恩赏”,以示“怀柔”。国外的一种流行观点认为,是巴依科夫使团开辟了西伯利亚至北京的直达商路,这一事件也成为中俄直接贸易往来的开端。此后又有两支俄方正式使团前往北京,一支是1670年的米洛瓦诺夫使团,一支是1676年的斯帕法里使团,这两支使团也都在执行外交使命的同时在华进行了贸易活动。此外,还有一些俄国的官私商队来华贸易,包括1653年的彼·亚雷日金和谢·阿勃林商队、1658年的伊·佩尔菲利耶夫和谢·阿勃林商队、1668年的谢·阿勃林商队、1674年的尼基金商队等,其中谢·阿勃林三次来京,早已轻车熟路,并且获利甚高。综上,俄国使团和官私商队在《尼布楚条约》签订之前的来京贸易成为这一时期中俄直接贸易的主要形式。
1689年8月《尼布楚条约》签订后,标志着中俄正式贸易关系的确立。此后,每年都有大型俄国商队不远千里不避艰险来华参加京师互市,将贩运的货物主要是毛皮,如狐皮、黑貂皮、银鼠皮,以及少量的呢绒、钟表、镜子、皮革等带到北京销售,再采购中国的货物,如茶叶、丝绸、烟草、棉布、染料、宝石、珍珠、金银器皿、中药材等带回俄国销售,从中获取高额利润。如1693年,伊台斯商队携带了属于俄国国库的4400卢布以及私人的14000卢布的货物,品种齐全的贵重皮毛在北京市场引起轰动,清政府鉴于“俄罗斯国使臣由远道携货而来”,准其贸易,康熙皇帝亲自“召见赏赐”。伊台斯本人通过这次出使发了大财,行前债台高筑,几近走投无路,行后不但酬谢了所有债主,还向各界人士赠送厚礼,并多次举办有沙皇光临的盛大宴会。在1696年,当时一支由尼布楚下级军官索夫隆诺夫与莫斯科商人卡萨里诺夫共同组织的大型商队,携带价值49300卢布的俄国货物来到北京,而他们运回去的中国货物在莫斯科竞卖了240000卢布,获利如此之高令人咋舌。京师互市初期多为俄国私商,而又以尼基金、鲁辛、乌沙科夫和菲拉季耶夫四大巨商属下的商队居多,进入中国后他们大多打着官方的旗号受到清政府种种优待,不仅一直有官兵护送直至离境,而且在京期间还免费提供食宿、货栈,返回时还有盘费相赠。俄国政府见京师互市对华贸易利润如此之高,遂千方百计想转为国家经营,先是制定了《对华贸易的一般规定》,禁止私人商队经年累月前往中国,改由俄国政府每两年派遣一支国家商队前往北京,如果私商想参加京师互市,只能申请随国家商队同行,并将获利较高的物品如黑貂皮、玄狐皮以及中国的烟茶、大黄等收归政府,明令私商不能染指。从1698年开始,参加京师互市的俄国商队以官办“国家商队”为主,私商不得自行组队,只能随同国家商队前往。而后又从1706年起,干脆禁止私商随国家商队参加京师互市,如发现私商前往中国交易,一律“判处死刑,毫不宽恕”。自此,京师互市中的俄国货物就全部变为国家货物,巨额利润也悉数流入国库和宫廷之中。据统计,在此期间来华京师互市的俄国商队最大的是1703年的萨瓦季耶夫率领的830人商队,获利最高的为1707年胡佳科夫商队,携货18万卢布获利27万卢布。而17世纪末18世纪初,俄国的对华贸易额不仅超过了其同整个中亚的贸易总额,也超过了同西方各国贸易的总额。1700-1722年,俄国政府先后共派出11支国家商队前往北京參加京师互市,前9支均顺利返回,第10支因北京市场上毛皮滞销价格太低而改在了边境地区交易,第11支由于当时中俄两国边境冲突和经济纠纷日渐增多,而俄方又没采取积极措施配合解决,清政府先后两次拒绝俄商队入境,并且要求俄国商务代表即刻离京出境,导致京师互市从此一蹶不振,火爆一时的京师互市遂告中断。
京师互市后又于1728年中俄《恰克图条约》签订后重新开放,在此后的三十余年问又共有6支俄国商队来京交易,第6支商队返回后,由于中俄之间因俄方收匿阿睦尔撒纳引起的外交争执以及俄国商队在京师互市上确实已很难获取高额利润,生意越来越难做,几支商队甚至亏本而回,故暂无俄国商队来华。1763年4月,俄国退伍中尉伊万·克罗波托夫临时组建的由50峰骆驼、30匹马和携带8923卢布的小型商队于同年8月返回,共盈利5800卢布,被称为“最后的国家商队”。在此之后,俄方虽有一些小型私人商队来华,但由于携货量少,贸易额微不足道,性质上不同于之前的有规律的商队贸易,故可忽略不计。由此,总计延续了七十余年的京师互市宣告结束。
三、库伦互市
18世纪初,参加京师互市的俄国商队曾请求清政府允许今后往返中俄之间改道色楞格斯克、库伦一线。库伦(今蒙古乌兰巴托),与俄国西伯利亚重镇色楞格斯克水路相通,是漠北地区的政治及经济中心。虽然这一线有“准噶尔”之乱等安全隐患,但往返路程和时间短,可以缩短贸易资金的周转期。于是,中俄两国政府分别于1704年和1706年批准开通这条商路,至此大部分参加京师互市的俄国商队改走库伦。有的商队未等到达北京,在库伦见到价格合适,就将部分货物进行交易,致使库伦成为北京之外的又一个中俄贸易市场。
