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退耕还林信访成因及对策
2018-10-21余建军
摘 要:从2014年开始,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在我国大部分省区陆续重新启动实施,这是继1999年之后,国家在改善生态、保护环境方面做出的又一项重大决策。退耕还林工程覆盖面宽广、投资巨大、实施时间长,和广大退耕农户的根本效益息息相关。本文将主要围绕我国退耕还林信访存在的问题和特征展开分析,并提供具体优化措施以供参考。
关键词:退耕还林;信访;成因;对策
中图分类号:D63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344(2018)21-0006-02
退耕还林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大局出发,为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而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是我国独有的一项规模宏大的环境工程。具体内容是将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坡耕地有计划,有步骤地停止耕种,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因地制宜地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该工程覆盖面广、有着良好的政策做支持,投资庞大、建设时间长,和众多退耕农民的根本效益有着直接联系。所以,针对此项工程的群众上访一定要加以重视且高效处理,这是确保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稳定工程实施成效,全面促进生态文明树立、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的迫切需要。笔者结合自己工作实际,对有关退耕还林工作的信访调查、成因分析及对策作以交流。
1 退耕还林信访存在的问题和特征
笔者所在的陕西省山阳县,系全国首批退耕还林试点示范县,第一轮退耕还林自1999年开始实施,2006年结束;新一轮退耕还林于2014年重新启动,截止2017年底,第一轮和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共完成退耕地造林27.41万亩(其中第一轮退耕地还林21.61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5.8万亩)。工程涉及全县18个镇(办)230个村(社),涉及退耕农户5.7万户24万余人,已累计为退耕户兑现政策补助资金6.1亿元,退耕还林效果十分明显。
1.1 “三访”问题较多
所谓三访,具体是指反复访、集体访、越级访。部分退耕农户期盼值远远超过正常范围,反映的问题通过数次调查处置依然不能达到其目的,进而无事生非。部分上访人员提出的问题包括集体权益,这些有相同权益的农户常常有目的地集中起来,尝试通过集体信访推动问题处理。还有部分退耕户在问题出现后,不通过正常途径向当地政府反映,觉得行政层级愈高,解决效率愈快,直接向市级、省级上访。
1.2 “两多”现象较为突出
(1)权益信访案例较多。现阶段,伴随经济社会发展的逐渐提速,反映侵占退耕地,或者由于其他因素导致损坏退耕地的信访件慢慢增多,这种案例的上访人员通常均是为了个体权益,渴望利用此种状况来谋取一定的个人利益,包括多出的利益。
(2)不良违法违纪上访事件众多。此类案例,通常反映部分村组干部利用职权为自己谋取利益,骗取、套取工程补助资金。有些则反映退耕农户在退耕地上的造林不符标准、复耕或者地块无苗情况,但仍然享受着国家的退耕补助资金等。
1.3 不实信访事件频发
在反映退耕还林的信访件中,有诸多不实上访状况。有的思想不良的上访人员编造和夸大问题,盲目上访;更有一些个人、小规模群体权势为争夺权力与利益、混淆是非,借退耕还林说事,从而实现相应的权益目标或者政治目的。这些信访问题,特别聚集在村级领导干部替换或者市级、省级、国家级等主要活动阶段。
2 退耕还林工程信访的重点种类
2.1 状况不清导致信访
相关退耕林户針对实施工程的补助时间、补助资金、下发次序还有退耕还林工作人员所拥有的义务与权力等等一概知情,从而导致信访。特别是一些退耕农户关于自身应该履行的义务尚未清楚或者完全不执行致使上访发生。如有些退耕农户只享受补助却不去管护、看护林木,不去补植或者参与复耕、破坏苗木,致使上级检查验收不合格,达不到政策兑现的标准和要求。
2.2 虚报冒领导致信访
