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俄狄浦斯王》神谕外衣下的伦理意识和个人力量
2018-10-22欧阳婧祎
欧阳婧祎
摘 要:《俄狄浦斯王》作为古希腊戏剧的代表作,历来被解读为命运悲剧。该剧中代表命运的“神谕”(Oracle)表现为德尔斐神谕与盲人先知忒瑞西阿斯。而此二者又与此前史诗文学中的神谕有很大不同,它们与剧中所体现的强烈的伦理意识和个人力量一道,诠释了《俄狄浦斯王》区别于命运悲剧的伦理本质。
关键词:《俄狄浦斯王》;伦理意识;德尔斐;神谕
[中图分类号]:J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8)-21--02
《俄狄浦斯王》是索福克勒斯在公元前五世纪创作的一部悲剧,大约于公元前431年演出。自古以来解读这部悲剧主要通过两个方面:命运(以神谕为物质外壳)对人的绝对控制与弗洛伊德恋母情结的精神分析学说。在后者出现之前,一般把《俄狄浦斯王》视作命运悲剧,将“神谕”(Oracle)看作是贯穿全剧的主线,这和古希腊的历史政治环境是分不开的。黑格尔曾在《历史哲学》一书中指出:“神谕是和希腊独有的那种民主政体方式密切地联系着的。”[1]抽签制作为古希腊民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就体现了這种神谕的意味。而神谕所包裹的“命运”是不可抗拒的,无论人做出怎样的努力与牺牲,都无法逃脱命运的掌控,这命运没有来由(为什么要让俄狄浦斯承受弑父娶母的命运,剧中没有交代),也没有任何道理可言。总而言之是不能抗拒,无法改变的。无论是拉伊俄斯夫妇还是俄狄浦斯,无不尝试逃脱“弑父娶母”的神谕的控制,但最后都宣告失败。
于是这里就不得不重点探讨“神谕”在《俄狄浦斯王》中的作用。它在剧中表现为两种形式:一是“德尔斐神谕”(Delphi),其二是盲人先知忒瑞西阿斯(Teiresias)。这和早期史诗文学中的神谕差别很大。在早期的史诗文学中,神谕往往是通过直接的、面对面的形式传递给凡人,而非德尔斐和先知这种间接方式。比如《伊利亚特》第一卷中的雅典娜,即是受天后赫拉的派遣亲自下凡劝说阿喀琉斯“不要伸手拔剑”,并预言“你尽管拿话骂他,咒骂自会应验。”[2]再如《奥德赛》第一卷中“神样的特勒马科斯首先看见雅典娜……目光炯炯的女神雅典娜回答他这样说”[3],雅典娜同样是亲自下凡传达奥德修斯仍然活在世上的消息。而在《俄狄浦斯王》以及大部分阿提卡戏剧中,神很少亲自出现(例外如埃斯库罗斯的《复仇女神》),凡人与诸神的关系较以往的史诗呈现一种较为疏离的状态。
而在间接的两种形式(即德尔斐神谕和先知)中,前者在《俄狄浦斯王》中占非常重要的作用,全剧以它开始,以它结束。一开场俄狄浦斯即向祭司说:
我已经派克瑞翁,墨诺叩斯的儿子,我的内兄,到福玻斯的皮托庙上去求问:要用怎样的言行才能拯救这城邦。[4]
其中福玻斯就是太阳神阿波罗,而“皮托”(Pytho)即是德尔斐的别称。到了全剧的末尾处,真相大白,伊俄卡斯忒自杀身亡,俄狄浦斯企图自我放逐,而克瑞翁则这样说:
克瑞翁:告诉你吧,如果我不想先问神怎么办,我早就这样做了。
俄狄浦斯:他的神示早就明白地宣布了,要把那杀父的、不洁的人毁了,我自己就是那人哩。
克瑞翁:神示虽然这样说的,但是在目前的情况下,最好还是去问问怎样办。[5]
德尔斐神谕不仅在开头和结尾各有显现,在全剧的各大关节处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拉伊俄斯夫妇从阿波罗处获知儿子将来会弑父娶母的预言,俄狄浦斯从德尔斐处获知自己身世的预言从而出走忒拜城。如果把全剧的时间线梳理清晰,就能发现俄狄浦斯的一生都受德尔斐神谕的驱使:德尔斐神谕使得拉伊俄斯夫妇决定丢弃初生的俄狄浦斯[6],德尔斐神谕迫使成人后的俄狄浦斯离开养父母前往忒拜城并在途中杀死生父,德尔斐神谕使得俄狄浦斯追查当年杀死拉伊俄斯的罪人,最后得知自己的身世。
神谕(或者说“命运”)的另一个表现形式,即为盲人先知忒瑞西阿斯。这个形象早在荷马史诗中就曾出现过,《奥德赛》第十卷中即有情节讲述奥德修斯前往冥界寻找忒瑞西阿斯的鬼魂,以得知关于自己还乡的预言。而在《俄狄浦斯王》一剧当中,这位盲人先知在预言方面并没有起到过多的作用,但他的出场是全剧的转折点:
忒瑞西阿斯:在你看来,我很愚蠢;可是在你父母看来,我却很聪明。
俄狄浦斯:什么父母?等一等,谁是我父亲?
