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砖国家金融合作面临的监管问题及应对之策
2018-10-20刘虹
刘虹
摘 要:现阶段,金砖国家作为世界最大的新经济体,在世界经济格局中占据重要地位。为更好应对国际经济形式变化,金砖国家开展良好金融合作显得尤为重要。然而,在金融全球化背景下,金砖各国在金融监管方面仍存在诸多问题,使各国金融市场稳定性逐步降低,进一步阻碍了金砖国家金融合作进程。基于此,笔者在分析当前金砖国家金融合作优势的基础上,探析金砖国家金融合作面临的监管问题,进而提出针对性解决对策。
关键词:金砖国家;金融合作;监管问题;解决对策
近年来,随着金砖国家在世界经济地位显著提升,金砖五国不断在金融领域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合作。2018年1月26日,金砖国家领导人在厦门成功进行了会晤,各成员国领导人就国家间金融合作展开深入讨论,开启了金砖国家金融合作全新十年。随后,于2018年3月27日,在中国上海召开了金砖国家工商理事会2018年中期会议,会议发布了《金砖国家数字经济发展倡议》,并落实了《金砖国家经济伙伴战略》,深化金砖国家在金融领域务实合作。可见,金融合作逐渐成为了新时期背景下,深化金砖国家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重要支点。然而目前,金砖各国在金融监管方面仍存在监管效率低、监管范围存在局限性与缺乏风险防范机制等问题,不利于各金融合作项目顺利开展。在此背景下,分析金砖国家金融监管面临的相关问题,进而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对促进金砖国家金融合作具有积极的作用。
一、金砖国家开展金融合作的优势分析
(一)政策环境利好,营商环境优越
良好的政策环境,为金砖国家金融合作创造了优越的营商环境。根据东方财富网信息显示,2017年金砖国家为加快金融科技合作,出台了《金砖国家创新合作行动计划》,各成员国在税收、本国债券与社会资本合作方面达成了共识,金融合作领域不断趋于机制化、含金量化与实心化。金砖国家在税收风险管控方面,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金砖国家应急储备安排的条约》,规范了金砖成员国的货币互换金额,进一步保障了金砖国家间的金融合作。在金融机构合作方面,金砖国家的开发银行与出口银行达成了《可持续发展合作和联合融资多边协议》,有利于促进金砖国家金融合作的可持续发展。并且中国开发银行、印度进出口银行、俄罗斯外经银行、南部非洲开发银行和巴西开发银行,金融国家合作成员银行,共同签署了《金砖国家银行合作机制信用评级结论共享合作备忘录》和《金砖国家银行合作机制银行间本币授信协议》两个多边合作文件,为金砖国家金融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此外,于2017年8月24日,金砖国家联合公布了《金砖国家金融合作》的报告梳理,不仅公布了之前金砖国家金融合作取得的成就,还梳理了未来金砖国家金融合作的发展方向。
(二)较大的资金支持,保障合作项目順利开展
为进一步鼓励金砖五国进行金融合作,中国金融机构积极在金砖国家中进行战略性布局,促使金砖国家金融合作拥有较大资金支持。根据网易新闻数据显示,截止到2017年,我国建设银行为金砖国家12个项目,提供达20亿美元的资金,投资金额已超过200亿美元;我国工商银行为38个金砖国家项目,提供了较大资金支持,涉及合作金额高达300亿美元。截止到2017年初,国开行对除中国外的金砖四国释放了将近600亿美元贷款,约占国开行国际业务总额17%。截至目前,中国开发银行对金砖国家累计贷款金额高达1346亿美元,共计发放贷款869亿美元,为金砖国家金融合作提供了充足的融资资金,保障了金砖国家金融合作项目顺利开展。此外,其余金砖四国也对中国的相关项目,提供了较大的资金支持,进一步完善金砖五国的金融合作。根据新闻中心数据显示,2017年9月初,金砖国家开发银行批准了来自4个成员国贷款申请,其中包括中国位于湖南和江西的2个贷款项目,加上之前获批的福建与上海项目,中国获得金砖国家开发银行批准的贷款项目共计4个。
