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预防大学生轻生行为的心理干预
2018-10-21陈小彬
陈小彬
摘 要:文章针对当前轻生事件频发的现状,通过对大学生轻生行为成因和动机的深入分析,论述了心理干预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探讨如何通过对大学生进行心理干预来预防轻生行为的发生,保障大学生健康成长和成才。
关键词:大学生;轻生;心理干预
轻生是指个体蓄意或自愿采取各种手段结束自己生命的行为。从社会层面来说,轻生行为对社会风气造成消极负面的影响;从自身层面来说,轻生行为使身体残疾或失去生命、家庭破裂以及背負深重的经济负担。因此,对大学生进行心理干预,预防大学生轻生行为的产生极其重要。
一、大学生轻生的原因和动机分析
大学生轻生的原因主要包括情感受挫、身体疾病、经济压力,以及由此带来的心理问题导致的抑郁症。由于大学生心智不够完善,心理抗压能力较差,当遇到如失恋或未婚先孕等情况的时候,会导致对生活失去信心和乐趣,从而产生轻生的念头。近年来,一些别有用心,唯利是图之人钻法律的空子,利用某些大学生虚荣心强,缺乏社会经验和消费观念偏差的弱点,引诱其在网上进行高息小额贷款,从而让一些大学生陷入网贷的旋涡之中,加上年轻人好面子、自尊心强,不愿告知家人,在无能力偿还日益增加的欠款的巨大心理压力之下,通过结束生命来摆脱困境。
大学生轻生的动机,归纳起来主要有这么几种:一是个体在懦弱心理的支配下,意图通过结束生命来摆脱精神或肉体上的痛苦;二是个体遇到困境或是认为自己做了不该做的事,害怕被人耻笑,又找不到有效的解决方式和排解渠道,从而为了在他人面前维护自己所谓的自尊心而做出轻生行为;三是出于为某件事而赌气,采用轻生行为唤起亲近的人对自己的注意和关心;四是受网络媒体频繁报道轻生事件的传染,如韩国影星轻生事件,网络直播轻生事件、年轻人相约轻生事件和学生轻生事件等等,甚至把轻生看成是一种时尚和潮流。
二、对大学生进行预防轻生心理干预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社会的飞速发展对于当代大学生来说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为大学生的学习、成长、成才和成功提供了更加便利的条件和渠道;另一方面,它也加大了大学生生存竞争的压力。无论是对适应日新月异的社会生活,还是择业与就业,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临着更大的挑战。所以,物质条件的改善,娱乐生活的丰富,并没有使大学生在心理上得到真正的解压,相反,存在或多或少心理问题的大学生相比以前来说,反而越来越多。一部分大学生随着心理问题的加重,一旦超越了自身的承受能力,会慢慢导致抑郁症,而抑郁发展到一定程度,就容易产生轻生的念头。为此,对存在心理问题的大学生及早开展心理疏导非常必要。大学生不仅仅要掌握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积累丰富的实践经验,同时也要具备健康的身心,只有这样才能担负起祖国和社会接班人的艰巨任务。每一位大学生生命的终结,就是一个家庭的毁灭。即便轻生行为之后侥幸没有失去生命,也要么留下严重的心理阴影,要么导致身体伤残。可见,对大学生进行心理监控和排查,对存在心理问题,尤其有轻生倾向的大学生进行及时有效的心理干预极其重要。
三、对大学生进行预防轻生心理干预必须把握的几个问题
大学生的心理问题是一个由轻到重,逐步积累的过程,经历了由量变到质变的不同阶段;此外,不同个体产生心理问题的原因也不同。因此,对大学生进行预防轻生心理干预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心理干预活动的开展必须超前和及时。身体疾病的早发现早治疗有利于治疗的效果和痊愈,心理疾病也是如此。所以,作为大学生这个群体对象,除了在新生入学之初必须进行心理普查之外,辅导员要在平时的班会或谈心谈话当中,就大学生容易遇到的问题提前打好“预防针”;同时发动所有班委成员密切关注班上同学的日常学习和生活状况,一旦发现异常,及时上报辅导员,第一时间对其施行干预措施,如辅导员不能解决,则需上报学校心理咨询部门,及时进行专业的疏导。
其次,心理干预措施必须恰当和适宜。存在心理问题的大学生心理特别敏感,他们不愿别人知道自己存在心理问题,或者内心本能地对之抗拒。作为心理干预者,要针对不同个体的不同性格特征,选择最适合的一种干预方式。如果方式方法不恰当,有可能会适得其反,加重被干预者的心理问题。
第三,干预行为必须反复和持续。对个体进行心理干预并不是一劳永逸的,而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心理疏导要取得好的效果,往往需要对被干预者反复施加影响,并持续较长一段时间。尤其对心理问题比较严重的个体,干预者应当根据人的心理和情绪的稳定性周期制定一个科学的计划,并随着受干预者施加影响后的具体情况适当调整计划。过于频繁或偶而的干预行为都不利于受干预者取得好的效果。
四、对大学生进行预防轻生心理干预的方式和方法
首先,要弄清问题的症结。每一位大学生个体心理问题的产生,都有其特定的原因和诱导因素。干预者必须对被干预者身上所发生的事情进行详细了解,找到问题的症结所在,开出良方。如果没有对症下药,其后果非常严重。如果干预措施和方法不当,不仅不能解决对方的心理问题,甚至会加重对方的病情,加速被干预者产生轻生念头。这样,干预者在无意当中成为了“刽子手”。
其次,要走进学生的内心。干预者与被干预者的关系,不应当是医患的关系,更不能是上下级之间的关系,而应当是一种平等的关系,朋友的关系。干预者要真正走进学生的内心,让学生在心理上认同自己。只有这样,被干预者才能主动配合,不会产生抗拒心理。
最后,要具备专业的资质。心理工作相比其他工作而言,更具有专业化要求,因为这是心理上的碰撞,灵魂间的交流。因此,干预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拥有心理咨询证书或者参加过类似的专业培训。如果没有相关方面的专业知识,那么很有可能会把需要进行心理干预的对象引向一个更加错误的方向。
参考文献
[1]王明旭.大学生自杀与干预[M].人民卫生出版社,2012.
[2]史辉.高校大学生自杀的心理分析及心理危机干预研究[J].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