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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审计风险防范问题研究

2018-10-22于丁垚尹成君宁润

商业经济 2018年8期

于丁垚 尹成君 宁润

[摘 要] 近年来,我国证券市场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得以迅速壮大,但问题也随之而来。IPO企业财务造假事件频出,上市不久就业绩变脸的现象更是层出不穷,这反映出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在企业IPO过程中审计工作的不足,也使得我国IPO审计风险居高不下。所以,对IPO审计风险的防范问题进行研究,从事前端规避IPO审计风险,对杜绝企业造假上市、保护投资者利益、稳定资本市场秩序具有极强的现实指导意义。在传统审计风险模型的基础上,根据IPO审计的实际情况加以改造创新,从检查风险、重大错报风险以及外部风险三个角度对我国当前IPO审计风险过高的原因进行了深入剖析,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关键词] IPO;业绩变脸;审计风险成因;审计风险模型

[中图分类号] F239.4;F832.5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6043(2018)08-0149-03

一、問题的提出

目前,我国许多中小企业为了吸引投资而选择上市,然而在成功IPO之后,许多企业的经营状况出现戏剧性的反转,这显然是侵害投资者利益,损害市场秩序的欺诈上市行为。2016年振隆特产、2015年欣泰电气、2014年天丰节能、2013年万福生科、绿大地、新大地,企业欺诈上市的情况几乎年年出现[1],可见IPO造假上市的风气之甚,频率之高。

自2012年开始,商务部研究院每季度都会对各行业的上市公司进行抽样,通过Themis纯定量异常值对公司的财务安全程度进行评级分析,并发布《上市公司财务安全评估报告》。

如上表所示,2016年和2017年抽取的上市公司样本中,明确查出存在粉饰报表业绩嫌疑的公司占样本总数的比例高达40%左右。已上市公司试图通过财务造假保壳,拟上市公司试图通过财务造假过会,无论是上市公司还是拟上市公司,无论是出于什么目的的财务造假,一旦造假嫌疑坐实,证据确凿,必然会追究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在企业IPO期间的审计责任。随着监管机构对IPO企业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大,会计师事务所和证券公司受到的处罚力度会远大于以前。就目前粉饰业绩的公司比例来看,IPO审计的潜在风险极高,所以,对IPO审计风险的防范问题进行研究,从事前端规避IPO审计风险,对杜绝企业造假上市、保护投资者利益、稳定资本市场秩序具有极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二、我国现行审计风险模型的缺陷及重构

我国现行的审计风险模型,从审计的主体和客体两个角度进行界定,足以涵盖年终报表审计等一般审计业务的审计风险,但对于IPO审计的风险,却未能完全表达。主要原因在于,IPO审计具有其特殊性和复杂性,IPO审计风险也不仅仅受会计事务所和被审单位等因素的影响,更多会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比如企业当地政府的过度保护,证监会监管不力,缺少配套的法律法规和市场制度不完善等。这些外部的影响因素,审计人员虽然无法直接控制,但可以通过评估的方式对外部环境中存在的风险加以识别,进而调整审计程序的制定和实施,从而降低检查风险,最终将IPO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

因此,主张在原有审计模型的基础上,结合IPO审计的特点加以创新,增加“外部风险”这一重要组成部分,即:IPO审计风险=重大错报风险*检査风险*外部风险。“外部风险”对审计的成败至关重要,审计人员必须对审计的外部环境加以重视[2]。

由此将外部风险定义为:由于受到除审计方和被审单位之外的因素影响,导致审计人员未能发现被审单位财务报表中的重大错报,从而未能发表适当的审计意见,导致审计失败的风险。

三、IPO审计风险成因分析

(一)基于检查风险角度成因分析

1.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缺失。职业道德缺失目前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其一,注册会计师未能经受住利益诱惑,在审计过程中接受贿赂,对舞弊行为视而不见,导致审计失败[3];其二,职业道德缺失还体现在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未能尽职尽责。

2.高层次人才缺失和流失严重。目前我国会计师事务所人员流动过于频繁,多数情况下会计事务所都成了优秀注册会计师的跳板,而剩下的年轻注会缺少经验,对一些重大事项无法做出准确的判断,再加上会计事务所为节省成本而雇佣大量没有审计经验的实习生,这样不利于审计业务的深入和准确开展,这也是加大IPO审计风险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3.审计复核不当。在审计结束之后,审计报告应当经过事务所质控部门专门人员的复核之后,才能发布,但是在现实工作中,许多中小规模事务所,质控部门形同虚设,无法有效执行质控程序,更无法发挥审计质控中的三级复核作用,使审计质量大打折扣[4]。

(二)基于重大错报风险角度成因分析

1.IPO企业恶意舞弊。IPO企业存在重大舞弊动机,企业成功IPO后可以从根本上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拓宽企业资本来源,所以,企业宁愿支付巨额的股票发行费用,也要成功上市,实现其“圈钱”的目的。在我国,IPO需要经过严格审核,申请上市的企业大量积压,所以当企业有机会申请上市但是财务指标却不能满足上市的要求时,自然就萌生了舞弊的想法。

2.IPO企业内控制度不健全。注册会计师通过企业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来衡量该企业会计信息可信度的高低。许多中小微型企业,由于生存困难,只能把大量精力放在生产和客户身上,而顾不上去制定和执行健全的内控制度,这也是我国切实存在的一个现实问题,会大大增加IPO审计风险[5]。

