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学亚洲范式视角下大学生的法律正义观调查数据解析
2018-10-20王澍宜
王澍宜
【摘要】:法律在处理犯罪后果以及对刑罚的设置上从古至今都是争议性很大的问题。以我国大陆为例,不同的朝代法律对于犯罪与刑罚的态度都有不同的变化,乱世用重典,治世则大赦天下。在犯罪学家眼中,在处理犯罪的后果及设置刑罚的问题上,究竟法律应该运用严格的程序正义来保证对犯罪后果的处理和刑罚的执行更能保护犯罪人和被害人及其家人的利益,还是在法内抑或是法外更加关注个案中犯罪人和被害人及其家人是否能够通过法律的调解、甚至是规避法律的调解来获得实体上的正义更加能够保证其利益的实现,一直是一个颇有争议的话题。我国大陆的法学家大多呼吁要进行法制改革,尽快使我国法律摆脱“重实体轻程序”的评价,而严格的程序是否就意味着真正的正义呢?
本文针对这一问题,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大学地区针对高校的在校生进行了简单的问卷调查和深度访谈,试图了解普通民众眼中关于法律的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的问题到底是怎样看待的。在进行了上篇的简单统计之后,笔者根据具体数据通过SPSS进行了相关变量的分析,旨在找出当被测样本的所学专业、年级等等变量因素有所不同的时候,样本对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的理解有无偏差。结论表明,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在被测样本的理解中更偏向于一种根深蒂固的伦理道德观念,其是否接受法学教育等因素对结果的影响并不如想象中明显。
【关键词】:法律 犯罪 程序 实体 正义
(接上篇)考虑到样本的所学习专业(是否是法学专业)和学习经历的长短(是否是大三及以上)会否对问卷中一些问题的结果造成影响,作者运用了SPSS中的Pearson相关性分析,简单分析了其相关性。
分析中选取的自变量有所学专业(用1表示法学专业,-1表示非法学专业;)和学习经历的长短(1表示大学三年级及以上,-1表示大学一年级和二年级);因变量有a.是否能够理解法律对待犯罪结果的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1 表示能够理解,0表示漠不关心,-1表示不能理解);b.激情杀人是否应当判处死刑(1表示应当判处死刑,-1表示不应当判处死刑);c.预谋杀人是否应当判处死刑(1表示应当判处死刑,-1表示不应当判处死刑);以及d.正义的法律程序是否带来正义的裁判结果(1表示能够带来正义的结果,-1表示不能带来正义的结果)。
a检测被测样本是否是法学专业以及学习时间是否超过大学三年级及以上,对其是否能够理解法律对待犯罪结果的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选择有没有线性回归的影响。
自变量为是否是法学专业和是否是大三及以上學生;因变量为是否能够理解法律对待犯罪结果的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
R方=0.075,因变量能够被自变量解释的比例只有7.5%,因此可以视为被测样本是否是法学专业对于其是不是能够理解“法律对待犯罪结果的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并不能产生非常重大的影响;
R方<0.0001,因变量的变化能够被自变量的变化解释的比例小于1%,因此可以视为被测样本是否具有大学三年级及以上的学习经历对于其是不是能够理解法律对待犯罪结果的程序正义与正义几乎不产生影响;
根据Anova回归分析,回归平方和为7.161,残差平方和为87.697,说明无法用该线性回归模型解释的样本数量远高于符合线性回归模型的样本数量,因此可以视为被测样本是否是法学专业对于被测样本是否能够理解“法律对待犯罪结果的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并没有很密切的线性关系,即,并不是法学专业的学生就更加理解,或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就更加不理解。
根据Anova回归分析,回归平方和为0.032,残差平方和为94.826,说明无法用该线性回归模型解释的样本数量大幅度高于符合线性回归模型的样本数量,因此可以视为被测样本是否具有大学三年级及以上的学习经历对于被测样本是否能够理解“法律对待犯罪结果的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几乎没有线性相关关系,即无论被测样本具有怎样的学习经历,均几乎不影响其理解“法律对待犯罪结果的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