(三)本币结算与货币互换业务不断完善
随着金砖成员国日渐紧密的发展,之前小范围的本币结算与货币互换业务,已经无法满足金砖国家金融合作的需求,各成员国逐步对本币结算与货币互换业务进行升级与完善。根据新华网信息显示,金砖国家是世界最大的黄金产销国,拥有世界50%以上的黄金储备量、外汇储备量与产量。且自2016年10月,人民币成为SDR篮子货币以来,已经成为了国际第三大权重货币,促使金砖国家金融合作中,本币结算业务得到了进一步发展。根据凤凰国际新闻显示,2017年金砖国家峰会在中国厦门顺利召开,成员国同意在金融合作中,使用人民币开展货币互换业务,使得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在短短8个月时间,从之前的7升值到6.5,且一直呈现持续升值趋势,促使金砖国家本币结算业务进一步升级。与此同时,于2017年,金砖各成员国通过协商,构建了双边货币互换机制,并设立了高达1000亿美元的应急储备安排。规定中国最大互换金额为410亿美元,其余四国均为180亿美元,使货币互换业务也进一步得到完善。
(四)金融合作方式日渐多元化
近年来,随着金砖国家金融合作进程的推进,金融合作方式逐渐趋于多元化。在之前单纯以货币交换为主的合作方式基础上,金砖国家通过推广PPP模式、成立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采用建设期贷款等方式,使金融合作方式更加灵活。根据第一财经信息可知,金砖国家在金融合作方面大力推行PPP合作方式。截至到2017年底,落地的PPP项目数量已经突破了2000个,投资金额达5234亿美元。并且,金砖各个国家通过协商,建立了两大金砖国家金融机构,即开发银行与应急储备安排机构,促使金砖国家金融合作方式更加多元化。且金砖国家为了降低对美元的依赖,在金融合作中,大力推行绿色金融合作方式。据CIEST巴西商业数据可知,新开发银行发行了总额约为4.76亿美元的人民币绿色债券,用以支持各国绿色金融项目,引导各国资金向节能环保的产业发展。另据高新网信息可知,2017年9月4日,中国借助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采用建设期贷款模式,开展了首个贷款项目,贷款总额为0.83亿美元。在日渐多元化的合作方式下,金砖国家的金融合作也逐渐趋于灵活化与多样化。
(五)合作空间巨大,合作基础良好
近年来,金砖国家金融合作逐渐从单纯的经济概念,向积极务实的合作方向转变,金砖五国之间具有巨大的合作空间,使金砖国家金融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根据搜狐新闻信息显示,中国被称为“世界工厂”,工业技术较为发达,工业制品出口占据较大优势;印度则是“世界办公室”,本国IT业十分发展;南非则有“非洲门户”之称,本地金融产业发展迅猛;俄罗斯被誉为“世界加油站”,油气资源十分丰富;巴西则是“世界原料基地”,本地拥有发达的农牧业与丰富的矿产资源,金砖五国的合作范围极其广泛。根据财经信息显示,金砖五国国土面积占世界的30%,人口占世界的43%,GDP总量在世界占比为23%。截至到2017年,金砖各成员国在全球十大经济体中占据三席。其中,中国名列第二,印度名列第七,巴西则排名第九。截至目前,金砖各国内经济平均增速为5.1%,已远超于世界整体经济体2.4%的增速,金砖五国逐渐成为了世界经济的主要拉动力。
二、金砖国家金融合作面临的监管问题
(一)金融监管效率较低
