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网络影视解说短片为例看自媒体兴起下影视评论的新发展
2018-10-23纪传洁王安垣
纪传洁 王安垣
江苏大学文学院
现如今,以互联网为主力的新媒介对社会文化生态的全方位渗透,使得人们的生活、生产方式发生了彻底的改变。自媒体在这样的网络大环境下也蓬勃发展起来,并对网络社会产生了深刻而广泛的影响,体现在影视评论上就是网络影视评论的兴盛。
一、自媒体兴起下网络影视评论的发展现状
所谓“自媒体”,美国新闻学会媒体中心对它下了一个严谨的定义:“自媒体”是普通大众经由数字科技强化、与全球知识体系相连之后,一种开始理解普通大众如何提供与分享他们自身的事实、新闻的途径。”[1]自媒体与传统媒体相比,具有更大的开放性和空间性。网络是一个开放且自由的传播媒介,不受时间、地点的限制,在网络社会中,人们隐藏在虚拟网络的面具之后,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在自媒体平台上发表自己对影视作品的独特看法。
基于自媒体的发展,网络影视评论打破了传统媒体以个人为主的宣讲模式,形成了大众化的评论方式,以开放、自由、互动、便捷的特点迅速成为影视评论的主要阵地。自媒体平台的开放性和传播的广泛性拉近了观众与影视评论的距离,使普通大众参与到评论中去,并能听到彼此的声音,影视评论进入了“众语喧哗”的时代。
近年来,不断有一些上映后无人问津实则质量优异的影视作品通过网络影视评论被推向大众的视野,比如16年的《大圣归来》,17年的《我在故宫修文物》《二十二》《战狼2》等电影,以及优质网剧《河神》《白夜追凶》等。此外,国产动漫在此类影视推荐短片中也燃起了欣欣之势,优质国产动漫纷纷被呈现于我们的视野,如最近大热的《狐妖小红娘》,《一人之下》等。网络影视评论凭借迅速广泛的推动力,成为引领现代影视评论发展的重要力量,并使我国影视产业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的趋势。
如果说网络与影评的结合是促进影视产业繁荣发展的主力军,那么“视频+解说”的热潮则是突然暴起,将影视产业推向浪尖的一支异军。三年前,以“谷阿莫”为代表的“几分钟看完”类影视解说视频一夜爆红,至今余热未散。所谓“快餐时代”,讲究的就是快速便捷,在这样的大时代氛围中,人们已经很难静下心来花一两个小时甚至是几天的时间去看一部不知是否符合自己口味的影视作品。而“解说”类视频则很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人们能根据这些短视频迅速地选择适合自己想要观看的影片,把握自己的观影方向。同时这些视频解说类博主自身独特的解说风格,或幽默搞笑,或文艺清新,或深刻犀利,也吸引着许多观众,使之成为观众休闲娱乐的方式之一。
此类影视解说短片自兴起以来便占据了自媒体平台的“半壁江山”,各影视类自媒体人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比如继谷阿莫之后兴起的以解说恐怖片“起家”的刘哔,及其他如刘老师说电影、木鱼水心、阿斗归来了、阅后即瞎等,在网络上有着极强的号召力,影响着人们的观影方向。
二、网络影视评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网络影视评论发展的时间较为短暂,还没有形成一个成熟的体系,难免会出现各式各样的问题。
(一)网络影视评论规范的界定
庞大的基数使得网民的素质参差不齐,部分自媒体人的影评缺乏足够的素养与理性,网络面具的遮挡使得网络伦理道德观念逐渐淡薄,这也直接导致了网络影视评论的泛滥化和庸俗化等现象。许多网络影视解说评论中充满了粗鄙不堪的言论,污染着大众的视野,甚至有的为博人眼球,做出各种千奇百怪的雷人言行。并且,当下网络影评的舞台辐射宽广,时代文化的嘈杂形态都折射其中,世俗要求和宣传味道更为明显,功利追求昭然若揭,许多影视类自媒体人在制作短片的时候加入商业化的广告,使得影视评论变成了盈利的工具。特别是随着批评背景的复杂化,原先影视批评所遵循的艺术化的理论标准,在如今商品化日益兴盛的社会中,受到了大众娱乐规则和商品规则的巨大冲击,使得网络影评的评论标准变得多元化而无所适从,也让网络评论的风向化诱导现象日益严重。
当然,基于网络评论的特殊性,考虑到网络影评受众的广泛性,将理论性和大众性的结合是网络影评应该秉持的基本原则。网络影评不应当成为高深晦涩的理论分析,而应考虑到大众的审美水平与口味,既要具备一定的理论专业性,也要考虑到大众的接受度和评论的可读性。如何把握这其中的“度”让网络影视评论规范发展值得我们深思。
(二)视频类解说在二次创作中的侵权问题
2017年4月传出著名的影视类自媒体人谷阿莫被三家影视公司起诉侵犯著作权,这些影视公司表示:“凡是未经过合法授权而对影音内容进行重制或公开传输,皆属侵权行为”[2],并且声称谷阿莫的几分钟剪辑涉及严重剧透,不尊重影视创作者的劳动,严重影响影视作品的票房和收视率。谷阿莫本人也对此作出了回应,在YouTube上传一段名为“我被警方搜查之著作权合理使用原则在网络上的适用”的视频。此事件一经爆出便在网上引起了一场热战,有人支持影视公司的维权行为,认为谷阿莫的二次创作未经授权,是严重的侵权行为,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而网上大多数人则是站在谷阿莫的一边,认为他只是对影片进行合理的二次创作,并没有侵权,并且认为现今影视行业烂片当道,谷阿莫的视频解说可以让人们在观影时避开烂片,适当抑制这些烂片的盛行。
虽然多数人对谷阿莫持支持态度,但我们不可以忽略在谷阿莫创作的视频中有部分是在电影上映期制作的,虽然谷阿莫在视频中一直在强调影片的合理使用问题,但对于这些影片的来源却只字未提。更重要的是,谷阿莫被告是因为将网络上违法的影片剪接浓缩后予以公布,谷阿莫的行为,导致四部电影无法上映,严重损害了片商的利益。因此,对于二次创作中的影片合理使用问题我们应当做进一步的规范。
2018年3月22日,国家广电总局下发了一份《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秩序的通知》特急文件。通知要求,所有节目网站不得制作、传播歪曲、恶搞、丑化经典文艺作品的节目,不得擅自对经典文艺作品、广播影视节目、网络原创视听节目作重新剪辑、重新配音、重配字幕,不得截取若干节目片段拼接成新节目播出,不得传播编辑后篡改原意产生歧义的作品节目片段。[3]这无疑对视频类节目的二次创作带来了沉重的打击。二次创作的出路在哪里这一问题的解决迫在眉睫。
三、结语
网络影视解说类节目确实在引导大众观影的同时还丰富着我们的生活,为我们快捷化的生活提供了便利,但其中参杂的种种弊端和问题也不应该被我们忽视,促进网络影视评论的良性发展是目前影视评论亟待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