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农作物秸秆能源化综合利用工作的几点思考和建议
2018-10-21崔朝富
崔朝富
摘 要 近些年来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中,取得了很大成绩,也有许多成功的经验,为进一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开辟了新的前景。但这些成绩主要还是在传统利用方面,比如秸秆腐熟还田、粉碎还田、饲料利用、基料利用等。然而秸秆能源化利用方面还存在许多困难,需要认真调查和研究。本人长期在基层工作,根据多年来工作实践谈几点思考和建议.
关键词 农作物秸秆;思考
根据农作物秸秆能源化利用工艺特点、利用途径及市场化要求,感觉到存在秸秆能源化工程利用还不能当做一项单纯的农艺技术,通过项目直接嫁接到农业生产和农民日常生活中去,它必须遵循市场决定性作用的原则和按照客观规律办事的原则。一定要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嫁接到经济实体或产业开发中去,通过经济实体和产业开发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产品,应用到农村居民用气消费市场和规模化种植业生产市场中去,充分挖掘这两个特殊的潜在市场,充分适应这两个市场的需要。如果没有经济实体或产业作为支撑,就无法引领和开发形成真正的市场,或者说无法完成与市场对接形成产业链,如果无法形成秸秆能源化利用工程自己的市场和产业链,投资项目就没有任何作用和意义。
当然,单从秸秆能源化利用工程项目建设本身来讲是不存在任何困难和疑问,比如从技术上讲是非常成熟的,从工艺上讲是非常可行的,从项目投资上讲是很有保障的(纳入国家项目)。但秸秆能源化利用工程建设中要把握的方向和目标是(也是重点和难点)在于建后如何实现企业化、市场化经营管理形式,如何实现产品开发与市场消费自然对接。这才是我们做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关键或者说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
具体需要考虑的因素或建议如下:
1 立足市场合理进行资源开发和综合利用。
在一定区域内要根据本地的秸秆资源状况,在认真开展科学规划、合理论证基础上,来研究制定秸秆资源综合利用途径和措施。原则上以传统利用方式为主,在条件成熟、环境适宜,有潜在市场的地方可以采用秸秆能源化工程利用方式,包括秸秆发酵和生物质气化。
2 企业法人是项目工程建设及管理的唯一载体。
如果由县(市、区)农村能源部门拿在手里建设实施,完工后随意交给地方或合作社就了差了,不管建后能否走上正轨,也不管是死是活,反正完成任务了,这样项目最终必然空心化。所以项目规划或项目立项时,一定要以经济实体和企业法人作为支撑,也就是说由法人来进行项目论证、申报、建设和经营;
3 建立“三户”联动机制和互动平台。
秸秆能源化利用工程项目经营产品–即“三沼”(沼气、沼液、沼渣)、生物质气化产品属于新型特殊产品,产品终端市场也属于特殊市场(潜在市场),从产品到市场的利用途径和方式来讲也属于新领域(新事物)。因此,“三沼”产品如何建立或实现商品化形式和利用机制,是实现秸秆能源化利用工程项目建设目标的核心。所以,一定要建设“三户”(工程项目户即法人、沼渣沼液利用种植户、沼气集中供气户)联动机制和互动平台。这就需要政府(包括有关部门)层面出面宣传、培训、组织、沟通和协调,出台相应的政策和措施,做好产品与市场的“红娘”,最终形成产业链。
4 确保产品的稳定性和服务的保障性。
產品的稳定性和服务的保障性是建立成熟市场、稳定市场的关键。尤其是如何建立沼渣沼液有效利用途径和方式,是落实产品服务保障措施的中心环节,也就是如何形成秸秆原料供应、秸秆发酵气化、产品综合利用有效循环模式,最终形成有经济效益的产业链。
5 产品综合利用的有效途径和方式。
沼液的规模化利用必须解决运输、储存和使用手段。一是就近农田安装沼液输送管道,较远农田配备沼液运输车;二是农田建设储备过滤池,每亩建池15m3,同时铺设沼液灌溉管道,实行漫灌或人工移动式管道浇灌(微灌或滴灌要求高难度大,不宜提倡);三是通过实验和培训,建立产品标准化综合利用技术措施;四是国家职能部门持续开展跟踪试验和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