金砖国家在严苛的金融监管政策下,限制了本国与外资银行的合作发展,使得金融监管效率逐渐降低。例如,印度在金融监管过程中,对法定准备金与法定流动金比例要求较高,使得各大银行的经营成本随之增加,银行问题贷款屡创新高。根据国际财经网数据显示,2017年6月底,印度银行业问题贷款上升了4.5%,触及9.5万亿印度卢比;印度央行问题总贷款比例高达12.6%,创历史新高。尽管印度央行希望相关银行对已经进入破产程序的公司提供15%的贷款,对于有担保的公司提供100%贷款,但由于监管效率较低,导致贷款项目无法在短时间内获批,银行债务负担日益加重,不利于金砖国家金融合作项目的开展。再如,俄罗斯在金融监管过程中,也存在监管效率低的问题,导致本国银行的外债逐渐增多。根据新浪财经信息显示,2017年由于俄罗斯金融监管手段在短时间难以落实,外国投资者与金融机构逐步加大对俄罗斯主权债券购买数量与长期贷款额,导致该国外债总额高达5291亿美元,同比增加了2.9%。金砖各成员国监管效率较低,使本国的贷款与外债率逐渐增加,在金砖国家进行金融合作时,难以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不利于国家间的金融合作。
(二)金融监管范围存在局限性
金砖国家在监管内容上,未进行全面、系统的规定,导致金融监管范围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影响了未被监管机构的业务发展。以中国为例,中国在金融监管过程中,主要是金融机构负责合规性监管与审批监管,缺乏对金融风险与金融退出机制的监管。并且,在监管过程中,中国一直将商业银行作为主要的监管对象,忽略了对其他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监管,特别是网络银行的监管严重缺失,影响了网银业务的发展。根据Analysys易观产业数据库发布的《中国网上银行市场季度监测分析》数据显示,2017年第三季度,中国网银交易规模约为76.37亿美元,环比下降了4.3%。再以巴西为例,该国承担金融监管的最高决策机构为国家货币理事会,监管方式主要采用中央银行为主体的混业监管方式。在此背景下,巴西的保险、证券交易所与养老机构等一些机构被排除于监管范围,导致游离于监管之外的证券交易所交易量每况愈下,不利于该机构的长远发展。此外,俄罗斯在金融监管方面,也主要由央行实施监管权利,各个受监管主体的立场各异,证券业同样游离于监管之外,金融监管难以发挥最大的效用,不利于金砖国家金融合作的长远发展。
(三)金融监管缺乏风险防范机制
金融监管的首要目标是为了规避各种类型的金融风险。但金砖五国在金融监管过程中,缺乏统一的风险防范机制,为金融合作带来了较大的风险。根据网易财经报道数据显示,截至到2017年,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对印度投资过程中,累积风险敞口为660亿美元,责任余额为25亿美元;在对俄罗斯投资过程中,累积风险敞口为525亿美元,责任余额为19.4亿美元;对巴西的累积风险敞口为394.5亿美元,责任余额为19.4亿美元;对南非的风险敞口为162.8亿美元中,责任余额为6.1亿美元。较大的风险敞口,使金砖国家在开展国际合作时,逐渐减少对成员国的投资合作。根据商务部数据显示,2016年,金砖五国在国际上的投资接近2000亿美元,占全球投资总量的12%;但五个成员国之间的投资金额仅为120亿美元,仅为五国对外投资的6%。除此之外,受经济下滑、商品价格波动、金融资产泡沫、国际外溢冲击、汇率波动、政策不确定性、金融体系脆弱与负利率等因素影响,金砖各国的金融风险进一步加剧,但是整个监管过程缺乏风险防范机制,严重阻碍了金砖国家金融合作的进程。
(四)尚未形成统一的金融合作监管机制
金砖国家是五个成员国出于国际政治考虑成立起来的一个组织框架,所以在组织内部不存在经济关联性。這一特点导致金砖各国在金融合作中,缺乏统一的监管机制。就货币监管方面,巴西采取通货膨胀目标制;俄罗斯主要实行多目标货币政策框架,注重监管中期货币政策目标;印度也采用多目标货币政策框架,但在金融管理中注重对通货膨胀现象进行调控;中国实施的是多目标货币政策,但各管理阶段会有不同的目标权重。就汇率监管方面而言,巴西主要采取的是自由浮动的汇率管理制度;俄罗斯主要实行的是浮动汇率制度,主要参照欧元与美元对卢布汇率进行管理;印度同样也采取浮动汇率管理制度,但对于汇率浮动没有一个预定的区间,很难满足长期的资金缺口;中国也主要采用浮动汇率管理制度,以市场供需为基础,汇率浮动具有预定区间。由于没有统一的金融监管机制,使得金砖五国在应对国际货币变更时,很难形成统一的应对机制,不利于本国经济的发展。根据海外自由录数据显示,2016年,受美元降息的影响,中国、俄罗斯、巴西与印度一路走低,只有南非货币兰特保持微弱的升值趋势,这导致五国之间的金融合作项目大量缩水,不利于金砖五国的整体金融合作发展。