忒瑞西阿斯:今天就会暴露你的身份,叫你身败名裂。[7]
正是忒瑞西阿斯的含糊其辞激怒了俄狄浦斯,而后引起伊俄卡斯忒重新提起当年拉伊俄斯得到的预言,才会引起俄狄浦斯回忆自己在德尔斐得到的神谕,从而使俄狄浦斯弑父娶母的真相逐渐展现在观众(读者)面前。
由以上对文本的分析可以得出,“命运”是《俄狄浦斯王》全剧的主线,世事无常,神力广大,造化弄人是历来解读该剧的方式。但细究该剧内核我们可以发现,俄狄浦斯悲剧并非命运悲剧抑或神谕悲剧,甚至可以说,正是俄狄浦斯悲剧宣告了人和神的分野。
首先,最根本也最关键的一点是,该剧认为俄狄浦斯弑父娶母是一种“罪”。犯此罪的人“不洁”,是“玷污了母亲的床榻”,剧中反复渲染“弑父娶母”预言给拉伊俄斯夫妇和俄狄浦斯带来的恐惧。然而在荷马的古朴时代乃至更早的神话时代,弑父娶母的案例并不少:宙斯弑父(克洛诺斯),乌拉诺斯娶母(盖娅),而这并不妨碍他们高居奥林匹斯山顶。并且“弑父娶母”的核心在于破坏血缘伦理,这在希腊神话中比比皆是:赫拉是宙斯的妻子和姐姐;忒弥斯既是宙斯的妻子,又是他的姑母;克洛诺斯与瑞娅、福柏和科俄斯既是夫妻又是兄妹,乱伦在神话时代实乃一种普遍现象。正如恩格斯引马克思言:“在原始时代,姊妹曾经是妻子,而这是合乎道德的。”[8]此外,《伊利亚特》与《奥德赛》中均出现过俄狄浦斯故事,但也都没有提到他因此而遭受惩罚。而在悲剧中,俄狄浦斯因此刺瞎了双眼,自我流放了。这正说明实际上是人类文明社会发展出的血缘关系准则和道德伦理导致了俄狄浦斯悲剧,在史诗中,俄狄浦斯弑父娶母可以归咎于神的意志,而在悲剧中,神的力量是被人类的伦理准则取代了的:命运(在该剧中也即神谕或神的意志)只能决定发生什么事,而这件事的性质及其后果是文明社会的伦理准则决定的;命运只能安排他弑父娶母,而判断“弑父娶母”这件事性质恶劣的是文明社会的伦理准则。
其次,“弑父娶母”的神谕之所以应验,很大程度上在于这个预言被人知晓,而不是什么冥冥之中的命運:如果拉伊俄斯夫妇从来就不知晓这个预言,他们便不会丢弃俄狄浦斯,知晓亲生父母是谁的俄狄浦斯自然也就不会弑父娶母[9],于是整件悲剧就根本不可能发生,所谓的命运也就根本不存在。正是因为有了这个神谕,激起了拉伊俄斯夫妇和俄狄浦斯内心的伦理意识,他们在伦理意识的驱使下采取积极措施避免神谕的应验,却最终实现了弑父娶母的预言。换言之,在这场悲剧中起作用的不是命运,不是神的力量,而是世俗的伦理意识,是人为的成分,正是人的积极作为使得神降下的命运得以完成。
再次,前文提到的悲剧中人神的疏离也能够佐证俄狄浦斯悲剧的“人”性而非“神”性:整部剧中神都没有正面出现,剧情的推动是靠间接的德尔斐神谕和盲人先知,其余都是人自己积极采取的措施。
最后,还可以从斯芬克斯的角度来讨论《俄狄浦斯王》中的“人”性:斯芬克斯作为一个怪兽,长着狮子的身体,却具备一个人的头脑和意识。而头脑是人和兽的根本区别。这样我们就可以更好地理解斯芬克斯之谜:它实际上是在探讨“人”的定义。斯芬克斯从头脑上来说是一个人,而她狮子的身体代表了人类伦理之外的兽欲,于是这样的一个怪兽究竟算不算人?因此这个问题实质上也是斯芬克斯寻求自我认识的表现。最后斯芬克斯之谜被猜出,残存着兽欲的斯芬克斯因此死去,代表了人类文明社会伦理的建立。猜出谜底为民除害的俄狄浦斯被人民拥戴为国王,但正如黑格尔在《历史哲学》中所言:“俄狄浦斯虽然用智慧揭开了谜底,但他没有正确认识自身,其悲剧也就不可避免。”于是接下来的剧情就印证了德尔斐神庙上的那句著名格言:“认识你自己”。俄狄浦斯追查杀害拉伊俄斯的凶手的整个过程都可以归纳为“认识你自己”,正是在这个过程中,他认识到自己就是弑父娶母的罪人,是拉伊俄斯和伊俄卡斯忒的儿子。在完成这个认识后,俄狄浦斯刺瞎双眼自我流放,一如斯芬克斯最后的死亡。后者认识自我后的死亡代表社会伦理的建立,而前者认识自我后的流放代表对这个伦理准则的强化,可以看到,在这个过程中神是没有直接参与的。因此说俄狄浦斯故事恰恰代表了“人”而非“神”,代表了“人力”,而绝非“命运”。