当1706年俄国政府完全禁止私商参加京师互市后,色楞格斯克一带的俄国私商把大量西伯利亚的珍贵毛皮及其他俄国货物运至库伦销售,由于毛皮是在产地采购的,价格低廉,加之行程短,运费又低,在国家商队往返北京一次期间,“私商从色楞格斯克到库伦来得及往返5次”,使得库伦互市的俄国货物销售价格要比京师互市的价低许多,凡在京师互市上交易的中国货物在库伦也应有尽有。商情一经传开,中国内地商人也蜂拥而至,这样俄商根本用不着长途跋涉前往北京了。盡管后来俄国政府严禁俄国私商去库伦进行毛皮交易,但受利益驱使,俄商不惜冒着走私的罪名仍将大量毛皮贩运至库伦卖给华商,而且每年贩运的数量超过两个国家商队京师互市的贩运量,导致北京市场上的俄国货物严重滞销,国家商队遭到重创,造成俄国政府每年要“少收入32万卢布以上的关税”。俄国政府曾指使西伯利亚地方当局进行查禁,但终因无法封锁漫长的边界线而毫无成效。在京师互市江河日下之时,库伦互市却蒸蒸日上,大有取代前者之势。到18世纪20年代初,库伦互市已颇具规模,平常年头赴库伦经商的俄国私商都保持在200名左右。1727年奉命来华谈判的俄国使臣萨瓦向沙皇报告说:“库伦现有20多万卢布的皮货待售。”库伦互市的兴盛同时也引起了清政府的重视,由于“民人丛集,难以稽查”,清政府于1720年正式“设官弹压”,成为后来推行“照票制度”的源头。此外,当时喀尔喀蒙古地区中俄边界尚未划定,边境秩序比较混乱,赴库伦的俄商多是靠冒险走私的暴发户,甚至是无照商贩,他们时常在中国境内滋事扰民,生活放荡,行为不法。喀尔喀蒙古土谢图汗多次派员向色楞格斯克地方当局交涉,还制定出详细的贸易规定,但均不起作用,边界纠纷与贸易摩擦不但未见平息反而日趋激化。与此同时,俄国在获取巨额贸易利润的同时,又窥视中国西北领土,公然支持并策划在西北准噶尔地区的分裂叛乱活动。清政府鉴于事态的严重性,认为俄方缺少和平诚意而“惟知图利”,且中俄两国之间已失去了平等互利、互通有无的基础,遂于1722年4月将库伦的全部俄商驱逐出境,库伦互市陷入低谷。
四、齐齐哈尔互市
齐齐哈尔互市是随着京师互市的兴起而产生的。中俄雅克萨战争期间,齐齐哈尔不过是清军后方一个养护军马的小村屯,《尼布楚条约》签订后,按照新的边界线,齐齐哈尔在东北边疆防卫体系中的重要地位便凸显出来,迅速发展成为与尼布楚相呼应的北方重镇,很快这里便人口稠密,商贾辐辏,对尼布楚一带的俄商以及军役人员产生很大的吸引力。参加齐齐哈尔互市的始终以尼布楚一带的俄商、军役人员和俄国居民为主,其规模不及京师互市,甚至也不如库伦互市,但是来自尼布楚一带的俄国人却络绎不绝,除了在严寒的冬季罕有人至外,其余三季均互市不断。由于尼布楚一带远离俄国的经济中心城镇,各类生活必需品极为短缺,从欧俄地区运至此地,远不如从齐齐哈尔互市上交易来得快捷便宜。
1705年以后,尼布楚同齐齐哈尔的贸易开始紧密发展起来。尼布楚当局经常派遣一些小型商队前往齐齐哈尔进行贸易,以满足尼布楚等地俄国居民和军役人员生活必需品的需求;1708年,尼布楚督军彼得曾请求黑龙江将军博定派人赴俄贸易,但博定以“本国并无去尼布楚地方贸易之例”加以回绝。1710年京师互市日渐萧条后,清政府于1717年函告俄方,希望俄商“前往齐齐哈尔地方贸易,如此则边民不至劳苦,而齐齐哈尔等地亦有购买之人,尔方之货物亦不至延搁”。1722年,京师互市和库伦互市相继中断,三大互市仅存齐齐哈尔一地,于是齐齐哈尔互市出现了空前的繁荣。从1723年至1725年,每年仅有1支俄国商队前来,1726年发展到3支,1727年增至6支。尽管这些商队的规模都不大,仅数人或数十人,与参加京师互市的商队动辄几百人远不能比,但贩运的货物却不少。如温多里于1726年率领的商队,人数仅32人,携带的货物却有“马300匹、银鼠皮1300张、灰鼠皮9000张、狐皮140张、狼皮60张、獭皮4500张、染色牛皮100张、猩猩毡100块、佛特希皮600张、镜子50面”。1727年的萨伏雅洛夫商队则带来“驼驮15个,车35辆”。就连到齐齐哈尔投递公文的巴什里也与手下人带来了“马110匹、狼皮19张、罕达汉皮8张、獭皮150张,獭皮袍子25件、染色牛皮4张”等,顺便做点交易。此时不少俄国人因为“有权免税同中国贸易”而“发了大财”。齐齐哈尔互市同库伦互市一样,属于深入中国境内的贸易,享受着中国提供的种种贸易优惠政策,获得巨利可想而知,其重要地位直至中俄《恰克图条约》签订后,才被增开的库克多博一祖鲁海图互市、恰克图互市所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