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党费收缴工作的回顾与思考
2018-10-21王祯
王祯
摘要:党费的交纳不仅仅是简单的金钱问题,更重要的是党员的党性问题。一个连党费交纳都回避、拖欠、甚至是拒缴的党员毫无疑问是不合格的党员。但就是交纳党费这个问题,在部分国企中做的并不好,个别党员存在少交、漏交党费问题,这已经引起了党中央的高度重视。中共中央组织部又发出了明传电报《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对党费收缴工作中的一些具体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继续推进党费收缴工作的规范化,是国有企业应该承担的重要责任。基于此,本文对国有企业党费收缴工作的回顾与思考进行分析。
关键词:国有企业;党费收缴;思考
1党费收缴历程概述
中国共产党向来注重党费收缴工作,早在1922年7月召开的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第一份《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就对党费的收缴问题作出了专门规定,三大、四大、五大党章都沿袭了这一特点。六大之后,党费收缴标准虽然没有继续列入党章,但党中央却针对党费的收缴问题多次出台新规定。民主革命时期,党费收缴主要强调“筹集革命经费”,因此,收缴比例一直较高,很多革命先驱也都自觉地向党组织交纳了党费。
新中国成立后,党掌管了国家政权,工作经费问题不再突出了,“按规定交纳党费”成为了党费收缴工作的基本特点。不过,不少从革命战争年代走过来的老同志,依然保持着民主革命时期的风范,自己节衣缩食却向党组织交纳着规定标准之外的特殊党费。
计划经济时代,同类人员工资收入基本相当,党员对按标准交纳党费很少有异议。改革开放之后,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单位之间的收入差距逐步拉开,一些党员也陷入了“端起碗来吃肉,放下筷子骂娘”的不良习气之中。特别是在1990年之后,由于国家相继推行了养老、医疗、教育、住房等基本制度改革,虽然大家的收入都迅速增长了,但地区之间、行业之间的差距也越发明显起来。收入增长速度普遍较慢的国有企业,在党费收缴工作上出现了越来越多的不良情绪。
改革开放时代,党费收缴工作的基本特点是“以工资为基数按比例交纳党费”。在1998年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中,将党费基数划分为五个档次:400元以下、400-600元、600-800元、800-1500元、1500元以上,交费比例依次为0.5%、1%、1.5%、2%、3%。
由于党费收缴实行的是“全额累进制”,每当跨越党费档次的台阶时,很多党员都会出现心理障碍。例如:一名党员上月收入为600元,党费的交费比例为1%,应交党费为6.00元;本月收入为601元,党费的交费比例变为1.5%,应交党费为9.02元。工资总额只增加了1元,而党费却增加了3.02元。实际收入虽然只减少了2元,使一些人总觉得心里不是滋味。
特别是到了2000年前后,随着整个社会收入水平的普遍提高,不少党员的交费比例都达到了2%、3%的档次,想方设法地曲解、低估党费计算基数,成为了越来越普遍的现象。
2国有企业党费收缴工作存在的问题
2.1少数党员对党费交纳标准产生误解
例如,有些人认为,当经济发达,国家变得富有时,党中央就不会缺钱。退休党员更关心他们的“安全感”,而不是他们的企业政治生活。我们应该把组织关怀扩大到党费,要求各组织尽可能少地支付,并将其与外企业单位进行比较。当他们看到来自其他单位的退休人员支付较少的费用时,他们则不按标准全额支付费用。并以生活困难,或者没有发送学习材料等原因进行搪塞。
2.2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不及时上交党费
少数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没有把党费纳入党组织的重要议事日程,没有建立健全党的收费工作制度,缺乏规范的管理,个别地把收取党费作为一种额外负担。
2.3少数基层党组织重视不够
少数基层党组织对党费收缴工作认识不足,位置不正,没有纳入到党建工作的议事日程,没有把党费收缴工作提高到党员管理教育、增强党员党性修养,提高党性觉悟和组织观念的高度,仅仅是当作事务性工作办理,被动应付,闲时抓一抓,忙时丢一边。有的甚至错误地认为收多收少,与支部利益没有任何关系,工作做得再好也是白干,对党费收缴工作缺少应有的热情,不想较真得罪人,从而降低了工作要求,致使交纳标准执行不到位,错误倾向纠正不及时,影响了党费的收缴工作。
3加強国有企业党费收缴工作的思考
3.1通过宣传教育来增加党员缴费的自觉性
第一,要建立不同的宣传渠道,充分整合党章的有关内容,努力做到精益求精。对党员进行民主评价等活动,对党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使党员有更明确的认识,增强党员的党性,提高国有企业内部党员的党费意识,增强思想意识,能够主动,按照相应的标准和时间及时缴纳,始终保持党员的先进性。
第二,完善支付制度,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根据党费征收标准和制度,可以使党费征收过程更加规范化。国有企业内部的有关部门在收取党费时,应严格按照党员的具体收入确定不同的支付依据和具体数额,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自己。同时,他们还应发布适当的公告,以使该缔约方的所有成员都能了解到。确定收集党费的标准。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当是“三公开”,即收取党费的文件,交纳党费的标准,以及交纳党费的党员的情况,应当公开。该制度是完善、透明的,可以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此外,各部门的党组织必须真正掌握党费的监督和管理制度,故意拖欠一些党员,也要追究一些管理人员缺乏管理能力的责任。这也要求在这一年中应追究这一部分党员的责任。季度评估,通常的工作位逐位,进入党员表。同时,有必要建立和完善党的建设目标管理制度,包括党费支付和其他管理工作。
第三,定期检查和评估。国有企业上级党组织要定期对下级党费征收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并通过这一机制对党费征收情况进行监督。同时,要定期举报,尽量减少收取党费方面的违规行为。
第四,党费管理要在规定的金融机构设立专门账户,保证党费由专业人员监督,以防范资金风险。
3.2加强党费交纳的纪律约束
在国有企业内部的党员考核过程中,有可能将党费作为其职称和晋升的重要考虑条件。故意不按时缴纳党费的,不得提拔有关人员。有关人员只交纳党费,深刻检讨,真诚地承认自己的错误,彻底纠正错误,才能恢复个人晋升的可能性。
3.3增强对于党费收缴工作的领导力度
各级企业内部党组织要从政治的高度来管理党的收费,真正把党的收费工作列入党组织建设和党员管理的议程,长期坚持下去。相应的企业领导要承担首要责任,选择具有更高的党性意识。有高度责任感的党员负责收取党费。他们真正负责收取党费。必须花费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来收取、检查和交纳党费,以确保及时支付党费。筹集资金足以确保政党的费用符合事实。
结语:
党费收取工作,收的不仅仅是钱,更是广大党员的党性。试问一个连党费都不愿意交纳的党员还能是一名合格的党员吗?对于这部分党员我们要尽可能的教育、改造他们,让他们从心里认识党费的严肃性,从心里爱党、守党规。对于那些屡教不改的,我们坚决要把他们清除出党,绝不允许他们在广大优秀党员队伍里滥竽充数!所以在党费收缴工作过程中,国有企业的领导班子一定要给予重视,相应制度和措施要落实到位,从而进一步提升我党凝聚力、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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