正如罗念生所指出的,古希腊戏剧当中命运悲剧实际上是很少的[10],亚里士多德在《诗学》当中论述悲剧时也对命运只字未提,这都和古希腊世俗社会的建构有关。关于古希腊人对命运的看法的转变,可以从埃斯库罗斯、索福克勒斯和欧里庇得斯三人的戏剧创作讨论:三人分别生活在克里斯提尼、伯里克利统治时期和雅典对斯巴达战争期间,而这恰好代表了古希腊民主社会从初生到成熟的过程,因此三人的命运观也呈现出一种过渡:埃斯库罗斯《俄瑞斯忒斯》三部曲中的命运观可以看作是向索福克勒斯的过渡,此时命运与社会伦理相结合,正如恩格斯引巴霍芬的话:“巴霍芬指出,埃斯库罗斯的《俄瑞斯忒斯》三部曲是用戏剧的形式来描写没落的母权制跟发生于英雄时代并取得胜利的父权制的斗争……雅典娜以审判长的资格,给俄瑞斯忒斯投了一票,宣判他无罪,父权战胜了母权。”[11]除此之外我们还能看出,关于俄瑞斯忒斯是否有罪的问题,已经不是一个神所能判断的了,要通过“投票”这样十分古希腊的方式来解决。到了索福克勒斯《俄狄浦斯王》当中,已经不再讨论“是否有罪”的问题了:弑父娶母的罪过已经是无可挽回地确定了的。到了欧里庇得斯的《美狄亚》当中,不同于俄狄浦斯的无知者无罪,美狄亚的一系列疯狂行动很显然是明知故犯。在这里人的决心和力量又是非常强烈的。正如伊迪丝·汉密尔顿所言:“希腊民族是非常充满青春活力的,定不能普遍接受一种否定现世而把现世的生命转到来世去的信仰。”[12]
注释:
[1]黑格尔:《历史哲学》,王造时译,上海书店出版社,2006年,第237页。
[2]荷马:《伊利亚特》,罗念生、王焕生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94年,第9页。
[3]荷马:《奥德赛》,王焕生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97年,第9页。
[4]索福克勒斯:《俄狄浦斯王》,《索福克勒斯悲剧二种》,罗念生译,湖南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348页。
[5]索福克勒斯:《俄狄浦斯王》,《索福克勒斯悲剧二种》,罗念生译,湖南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384页。
[6]关于俄狄浦斯会弑父娶母的预言是从阿波罗那里来的,索福克勒斯可能借此暗示观众这是德尔斐的神谕。
[7]索福克勒斯:《俄狄浦斯王》,《索福克勒斯悲剧二种》,罗念生译,湖南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357页。
[8]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央编译局译,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34页。
[9]正如高乃依在《论悲剧以及根据必然律与或然律处理悲剧的方法》中指出的:“杀父一事不是罪过,因为他并不认识自己的父亲。”
[10]罗念生:《译后记》,《索福克勒斯悲剧二种》,湖南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403页:“(《特剌喀斯少女》)是现存的古希腊戏剧中少数命运悲剧之一。”
[1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中央编译局译,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6页。
[12]伊迪丝·汉密尔顿:《希腊方式》,徐齐平译,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7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