(三)基于外部风险角度成因分析

1.核准制积重难返,注册制任重道远。自2001年以来,我国证券市场一直实行核准制,但是该制度对拟上市企业的盈利能力有过高的要求,而不注重企业的持续发展能力和发展潜力,以至于在证监会一家独大的核准制下,无数企业联合事务所和证券公司冒险舞弊,粉饰利润,只为满足证监会对报表数字的要求,所以,上市之后,企业业绩变脸的情况越多越多,被发现欺诈上市的案例也越来越多[6]。

显然核准制已经积重难返,到了不得不改革的时候,于是在2013年11月,我国IPO由核准制转变为注册制。在证券市场由核准制向注册制过渡的阶段,极有可能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而出现更多企业造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案例,仅仅是发行制度的改变并不会使IPO审计风险得以降低,若不完善与资本市场配套的相关制度,核准制下无法规避的审计风险,在注册制下依旧无法规避。

2.对会计事务所IPO审计造假的处罚机制不合理。目前,证监会对参与造假上市的各方出具的处罚大多为没收收入、市场禁入、罚款警告等类似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民事处罚很少涉及,而口头警告,市场禁入对天丰节能这样已经造假上市成功,圈钱无数的企业来说,简直无关痛痒,少量罚款和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相比,根本不成正比。因此,不合理的处罚机制加大了IPO审计风险。

四、IPO审计风险的防范措施

(一)基于检查风险角度的风险防范措施

1.建立注册会计师执业信用档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联合政府和证监会针对每个注册会计师建立其个人专属的执业信用档案,该档案中应当包括诚信情况和执业情况两部分。档案中的诚信情况会将注册会计师收受贿赂等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记录在案,而执业情况则主要针对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存在的玩忽职守、主观不作为、能过且过等一切可能导致审计失败的行为,都会被记录在案并且跟随注册会计师终身,这将会对注册会计师的工作行为造成有力的约束,将审计失败的风险降到最低[7]。

2.事务所坚持培训与引进并重。首先,加强对现有注册会计师的专业技能培训,改善年轻审计人员经验欠缺、知识更新不足的现状,使现有审计人员具备丰富的专业经验和扎实的专业能力去应对不同层次的审计任务[8]。其次,要提高员工薪资,加大对优秀人才的引进力度,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减少人才外流。

(二)基于重大错报风险角度的风险防范措施

1.针对不同舞弊手段,采取相应审计手段。由于IPO企业为了顺利上市,很可能进行“择优”改制,并通过虚构收入和利润,虚增存货等资产,关联方交易,自有资金体内循环、毛利率异常变动、会计估计和会计政策变更等手段粉饰业绩,这种恶意舞弊行为会严重加大审计风险。为了避免IPO企业欺骗上市,损害股东利益,审计人员应当在IPO企业改制期间,保持高度警惕,有意识的扩大审计范围,追加审计程序,加大对高风险项目、关键科目的审计力度。

2.健全内控制度。企业要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建立全面有效的内控制度,有侧重点的关注员工业务行为,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制定一个详细可行的执行方案。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想要得到有效实施,不仅需要管理者严格执法,更需要控制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素质[8]。

(三)基于外部風险角度的风险防范措施

1.尽快完善与IPO市场注册制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和市场制度。在注册制下,资本市场最急需的是完善的配套制度,包括加大对证券市场违规者的处罚力度、建立健全信用管理机制、引入集体诉讼制度和浑水做空机构等[9]。所以,为了尽快在注册制下将IPO审计风险降至最低,国家立法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应当抓紧出台和注册制相关的一系列配套制度。避免由核准制向注册制过渡的阶段过于漫长和曲折,使IPO审计长期处于高风险状态。

2.加强政府和行业的双向监管。政府部门要加强对IPO审计的监管,制定或修改与注册会计师和证券有关的各层次的法律法规,合理界定并深入追究IPO审计各方的责任,加大处罚力度,增加会计事务所的造假成本。证券监管部门还应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保荐机构执业质量及财务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在IPO审计中,建立相关的不良行为记录制度,依据相关机构自身行为的不同的性质,对其作出不同程度和性质的处罚要求。中注协也应加强内部的自律监管制度,可以在中注协内部设立IPO审计专项质量监督部门,并由政府和证券监管部门成立专项小组,定期抽查IPO审计项目,将造假扼杀在摇篮里,最大程度的保障投资者的利益[10]。

[参考文献]

[1]章磊.IPO审计风险控制问题研究[D].厦门:厦门大学硕士论文,2013.

[2]刘瑜.IPO审计风险及对策研究[J].财会月刊,2013(13).

[3]于瑞友.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风险及防范[J].经济管理者,2014(7).

[4]万福生科揭开IPO造假冰山一角[J].中国总会计师,2013(6):26-28.

[5]陈志宝.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问题的研究[D].大连:东北财经大学硕士论文,2012.

[6]朱清贞,严丽娟.“绿大地”会计造假案引发的思考[J].会计之友,2012(6):69-71.

[7]李素平.IPO审计风险及控制[D].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硕士论文,2011.

[8]杨力.IPO再开闸会计师事务所责任加大[N].财会信报,2014-01-06.

[9]樊翠云,刘炜.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风险防范与控制[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13(10).

[10]田健桥.“中国式注册制”能否使中国证券市场自立自强[N].光明日报,2014-05-29.

[责任编辑:史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