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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开展省级试点工作为全面铺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积累经验

2018-10-23徐翠凤

中国经贸 2018年15期
关键词:制度改革农村

徐翠凤

【摘 要】高密市自2017年4月被确定为省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以来,严格按照省和潍坊市的决策部署,把产权制度改革作为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的大事,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引领、因村制宜、分类实施,圆满完成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任務。并总结出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动员发动;注重政策引导,构建制度体系;把握关键环节,依法规范操作三点经验,从而促进农村持续发展。

【关键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全市30个试点村居,共确定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24562人,量化经营性资产21734万元,量化资源性资产8995亩,发放股权证12700本。试点同时,及时跟进探讨总结产改后的发展机制,释放产改效能、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和壮大集体经济的成效初步显现。试点工作受到山东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表彰。

一、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动员发动

此次省级产权制度改革试点,该市依托2012年—2015年的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根底,选取基础较好、改革要求强烈的大牟家镇先行先试,然后其他试点村居压茬推进。市里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市长任组长,市纪委、农工办、财政局、审计局、国土局、妇联、经管局等17个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管局,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统一协调调度。各镇(街区)党(工)委书记亲自调度,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全面参与,形成了“市级统筹协调、部门督查指导、镇村组织实施”的工作推进机制。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就改革工作做出重要批示,市产权制度改革办抽调精干力量集中办公,研究改革政策,制定相关文件,明确了改革路线图、时间表,层层压实责任。市镇两级经管部门加强业务指导,既落实好包靠责任制,又对每个村居改制方案和整个改革过程加强政策把关和业务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经验,推动工作;全市先后通过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等形式培训镇村干部、业务工作人员700多人次;分批组织市镇村100多人次到诸城、昌乐、黄岛、庆云等县市区实地考察学习。同时,持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改革良好氛围。

二、注重政策引导,构建制度体系

该市注重加强对改革政策的研究,不断总结经验、优化程序,将经验上升为规范化的制度,把改革的实践成果转化为制度成果,使改革有章可循、有规可依、规范严谨。其中,认真总结大牟家镇先行试点经验,在清产核资、成员认定、股权量化、股权管理、收益分配等各个环节都进行了制度设计,研究出台了《高密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省级试点工作方案》《高密市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指导意见》《高密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实施方案》《高密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股权量化指导意见》以及《高密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登记备案管理办法》《高密市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证书管理办法》等12个文件,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农村产权制度文件体系,很好地指导了面上工作。

三、把握关键环节,依法规范操作

1.清产核资,摸清家底

市镇两级分别成立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因村制宜、尊重民意、规范操作、公开透明”原则,全面清查核实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对其资金、资产、资源的所有权关系、存量和运用效益等逐一进行梳理公示确认,并按规定登记造册,存档备案。对集体资产较多的村,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专业审计评估;对集体资产较少、群众普遍认同的村,由镇(街区)组成工作组进行盘点清查,张榜公示,群众确认,确保集体家底一清二楚。

2.界定成员,确定身份

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明确了认定为成员的7种情形、不予认定的4种情形、成员资格丧失的7种情形,以及在校大学生、服兵役人员、出嫁女等6种特殊人员的确认问题。具体工作中,一村一策拟定认定标准,按照摸底调研登记、公开公平拟定、张榜公示确认、入户签字确认、上报存档备案等步骤严格操作,切实做到程序规范、群众认可。

3.量化资产,明晰产权

对集体经营性资产,一次性全部折股量化到人;资源性资产,除确权颁证到户的外,原则上都进行折股量化。非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一般只登记产权,明确由集体统一管护,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管理机制。

4.设置股权,静态管理

各试点村居按照市级统一指导,制定并通过股权设置方案,原则上只设个人股,不设集体股,采取“生不增死不减、进不增出不减”的静态管理模式,个人股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个人所有,依法享有所有权、收益权、转让权和继承权。试点村居均制定财务管理制度,成立了财务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按程序开展民主理财工作,市镇两级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市里统一印制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证书,集体经济组织以户为单位向成员出具股权证书,本集体经济组织盖章,作为其占有集体资产股份、参与决策管理、享有收益分配的有效凭证。

5.按股分红,明确收益

农村集体资产经营收益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共同享有,收益分配方案提交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经镇(街区)审核批准后实施。只设个人股的,在集体经济组织章程中约定提取一定比例的公积公益金,主要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和公共服务事业,有盈余的按股份份额进行分红。

(1)摸清了集体家底,明晰了产权关系。通过改革,把集体的家底原原本本地交给群众,理清了历史遗留的债权债务,消除了群众的疑虑和误解,推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目前,全市初步建立起了“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理清了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村基层组织、其他经营主体的资产权属关系。

(2)促进了集体资产依法监管和民主决策。监管机制上,农民成为股东后,集体资产的经营情况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更加关心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合作社的重大事项均经民主表决程序,保障了股民的知情权、决策权、监督权;在决策机制上,通过建立理事会、监事会、股东(社员)大会,使决策机制更加科学和完善,经营者的决策行为也更加民主和慎重,基层组织依法治理水平不断提升。2017年底,密水街道西三里居委会、柏城镇何家村和姚家村、夏庄镇张家官庄二村均实现了按股分红,分红总额达329.5万元。

(3)丰富拓展了改革内涵,集体经济多种模式有序发展。在改革过程中,该市总结出了“12369”工作法,即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总抓手,瞄准增加集体收入、增加农民收益2个增收目标;发展资产经营、资源经营、资产资源管护3种类型;搞好组织宣传、清产核资、成员认定、股权量化等6个工作阶段;探索资产购置型、土地流转型、区位优势型等9条增收途径,并以此为指导完成试点村居进行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探索与实践,目前已经取得明显成效。如,大牟家镇部分合作社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充分利用整理出的房前屋后、四旁五荒等土地,采取“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种植和销售、社员负责采摘和管护、利润进行分成”的模式发展金银花产业,已栽植金银花37000多株;近20个合作社整体流转土地、实行大田托管、整理废弃河道,涉及土地近20000亩,每年可增加集体收入140余万元。另外,部分资产较大、资金较多的村正在探索光伏太阳能、设施农业等资产资金运营模式。在效能发挥途径成熟后,该市将在推进改革的同时加强宣传、加大引导,因村制宜逐步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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