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高职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的深入浅出
2018-10-20王玉霞
王玉霞
摘 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主要以培养大学生合格的思想政治、正确的道德观念和科学的法律意识为主要教学目标,为了提高其教学质量,促进课程的教学改革,高职院校应该转变传统的教学观念,改进教学手段,以此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实效性和科学性。
关键词:高职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改革
引言: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高职院校开设的必修课之一,它通过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来不断完善学生的文化素养。作为重要的思想指导课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开展不仅能使学生掌握科学的理论知识,还能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素质,从而为高职生今后的实践活动做出正确的指导,因此,《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改革和深入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一、高职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的现状
1、重视程度有待加强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是培养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意识的主要手段和渠道,它关系到学生人格的塑造和人生观念的形成,对学生今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目前,我国许多高职院校虽然都设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但是并没有对其给予高度的重视,不论是课程的安排上还是教学资源的配置上,都不能满足国家对其的基本要求。很多高职院校相对更加注重职业技能课程的開展,往往忽视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重要地位,这也从侧面引导学生不重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学习,从而阻碍学生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和法律意识,最终导致学生综合能力水平下降。
2. 教学水平有待提升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特点是涉及领域广泛、内容丰富、理论知识众多,这就要求教师的教学水平要符合课程的发展学要,对教师的自身素质有较高的要求。教师不仅要在专业教学方面有很高的造诣,还要做到与时俱进,随时根据国家的政策做出相应的调整和改变。但是在实际教学过程中,许多高职院校的教学水平还有待提高,教学内容陈旧、教学方式落伍都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深入发展的绊脚石,这些问题如果不及时处理,就会严重阻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改革,同时加重我国人才培养的负担。
3、教学手段有待改进
高职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手段主要以理论的灌输和传授为主,缺乏实践性和实用性。《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区别于其他课程,它的理论知识点众多,都是宏观、抽象的理论概括,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缺少实例教学,让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感到吃力和疲劳,从而丧失学习的兴趣,这对学生思想道德水平的提高是不利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只有通过实践活动,学生才能深刻体会所学的理论是否正确,如果没有相应的实践活动加以验证,那一切理论都是空谈。
4、学习效率有待提高
高职院学的学生相比普通高校的学生文化课基础相对薄弱,素质水平也有待提高,导致高职生在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内容时本身就具有一定的难度,再加上学生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认识不够,认为它对将来的生活起不到任何作用,所以在学习的过程中自由散漫,学习效率低下,缺乏自主学习和创新学习的能力。
二、高职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深入改革的新思路
1、因材施教,做到教学内容与学生实际相统一
高职院校具有专业性较强的特点,因此《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学习不仅要加强学生的思维意识,还要服务于学生的专业技能,根据学生具体的专业做出正确的指导,将学生个人的理想与实际相结合,极大的发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指导作用。例如,对师范类学生来说,教师要着重培养学生责任教育和奉献教育;对于管理类的学生来说,教师要重视全局观念和统筹观念的渗透;对于金融类的学生而言,诚信教育更为重要。因此,教师要结合学生的实际专业情况,灵活变换《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侧重点对学生进行教育,帮助学生更好的在社会生活中做出贡献。
2、创新教学方法,发挥学生的主体地位
教师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过程中要转变教学模式,利用新型的教学手段丰富课堂内容,发挥学生的主体地位,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能动性,不断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在课堂上,教师要明确教学目标,选取合适的素材进行教学引导,通过提问的方式让学生自主思考,搜集实际案例帮助学生更好的吸收、消化知识,这样不仅提高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还促进学生独立思考,提高创新学习的能力。在课堂以外,组织学生多参加一些实践活动,让学生更直观的感接受精神的洗礼。例如,教师可以组织学生在学校或敬老院做一些公益活动或好人好事,激发学生的服务意识和助人为乐的精神,从而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世界观和人生观。通过实践活动,最终让学生找到自己的定位,促进思想和行为的统一。
3、制定科学的教学评价体系,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素质
教师要科学的制定评级标准,结合学生理论知识的学习和实践能力的高低,全面的、系统的对学生的学习情况给予正确的评价。教师在制定考核标准时,不应该仅以学习成绩作为考核的唯一标准,应该结合学生的综合素质给出正确的指导,要结合学生平时的学习情况、遵守纪律情况、课业完成情况以及期末考试情况,全方位考量学生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基础知识的掌握和运用,旨在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
4、加强教师队伍的素质建设,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
高职院校还要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师队伍的建设,提高教师的自身素质和教学能力,从而提高学生的政治思想水平和道德水平。教师是学生的榜样,只有教师拥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较高的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的法律意识,才能在教学活动中感染学生,促进学生形成健全的人格和科学的思想观念,这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教学要求,也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深化改革的前提基础。
三、结语
总之,高职院校要适应高职教育的特点,结合学生就业和自身发展的要求,不断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进行创新、改革,这不仅是高职教育发展的根本要求,也是我国教育体制改革的发展趋势。
参考文献:
[1]胡少华.高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J].新西部,2007,(12).
[2]石效民.关于高职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的思考[J].科学文汇,20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