此类状况通常发生村组干部或者其他承包人虚报冒领、弄虚作假故意骗取或者套取国家补助资金等导致的信访。有些村组领导将村组的机动地划分在村组领导或者其亲属朋友名下,隐瞒退耕还林规模,假冒套取国家的政策补助资金。
2.3 权益纠纷导致信访
此种问题通常出村两委会干部换届阶段,村级领导干部更换阶段是退耕还林工程出现状况的高峰期。有的农村因为家庭内部或者新旧领导争夺权利和利益,在人员更换期间,无论是不是真实发生的情况,却打着退耕还林存在问题的旗号游说上访,从而实现相应的政治目标。很多类似的信访问题,经调查核查后,情况并不属实。
3 退耕还林信访原因分析及对策
3.1 部分基层干部思想意识薄弱导致信访
部分基层领导思想意识薄弱,针对退耕还林政策的理解和运用依然处于表面状态,导致政策落实过程之中产生差错,进而导致大众信访问题。有的领导自身素养较低,做事习惯断章取义,无法较好的调处和缓解冲突,从而引起信访人员不满。有的领导则胆小惧事或者怕工作繁琐,毫无底线的满足信访人员的不合理诉求,潜移默化的增涨了信访者的歪风邪气,客观上鼓励了群众上访。
3.2 由于政务、村务公开不到位导致上访
大量基层领导在有关方针政策的宣传推广方面不够完善,喜欢背地里搞小动作,缺少民主,独断专行,设“一言堂”。有关一些触及到退耕户切身权益的主要问题,不公开、不透明,或是做表面文章假公开、假公示,侵犯了农民的知情权,使人民群众对领导是否公平、公正、公开产生怀疑,进而易于导致信访问题发生。
3.3 信访者的法制意识不强
对上访进程展开剖析,退耕群众缺乏依法上访的意识,有的退耕户上访目的不够明确,随波逐流上访的情况较为严重。有的农民往往只考虑自身利益,依靠上访来宣泄对镇村领导的不满和抵触情绪。部分退耕农民以怀疑的态度进行上访。甚至有的退耕农户,在与退耕还林无关的利益受到损害时,由于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缺乏理解,就唆使退耕农户群体信访,从而在其中获得一定额外的利益。
3.4 强化责任心,合理应对上访状况
群众信访无小事。各级政府要畅通上访渠道,实行限时办结。①要建设科学的上访理念,切记一说到上访就改变态度,更不能为达到息诉罢访的结果而把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方针政策放在一旁置之不理,毫无底线肆意动用一些手段展开处置。②要强化责任心。要变上访为下访,立足于“抓早、抓小、控势头”,下到一线调研探究,将容易爆发、频频发生上访的关键区域和环节作为审查目标,全面保证广大农民基本权益不被侵害,使退耕还林工程得以稳步推进。
3.5 落实多管齐下对策,增加政策影响范围
(1)要加强宣传推广。积极运用不同媒体,多途径宣传国家生态工程尤其是新一轮退耕还林的政策和规定,提升千千万万农民对退耕还林工程的理解和支持。
(2)要加强不断学习。侧重加强针对退耕还林工程的重大意义和新技术、新标准、新要求的掌握,逐渐提升综合素养与行政能力。
(3)要強化上访过程中的方针政策宣教工作。在应对上访问题时将相关规程规章、有效文件当做重要参照,为上访人员全方位讲解政策、解读法律,让其充分明确怎样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身的合法利益。
(4)工程监管部门要坚持一切以人民权益为主的准则,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保证人民权益不被损害。①要安排专门人员承担大众检举接待和调查工作。②制定来电、上访、来信登记表,为检举人员及时提供处理结果。③重视保护检举人员,为举报检举人员保密,始终以事实真相为依据,全面加强调查核实作业。④梳理上访途径,尽可能实现上访人员的正常诉求。
3.6 严把兑现关,防范退耕上访问题出现
退耕还林工程,是由方针政策做保证与辅助的工程,各级检查验收是政策兑现的根本,各工程实施管理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退耕还林有关技术要求及政策规定,适时开展县级自查工作,并按相关流程予以张榜公示,做到公正、公开、透明,确保国家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广大农户手中。对在县级自查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情况的,要随时终止兑现,并悉数追回已领取补助资金,由相关纪律监察机关实行问责追责,构成刑事案件的,要移交司法机处理。与此同时,还要积极创建检举与上访终结规范,不但要虚心接受大众督促,提升公正性、民主性,还要针对数次信访且早已核实,认定成虚假的上访事件,创建数据库,杜绝反复排查情况,从而节约一定的物资、人工费用。
收稿日期:2018-6-21
作者简介:余建军(1975-),男,林业工程师,本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