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在小学数学教学中的运用
2018-10-21李丽生
李丽生
在小学数学教学中,恰当运用“比较”,能揭示事物的本质属性,明确知识间的联系与区别。教育家乌申斯基(俄国)曾说过:“比较是一切理解和一切思维的基础。”比较可以使数学问题由难变易,变抽象为具体,帮助学生有效地认识所要学习的内容。如能在教学中应用比较的方法来分析和处理问题,对数学教学效果的提高一定会有很大的帮助。
比较可培养学生分析数量关系
如:车站有10辆客车,又开来5辆,车站现在有多少辆客车?
车站有10辆客车,开走了5辆,车站现在有多少辆客车?
这两道题讲的是同一件事,而且是同一个问题,条件中的数字也相同,稍看就容易认为两道题是一样的。认真一读,就会明确数量关系不同,一个是增加5辆客车,一个是减少5辆客车。
在教学分数乘法、除法应用题时,我设计了下面几道题让学生训练。
甲数是120,乙数是180,甲数是乙数的几分之几?
甲数是120,乙数是180,乙数是甲数的几分之几?
甲数是120,乙数是180,甲数比乙数少几分之几?
甲数是120,乙数是180,乙数比甲数多几分之几?
甲数是120,乙数是甲数的,乙数是多少?
乙数是120,乙数是甲数的,甲数是多少?
甲数是120,乙数比甲数多,乙数是多少?
甲数是120,乙数比甲数少,乙数是多少?
乙数是120,乙数比甲数多,甲数是多少?
乙数是120,乙数比甲数少,甲数是多少?
甲数是120,乙数比甲数的多18,乙数是多少?
甲数是120,乙数比甲数的少18,乙数是多少?
乙数是120,乙数比甲数的多18,甲数是多少?
乙数是120,乙数比甲数的少18,甲数是多少?
在教学中,列出这些表面相似但实质不同的问题,学生通过比较,在师生互动中,就可以悟出:认真审题,把握问题的条件与关系,理清数量关系才能解决问题。
在比较中辨清概念
如“数的整除”这一章概念比较多,容易混淆。因此,我在教学“整除与除尽”时,两者概念之间的内在联系和差异就是依靠组织学生观察、比较来进行分析的:
①28÷7=4 ②17÷5=1.4 ③2.4÷6=0.4
④23÷0.5=46 ⑤1÷3=0. 3 ⑥13÷2=6……1
可提问学生:
上列①~④算式中哪些被除数能被除数除尽?(没有余数,当然能除尽)
①~④算式,不同之处在哪里?(通过比较,认清除数和商都是整数,没有余数叫整除;被除数、除数和商中都至少有一个数不是整数叫除尽。)
你能用图来表示除尽和整除的关系吗?
在比较过程中,大家自然会明白除尽和整除是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概念,“除尽” 之中包含“整除”,一个除式能除尽的不一定是整除的,能整除的一定是除尽的。
在比较中实现知识的迁移
每个新知识都需从具体向抽象转化,在掌握新知识以后,又需从抽象到具体转化,这就是学生认识活动的规律。这两个转化过程在课堂教学中受重视与否,直接关系到学生新知识结构的形成。可见知识的转化,比较的作用举足轻重。再举例一个“比的基本性质”的认识活动:将一个比3∶4先抛给学生.它除了表示比以外,还能写成什么形式呢?(分数形式,3÷4除法形式)
教师可提问学生:
等于吗?(分数的基本性质和商的不变性质就是问题的关键)
、各看作一个比,3∶4等于6∶8能成立吗?为何?
比的后项为什么不能为零?
通过比的基本性質的启发,自然水到渠成:比的前项和后项都乘以或者除以相同的数(零除外),比值不变。
强调比与分数、除法的关系,确定商不变性质与分数基本性质,学生学习比的基本性质,以旧带新,通过比较,层层深入就可实现知识的迁移了。
俗话说:“有比较才有鉴别。”比较既是思维过程,也是数学思想。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内容在小学数学教材中并不少见,比较引导过程,学生可正确区分容易混淆的知识,也可更透彻地理解知识点的内涵,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