b.检测被测样本是否是法学专业以及学习时间是否超过大学三年级及以上,对其认为激情杀人的罪犯应当被判处死刑有没有线性回归的影响。
自变量为是否是法学专业和是否是大三及以上学生;因变量为认为激情杀人的罪犯是否应当被判处死刑;认为预谋杀人的罪犯是否应当被判处死刑。
R方=0.006,因变量能够被自变量解释的比例只有0.6%,因此可以视为被测样本是否是法学专业对于其认为激情杀人是否应当被判处死刑几乎没有影响。根据上文的统计,即大部分被测样本都认为激情杀人应当被判处死刑的问卷结果几乎没有受到被测样本是否是法学专业的影响。
根据Anova回归分析,回归平方和为0.751,残差平方和为129.137,说明无法用该线性回归模型解释的样本数量大幅度高于符合线性回归模型的样本数量,因此可以视为被测样本是否是法学专业对于被测样本是否认为激情杀人的罪犯应当被判处死刑几乎没有线性相关关系,即无论被测样本学习何种专业,均几乎不影响其认定是否应对激情杀人的罪犯判处死刑。
R方=0.016,因变量能够被自变量解释的比例只有1.6%,因此可以视为被测样本是否是法学专业对于其认为激情杀人是否应当被判处死刑有很小很小的影响。根据上文的统计,即大部分被测样本都认为激情杀人应当被判处死刑这一问卷结果几乎没有受到被测样本是否具有大学三年级及以上的学习经历的影响。
根据Anova回归分析,回归平方和为2.029,残差平方和为127.860,说明无法用该线性回归模型解释的样本数量大幅度高于符合线性回归模型的样本数量,因此可以视为被测样本是否具有大学三年级及以上的学习经历对于被测样本是否认为激情杀人的罪犯应当被判处死刑几乎没有线性相关关系,即无论被测样本具有多久的学习经历,均几乎不影响其认定是否应对激情杀人的罪犯判处死刑。
在测试被测样被对于预谋杀人的罪犯是否应当被判处死刑的认识上结果与测试其对激情杀人的罪犯是否应当被判处死刑的认识类似,因此不再赘述。
c.检测被测样本是否是法学专业以及学习时间是否超过大学三年级及以上,对其认为正义的法律裁判能否带来正义的社会及个人结果有没有线性回归的影响。
自变量为是否是法学专业和是否是大三及以上学生;因变量为认为正义的法律裁判能否带来正义的社会及个人结果。
R方=0.011,因变量能夠被自变量解释的比例只有1.1%,因此可以视为被测样本是否是法学专业对于其认为正义的法律裁判能否带来正义的社会及个人结果影响非常小。即上文所述认为正义的法律裁判能带来正义的结果的人数大于认为不能带来正义的结果的人数这一问卷结果没有受到被测样本所学专业的影响。
根据Anova回归分析,回归平方和为1.672,残差平方和为153.264,说明无法用该线性回归模型解释的样本数量高于符合线性回归模型的样本数量,因此可以视为被测样本是否是法学专业对于被测样本是否认为正义的法律裁判能带来正义的社会及个人结果几乎没有线性相关关系,即无论被测样本具有怎样的专业背景,均几乎不影响其判断正义的法律裁判能否带来正义的社会及个人结果这一问题。
R方=0.007,因变量能够被自变量解释的比例只有0.7%,因此可以视为被测样本是否具有大学三年级及以上的学习经历对于其认为正义的法律裁判能否带来正义的社会及个人结果影响非常小。即上文所述认为正义的法律裁判能带来正义的结果的人数大于认为不能带来正义的结果的人数这一问卷结果没有受到被测样本学习经历时间长短的影响。
根据Anova回归分析,回归平方和为1.057,残差平方和为153.878,说明无法用该线性回归模型解释的样本数量高于符合线性回归模型的样本数量,因此可以视为被测样本是否具有大学三年级及以上的学习经历对于被测样本是否认为正义的法律裁判能带来正义的社会及个人结果几乎没有线性相关关系,即无论被测样本具有多久的学习经历,均几乎不影响其判断正义的法律裁判能否带来正义的社会及个人结果这一问题。
但是综上,笔者的模型并无法完全排除被测样本的专业背景和学习经历对于其认识问卷中问题的影响,确实有个别被测样本的答案是受到其专业背景或学习经历的影响的。根据一般经验考虑及个别访谈,具有较长学习经历的人客观上也的确比较能够理解问卷所涉及的问题,并且具有法学专业背景的人对于问卷中专业性词汇的理解相比非法学专业背景的人来说更为清晰。虽然他们给出了相同的答案,但是我们也可以认为他们其实是不同的理解之下巧合性地做出了相同的回答。因此我认为这次问卷并不能精准地反映出被测样本对于法律处理犯罪时的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问题的态度,其结果是估测性的。
总体而言,问卷认为程序正义相对于考虑个体利益的实体正义而言更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