三、金砖国家金融合作监管问题的解决对策
(一)构建金融业态监测分析平台,促进金融监管一体化
当前,金砖国家在金融监管过程中,尚未形成统一的金融合作监管机制,因此,应通过构建国家间金融业态监测分析平台,促进金砖国家金融监管一体化。平台构建之前,应对五国间的监管信息与基础数据库进行汇总,通过数据整合与平台优化等方式,形成基本的业态监测分析框架。在平台构建过程中,通过利用各成员国之间的金融业态监测数据,细分监测平台板块,将与相关信息对应的汇总到相关板块中,形成一个金融业态监测大数据库,并与各类金融合作项目数据进行对接,对相关内容实施动态监控。在平台构建后,应在平台内部搭建一个开放端口,并设置隐私保护。各国金融监管机构,通过身份认证可对相关数据进行查询,实现金砖国家金融监管信息的互动共享,进一步促进成员国金融监管一体化。
(二)细化金融监管内容,明确监管主体,扩大金融监管范围
欧盟在金融监管方面,考虑到了微观的金融机构信息,更容易被所在国的监管机构获取,因而成立了欧洲系统性风险委员会,在宏观角度上进行金融监管,微观角度上的监管主要交由各成员国监管机构代为执行,从宏观与微观两方面扩大了金融监管范围。因此,金砖国家在金融监管过程中,也可借鉴欧盟的经验做法。具体而言,金砖国家应在寻求合作时,通过对金融合作项目进行审核与分类,将需要各个成员国共同参与的项目纳入宏观监管范围,将具有区域性的金融项目纳入微观管理范围。属于宏观监管范围的项目,应由金砖五国共同参与监管过程;属于微观监管范围的项目,可由五国监管者进行分工监管。在具体的监管过程中,应合理安排监管内容,将之前遗漏的金融组织,纳入重点监管范围,进一步扩大金融监管范围,有利于发挥金融监管的最大效用。
(三)实施“三化”金融监管方式,规避金融合作风险
2017年末,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正式将防范金融风险纳入攻坚战列的三大任务之首,并提出了“三化”规避金融风险方式。因而,金砖国家在金融合作过程中,也应实施“三化”金融监管方式,用以规避金砖国家金融合作风险。就运营集团化而言,金砖国家应通过金融合作业务,实施集团化经营战略,在国内外设立关联公司、子公司与分支机构等,并在集团内部设立审批端、资金端与资产端等多种线条,分散主体市场经营风险。就主体多元化而言,金砖国家互联网经营主体应运用不同的渠道与客户资源,在金融方面,加大第三方支付与小贷等多种金融业务的推广力度,实现线上线下双渠道运营,有利于管控资金风险。就营销场景复杂化而言,金砖国家各互联网主体,应在融资项目与风险控制环节进行突破,通过储备融资资金与票据场外交易等场景,完成金融合作中的授信与抵押环节,有效防范金砖国家金融合作的信用风险。
(四)培育本土金融市场,增强在国际金融监管中的话语权
金砖国家在金融合作中,由于在国际金融监管中缺乏话语权,导致各成员国无法实施因地制宜的金融监管政策。由此,各成员国应加大培育本土金融市场,用以增加金砖国家在国际金融监管的话语权。首先,各国应适度采用开放策略,在保护核心机密的条件下,设置相应的金融市场准入制度,采用优胜劣汰原则,学习国际金融监管经验,为培育本土金融市场奠定良好基础。其次,金砖国家应支持金融合作机构,定期发布信用评价结果,逐步提高本身在国际金融监管的影响力。最后,应根据成员国金融监管实情,建立“双评级+双公开”制度,对金砖国家合作业务进行评级,同时出具相应评级报告,并对外公布评级结果,扩大金砖国家金融机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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