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助力供给侧改革
2018-10-20陈平谢洋
陈平 谢洋
【摘要】:2014年习近平在赴河南地区进行考察时首次提出供给侧改革的目标。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正是以习近平主席的主要经济学思想为领导和方向逐步实现“新常态下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供给侧改革强调我国经济的发展侧重点在供给侧,通过降低库存,降低杠杆,降低产能,大力发展知识经济和创新产业,依靠技术带动经济水平的稳步提升。而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和重要组成部分,金融的创新与改革是实体经发展的主要动力。一方面金融业的改革是供给侧改革的内容,只有金融行业通过改革变得有活力,我国实体经济才能有发展的希望;另一方面金融行业的改革也将极大助力供给侧改革目标的实现。
【关键词】:供给侧改革 技术创新 互联网金融 监管
第1章 相关文献综述
1.1有关供给侧改革的相关文献综述
龚刚(2013)提出中国当前经济增长方式的三个向度。一是中国经济多年来的投资依赖型的经济增长方式,这种增长方式虽然消化了剩余劳动力但是带来了过剩的产能和生态环境的破坏。二是我国长期处于国际产业分工的低端链,主要从事简单的加工制造,自身创新研发的动力不足成果不显著。曾刚(2016)认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我国经济增长潜力越来越多地受制于总需求下降、人口红利消失、环境治理成本上升等因素制约,我国的经济增速将改变过去30多年来平均每年10%的增速状况,转向经济中高速增长。
1.2有关互联网金融的相关文献综述
谢平等(2012)提出互聯网金融属于第三种融资模式,既不同于间接融资模式如商业银行等也不同于直接融资模式如资本市场等,将大幅降低交易成本、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以及提高信息和资金的匹配效率,提高资产配置效率,促进经济增长。吴晓求(2015)提出了广义互联网金融以及狭义互联网金融的概念,狭义的互联网金融只包括以互联网为平台,具有互联网精神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广义的互联网金融在狭义概念的基础上还包含传统金融的业务的互联网化,即金融互联网部分。由此将互联网具体定义为:具有互联网精神、以互联网为平台、以运输局整合为基础而构建的具有相应金融功能链的新金融业态,也称为第三金融业态。
第2章 互联网金融与供给侧改革的关系
2.1互联网金融是对传统金融行业的变革
根据有关资料显示,2016 年全国城乡居民人民币储蓄存款 59.78万亿元,表明我国民间资本非常丰富,居民有大量投资的需求。但是借助传统金融理财渠道和方式,无法做到的快捷迅速便捷的资金借贷匹配,效率低成本高。而互联网金融凭借互联网的技术和信息优势弥补了这一缺陷,实现了资金的迅速高效配置,充分满足了80%小微用户的投融资需要,通过P2P网贷第三方支付、数字货币、大数据金融等多种业态创新,为改革提供了新的优质供给。
2.2互联网金融自身的不稳定迫切需要变革
随着P2P平台和众筹平台的快速发展,带来高效资金配给的社会效益的的同时,也因为监管的缺位,相关制度的不完善性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也加剧金融行业的不稳定性。因此这也成为供给侧改革迫切需要变革的目标之一。
2.3互联网金融助力供需精准匹配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目的就是要实现供需的精准匹配,互联网金融自身的优势决定了它能及时有效的配置进行资金的融通,此外在提供及时有效地金融服务的同时也带来数据的沉淀,搜集和整理,产生额外的社会效应,而能够为以后的商家服务提供精准营销的决策依据。
第3章 中国互联网与金融融合必然性分析
3.1金融与互联网在功能上是耦合的
按照现代金融功能理论的划分,一般认为,“资源配置”和“支付结算”是金融最基础的两大功能,而对于这两种最基本的功能,互联网与金融具有高度的耦合性。笔者在此从金融中介的这两种基本功能出发,分析并举例说明互联网金融这种趋势产生和发展的必然性。
3.2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以P2P平台、众筹平台和支付宝为例
(1) P2P 平台
2007 年,目前全球最具影响力的 P2P 网络借贷平台 Lending Club成立,同年,我国第一家 P2P 网络借贷平台“拍拍贷”上线。由于我国传统金融机构在此类贷款方面的缺位,而P2P平台投资的低起点、高回报,资金调用灵活等特性使得相当规模的资金需求者选择此类融资方式。截至2017年10月底,我国P2P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数量已至1800余家。
(2)众筹
筹,最早起源于美国一家创业型众筹网站 Kickstarter,主要利用互联网让小企业或个人展示创意或创业项目,以获取外部资金支持。目前我国的众筹平台主要分为:产品型、股权型、捐赠型。
(3) 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
支付宝是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代表,它是通过与各大商业银行签订合约,将银行的支付结算接口进行整合、包装,形成自己的业务模式。在买家购买商品付款时,相应款项会先预存在支付宝账户,等到买家确认收货之后,支付宝会将相应款项打到卖家账户,这样的流程确保了资金跨转的安全性,是支付领域的创新。
第4章 对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建议
(1)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健全和完善对互联网金融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遏制监管套利行为。
(2)进一步完善互联网信息技术,尤其是加强大数据平台的信息监控技术,提升借款人信息透明度,为金融的发展提供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3)加强我国金融行业征信系统一体化建设,逐步构建完整全面科学的征信体制,增强资源配置的效率和安全性。
【参考文献】
【1】吴晓求. 互联网金融:成长的逻辑[J]. 财贸经济,2015,02:5-15.
【2】 谢平,邹传伟,刘海二. 互联网金融的基础理论[J]. 金融研究,2015,08:1-12.
【3】 谢平,邹传伟. 互联网金融模式研究[J]. 金融研究,2012,12: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